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通用30篇)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篇1
为有效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根据 区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X 办发电〔202X〕13 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X 交安科〔202X〕3 号)安排部署,决定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评价“两个体系”建设为抓手,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新一轮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行业所有领域、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形成问题隐患、责任落实、制度措施、整改销号“四个清单”,坚持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行为两个“零容忍”,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创造条件。
二、排查整治重点
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参考《 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南》(以下简称《检查指南》)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强化共性问题排查整治,突出各领域排查重点。
(一)强化共性问题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等。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照抄照搬行为;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等。
3.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员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等。
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 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等。
5.组织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同行 业领域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向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等。
6.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 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
并及时评估 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等;是否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7.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情况。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设使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两客一危”车辆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
8.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情况。重点排查是建立完善生产安 全事故报告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上报规定;是否存在 生产安全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是否对发生的重伤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严肃调查处理,是否处理到位。
9.历史问题整改情况。要全面排查去年以来上级安委会,市、区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机构在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在日常排查、季节性排查、复产复工排查、聘请第三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全面汲取典型事故和重大险情案例教训,对已反馈、已发现、已暴露出的问题隐患进行 认真核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突出做好行业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要突出做好以下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领域和重点内容):
1.“两客一危”为重点的道路运输领域。重点围绕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岗前和日常教育培训,以及车辆维护、检测、使用、审验、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有关客运企业对农村客运班线、客运班车途经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技术应用,以及新进入市场的专用车辆前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使用情况,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托运、违规装载(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以及本质挂靠经营清理情况;严格罐式车辆达标管理,确保罐式车辆罐体符合有关要求、运输介质与罐体匹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自有或租赁停车场安全管理,以及相关停车场内停放车辆及其驾驶人、押运人员的日常管理情况;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单制度落实情况,严查违规填报运单问题;加大动态监控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广度和频度,有效运用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监控指标,强化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隐患及时整改。
2.公路运营领域。全面排查全市普通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重点围绕特大桥隧、独柱墩桥等特殊结构桥梁是否完好,是否对目前已排查出的危病桥采取交通管制、限载、限速、封闭等安全措施,是否着手对已确定的四、五类危桥进行改造;是否落实公路桥隧养护管理要求,严格按规范开
展桥隧管养工作;是否加强重点桥隧技术状况监测,落实公路桥隧定期检查、抽检及通报制度,强化桥隧重大险情应急管理;是否完善在役公路隧道照明、通风等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是否组织开展隧道土建结构病害普查、评估、处治工作;是否全面完成公路隧道入口段安全防护整治,特别是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邻水临崖、急弯、连续长陡下坡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工作。
3.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排查工程用炸药等易爆用品规范管理情况,包括易爆用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回收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管控体系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规范使用,安全操作;排查临边临水、交叉施工、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桥梁等风险较大的工程作业安全工作流程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公路桥梁支架、塔装设备等防抗恶劣天气、桥面等高处堆积物防高空坠落、开挖深基坑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工地办公区、生活区的用电管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隧道有害气体检测及通风措施落实情况;排查施工车辆管理及工地交通管控情况,完善相应警示标志等设施,确保工地车辆出入安全等。
4.路面执法领域。围绕春运期间区域路面执法,重点保障交通枢纽、国省道以及各高速路出入口等客流集散地的营运秩序;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黑大巴”、“黑出租”、“黑驾校”以及超载超限、非法运输危险货物、非法改装等违法
违规经营行为,以及出租车议价拒载、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信息与实际运行严重不符等违规行为。特别是吸取江西赣州“1.26”事故教训,要在城乡结合部、工矿企业周边等返乡人员集中区域,对接送返乡人员从事非法营运车辆进行精准打击。
5.疫情防控领域。重点围绕复工复产运输,是否指导用工企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务工人员出行前健康检测,防止疑似病例、有发热等症状的务工人员带病出行。交通建设工地结合施工人员集中、流动性大、外来施工人员多等特点,强化建档管理,落实各项目、各岗位健康管理责任人和联络员,及时掌握每名员工行踪和健康状况。
6.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整治是否存在交通运输小微企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办公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员工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疏散通道不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
7.局直单位。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基建工程、饮食安全、车辆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三、组织方式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紧紧围绕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 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评价“两个体系”,从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对所有从业人员开展以《检查指南》和本次排查整治重点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广泛发动全体职工,逐一开展拉网式自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自查覆盖率要达到 100%。要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对主动查出重大隐患的职工参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情况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核准,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限期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从事生产作业。企业自查报告经生产经营单位法人确认签字(见附件 3),每半月一次报行业管理部门并建立工作台账,各行业管理部门汇总后将工作台账统一报局安全科技科汇总。
(二)监管机构集中检查,动真碰硬。各行业管理机构和要按照“凡检查必执法”原则,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对管辖的企业(项目)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以及“信用评价+监管”、“互联网+监管”手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及项目,责令立即停业整顿,在隐患消除之前,不得投入生产运营;
对非法从事运输生产经营、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依法停业整顿直至关闭。要坚持区别对待,对企业自查发现问题隐患且认识到位、态度端正、积极整改的,可先不予处罚;对企业未认真开展自查,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经局督导组检查发现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检查情况由各行业监管部门汇总整理后(见附件 5),每月 7 日和24 日前报局安全科技科。
(三)局安委会督导检查,务求实效。局安委会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企业,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企业和监督检查不认真的监管部门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将作为严重失信行为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严格落实行业限入禁入等惩戒措施;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不力、重大问题隐患未及时发现消除的,纳入对各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工作评价,作为行业领域先进单位、试点单位、表彰奖励、区级以上计划项目立项和资金安排等方面工作的否决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局建立局领导包保全市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机制,成立六个检查组(见附件 2),及时研究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开展情况,对于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立即下发通报,形成隐患整改闭环;对拒不整改和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行为移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立案处理。为切实做好和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开展,局成立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有关科室和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组织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具体承担好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措施落实。
(二)搞好统筹协调,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行动要做好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特别是要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评价“两个体系”建设协同推进。要按照市局《关于贯彻落实 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X 交安科〔202X〕2 号)要求,督促纳入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企业在“ 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和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完成注册,企业自查问题作为自评重要内容及时在系统填报;要组织做好企业自评信息审查,将本次集中检查情况作为确定企业信用评分和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各级各单位要围绕春运保障工作,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专项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消除问题隐患。要合理安排整治行动与疫情防控检查、业务督
导检查等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企业和行业监管机构检查整改负责人的签字要记录在案,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检查整改责任体系。对走形式、走过场,重大隐患未及时排查发现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不认真整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排查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市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采取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路面管理和源头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目标
(一)全区突出的交通秩序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交通通行秩序明显改善;
(二)辖区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出租车投诉举报案件明显减少;
(三)机动车、低速电动车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低速电动车的销售、上路、安全管理各环节全面规范;
(五)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全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三、整治时间 20__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 组 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杜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机动车非法营运整治组、低速电动车安全整治组、低速电动车违规销售改装整治组、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组、出租汽车规范营运整治组等 5 个专项整治组。
五、职责分工 (一)机动车非法营运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负责非法营运治理日常工作,摸排非法营运重点人员及车辆,组织联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全区低速电动车非法载客集中整治;依法处置聚众闹事、阻扰执法、暴力抗法涉案重点人员;强化非法营运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排查管控,加大非法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二)低速电动车安全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工作重点:将低速电动车参照机动车进行管理,对辖区上路行驶的低速电动车进行全面摸排;规范低速电动车牌证管理及登记备案制度;督促低速电动车驾驶员考取相应驾驶资质;严查低速电动车在公共场所乱停乱放行为。
(三)低速电动车违规销售改装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 工作重点:摸清全区低速电动车销售门店底数;严查无照销售、超经营许可范围销售车辆、非法改装低速电动车性能部件的销售企业,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整治,做好低速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
(四)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投集团、各街道办事处等。
工作重点:严格控制新城区路内车位,充分挖掘老城区停车资源,合理增设限时停车泊位,恢复路内停车收费,大力实施停车智能建设,全面加强停车专项执法,清理整治挪为他用车库,合理布局货运停车设施,推进公共停车场库建设,大力发展公交优先战略等方式,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
(五)出租汽车规范营运整治组。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区融媒体中心 工作重点:提升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服务管理能力,整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重点整治出租汽车驾驶人未进行执业注册(备案)、未明示从业服务信息、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计价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在未开启空车标志的情况下揽客(拒载、选择性拉客)、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整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出租汽车乱停乱放,驾驶人不礼让行人、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既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又是缓解我区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长效管理。各单位既要按照各自分工分线落实,又要密切配合、联动执法,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严治善管的社会氛围。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各单位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始终,加强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教育,并纳入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安全及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及时总结,报送信息。各单位定期汇总报送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梳理、分析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整治期间逢 15 日、30 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统计表(附件 4),12 月 30 日前书面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联系人:。
附件:1.全区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全区出租汽车规范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全区低速电动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4.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统计表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篇3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校委会成员 年级组长班主任。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 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
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各年级组长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和班主任协助,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留校处理组:年级组长班主任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三、其它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篇4
冬季已经来临,为全面做好我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市雪天道路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冬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冬季行车特点,制定并落实预防事故措施,加强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坚决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雪天控制车辆出行工作。
为预防交通事故,雪天尽量减少车辆出行,尽量合并用车,严格控制单位新司机和交通安全不合格人员驾车上路,动员私车驾驶员减少出行,减轻路面交通压力,消除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同时,各单位要强化对内部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三、结合冬季雪天特点,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要教育广大司机、特别是新司机不要盲目开快车、强行超车,在冰雪道路上遇情况时不要盲目急刹车,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保证行车安全;二要教育骑车人靠边行驶,不要在冰雪道路上骑快车、猛捏闸,行人要走人行便道,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要在马路上滑冰、滞留,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三要重点抓好客运、旅游、出租等专业运输单位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向新司机传授冰雪道路驾车经验,提高驾驶技术,教育司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四要利用广播、板报等形式宣传冬季雪天交通安全行车常识,提高广大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对冬季校车的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11月21日,全国连续发生2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45人受伤,其中当日6时50分,黑龙江省双城市驾驶人关景全驾驶接送学生的大型客车(核载26人,实载51人)翻入河沟,造成8人死亡,3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公安部部长周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运输学生车辆的大清查、大整改,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各街镇、各单位、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一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摸底排查,详细掌握校车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档案,对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增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防范意识;
三要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案例为内容,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篇5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我乡20__年春运安全工作,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安全畅通、营运规范有序、社会平安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发布的春运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达川区20__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通力协作,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控措施,加大各项安全监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全面优化春运环境和交通安全秩序,确保春运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交通营运的违章行为;杜绝道路、水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和恶性案件发生,一般事故减少至最低程度;超载、超限现象和客运车票非法涨价及宰客甩客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和及时整治;杜绝道路、水路“三乱”行为、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上船);确保春运交通营运畅通有序、客运市场秩序规范、全区春运安全稳定,广大乘车旅客安全、满意。
三、工作步骤
按国务院统一规定,20__年春运时间自1月21日开始至20__年3月1日结束,为期40天。具体工作步骤是:
(一)筹备部署阶段(20__年1月14日至1月18日)
1. 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机构,制定20__年春运工作方案;
2. 召开春运前期安全知识培训,开展节前安全工作大检查;
3. 召开春运工作动员大会,签订春运工作责任书;
4. 各单位进行春运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5. 搞好宣传发动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尤其是火车实名制购票和电话订购票机制的宣传活动,增强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具体实施阶段(20__年1月19日至3月1日)。
我乡成立三个值班组,分别为:(一)水路安全值班组,负责人:肖光华,成员:曾令满,青龙咀村、沿溪口村、大地坡村及社区三职干部;(二)道路安全值班组,由党政班子成员负责领导,具体值班人员:何胜、刘成钢、刘进;(三)各村(社区)安全值班组,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负责人,其余村(社)干部为成员。春运各工作组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按照春运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严格路面监控巡查和重点路段、站场码头的源头安全值班管理,确保交通营运安全有序,平安畅通,圆满完成20__年春运工作任务。
四、职责分工
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春运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四个小组,其职责分工如下:
(一)春运安全领导小组
各单位负责人、村(社区)主任
职 责:
1. 负责协调各组的春运工作,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2. 负责全乡春运工作情况综合上报、衔接和接待上级工作检查;
3. 负责春运期间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
(二)运力调度、车站(码头)营运安全组
组 长:
成 员:
职 责:
1. 负责落实与运量相适应的运力安排和科学调度运力,合理安排客运车辆(船只)营运站点排班发车(船),及时公布每天的车次、售票情况等运输信息;
2. 负责车站(码头)营运秩序的维护和治安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营运矛盾纠纷,确保旅客人身财产安全;
3. 狠抓客运车站(码头)安全的源头管理,坚持“三把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严格“三品”的检查收缴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 搞好车站(码头)的各项便民服务和卫生清扫;5.加强执法检查,打击非法参运和甩客、欺客、宰客、卖客等不法行为,协助物价部门查处客运车辆非法涨价、乱收费行为。
(三)安全、治安巡查组
组 长:邹
副组长 :
成员单位:
职 责:
1. 负责公共场所、车站、码头的安全营运管理和摊贩占道经营的整顿;
2. 负责及时处理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和拥堵事件,确保交通畅通;
3. 负责打击车匪路霸和查堵客运车辆违法装载“三品”行为,落实重点地段、危险路段的专人值班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4.负责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和整顿,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各类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从事非法运客行为,查处各种无牌无证、拼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农用车、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无证驾车、人货混装、超载超限、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各种违法行车行为,及时妥善处理超载客运车辆、旅客分流工作;5.协助物价部门查处客运票价非法涨价、乱收费行为;6.管理好场镇秩序,保证场镇车辆畅通、街容街貌整洁,过往旅客、车辆安全。
(四)传染病防控组
组 长:周 洪
成员单位: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
1. 负责全乡境内各区域春运期间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2. 负责全乡境内各区域突发性应急抢险与救护;
3.负责食品安全的督查检查工作。
(五)督导巡查组
组 长:
成员单位:乡纪委、综治办、安监所
职 责:
1. 负责春运期间对全乡各村(社区)、各工作小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2.负责督促各村、社区、乡级单位(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
3.负责全乡公路、水路春运期间营运秩序的检查,严厉查处“三乱”行为。
各村、社区及乡级各单位:抓好源头管理,及时解决运输途中道路的排危工作,开展好春运监管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职工自己开好车,不坐“三无” 车和非客运车(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春运(安全)工作是春节期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抓好春运(安全)工作,确保交通畅通,事关全乡的安全稳定大局和全乡人民春节的平安祥和,各村(社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立即组织力量,在春节前再次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
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春运(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春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制订完善好春运(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将春运(安全)工作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乡春运(安全)工作协调有序地开展。
(二)抓好宣传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和全乡辖区内各企业要通过大会、广播、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大力宣传今年春运期间火车购票实行实名制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印发春运安全知识宣传单,分发到各车、船驾驶员和乘客手中。增强全社会的春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整个春运期间平稳安定。
各客车(船)驾驶人员和服务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切实改善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谐的春运氛围。
(三)强化责任,严格准入程序。
乡政府将按照春运工作职责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岗到人,与各客运车(船)驾驶人员和签发单人员签订好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相关人员按责任书履行好相关责任。
对“三品”的检查、“三不进站”及“五不出站”要求,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四)严格执法,严究违章行为。
乡安监所、警务室、场管办、船管站和农机站要紧密协作,互相配合抓好全乡的春运安全工作:一是以“反超载、反疲劳驾车、反违章、反非客运车辆载客”为重点,加强路面、重点路段的巡查监控和“三品”查堵收缴,及时查处打击非法堵塞交通和扰乱交通秩序的行为。二是切实加大对农用车和拖拉机上路载客营运的查处力度,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安全良好的交通环境。三是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究违章行为。对违章车辆(船舶)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有必要时,可请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前来协同执法。四是要切实搞好优质诚信服务,对超多的旅客,要及时向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请求调度车辆分流,确保交通营运有序,安全畅通。
(五)严格考核督查,严肃工作纪律。
对各村(社区)的春运(安全)工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将作为20__年安全工作的一项重点科目进行考核。
所有工作人员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职尽责全力做好春运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讲究工作方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关于春运工作的政策和会议精神,确保陆路、水路无“三乱”现象发生。对因工作组织部署不力、工作责任不到位而酿成安全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追究责任,造成重大后果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篇6
为预防我园学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学生安全;为积极策应和协助其他学校的学生发生在我镇范围内安全事故的抢救及协调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交通安全教育
1、教育性原则。
①经常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不断强化安全工作要求,使全体同志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规范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③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督查。
2、预防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即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尽可能将损失和影响消除或降到最低程度。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工作日,上班前至净校后两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特殊情况,必须做到24小时开机。
2.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园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马健兰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报告情况;
②向医院要求,做好抢救准备;
③向教育局、街道政府报告;
④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高凤梅
职责任务:迅速做好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具体准备工作:
①迅速查清乘车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
②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三、其他
1、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总指挥(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篇7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年为契机,根据省、市、县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三)各项具体分工情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现场处理,由县一中队队长牵头负责。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解释等工作。
3、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院长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迅速组织和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和占用急救场所。
(3)及时对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对抢救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提出紧急处理措施。
(4)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救援镀层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4、善后处理工作,由交警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交警做好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及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输认领、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
三、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乡人民政府、交警中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冬季到来,由于雨、雾、雪、等天气的即将来临,导致道路能见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积水结冰的现象,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冬季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校车冬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员及校车司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参与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经过做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事故预案方法和措施
1、学校要对放学乘坐校车的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规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地对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制定学生乘坐校车的纪律和安全制度,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对乘坐校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车辆要求选用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学校提供服务。
3、加强驾驶员和乘坐校车负责老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隐患,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求负责教师加强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学生在乘车中自觉依次上下车,要文明、安全候车,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校车,上下车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在行车过程中,严禁同学之间打闹,头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先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先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随车教师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及时汇报学校领导。
领导小组及时报中心校、教育局和相关部门。
处置乘车人员。
①如有受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尽快及时联系车辆把伤员送至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②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同乘没有受伤的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时通知家长。
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并参与调解。
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保险介入。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高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减少危害后果,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纵横联动、快速响应。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极端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震等不可抗力引发的严重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情况,按照《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执行,本预案作为配合预案执行。
2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五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
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体系由县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
2.1.1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县交运局、县卫健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市银保监分局五寨监管组、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发事件影响情况,指挥长可抽调相关县直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及职责见附件2)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级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主体。
2.1.2其他
跨县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工作,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县级指挥部指挥,市级指挥部予以协调。
2.2现场指挥部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事件影响程度达到应急响应级别,政府在接到报告后,要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工作组和专家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公安部门可先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开展案(事)件原因调查。(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3风险防控
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职责:
公安部门:严格剧毒化学品、民爆物品的购买审批和备案管理。
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路面巡查及重点车辆管控,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行驶,消除隐患风险。
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道路巡检维护,健全各类道路安全附属设施,减少路面安全隐患;严格客、货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押运人员的审核准入门槛,对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加强队伍应急处置能力训练。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查,避免存在问题的罐式集装箱、汽车罐车等“带病”出厂上路。
4监测和预警
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开展监测预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自然资源、气象部门要建立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风险等级预警,及时推送相关部门。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民警发现、群众发现、技术发现”为主的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化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实现气象监测预警与公安交管应急处置互通融合,并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科学选择出行方式,提前进行车辆分流。
当发生雨、雪、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或道路结冰,严重影响到道路安全,气象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危害重要国省道、重点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交通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水、地面塌陷等险情预计出现或已经出现,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已发布黄色以上预警;或公路运营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上述隐患影响通行情况,各成员单位应互通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开展分析研判,确定交通安全预警的发布和解除,加强所涉国、省道、景区(五寨沟、荷叶坪)道路等重要路段管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路面情况等,先行应急准备并报县指挥部。县乡(镇)两级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
5应急处置与救援
5.1信息接报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警或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指派就近的公安交警或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核实情况,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情况,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事发地指挥部办公室。
5.2先期处置
公安或交通运输部门在核实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后,应视情立即通知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处置。公安部门立即控制肇事嫌疑人员和车辆,固定现场,收取痕迹物证,开展初步勘察,防止原始证据灭失;公安交警部门设置警戒标识,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防止事态扩大、二次事故等,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距事发地最近的收费站要马上启用绿色通道,保障救援车辆、物资通行。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迅速调集装备、人员投入应急抢险救援,减少和控制损害后果。突发事件达到响应条件,公安交警部门应立即通过公安机关报县人民政府,请求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同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未达到响应条件,应按各自职责稳妥处置。
如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县指挥部指令或县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要协调、调动有关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并责成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所载货物的临时存放。如涉及移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市场监管部门要进行监测认定,提出应急措施和设备处置方案,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和查处工作。涉及上述两种交通事故,气象部门要对现场周边风向、风速、雨量等进行气象监测和预报,生态环境部门要赶赴现场对事发地周边进行监测,划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并发出预警,开展相关先期处置。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积极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短时间内无法确定严重程度的,现场指挥部按初步预判的级别启动响应,后期结合实际变更响应级别、应对措施等。当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和影响范围超出事发地应急能力时,要及时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援助。
5.3应急响应分级及响应程序
根据道路安全突发事件影响的严重程度、伤亡人数和处置需要等,按照《忻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级,县级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3个等级,分别对应相应应急响应程序。(响应条件见附件4)
5.3.1三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下失联、死亡,或5人以上1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一定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3个以上相邻县;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带队,派出相关人员赶赴现场,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工作。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县指挥部报告根据需要调派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参与工作。
5.3.2二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失联、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伤亡的,或可能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5个以上相邻县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迅速整合力量,派出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由指挥长带队赶赴事故现场,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救援、增援队伍力量,积极开展救治救助、现场勘查等工作,减少或减轻危害后果;迅速做好车辆、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必要时调动通信指挥车、无人机、直升机参与救援保障;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排查和安全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及时报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做好舆情引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
5.3.3一级响应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失联、死亡,或50人以上伤亡的;发生道路交通逃逸事故,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造成5人以上失联、死亡,或30人以上伤亡的,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出现灾害性天气或自然灾害,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甚至阻断交通,涉及全县范围或3个以上相邻县国省道的;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指挥部要及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县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可利用各类信息平台进行事故灾情会商研判,作出决策部署,指导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同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当部、省级、市级工作组到达事发地指导工作时,县指挥部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应急处置。
5.4信息报送
信息报告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已确认的伤亡人数、可能被困人员、涉事车辆、道路通行条件及运输货物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要注明危险化学品名称、性质、形态、运载量、危害后果,是否发生泄漏、燃烧或者爆炸,可通过电话、传真、应急专用网络等方式进行紧急情况信息报送。
公安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报警,应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报告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迅速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到信息共享、按职责处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报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事件情况,紧急事项可越级上报。
5.5舆情管控与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应启动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处置,预防和消除不实信息传播、舆情隐患产生。
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有重要变化应随时发布。涉密事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6涉嫌犯罪排查
事发地公安部门应成立案事件调查组,在应急处置中及时保护现场,发现、固定、提取现场痕迹、物证,进行现场调查访问、调取监控录像,制作现场勘查工作记录,启用技侦手段分析研判,严格排查线索,第一时间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勘验和涉嫌犯罪调查工作,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5.7响应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结束,由现场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告市指挥部。县指挥部指导各部门做好善后各项工作。
6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情况、应急保障、协同作战等进行总结评估。公安交警部门形成事故专项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应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应急机制,夯实基础工作,完善应急预案。
7后期处置
7.1保险理赔和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相关文章:
道路交通安全统一行动方案
上一篇:绩效考核方案模板集锦
下一篇: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