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精选30篇)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篇1
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改革完善学校现行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以教学为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短板弱项工作任务提升。
2、坚持按劳分配,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3、坚持权利下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校系二级分配体系。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岗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指导标准
原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效能补贴、综合目标奖两部分构成。本方案将“工作效能补贴”分为工作量绩效、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和其它绩效五部分,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0%;综合目标奖,改为年终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一)工作量绩效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情况所支付的绩效,每月采用预发的形式发放,年底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1、人员分类及相应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分为两类:
第一类:教学人员:全体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校内专任教师、实验教师。
第二类:非教学人员:全体不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勤人员。
(2)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年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权平均值法”。
(3)工作量绩效总量具体分割:
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M,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1,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M2=(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全体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1)教学人员分为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根据教学人员资格岗位和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设立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采用二级分配的办法,先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为:
各系部教学人员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N,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1,各系部全部教师二次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2。
N=N1+N2
N1=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各系部实验教师系数加权总值×10个月×65%。
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N2=(各系部20xx年课时总量/全校20xx年课时总量×65%+各系部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全校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35%)×(M1-预留的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的资金-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
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之和。
(3)各系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并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绩效出来发挥管理杠杆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由教学工作量绩效和科研工作量绩效两部分组成,分别占剩余总量的85%和15%。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授课、实验实训和课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计算办法详见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和附件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学人员在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人员科研工作量积分及绩效折算办法》。
(5)学校设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最高教学工作量
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补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超过最高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学工作量绩效。
3、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根据非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设立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其计算方法如下: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2/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二)人才绩效
主要用于学校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学位津贴、专业带头人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不能重复享受,按最高标准享受)
(三)项目绩效
主要用于各类专项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科研专项、优质校建设等,按照项目匹配经费和固定绩效方式予以支持,详见附件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项目绩效实施办法》。
(四)奖励绩效
主要用于教科研奖励、技能竞赛奖励、综合性奖励等,详见附件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励管理办法》、附件5《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奖励办法》及附件6《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
(五)其它绩效
主要包括责任津贴、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临床一线保留津贴、值班费等。
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
专职辅导员按照1:200标准管理班级,最多不超过300人,超过200人按每生4元标准计算超工作量。
兼职辅导员(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辅导员)担任1个标准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职辅导员津贴,少于50人的班级享受300元兼职辅导员津贴。原则上兼职辅导员带班不超过1个。
(六)年终考核奖
年终考核奖原则上占奖励性绩效总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绩效工资总量实际结余进行发放。年终考核奖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发放,每年发放一次。
年终考核奖=年终考核奖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年终考核奖基数=年终考核奖总量/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
1、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工作量绩效具体操作流程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每年分两次于开学前将下学期的工作量绩效(每学期分6轮核算)报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同时,各系部需每月将实际授课情况报教务处备案,每半年将科研工作量情况报科研处备案。
2、党政、系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工作量绩效发放流程为:各处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将所属人员上月考勤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考勤情况,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绩效,并由学校统一发放。
3、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核定,学工部进行汇总审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4、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测算,并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5、年终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年初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其他规定
1、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个月固定进行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次发放,元旦之后至寒假产生的课时计入上年度)。
2、工作量绩效以预发的办法发放,年底统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4、每年未能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的,当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发科研工作量绩效。
5、本科班课时费标准,根据本系部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上浮,但不能超过10%。
6、校内兼课教师课时费标准为专任教师课时费标准的1/2。
7、各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外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经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校外兼职教师任课所产生的课时费用不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8、经学校审核批准,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享受本系部教学工作量绩效平均数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9、经学校审核批准,参加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的人员,自自脱产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能够不定期回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按校内兼课教师标准发放课时费。
10、女职工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在产假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生育险补贴,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11、病假,15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其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事假,10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0天者,扣发半个月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婚假、丧假,超出国家规定时间的部分,按离岗天数扣发。离岗天数为自离岗当天起,按日历连续计算。
12、教职工每旷工1天(含1天以内),扣发1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2天,扣发3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5天,扣发6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10天,扣发当年全部工作量绩效。
13、因各种原因被解聘的人员,自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被学校认定为工作失误或严重失职的人员,从当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14、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减除其不在校期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5、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女职工生育等人员,减除其停发工作量绩效期间应承担的岗位任务(教学人员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6、无论何种原因扣发工作量绩效的人员,其岗位任务要求不变。
17、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自人事关系进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绩效;新调入非高层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绩效。
18、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参照学校相应岗位职级标准制订本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篇2
为了贯彻落实xx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使我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进入xx县小学教育的前列,使评估考核符合教育局有关绩效工资发放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有效教学评估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激励每个教职工争先创优,把学校办成名校,教师成为名师,特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
本方案主要考核每个职工工作任务的工作过程与完成结果,通过各项指标量的对比考核,转化为质的定性。考核分为完成任务好、完成任务、基本完成任务、没有完成任务。每个职工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考核。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合情、合理的原则,从严考核,实施奖惩,考核结果作为评优选模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
(一)工作量(含增加课时费等);
(二)教育教学方面:一是教学常规(备课、讲课、作业批改、辅导、电教等);二是校内组织的以年级或年段进行的抽查、检查、统考等;三是与城区学校或周边校际间进行的抽查、检查、竞赛等,以及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类似上述形式的活动;
(三)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教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的学习,论文撰写,家长、学生评教,师德等。
(四)劳动纪律。
(五)德育工作。
三、教职工工作量核算办法:
(一)班主任工作量:在现标准(月津贴600元)以内。
(二)教师工作量:工作量指的是根据有关规定对职工分配工作在数量上的指标。每周一类课程语文、数学、英语科目12-14节;二类课程科学、品德与生活、社会等科目14-16节;三类课程其它科目16-18节。其它工作根据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确定。
1、科任教师:
(1)达到节数标准(含备课、辅导、批改作业)每周记50分。
(2)达不到下限视为不满工作量,一、二、三类少1节每周分别扣4分、3.5分、3分。超过上限视为超工作量,一、二、三类超1节每周分别给予补助8分、7分、6分。
(3)班级人数标准按50人计算,每增减1人分值增减1%。
2、行政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指中层以上人员。管理人员除搞好分管工作外,副校长每周兼课4-6节,其它中层负责人、干事,兼课语文、数学5-8节,其它课程8-10节,视为满工作量,其次,根据工作情况结合民主测评,满工作量记50分。
3、总务后勤人员:
总务后勤人员以学校分配的工作量并积极完成临时指派工作为满工作量,满工作量记48-50分。
4、兼职工作量:
(1)兴趣活动(有计划、有活动、有考核)每次20元。
(2)3-6年级晨读、课外活动每节10-20元,课外阅读每节10元,兴趣活动、晨读、课外活动、阅读等迟到早退则无报酬。
(3)年级主任、教研组长每周5分(未开展活动取消记分)。
5、多媒体课堂教学
(1)按要求足量上好dvd光盘教学课20-30分。
(2)在电教室上一节多媒体课2分。
6、其它有关事项:
(1)因事、病等请假缺课,在总分值中减去应得分。顶课教师顶课按一、二、三类课分别给予加班10分、8分、6分。
(2)公事、公差缺课,保留应得分。
(3)承担示范课、公开课(不含学习汇报课、享受待遇的骨干等和新教师汇报课)按一、二、三类分别记80、60、40元。
(4)不满工作量的应积极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
7、以上考核分占百分之九十,领导评估占百分之十。
8、工作量奖励:
(1)学校根据本学期的实际情况,对工作量确定奖励,一般按每人800—1000元核算,或不超上级核定总奖金额的20%。
(2)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
(3)如与绩效考核一起核算把千分制换算成百分制。
(三)附加:
1、增设课时费:实际(除公假、出差等、顶课计入)每上1节课5—10元,课堂设计优、良、合格每节分别为6元、5元、4元,打印或旧的不计报酬。作业批改优、良、合格每节次分别为6元、5元、4元。作文批改优、良、合格每次分别为25元、20元、15元。均以课堂作业为准,各种作业(含周记)累计不超100次,学生人数以50人为标准,全批全改、按批改人次计算,每增减1人增减1%分值。数学带两个班的取单班平均值的1.3倍,英语带两个年级4班的取每年级单班平均值的1.8倍之和,其它科目带两个年级多班的取每年级单班平均值的1.3倍之和,科学到实验室每做一次实验计10元,体育音乐按每上4-5节课记1次作业,等次课堂考评。听课每节10元,以教务处登记为准。
2、月考带课老师自己阅卷,每次每班计语文30元、数学20元、英语15元。
3、增加考试成绩进步幅度奖励。进步幅度分=本次折算分-上次单科成绩,折算分=单科成绩×(上次年级学科均分÷本次年级学科均分)。起始学科或重新分班参照期中考试成绩计算进步幅度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增减一元,
4、安全、卫生(包括财产安全、楼道、卫生间管护),不合要求每次扣20元,严重的扣50以上,学生碰伤等安全事故罚100元以上。
四、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一)语文、数学、英语等统考科目。:40分
每学期期末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试。
1、及格率:10分按本年级平均及格率为基数,每升降1个百分点加减1分。最高加减不超4分。
2、平均成绩:20分每超0.5分加0.5分,以此类推。低于年级平均成绩2分(含2分)以内不扣,低于年级平均成绩2分以上,每降0.5分扣0.5分,以此类推,最高加减3分。
3、优秀率10分按本年级平均优秀率为基数,每升降5个百分点加减1分,最高加减3分。
(二)其它科目:40分
根据课程标准,由教务处组织,通过笔试、口试、实际操作,以达标为界,每升降一个百分点,加减2分。(为了便于操作,减少工作量,可抽签考查,考核部分班级或部分学生)。
(三)城区学校、周边校际间以及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以十个单位对比为基础,保第四为计算界限,每升降一个名次加减10分。(如果对比的单位大于或小于“10”,按减少或增加的百分比进行折算)。
前三项考核只参与其中一项考核,考核科目按平均值计算。
每学期初对新任教师,根据上一学期的成绩,对基础进行核定。(个别弱智儿童可不参与考核。)
(四)备课、讲课、作业批改及辅导:24分
1、备课:8分
(1)优8-10分(能按课程标准的要求,有计划、有课时安排、按节次编写、备教材、备学生、备教具、有教法、有学法、有步骤、有板书设计、有课后反思等)
(2)良6-8分(基本能按课程标准要求,有计划、有课时安排、有时按节次编写、三备三有不明显)
(3)中4-6分(抄袭内容较多,不按节次编写,有时虽按节次编写,但属于提纲式的)
(4)4分以下(完全抄袭,甚至使用教案与进度不一致,内容极其简单)
2、讲课8分课堂教学通过“目标设计及教学内容、教学氛围、教学进程与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学风格、面向全体、知情体验”八个方面进行评价,每项0.5分。“学习热情、自主学习、主动探索、合作学习”四年方面,为主要因素评价,每项1分。
3、作业批改与辅导8分
(1)优8-10分早读、午自习等坚持辅导;能按要求布置作业,并能体现因材施练,作业次数符合要求并全批全改,重改轻批,批改不出现错误;硬笔字、毛笔字分年级按课程标准有布置、有批改,质量数量符合要求,毛笔字每周不少于3方。
(2)良6-8分自习基本能坚持辅导;按要求布置作业,次数够,批改全,批改无误,但改的地方少;硬笔字、毛笔字训练基本符合要求。
(3)中4-6分自习辅导不到位;作业次数不够,批改较粗,并有3次以下错误;硬笔字、毛笔字训练不到位。
(4)差4分以下自习不辅导;作业次数不够,批改极粗,并有3次以上错误;没有硬笔字、毛笔字训练。
(五)多媒体课堂教学6分
(1)优5-6分按要求足量上好dvd光盘教学课和多媒体课两节。
(2)中3-4分基本能按要求上好dvd光盘教学课和多媒体课两节。
(3)差1-2分未完成dvd光盘教学课的要求。
(六)政治与业务学习、论文10分
1、政治、业务学习5分。
每学期写10000字以上学习笔记和随笔。根据笔记质量分别计5分(达字数要求),4分以上(字数在2/3以上),3分以下(字数在2/3以下),0分(没有)。
2、论文5分。
每学期写一篇1000字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心得体会。(根据字数及质量酌情给分)。
(七)师德及评教10分。
1、家长、学生评教:5分
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学生评教,统一制作评教表。一、二年级由家长填写,三至六年级由学生填写,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别记5分、4分、3分、2分。(总分除以总票数得每个等级的分数)
2、师德5分
师德分为:
a、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b、有较好的职业道德,爱教育,对学生较冷漠。
c、职业道德一般,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d、不爱学校,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分别记5、3、2、0分。
考核办法:根据教育局、学校师德考核办法(和家长、学生的反响评教等情况由考评小组给予打分)由政教处考核。
(八)出勤:10分
全勤(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无脱岗)12分,一学期累计(迟到、早退、脱岗三次按1天请假计,下同)请假2天(含2天)以下10分,一学期累计请假从3天(含3天)以上算起每超1天扣1分。
(九)德育工作20分
按班主任班务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为七类,分别扣0分、1分、2分、3分、4分、5分、6分,班主任按100%扣分,科任教师按80%扣分。
(十)管理及总务人员的考核:
根据完成任务情况结合民主测评,管理人员取科任教师的平均值或大于平均值,总务人员取科任教师的平均值或小于平均值。中层领导及干事同一般教师考核和管理考核各占50%
(十一)以上考核占90%,领导评估占10%。
五、考核奖励操作办法:
1、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减去工作量考核金额,得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2、每位教师期末的奖金=工作量奖金+绩效考核奖金。
3、也可以把量化考核分与绩效考核分放在一起计算奖金,那就是把量化分换算成百分制。
4、绩效考核总数为:小教二级:小教一级:小教高级:中教高级=1:1.11(1.1136):1.27(1.2728):1.47
5、把计算出的每个人分数乘以相应系数为本人的最终得分。
6、用绩效考核奖金总额除以全体教师绩效考核的最终得分总和,得每分获奖值。
7、用每分获奖值乘以个人绩效考核最中得分即为每位教师的绩效考核奖金。
8、对于管理人员,科室干事及其其它后勤人员,由校长办公会按工作情况(工作态度、民主测评)和教学考核两部分进行综合评价,并予以相应的奖金。
9、具体考核操作由教务处和相关部门进行。
10、绩效考核原初分在100分以上的为完成任务好:90—99分为完成任务;80—89分为基本完成任务;80分以下为没有完成任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评选优、职称职务晋升,以此考核为基本条件,一般都在完成任务好的教职工中产生。
六、备注:
1、每学期考核项目的多少可视学校情况适度增减。
2、考核以学期为单位,期末校长办公会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量与绩的比例和奖金额度。
3、教育局批准离岗人员原则上拿自己本分绩效奖金。
4、方案在全体教工大会通过,其执行解释权属于校长办公会,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将根据教职工的出勤情况按月随工资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集中统筹使用,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和公开,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绩效工资的分配与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正常工作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进行公示,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确定标准课时值
学校以语、数、外学科的1个课时为标准课时(周满工作量为10课时),1个标准课时值为10元/节。
(二)各岗位课时标准:
1、教学岗位:
根据教育部原有标准,结合我校实际适当调整各学科每周课时数。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辅岗位:参照其他学校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行管人员周工作量以标准课时数为准逐日计算,并确定如下标准:
校级正职:10标准课时/周;
校级副职:9.5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8.5标准课时/周;
中层副职:8标准课时/周;
一般行政、教辅人员:7.5标准课时/周。
注:1、行政管理人员兼课的工作量标准,校级正职原则上可不兼课,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和其他管理人员兼课标准分别为2、4、6、8节/周。
2、行政管理人员中在教学一线任课的同志工作岗位分为主副岗。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学期初进行选择,确定主副岗位,并填写择岗申请表。若选择教学岗位为主岗,则管理岗位为副岗,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管理岗位津贴折半计算;若选择管理岗位为主岗,则教学岗位为副岗,管理岗位津贴按本岗位津贴标准计算,教学岗位课时津贴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折半计算,超工作量标准部分按本学科课时津贴标准计算。
(三)津贴或补贴:
1、班主任津贴:以每月350元为基准,由政教处根据《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办法》,对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后,逐月核算。
2、职称津贴:
(1)学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级的人员:高级职称90元/月,中级职称、高级工60元/月。
(2)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另补贴80元/月。
(3)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高级职称人员承担课堂教学达到规定满课时量的每月再追加职称津贴50元。
3、实超课时补贴:标准为20元/节,实超课时同时计入本人工作量。
4、代课补贴:由学校业务部门安排的代课享受代课津贴,标准为20元/节。(注:代课教师代课时间在四周内享受代课津贴,超过四周后,从第五周起代课量纳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课时津贴。)
(四)工作绩效奖
1、教学质量奖、管理服务质量奖按学校制定方案执行(见附件1)。
2、教育科研奖:按现有办法执行(见附件2)。
3、学科竞赛辅导奖:按现有办法执行(见附件3)。
4、全勤奖:教职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满勤者,即可获得当月的全勤奖。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一般人员每月全勤奖标准为80元/月。
5、突出贡献奖(视实际情况而设定)。
四、其它情况
1、每年寒暑假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依据本人市财政拔付标准发放给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按具体时间计算)。学校安排的考试、军训、运动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及高三年级高考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安排监考、学习或其他工作,不参加者必须请假,按奖励性绩效标准减扣,同时不再享受该月全勤奖。
2、凡在业余时间(正常工作八小时以外)发生的工作补助或补贴均按月统计公布,定期发放。如:早晚自习补贴、双休日及寒暑假上课的课时费、行政安全值班补助、各种加班补助等等。
3、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及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月的职务津贴,参照我市同级同类学校的标准发放,不占奖励性绩效工资份额。
(1)校级领导津贴标准分别为:校级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1倍,校级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8倍。
(2)中层管理人员津贴:中层正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6倍,中层副职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4倍;教研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3倍;备课组长津贴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贴的0.15倍。
4、凡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配备的兼职人员每月补助100元。
5、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提高绩效工资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20xx】53号文),学校将绩效工资的提高部分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按本人岗位足额发给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附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工作失误给造成严重大事故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纪违法受到行政处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旷工达2日(或旷课四节)及以上者,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职工在享受国家法定假(如婚假、产假、丧假)时,若因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则在提前上班期间,教学人员上课的课时补贴按所任学科课时津贴的2倍计算;管理人员的岗位补贴按其岗位津贴的2倍计算。
3、因工作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借调的我校教职工,其岗位津贴、职称津贴等与在校工作的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5、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篇4
一、制订目的
(一)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
(二)本规定仅适用于长沙先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已转正员工。
(三)考勤、绩效考核时间为
二、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评由综合部依据《公司人员考勤表》、《先驰投资员工手册》得出考评结果上报董事会。
(二)奖金分配以转正后员工工作时限标准进行核算,奖励分配原则如下:工作时限年终奖金
3个月≤X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57号)有关规定,资金由市、旗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市对杭锦旗补助100%,对东胜区、康巴什区补助50%,对达拉特旗、乌审旗补助30%,其他旗补助2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
过程性评价要围绕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等方面开展。其中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师的知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授课能力、信息素养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建设等;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授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学研讨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等;示范引领主要指骨干教师发挥传、帮、带等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主要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及运用成果情况;研修培训主要指教师参加的学历提升培训、继续教育等。
效果评价要围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等方面开展;要围绕教师的教研教改成果、创新成果、业务考试,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
(2)工作量(权重40%)
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的通知》(鄂教基发〔20xx〕10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xx〕5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各学校在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应增减。工作量不满60%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权重5%)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xx〕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规定,结合各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以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领导班子中对教学岗位人员围绕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教学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进行考核赋分发放。参照《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发〔20xx〕18号)确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各学校围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特色、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其中班级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班级特色主要指创建温馨班级、特色文化等;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考核赋分分三个档次,档次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旗区、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各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学校绩效考核结果须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方可发放。各旗区和直属各学校要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按学期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学透明实施。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参与、表达与监督权。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布并反馈教职工本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市旗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绩效工资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和学校,由用款学校负责填报绩效目标和开展自评,用款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工资实施后,各旗区、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直属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旗区进行抽查,并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存在“吃大锅饭”等现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资金。
六、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学生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的通知》(皖政办〔20xx〕7号)、《关于20xx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号)、《关于创新高校院所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全面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与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符合学校办学特点和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从规划、服务建设,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
2.坚持业绩优先、突出贡献,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分级管理、考核发放,简便易行、操作简单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校本部在职在岗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
三、组织实施
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二级单位两级管理。
(一)在学校机构与人事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指导各单位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
(二)学校各单位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机关处室和其它教学辅助等单位由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学院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教代会执委或代表、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三)学校各单位应按照本方案,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及党建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绩效工资构成和总量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单列性奖励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类岗位的教职工履职的薪酬,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文件规定随工资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与教职工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对学校的贡献度直接挂钩。其构成包括:奖励性津贴(岗位津贴、教师统筹津贴、课时津贴、管理服务津贴)和调节性津贴(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以及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1)奖励性津贴:指对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之外的业绩进行考核后发放的津贴。
①岗位津贴:指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且满勤后,经考核发放的津贴。
②教师统筹津贴:是指根据教师对学校事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包括培养学生、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以及专业建设等)而拨付的津贴,由教学院部统筹分配。
③课时津贴:指从事教学的`人员完成学校的指令性教学任务后发放的津贴。
④管理服务津贴:指对管理、工勤及实行坐班制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管理服务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而发放的津贴。
(2)调节性津贴
调节性津贴:是指学校统筹并单独拨付的津贴,包括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①自主调节津贴:是指用于二级单位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劳务部分所发放的津贴。
②综合考核津贴:是指对个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二级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后,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的津贴。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③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是指对在管理或业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完成教学任务后所发放的课时津贴。
④空岗兼职人员津贴:是指教学院部的行政岗位和部分实验岗位空缺后,由教师兼职相关工作而对其发放的津贴。
3、单列性奖励:是指用于年终奖、新校区工作补贴、辅导员津贴等发放的奖励部分。单列性奖励经费单独预算,单独发放。
(1)年终奖: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的年终奖励。
(2)新校区工作补贴: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考勤结果,对在少荃湖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发放的补贴。
(3)辅导员津贴:是指对学校专、兼职辅导员带班并经考核后发放的工作津贴。
(二)绩效工资总量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性奖励总量
五、有关规定
(一)各类人员岗位的确定,以第五轮全员聘用的合同为准。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应聘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任务。
(二)各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按所聘主岗类别进行。其中管理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课人员可按主岗和辅岗的核拨系数各占50%计算。兼课人员计算课时津贴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过同类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3(因教学任务需要,经教务处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员,从工资发放的当月起,按所聘岗位的标准预发相应的岗位津贴;聘用岗位发生变动的,自变动的下个月起按新的标准预发岗位津贴。
(四)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按标准给予奖励。
2.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扣发3个月岗位津贴。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发放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和预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经学校批准进修培训的人员(含培训、访学、攻读学位、进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发放基础性绩效。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从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应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挂职人员全额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探亲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在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执行。对不按照学校规定考勤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或单位,按学校考勤规定扣罚个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
(七)受学校问责、党纪、行政处分的个人或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神经病学研究所、产业实体、附属医院可自行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学校派驻在产业实体的工作人员可自行选择发放途径,选择在学校发放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产业实体领取绩效工资或奖金,且选择后不得随意更改。
(九)经费来源。绩效工资的经费纳入学校财务年度预算。
(十)退休返聘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享受绩效工资。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幼儿园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教职工工作热情,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升办园水平。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我园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构成与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已经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以出勤奖、工作量奖、业绩奖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后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基本原则
奖动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和教师劳动的特点。坚持以德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为重点,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不搞平均,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发放办法必须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按年度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幼儿园根据市局每年划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量,全额用于发放。根据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在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的分配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发放总量由管理津贴、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管理津贴包括园长津贴、副园长津贴、中层津贴、班主任管理津贴;考核奖励工资包括考勤奖励津贴、工作量奖励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一)考核发放及标准
1.管理津贴发放标准及办法
(1)管理人员。根据规定园长岗位考核为全园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其业绩由教育局考核,副园长150元/月;中层干部和主办会计12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幼儿园所有行政人员不参与质量奖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后全年按10个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标准
(1)考勤奖励
当月出满勤、无旷职、病事假等现象,发放足额津贴。请假考核细则详见《台东市幼儿园教职工考勤细则》。
(2)工作量奖励津贴
凡担满幼儿园规定的实际工作量并认真履职者,发放足额津贴。幼儿园安排的代班发放费为每半天10元。
(3)业绩奖励津贴
①师德20分:依据教师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对幼儿的爱心、班级管理、班级生源、家长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发放师德津贴。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体罚、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财物、违反市局五严规定等行为,一经举报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全月考核奖。
②家长测评10分
家长测评即每学期末家长对班级教师测评的满意程度调查,最高分为10分。
得分统计方法为:
班主任(配班教师、保育老师)满意票数×10分
家长投票数
③教学测评10分
教学测评即每学期对幼儿发展情况的书面等级评价,以“☆”为衡量单位,一般最高等级为“☆☆☆”,最低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类竞赛10分
一等奖1.5分,二等奖1分,基础分为10-(一学期竞赛次数×1.5),如:一学期总比赛次数为5次,则基础分为2.5(10-1.5×5=2.5),得分为基础分+实际获奖分数。
⑤一日活动20分
按活动表开展活动、一日活动的组织、教师仪表、班级常规管理、普通话使用情况、保育工作配合、作业栏、主题墙、自然角、区域活动等。根据考核记载进行减分计算,每次扣0.5分。
⑥资料完成10分
资料完成情况包括教师保教日记、周计划表、保教笔记、家园联系、听课笔记等各项资料的完成情况,进行减分计算。按时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总分为20分,班级每出现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项目
1.班主任:+1
2.台东市会教:一等奖+0.3 二等奖+0.2 三等奖+0.1
3.盐城市会教:一等奖+0.4 二等奖+0.3 三等奖+0.2
4.公开课、送教下乡:+0.1
5.报刊发表:
国家级:+0.5 省级 +0.4 市级 +0.3
论文获奖:
省级:一等奖+0.3 二等奖+0.2 三等奖+0.1
市级:一等奖+0.2 二等奖+0.1
考核方法采用平时考核、期末汇总。考核人员为分管教学园长、主任。教学人员考核前50%,每人奖励100元;后勤及教学辅助岗考核前50%,每人奖励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学期核算一次,计入每人分户帐。每年再核算一次总帐,用[拨发总额-管理津贴(含班主任津贴) ——考核发放奖励性工资]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计入每人分户帐。
(三)解释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属幼儿园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篇7
为切实贯彻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绩效工资发放精神,进一步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合理拉开差距的原则,特制定我镇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打破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激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二、分配原则
1.坚持以工作表现和工作实际效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三、实施对象
双望镇事业单位全体在职人员。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内容
分配方案:绩效工资分数实施基础分数和浮动分数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考核内容:
1、基础分数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础分数按职级确定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级102
正股级105
2、浮动分数
2、1考勤浮动分数
2、1、1病假连续7天或全年累计15天,扣0、5分;连续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超过30天扣1分;连续30天以上或全年累计超过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绩效工资按本人基础分值50%计发;病假180天以上扣发全年绩效工资。
2、1、2事假累计超过3天不满7天扣1分;累计超过7天不满20天扣2分,累计超过20天不满30天扣4分。累计超过30天以上180天以下绩效工资按本人基础分值60%计发;累计超过180天扣发全年绩效工资。
2、1、3旷工1天扣1分,有几天扣几天,直至基本分数扣完为止。
2、1、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2、2考核浮动分数
2、2、1根据上年考核情况,不合格者扣4分,优秀加3分。
2、2、2本年内,部门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部门人员每人加1分。
2、2、3部门受到县级以上部门(正科级以上部门,不含各种临时机构)表彰的部门人员每人加0、5分。
2、2、4个人受到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个人受到县级以上部门(正科级以上部门,不含各种临时机构)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动分数
2、3、1凡包村干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内能够全部完成县及镇下达的各项任务的,所包该村干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内受到县以上表彰的,所包该村的包村干部加1分。
2、4二线人员和借调人员绩效工资按基础分值发放,无浮动分值。
参照基本分数,根据实际浮动情况,计算最终考核的总分数之和。以全镇绩效工资总量除以计算最终考核的总分数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个人实际得分数即为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本分配方案从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执行。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篇8
一、指导思想:
通过考核活动,不断转变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提升教师创设区角环境与材料,组织区角活动的能力,以促进幼儿的发展。
二、活动目标:
1、通过考核活动,激发教师日常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2、通过对班级个别化学习环境创设与组织指导的考核与评价,提升教师开展个别化学习的设计与组织能力。
三、考核时间与对象:
考核时间:xx年12月中旬(12月初抽签决定各班考核时间)
考核对象:全体教师
四、考核内容:
1、各班积极创设区角环境与材料(小班:区角融合;中班体现一区两用;大班凸现个别化学习环境)。
2、个别化学习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小班区角融合的组织与开展)。
五、考核标准:
《xx幼儿园个别化学习环境创设与组织考核标准》
六、其它要求:
1、考核顺序:在自主报名的基础上进行全园性的统筹安排,按照安排逐班开展。
2、考核前一天打印好活动方案5份,4份排版紧凑些、正反面打印,节约用纸(活动当天给考核人员),1份按存档要求排版(标题:小三,宋体,加粗;作者:小四,宋体,居右;正文:小四、宋体,1.5备行距,活动前一天交于副园长室。)
3、各班的考核活动两位教师共同进行个别化学习活动的观察与指导,活动导入环节由一个老师引出,交流讲评环节两人分别开展,每人各5-8分钟左右。
学校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方案范文 篇9
为做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重岗重酬”原则。
2、坚持“向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的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标准
根据上级要求,此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具体项目为:
1、课时津贴:根据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授课时数和承担岗位工作等为主要依据计发课时津贴。学校课时安排应以学期教学考核成绩优良者优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过4节课/周,兼职人员不超过8节课/周,超出部分不记入工作量。课时津贴具体标准为:
2、班主任津贴:学校鼓励课时量不足的老师担任班主任。教干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会同学工处、教务处联合考察推荐,报校长室考核任命,无教学任务的教干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据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分类发放班主任津贴。
3、兼职津贴:指在各部门兼职的.工作人员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以岗位为主要依据计发津贴。
4、教辅、工勤岗位津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据学校教辅、工勤岗位考核办法分类发放,标准见表四。
5、管理岗目标任务津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校长目标任务津贴以不超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5倍确定,教干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考核发放目标任务津贴。
6、教案津贴:每篇教案按6元标准计发津贴(旧教案与字数在500字以内的教案不计入),由教务处审核。
7、辅导教师津贴: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文体活动及比赛、指导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一次(不少于1小时)折合为1标准课时20元;开一次讲座折合为5标准课时;校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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