土方项目施工方案
土方项目施工方案(精选3篇)
土方项目施工方案 篇1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有开挖工作量,需使用工程机械,需发生开挖回填机械使用费15000元本工程设计面积500m2。根据工程情况,本工程采用大放坡开挖,挖土方量大部分采用反铲挖掘机机械开挖,挖方量少部分采用人工开挖。
二、土方开挖
1、基坑开挖程序:测量放线、降水、切线分层开挖、修坡、留足预留土层。
2、挖土要点:相邻基坑开挖时,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每层0.05m左右,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及坡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2m左右修一次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要求坑度凹凸不超过0.8m。
基坑开挖时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人工挖土部分,如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则预留一层20~30cm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机械开挖部分,为避免破坏基底土,采取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20cm人工清理。
雨期施工时,基坑槽采取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同时经常检查边坡情况,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弃土及时运出,在基坑槽边缘上侧临时堆土或堆放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与基坑边缘保持1m以上的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稳定。
挖土至坑底设计标高后及时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组织基槽验收,做好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与有关人员研究及时处理。
达到设计要求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每一块坑底的无垫层暴露时间严格控制在24h以内。
3、挖土注意事项:为防止超挖,配备专职测量人员进行标高监测控制。 挖土时在桩周边留三角土,必须采用人工挖土,以确保桩身质量。挖土时注意检查基坑底是否有古墓、洞穴、暗沟等,如发现迹象及时汇报,并进行探查处理。
三、土方回填
为了保证地基不受侵扰,在基础工程施工完成经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回填,但在回填前应做好输电(强、弱)电缆、上下水管等预埋工程。
1.基坑回填的前提:基坑回填时,基础、地下水池工程应已经过验收,且已达到优良质量等级标准。近基坑的某些地下的室外工程已经完工,在地面以上工程施工期内不致产生开挖土方的可能,影响主体结构施工。
回填土的来源应落实,回填土质应采用无有机质和腐埴质的土,并应符合最佳含水量要求,黏性土以手捏成团,落地开花为宜。因为回填土过干将夯打不实,过湿则易变成橡皮土。
基坑内无明显积水(积水和有机质物体如模板、纸袋等残留物,应清除干净)。做好临基坑四周的排水工作,不使基坑外的地面水流入基坑。
2.施工方法:回填土从场地最低部分开始,由一端向另一端自下而上分层铺填。每层虚铺厚度,用打夯机械夯实时不大于30cm。
深浅坑(槽)相连时,先填深坑槽,相平后与浅坑全面分层填夯。墙基与管道部分回填采用在两侧用细土同时均匀回填、夯实,以防止墙基及管道中心线位移。
采用自卸式汽车运输土料。回填土较少部分采用人工填土,用手推车送土,以人工用铁锹、耙、锄等工具进行回填土。
在夯实或压实后,对每层回填土的质量检查检验,采用小轻便触控仪直接通过锤击数来检验密实度,或采用环刀法取样测定土的干密度,求出土的密实度。
3.回填土施工的注意事项:回填土应考虑天气对回填土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暂停回填土或采取防水覆盖措施。
要控制好回填土土料的质量,严禁使用淤泥或含水量过大甚至达到饱和及被雨水淋湿的土料进入基坑。
当回填土的表层被雨水浸、淋时,回填前应将其表层铲去,方可填筑。 回填时发现有机质杂质应随时清除,大块土块应先敲碎,再填筑。
碾压回填土时,应注意保护基础结构或外墙防水层不受破坏。
土方项目施工方案 篇2
一、复工情况
1、复工时间
南京国金中心项目正式复工时间:20xx年3月3日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建筑工地复工前需准备好防疫方案措施,检查合格后可以复工。
项目部前期准备人员于2月10日回到南京进行防疫准备和复工申请,同时其他管理人员也陆续于2月底前返岗。在工地防疫措施准备妥当后,建邺区防疫部门与建委于2月28日现场检查完毕,安监部门同意复工。项目部下发通知3月2日正式复工。
2、复工后现状
项目部按照要求将申请复工材料报送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防疫指挥部、建委、安监站联合检查。2月28日同意复工后,后期仍进行抽查。3月12日、3月13日,安监站和建委已分别来工地抽查防疫布署情况,抽查结果合格,施工正常进行。
二、防疫措施
1、防疫物资准备
一次性医用口罩:开工前已准备4500只,截止3月13日另行准备4300只,满足自复工起4周储备量。(2个/天/人)
洁恩84消毒液:共准备6桶(20L/桶),满足10天储备量的要求
背包式喷药壶:2只。用于现场喷撒消毒液。
电子测温仪:3支。用于场地出入口现场测温。
人脸识别仪:1台。工地封闭式管理,刷脸认证进出。
2、防疫小组
总包项目部成立以童欣俞为组长,郝肇轩、倪建华为副组长共9人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另安排5名保安进行工地出入体温检测和现场巡查小组;2名前期准备人员作为消杀小组进行办公区域及施工区域的消杀。
3、工地防疫区域设置
出入口管理:现场封闭工地2#、3#门,仅留置工地1#门作为人员出入口,出入口设防疫岗亭1座共4名保安,2人/班进行24小时管理。
人脸识别仪:1#门设置1台人脸识别仪,人员进出在体温检测合格并人脸识别通过后方可进入;体温检测合格但人脸识别未通过人员,经现场信息登记录入经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入。
隔离区设置:于T1塔楼北侧临房处设置隔离房5间单人间,含2座移动式厕所。隔离区域与其它宿舍区用围挡进行隔离,设专门出入口1个,出入口设检查点,由1名保安人员值守。
4、现场消杀
办公区域:每日安排1人进行2次消杀,分别于7:00和12:00进行,每次消杀至少30min以上,主要范围:办公区走道、会议室、卫生间、办公电梯。办公室内部除每日正常卫生打扫外,管理人员配发消毒酒精500ml,自行喷杀。
施工区域:消杀作业同办公区域,主要消杀区域为宿舍、食堂、卫生间、施工电梯、主要施工楼层公共走道。
5、就餐安排
管理人员就餐:食堂采用分餐制,项目部定制专用饭盒,于饭点前由食堂人员送至各办公室。
进场工人就餐:由于先期进场工人不多,由项目部给各分包单位指定就餐区域,一桌两人,桌上用木板隔开。分三批次进入食堂。人员较多时,采用食堂统一打包,分批领取方式进行。
6、进场工人信息登记制度
每位工人进场前需如实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取得“宁归来”APP健康绿码、提供14天内行程的验证短信、身份证复印件,完成后进行人脸识别信息录入。
三、复工后工人人数与材料准备
1、人员数量
由于目前疫情,项目部先期组织非疫区工人进场,湖北籍、温州员工一律不反岗,因合肥、蚌埠、亳州、阜阳、信阳、盐城、地区人员返宁后需进行隔离,除项目需要返岗的,均暂缓返岗。后期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复工后3月3日,工人进场人数25;3月5日,工人进场人数共36;3月10日工人进场人数共130;截止3月13日工人进场共179人。根据目前情况,经统计计划至3月底返岗工人共528人。
2、施工材料准备情况
目前二期工程处于装修收阶段,仍未进场的材料主要为装修单位的检修防火门、玻璃、铝板吊顶、架空地板、石材等物资。经了解上述物资的生产工厂大多于3月份陆续复工复产,大部材料加工完进场主要集中在4月10日左右,除部分收尾材料要到5月10日左右。
四、施工计划
1、精装修:T1塔楼4区卫生间完成时间4月30日
T1塔楼镜柜、厕格等收尾完成时间6月10日
电梯厅吊顶收尾完成时间6月10日
2、机电安装:完成时间4月30日;末端灯具、卫生洁具完成时间6月10日
3、消防:基本完成,后期配合机电、精装作末端安装
4、幕墙:剩余窗台铝板、封修和更换玻璃完成时间5月15日
5、架空地板:机电层上下两层完成时间6月5日;4区以下标准层架空地板完成时间6月15日;4区标准层完成时间7月5日
6、粗装饰:机电层环氧地坪完成时间5月20日;办公区批白完成时间4月20日;其余破损收头6月30日前完成。
7、园林:石材铺贴完成时间4月30日;绿化种植等软景完成时间5月20日。
五、剩余验收计划
1、消防验收调试:5月1日~5月20日
2、消防第三方检测:5月21日~5月30日
3、消防验收:6月1日~6月30日
4、节能验收:5月21日~5月30日
5、规划验收:6月1日~6月15日
6、装饰工程专项验收:6月20日~7月5日
7、竣工验收及备案:7月6日~7月31日
六、工期延误分析
根据20xx年1月8日汇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的施工计划,20xx年5月30日完成二期工程的竣工验收,现由于疫情影响,工期延误2个月,主要原因有以下:
1、开工时间:原计划开工时间2月10日,现正式复工3月2日,影响20日。
2、工人人数影响:目前预计到场人数比原计划人数少50%左右,且截止3月13日,复工工人数约为原计划人数25%,特别是部分单位主要工人为疫情区,造成施工效率降低。
3、材料影响:原计划装修材料于3月初基本到场,但目前大部材料在4月10日左右,甚至部分加工厂仍未复工,部分材料加工到场要到5月10日左右,造成工地前期不能大面积施工,待后期材料跟进后,人员增加,交叉施工又较多,影响工期。
土方项目施工方案 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针对建筑工地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广、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快等特点,做好我市建筑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筑业企业员工及广大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编制依据
山西省委、省政府已于20xx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住建系统工作职责,协调各单位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设备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适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
二、防控组织
为做好我市建筑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市建筑工地防控应急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副科级干部x市建筑安全服务站站长x市工程质量服务站站长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队队长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及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张寿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工作
一是严格把握开复工条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把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备条件。对本辖区建设工程实施开复工严格报批制度。
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2、全面开展工作场所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回我市。
4、实施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动态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6、配备专职卫生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专职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
7、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
8、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二是切实明确开复工防控措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责令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1、强化进场人员管理。一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施工企业需安排固定场所,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实施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对出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对进出人员,要询问和记录具体情况和原因,劝说其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三是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已登记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以外的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指定专人进行接待,询问有关情况、检查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进行登记,经允许后进入,并监督其及时离开。
2、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3、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落实专人专班,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及上级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四、认真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一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二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加强监督执法、强化责任
追究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将防疫工作的落实作为开复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在日常检查中增加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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