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通用29篇)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为标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德才兼备、工作务实、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此次竞聘,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竞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聘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x生
成员:许x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许晓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翟礼文、黄新平,负责具体实施竞聘工作。
三、竞聘原则
1.党管干部、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
四、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本次竞聘的中层岗位及职数为:政教处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
五、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责任心强;品德端正,廉洁奉公。
2.坚持原则,务实肯干;顾全大局,善于合作。
3.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两年内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资格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x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备以下经历之一:中层干部(含具有外校中层以上干部经历及我校主任助理)任职经历;我校3年以上年级主任或副主任任职经历。(任职年限计算至x年7月)
六、竞聘程序及方法
1.确定方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学校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公告栏、会议等多种方式于9月21日前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发动,引导符合条件者积极参与竞聘。
3.公开报名。报名时间9月23日—26日。
4.资格审查。9月28日前公布审查结果,确定竞聘候选人。(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实施竞聘)
5.竞聘候选人演讲。竞聘候选人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学校组织评委进行打分并现场提问(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民主测评。学校组织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等人员对竞聘候选人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组织考察。根据竞聘候选人演讲、民主测评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演讲得分*50﹪+民主测评得分*50﹪),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两名考察对象,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8.确定对象。根据考察结果,党委讨论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资格,按序确定递补人选。
9.聘任管理。竞聘上岗对象报县教体局批复备案,由校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任期制,任期三个学年(试用期为一年),届满重新竞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学校可以在适当时候予以调整并重新任免;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考核为基本称职者,予以警告或诫勉。
七、实施要求
1.精心组织。成立竞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领导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及时处理竞聘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竞聘工作顺利实施。
2.严肃纪律。竞聘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按规定凭真才实学竞聘,不得拉人情,托关系,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及测评打分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职位竞聘的必须回避。
3.规范管理。在竞聘工作期间,所有参与竞聘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正常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竞聘上岗的新任干部和换岗的原干部,自宣布任命和聘任通知后一周之内,办理完交接手续。
八、其它
1.监督电话:校党委纪检委员、副校长佘:;学校办公室: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富有生机与活力,精通教育、善于管理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x市育才学校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安 不竞聘的教师2人(待定)
三、拟聘行政岗位(3个)
(1)教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教务、教研、教师考勤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2)政教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思想教育、法律、卫生、工会、团队、安全、党建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3)总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后勤服务、物品采购、学校财产管理、校园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选拔聘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竞聘的基本条件
1、具备合格学历,5年以上教龄,其中在本校工作须满2年以上,身心健康。
2、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学校利益为重,凡事从学校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3、能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能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任劳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六、竞聘对象
满足竞聘基本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七、竞聘程序
1、发布公告(XX年8月27日)
在全校范围公布信息,公开竟聘岗位。
2、民主推荐(XX年8月27日)
竞争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三是领导小组推荐。动员大会后,请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于8月27日12:00之前向学校申请并填写《x市育才学校中层干部申请表》(申请表领取和上交皆在王治安副校长处)。
3、资格审查(XX年8月27日)
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职演讲(XX年8月27日13:30)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占60%。民主测评时,竞聘者的直系亲属应回避。
6、初拟人选
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占40%,确定拟聘人选。
7、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8、聘任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八、任期
1、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任期为3年,从拟聘用之日起算,聘任期满,自行解职,如愿继续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学校可重新组织聘用,也可根据需要续聘。
2、聘任期内,允许中层干部提出辞职,空缺岗位由校长提名,考核小组考核决定,但任期不顺延,到本届任期结束重新竞聘。
九、待遇
1、优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和参加各种学习。
2、中层干部待遇期限从拟聘用之日起算,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经济待遇。上级若有规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校长室提议,学校研究,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可以提出解聘。
(1)有意或无意过失,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出现严重损害学校声誉事件的。
(2)主观上或客观上无法适应岗位工作的。
(3)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校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会议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的。
(4)违背师德或不能廉洁自律的。
十一、其它
1、应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若无上述“十”规定事项发生,学校不得随意解聘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中层干部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参加竞聘的人员,可以提出自己所需要竞聘的岗位,但要服从校长办公会议所作的最后分工决定。
3、在新的中层干部队伍未产生之前,现岗位的中层干部不得中断相关的职责。在新的中层干部岗位人选确定后,原任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
4、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机制的建立,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xx〕56号)和《20xx年枣庄市市中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市中教发〔20xx〕82号)精神,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学校现有教职工数量,科学合理设置教学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
2、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5、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兼顾老教师发挥余热和经验、
6、循序渐进原则、按照教育局精神,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稳妥做好人事改革工作,为岗位竞聘工作深度实施积累经验、
二、明确岗位设置与工作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和教学工作实际,对本校教学岗位设置特作出如下规定。
1、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教学班设置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各1个,每3至4个教学班设置物理、化学教师岗位各1个,每6—8个教学班设置道法、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教师岗位各1个,每14—16个教学班设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各1个,技术课、劳技课、卫生健康课以及音体美特长活动训练和地方教材、校本课程只设置兼职岗位。
2、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承担两个班级的教学任务为满工作量,物理、化学教师每周承担12课时教学任务为满工作量,公民与道德、历史、地理、生物教师每周承担14课时教学任务为满工作量,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教师每周承担14—16课时教学任务为满工作量,技术课、劳技课、卫生健康课、地方教材、校本课程以及音体美特长活动训练的工作量计算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三、明确聘任的`范围和对象
1、聘任的范围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及其它校本、地方课程。
2、聘任的对象是本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符合工作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明确聘任原则
1、因事设岗,按需定员;依岗定责,量才聘人。
2、实行双向选择。学校对教职工有聘任、试聘、待聘、解聘和不聘权。教职工有受聘、拒聘、辞聘权。
3、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聘任要求,做到知人善任,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4、教职工聘任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学校既尊重个人意愿,又考虑学校整体工作,重视发挥岗位功能和整体功能,形成科学合理的组合结构,实现人员结构配置的最佳方案。
5、聘任工作坚持实施“意见与结果公开”的原则,接受党组织、工会、教代会和广大教职工的民主监督。
五、竞聘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师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履行管理岗位职责,具备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六、聘任方法
(一)岗位设置
学校岗位设置参照《山东省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xx]56号),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的原则,明确每一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岗位设置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设置比例(初中不超12%,小学不超9%),并有效解决教职工的学科归位问题。
设置岗位时,为临近退休、患重大疾病、请产假等不参与交流轮岗的人员设置适当的直聘岗位,供其选择或竞聘。学校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80%以上人员通过后并公示改为: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个人申请
各类符合条件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向学校提交支教申请、直接聘用申请、校内竞聘申请和跨校竞聘申请,填写《教职工竞聘登记表》。申请支教、跨校竞聘的需经学校审核盖章。
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学校有权按拒聘或落聘情况处理。
(三)开展竞聘
1、直接聘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因产假或重大疾病(已在教育局请假备案)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经学校和教育局同意并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岗位,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要参加竞聘上岗或跨校竞聘,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调整为竞聘岗位。
年龄达到准予退休规定,符合延迟退休条件并且在教学岗位承担满工作量教学任务的教职工,若有延迟退休意向,须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后可准予延迟退休。现已在管理岗位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若有延迟退休意向,必须于本方案执行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学校申请教学岗位,承担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否则视为放弃延迟退休的权利。延迟退休的教师在教学岗位任教时所教学科成绩较差,家长反映强烈,社会不良影响大,该教师个人须承担一名临时代课教师费用,同时接受学校的岗位调整安排。
2、聘任顺序。首先根据南北校区教师交流方案确定校区学科任课教师名单,分校区分级部分别由教导处、德育处在领导小组指导下明确各级部班主任并进行聘任,然后由班主任两两组合进行任课教师选聘。如果出现多选情况,由任课教师进行反选。
未被选聘的教师可以参加管理岗位竞聘或者选择学校缺编的学科教师岗位接受改科安排。拒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教师,可于三个月内自行联系单位调出,自第四个月起扣发工资。
七、签订聘书
学校与聘用对象签发聘书,聘期为一年,上报区教育局学校留存备案。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在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的意见》(厦教局228号)《海沧区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厦海教9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激励竞争机制,优化“省级示范小学”的教师队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创办品牌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打下坚实基矗
二、成立学校教师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练文生(校长、书记)
成员:何海滨(副校长)邱碧婉(副校长)
三、竞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竞聘范围
1、经任命的`学校正副职校级领导,不参加此次竞聘上岗;参加区教育局转岗考试合格的教师不参加竞聘上岗;产假教师按有关规定不参加竞聘上岗。
2、除此以外的全校在职教师均需参加此次竞聘上岗,主动申请放弃者视为落聘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7月16日至7月25日):成立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班子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在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的意见》《海沧区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工作方案》精神,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
(二)制订方案阶段(7月26日至7月31日):制订设岗方案、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三)教师申报竞聘岗位阶段(8月1日至8月2日):教师对照岗位设置,根据本人意愿填写竞聘申请表,领导小组审定参加竞聘人员。
(四)竞聘考试、考核阶段(8月10日):
1、笔试(占总成绩60%):竞聘人员参加区教育局组织的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育理论分值100分。时间:8月10日上午8:30-10:30
地点:延奎小学。
2、考核(占总成绩40%)
(1)8月10日下午3:00组织全校教师进行群众测评(占总成绩20%)。优20分,合格16分,基本合格12,不合格0分。
(2)8月10日下午群众测评后,由校级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占总成绩10%)。
优10分,合格8分,基本合格6分,不合格0分。
(3)8月10日下午进行综合考核(占总成绩10%)
结合教师近三年学年度业务考核,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综合打分:优10分,合格8分,基本合格6分,不合格0分,总评得分为三学年总得分的平均分。
学校的各项测评考核于当天进行统计,并将测评结果于当晚交教育局。
(五)确定各学科上岗教师阶段(8月15日):根据笔试、考核成绩,确定各学科上岗教师,公示各学科上岗教师名单。
(六)落聘人员工作安排阶段(8月16日至8月18日):按厦府办(20xx)207号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完善机制。聘用制改革的目的在于激活教师队伍,建立起“聘任看实绩、考核看实效”的竞争机制;建立起“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起“教师的素质和待遇与学校教学质量、办学效益同步提高”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机制。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认真制订实施方案,高效、严密地开展工作,抓住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分析难点,关注热点,集中力量做好竞聘考试、考核工作,及时解决好竞聘上岗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按区教育局的要求进行。
3、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竞聘上岗工作的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认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识实行竞聘上岗的必要性,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参与该项工作。
4、落实竞聘上岗工作中的各项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5、全体教职工要服从大局,遵章守纪,端正态度,积极参加竞聘上岗。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5
为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推行全员聘任制,优化教师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竞聘上岗的通知》(修教发【20xx】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推行教师竞争上岗和聘任制,深化学校人事改革制度,优化教师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为发展优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矗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竞聘,合同管理,改变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状况;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应聘者可根据本单位设置岗位数和本人意愿,自主择岗、竞争上岗。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本着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择优聘用应聘人员。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任现职以来,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具备胜任竞聘岗位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合格学历。
(三)其他岗位条件:
具备相应学历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能胜任该岗位工作。
四、成立竞聘领导小组
为保证教师竞聘工作稳步推进和规范化,学校成立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组长:曹新亮
副组长:梁娜
成员:李海平王瑞芝
五、竞聘程序
(一)公布实施细则(含岗位设置及岗位要求)
(二)教职工填写《应聘意向书》,组织资格审查。
(三)确定初聘人选,并公布聘任结果。
(四)签订岗位任务书,校长颁发聘书。
六、竞聘办法
1、我校实行教师上岗逐级聘任的办法,召开教师竞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个人申请,并结合个人工作能力、实际教育教学水平、师德表现、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先聘任低、中、高年级年级组长。
2、各年级组长根据个人申请,并结合班主任工作经历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各班主任。
3、班主任结合年级组长按师德表现、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课教师。
4、设岗分年级、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级、后中年级、再低年级的先后次序进行。
5、评聘结果由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
6、学校领导及行后人员,由中心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竞聘。
7、学校领导要承担不少于教师工作量的一半的任课工作量,同时参加竞聘。
8、如果同一岗位出现多人应聘,由聘任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师德表现、工作能力、考勤、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岗位设置数量进行投票决定。
9、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无人应聘,由领导小组从所有应聘教师中择优聘任,宁缺毋滥。
10、如果出现某一岗位的所有应聘教师都没有被聘任,该岗位空缺,由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调剂或空岗另聘。
11、所聘教师及班主任在聘任期限内,如果完不成学校的各项任务,相关人员一律解聘,予以交流。
12、不服从应聘领导小组调剂者,一律不聘。
七、公示
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中心校审核。审核合格后,上岗履职。
八、其他相关要求
有严重违法行为和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本校教师或其他学校教师,不能在本校参加竞聘。
九、岗位设置
共设置七年岗位,六个班主任教师岗位,一个副科教师岗位,均为满工作量。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__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大胆改革用人制度。通过对学校中层管理机构的进一步完善、调整,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各项管理工作。
二、聘用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干部交流、优化组合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依法办事原则。
三、中层管理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
(一)校长办公室主任:1人;(二)德育处主任:2人;(三)教导处主任:2人;(四)教科室主任:1人;(五)总务处主任:1人;(六)退管科主任:1人;(七)艺术部主任:1人;(八)团委书记:1人;(九)少先大队总辅导员:1人;(十)工会副主席:1人;(十一)年级主任:9人。
四、聘任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有责任感。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和较显著的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民主,办事公道,事业心、使命感和全局观念强,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高。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女满50周岁、男满55周岁的中层干部,任期届满后不再竞聘、续聘。
6.处室特殊要求:
四、聘任程序
1.确定方案。根据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学校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工作待遇、方法步骤等。工作方案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商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2.建立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党、政、工代表任鹤龄、田锐、汪正平、钟天寿、彭伟、教职工代表一名组成。
3.宣传发动,公布岗位。校党总支、校长室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程序,作专题动员。
4.公开报名。可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五人以上推荐同一人
选)、部门(含群团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竞争。
5.资格审查。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经支委会讨论后公布。
6.本人演讲与民主测评。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须在教代会上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7.组织考核。根据本人演讲、民主测评的结果,择优确定考核对象并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察。
8.筛选确定。根据考核结果,支委会讨论提出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9.聘任备案。竞聘上岗人员,由任校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工、团、队组织的负责人,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候选人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组织研究后按程序上报审批。届中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必须事先与市教育工会和市教育局团委商议。
五、聘期、解聘和调整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三学年,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经考核称职后正式上岗。聘期内享受中层干部待遇和领导干部职务津贴,聘期满后,经考核称职可续聘。
2.在干部竞聘中,对现任中层干部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
3.受聘的中层干部应由学校考核小组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如工作需要或明显不适应工作岗位需调整的,应按上述程序进行公开竞聘。
六、实施要求
1.实施学校中层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调整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是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一种新的尝试,同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和内部奖金分配制度同步实施。
2.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度的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党政班子将共同配合,认真细致地抓好各个工作环节,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3.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应该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任人唯贤,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以及个人感情选人的思想障碍,真正把群众公认,工作实绩明显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
4.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将同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对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干部应在多岗位、多方面加强培养,同时加强对非党干部和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员:张明喜、易坤权、陶卫东、李发明、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8
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优师优教,根据《##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xx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及《##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学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目标
通过竞聘上岗,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优化师资结构,健全学校内部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有良教”的目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二、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塘下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竞聘条件
(一)师德表现: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二)教学业绩: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态度:团结同事,有协作精神,积极钻研,主动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学历。
五、组建机构
(一)学区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学区教师“县管校聘”工作。
(二)各校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视学校规模由3-11人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名单需经集体研究并征求广大教职工意见,在校内公示后报学区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1、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本校行政领导、工会、教师代表若干名组成,负责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和本校竞聘组织实施工作。
2、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由本校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若干名组成,书记任组长,如书记和校长兼任的,一般由副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组长。负责本校教职工意见的收集和反馈,依法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
六、竞聘方法
竞聘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步推进、逐级竞聘方式进行。
(一)首轮校(园)内竞聘各学校按实际,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等,参与校内竞聘的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表,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聘。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占25%)、民主测评(占25%)、业绩考核(占50%,包括职业道德、评先评优、学历职称、教科研成果及考勤等,业绩时限为20xx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业绩考核具体细则由各校根据情况自行制定,也可参考教育学区县管校聘业绩量化考核评价标准)。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从高到低择优聘任。缺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比例一般不超过聘用岗位的98%(低于1人的学校按1人计算),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
超编学校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的人数一般不超过编制数加上超编数50%的和,同时不得低于聘用岗位的90%。为了保证公平公正,竞聘过程全程公开,学区派员现场监督。竞聘结果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二)直接聘用和组织调动直接聘用对象指近3年内退休人员(20xx年适用对象为20xx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支援(包括援疆、援青)、上挂的教师,离岗退养教师,伤残退伍军人转岗教师,交流归队教师,见习期内的新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直聘对象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
继续实施教师、校长交流工作,依据资格条件、任教学科、个人申请和学校意见,确定校长、骨干教师和普通教师交流名单,具体交流学校、岗位服从市教育局安排。尚未落实确定的流动、交流对象,需参加原单位竞聘。
孕期与哺乳期的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有关诊断材料,哺乳期为12个月(从孩子出生日计算)。
重病人员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须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且仍在治疗期的人员。重病人员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由于工作原因,校级领导转岗被聘任为责任区督学,编制由市教育局单独划给聘用学校,不再参与学校竞聘。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组织调动的对象由教育局直接调配,不再参与当年度竞聘。
(三)二轮学区内竞聘二轮竞聘对象为首轮竞聘落聘人员。各学校空缺岗位由学区统一公布后,竞聘人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参加二轮竞聘。二轮竞聘只限报一个学校,但可报多个岗位,甚至服从调配。经考核聘用人员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聘用,已聘用人员不再参与二轮竞聘。
(四)组织调剂市教育局根据两轮竞聘结果和实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对待聘人员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在上期聘用学校培训或跟岗学习,待岗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由学校进行考核,待岗培训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继续在上期聘用学校享受待岗待遇。发给基本工资和不超过5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考勤奖部分可按实发放)。
(五)聘任录用竞聘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竞聘结果上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
七、岗位竞聘
(一)校级领导聘任学校校级领导根据管理权限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考察任命。校级领导须面向全校教职工作就职演说。
(二)中层干部竞聘根据编委办文件规定中层职数,设定中层岗位,按时公布。中层干部竞聘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可参照《##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教人【20xx】27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确定;
其二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有意向参加中层竞聘的教师(包括符合条件的原中层干部),填写《学校中层干部竞聘申请表》,在规定时间提交校长室。其他教职工也可联名推荐。考评组由校级干部、工会主席组成,校长任组长。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中层岗位,由学校考评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上报发文明确。工会等群团负责人按规定确定后不再参与中层干部竞聘。
(三)班主任竞聘公布班主任岗位(凡申请教学岗位老师都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义务)。班主任确定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可参照《##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教人【20xx】27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聘确定;
其二可由教师个人申请和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或相应人员)任组长,德育线为自然组员,其余组员在岗位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可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任,班主任自然聘任为相应的学科教师,未聘人员参加科任教师竞聘。待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岗位,由考评组提名,提交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
(四)段长教研组长竞聘公布段长和教研组长岗位。段长和教研组长确定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其一可参照《##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教人【20xx】270号)文件精神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聘确定;
其二可由教职工自荐和教学副校长(或相应人员)提名相结合产生候选人(已聘任的班主任也可申报),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中层干部为组员。可采用教师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聘用。待聘任完毕后,如有空缺岗位,由考评组提名,提交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通过。
(五)学科教师竞聘根据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总数,减去行政人员、班主任、段长、教研组长对应的学科岗位,公布实际学科岗位。由教师个人申请,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考评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学线为自然成员,其余组员在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采用岗位匹配度展示、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或由考评组和全体已经被聘任的班主任现场投票打分、业绩考核量化结合的方式。分组、分学科按照岗位数聘任,根据总分由高到低分学科聘任。未聘人员可以申请教辅岗位的竞聘。可能缺少的岗位由校内调剂、校间竞聘或学区统筹安排。
(六)教辅岗位竞聘学校公布实际教辅岗位。由教职工个人申请和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填写《学校教职工竞聘申请表》。当岗位没有专职应聘时,学校可由相关已聘人员兼任,兼任按一定的工作量计算。考评组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任组长,组员由校办、总务处为自然组员,其余组员在竞聘领导小组中抽签产生。采用现场演讲、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结合的方式。入聘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统筹安排。
(七)待聘人员相应岗位竞聘工作完毕后,若待聘人员较多,学校尚有空缺岗位,则通过全体教师民主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排名顺序产生落聘人员。
(八)二轮学区内竞聘第一阶段校内竞聘工作结束后,各校将空缺岗位及待聘人员上报学区。待学区统一公布各校空缺岗位后,首轮落聘人员,填写《教职工跨校竞聘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二轮竞聘,由各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考核量化现场演说打分,按需选定初步人选,报学区初审,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聘用。落聘人员由学区组织协调或报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待岗人员。
(九)竞聘要求每一轮竞聘中,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对已竞聘上岗人员,由学校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教师竞聘岗位填写申请表时,须填写一份承诺书,承诺以下内容: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愿意承担满工作量和适当的超工作量,热爱学校。
3.按学科标准及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教书育人。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教育局的相关规定,为人师表。
八、时间安排
5月10日——15日:传达上级相关文件;
成立学区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
5月21日——31日: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6月1日——21日:公布学区学校竞聘方案、公示二个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宣传工作。
6月22日——25日:完成业绩考核和民主测评。
6月26日——7月1日:中层干部竞聘、段长教研组长竞聘、班主任竞聘、科任教师竞聘、教辅岗位竞聘、上报首轮落聘人员名单及空缺岗位。
7月2日——5日:学区公布各校首轮竞聘后空缺岗位、跨校竞聘,学区协调安排。
7月6日——7日:上报竞聘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九、注意事项
各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召开教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后,制订相应的竞聘方案,报学区审批后再组织竞聘。
学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9
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根据吴委办[20xx21号和吴人社[20xx]34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吴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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