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精选28篇)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1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不断提升考核工作质量,进一步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制定20__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从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文字等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从工作态度、出勤情况、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考核。
(4)绩:指工作业绩。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业绩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标准:事业人员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组织领导
为客观公正地进行此次考核,特成立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方法
1、被考核人依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情况,填写《沁水县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通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无记名打分评选和单位考核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同时对考核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对于在集中考核评分中平均得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3、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单位进行公示;对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人员在单位进行通报或批评教育。
4、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和申诉。
五、其他事宜
1、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并写出书面情况。
3、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受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受降级、撤职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2
为建立健全银行业服务金融机构实体经济发展考核机制,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入支持经济建设,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和金融普惠水平,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商行、邮储银行、赣州银行、江西银行、九江银行、银座村镇银行)的县级机构。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地的信贷投放、“五个信贷通”(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创业信贷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投放、支持“六大攻坚战”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风险防范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内容。
三、考核指标及评分规则
(一)贷款投放情况(55分)
1.存贷比考核(25分):年末存贷比达到全市同类银行机构存贷比平均值的计25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加(扣)分5分封顶。
2.贷款增量(20分):新增贷款(含表外授信)按年内下达的新增贷款任务完成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的按每超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20分封顶,负增长的不计分。
3.贷款增幅(10分):贷款增速达到全县年度平均水平的得1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加分5分封顶,扣分扣完为止,负增长的不计分。
(二)主要业务完成情况(45分)
1.“五个信贷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分):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每个“信贷通”4分,100%完成任务的得4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分别加(扣)0.1分,加(扣)分均为2分封顶。没有“信贷通”任务或只有若干个“信贷通”任务的银行,未参与的“信贷通”分值转入“支持重点项目融资”进行考核。
2.支持重点项目融资情况(10分):为打好“六大攻坚战”,对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支持,包括主攻工业项目、精准扶贫项目、新型城镇化项目、现代农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本年度内每新增1000万元投放量计1分,累计不超过10分。未参与“信贷通”分值转入“支持重点项目融资”进行考核的,不计算加(扣)分。
3.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15分):能够较好落实“六稳”“六保”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延期、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政策。①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给予专项再贷款的,每新增贷款1000万得0.5分,5分封顶;②给予优惠利率商业贷款的,每新增贷款1000万得0.5分,5分封顶;③全年普惠型小微贷款融资成本较同期下降0.5个百点以上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三)其他工作落实加减分情况
1.积极参加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与企业签订信贷融资协议,当年签订的融资协议履约率达到95%以上的加2分。
2.在全市首创开展金融产品、服务或业务创新且正在实施的每项加1分,3分封顶;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增设1个营业网点(含自助银行网点、普惠金融服务站等)加1分,3分封顶。
3.积极宣传“江西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小微企业及个体户在平台内注册,并在平台上发放了贷款的,每新增贷款1000万加1分,5分封顶。
4.对违反《宁都县中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因银行未及时放贷造成企业还贷周转金归还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经查实每出现一起无正当理由恶意抽贷、停贷行为的扣5分,扣分不封顶。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企业进行了抽贷、断贷、压贷的,给予一票否决,取消其本年度评选资格。
5.对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等工作消极对待的,每次扣3分。
6.按照县里要求积极做好“金融产品地摊”工作,落实人员到岗到位。若派出人员出现脱岗串岗或被明察暗访组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每次扣3分。
7.经考核小组认定的其他重要工作项目,可依落实情况酌情加减分。
四、结果运用
(一)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奖。对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且排名前三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由县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6万元的奖励。
(二)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量奖。根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内新增贷款增量的0.2‰进行奖励。对承担全县金融调控、服务、管理和金融稳定工作的县金融工作局、县人民银行、县银保监组等金融监管协调服务部门按单家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财政账户对公存款规模。对考核排名前三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视情况调增财政性存款支持。对考核得分低于50分且排名后两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视情况调减其财政性存款账户和规模。所调减额度不低于20%,全部充实到考核得分排名前三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四)对在六个“信贷通”(含产业扶贫信贷通)投放过程中,因贷前审核不严和贷后管理不力等因素,造成当年出现财政保证金代偿而未采取法律手段向贷款对象进行追偿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先进单位奖、贷款增量奖的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工作由县金融工作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宁都县支行、县银保监组等单位组织实施。
(二)县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考核小组要求报送信贷投放及其它考核落实情况,逾期不报的按零分处理,由考核小组收集汇总并组织核实,以核实后数据为考核依据,提出考核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年度考核财政性存款规模的调整,由县金融工作局根据考核结果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县财政局负责进行调整。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县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实施。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3
为规范县文体广新局下属机构文化馆和业余体校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文化、体育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文化、体育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县文体广新局下属机构文化馆、业余体校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个(文化馆6人,业余体校3人)。
(二)考核时间
从20__年1月1日起实施,对县文体广新局20__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文体广新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县文体广新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县文体广新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县、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文体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30%)。由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县文体广新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2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9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30%*b/2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1、县文体广新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2、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按实际情况分配给工作出色、考评满分或超满分的同志(文化馆、业余体校分开执行);如果没有考评满分的人员,则由单位统一处理积余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1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4
为科学评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现有的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须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一般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法进行。
绩效分析主要根据行业特点,通过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对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计算处理,形成量化结果。
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一般采取无记名问卷调查、约谈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根据行业特点,分为普查和抽查两种,意见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各类岗位的不同特点和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并报主管部门核准。考核标准应尽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应表述明确、具体。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本单位负责人员、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工作人员代表组成。考核小组成员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被考核人员撰写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2)。
3.事业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及具体工作表现,对部门所属工作人员提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次意见。
综合评价主要根据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单位民主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和平时考核情况综合分析比较得出。
单位内设部门主管领导以上人员应进行公开述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考核。
4.考核小组审议并确定考核等次建议。
5.考核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或考核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员,并由被考核人员签署意见,存入本人档案。
三、考核等次及评价标准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1.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
2.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4.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贪腐等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二)考核年度内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年度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事业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15%。在20xx年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其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到20%。
符合提高优秀等次比例条件的单位请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附单位获奖情况说明和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调整优秀等次的比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和审核的,单位优秀人数比例一律按15%计算。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统筹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事业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派出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事业单位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2.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单位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数额计发一次性奖金。
(二)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4.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或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
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其岗位(职务)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其中由市委任免的管理人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单位性质、岗位特点,按照规定的权限、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
(三)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核结果的报送。
1.年度考核结束后,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实填写《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珠海市事业单位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分别见附件3、4、5、6、7),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市属事业单位须于20xx年1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2.经同级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各单位应当将《珠海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员本人档案,并及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3.各区(经济功能区)党委、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须于20xx年2月20日前将所辖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综合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备案。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5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公司员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综合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门。
(1)公司对员工(业务员每两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综合部每周将各部门考核结果公布,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综合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分级考核的办法:考核小组考核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下属岗位。
4、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
5、评分标准采取3:7的办法:本人评价占30%,上级评价70%。
6、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6
一、适用范围
公司机关各办及基层车间主任、队长。
二、考核内容
综合测评(100分)。其中:工作完成情况占40分;工作态度占30分;工作能力占20分;个人素质占10分。见附表
三、考核程序及说明
1、厂长和书记根据被考评人一年来工作和表现做出评价,给出相应分值,厂长和书记各占25%权重。
2、部门或车间员工根据被考评人一年来工作和表现做出评价,给出相应分值,占50%权重。
四、考核标准
综合考评分数90分以上的为优秀;综合考评分数80至90分的为称职;综合考评分数60至80分的为基本称职;综合考评分数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
五、考核结果应用
1、优秀车间主任、队长作为今后任用和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2、车间主任、队长考核结果低于70分进行诫勉谈话,考核结果低于60分调离管理或技术岗位工作。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7
为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激发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实现师德考核的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二、考核办法
基本方法是:学校考核、家长考核、学生考核相结合;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评估相结合。
1、日常考核(100分)
师德考核严格以新《师德规范》中的“八不准”为指标,学校对教师日常师德表现进行检查、监督、记载,凡日常工作中违纪一次扣考核分5分。
2、学期考核(100分)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学校评价、家长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自我评价五个层面对教师学期师德表现进行考核。
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条规定中“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各15分;“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各20分。
4、学校评价,家长评价、学生评价,教师互评,自我评价在评价分值100分中分别安排为30分、10分、20分、20分、10分。
5、五个评价的操作形式、内容、时间、人员由学校统一安排、部署、实施。
三、考核结果
1、学期考核与日常考核按7:3的比例测算考核结果。
2、学年度的考核分数是两个学期考核分数的平均值。
3、根据考核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者可定为优秀;在60分以上者可定为合格,不满60分者,定为“不合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表现直接认定为“不合格”,不再参加师德考核。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道德品质败坏,产生恶劣影响的;
(3)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纪违法受处分的;
(5)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的。
5、师德考核分数纳入《罗田县中小学教师质量考核》中,师德考核成绩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20%,年度考核优秀者应从师德考核优秀中产生。
四、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师德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关于20xx年度嘉定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嘉人社发〔20xx〕9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对象、评定等第及人数
1、本校12月在编教职工。党政正职由教育局考核。见习期教师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
2、本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为15人。其中1人为“记功”、其余为“嘉奖”。
三、考核内容
依据教职工聘用合同的约定,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基础标准,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考核内容为:
1.德。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鉴别能力、政治领悟能力、政治执行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3.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奉献、担当作为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以学生为中心,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产生的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行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操作方法
本年度教职工考核按照个人小结、民主推荐、教代会推选、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公示上报五个程序开展。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个人小结: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进行个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在年级组内进行交流。
2、民主推荐:分三个层面进行:一是分别在年级组、行政组、教辅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二是分别在教研组层面进行组内推荐,教辅人员由行政人员推荐,三是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各组推荐等级及人数比例分别为:优秀(A等)30%;良好(B等)40%;一般(C等)30%(具体人数见推荐表)。
由人事干部汇总推荐情况(组室推荐占比10%,教研组推荐占比10%,考核领导小组推荐占比30%,学期考核占比50%),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
3、教代会推选:由教代会代表在确定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候选人名单中推荐1人为记功,14人为嘉奖。
4、考核领导小组评议: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代会推荐情况进行集体讨论、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档次。
5、确定候选人的原则:根据三个层面推荐情况,采用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鉴于优秀人数限制,若组内推荐得票数高、但近两年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先进者,礼让他人(有突出贡献者除外)。中层以上人数不超过优秀档次人数的三分之一。
6、公示上报: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区教育局审批。
五、时间安排
12月9日—15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校园网公布方案。教职工完成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12月16日—22日:教职工组内交流、民主推荐、教代会推荐、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12月23日—29日:名单公示。汇总、填表、上报工作。
12月30日:材料上交。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9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__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20__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高教编制职工、卫生编制职工及自主招聘职工(含外出进修、读书、下乡人员)。
二、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医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周
副组长:葛 颂 白国辉
成 员:吴家媛 满 城 童冬梅 何权敏 刘芳宇
梁文红 张疆弢 石兴莲 陈 林 张春雨
杨晓红 刘 敏
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三、考核工作组
以各党支部为考核工作组对所在科室(部门)所有在岗人员进行考核,党支部书记担任考核小组组长,未定科室的轮转护士由护理部考核,支部书记、教研室负责人、科室(部门)负责人由院领导考核。
(一)牙体牙髓科党支部考核组,组长:梁文红。
(二)牙周科党支部考核组,组长:何权敏。
(三)口腔正畸科党支部考核组(正畸一组、正畸二组)组长:张疆弢。
(四)病房党支部考核组(口腔颌面外科、麻醉科),组长:满城。
(五)儿童牙科与综合科党支部考核组(预防与儿童口腔科、综合科、特需诊室、仁怀门诊、舒适门诊),组长:张春雨。
(六)修复科与种植科党支部考核组,组长:杨晓红。
(七)医技党支部考核组(药剂科、放射科、病理科、检验科、供应室),组长:刘敏。
(八)行政党支部考核组(含学生科、口腔解解剖生理教研室、口腔医学实验中心),组长:童冬梅。
(九)轮转护士考核组,组长:石兴莲。
(十)支部书记、教研室负责人、科室(部门)负责人考核组,组长:陈周。
四、考核内容和方法
(一)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原则。注重对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评价,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工作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情况作为首要考核内容;突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作为考核的必查内容;注重从精神状态、作风状况考察政治素质,既看日常工作中的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表现;对政治不过关的,实行一票否决。各科室、各部门在考核中积极发挥作用,严把政治关,按规定对不合格者或存在问题的人员严肃处理。
(二)实现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统一。年度考核工作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表现、岗位职责、任务和要求开展。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平时考核的重点是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完成所聘岗位的职责和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出勤等情况。年度考核则要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重点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全年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要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在考核小组内进行述职,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各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和量化测评,评议结果要作为确定年度考核档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提出考核档次初步意见。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在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由各考核组组长写出评语,提出推荐优秀人员名单。20__年新参加工作人员不定考核档次,不参与评优。
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考核工作组推荐的优秀人员进行考核和审查,提出初步考核档次建议。
凡当年荣获省部级劳模称号的,直接确定为“优秀”档次,不占本科室(部门)指标。
(四)考核拟定档次确定。初步考核档次意见经医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后,对考核评为“优秀”档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五)考核结果反馈。各考核工作小组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经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
(二)作为正常晋升工资及兑现年度绩效工资待遇的依据。
(三)作为岗位聘用、调整、续聘、解聘、培训的.依据。
(四)作为岗位职务等级晋升的依据。
七、年度考核奖励
当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工作人员给予1500元奖励,自20__年起连续三年获得优秀档次的工作人员给予3000元奖励。
八、时间安排
各科室、部门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及时组织考核,于1月26日之前将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科陈翔灏处。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奖励性工资中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学校在岗的教师。
三、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履职考核、出勤考核、千分制考核四部分,共设200分,其中师德占40分,履职占120分,出勤15分,千分制25分。每月考核一次,对本校教育教学突出的教师可设奖励分。
(一)师德考核
1、扣分项目:
(1)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每次扣5分。
(2)考试监考迟到;每次扣5分。监考过程未履行职责的玩手机扣15分,站在教室门口及教室门外的,扣20分,出现雷同卷的扣15分。
(3)不服从或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的;扣10分。
(4)一月内无故1节;扣40分,两节以上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分数,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出现教学事故的,扣40分。
2、加分项目
(1)教职工发现并制止学生违纪,发现并上报重大违纪事件,每次奖励5分。
(2)主动上前制止处理突发恶性的事件,奖励15分。
(二)履职考核120分:
1、教育教学过程(7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包括工作态度、责任心等。采取学校和学生评议的方式进行,每月评比教务科评分。
(1)备课:按学校规定,根据各教师备课的实际情况,通过学校教务科月查评比,将各教师月查结果分四等级分别给20分、16分、12分、0分。
(2)教学:课堂中发现学生玩手机的.5人(含5人)以下,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上课时间发现5人(含5人)睡觉,扣2分,6—10人的扣5分,10人以上扣10分。
(3)批改:根据作业是否适量,批改率95%、80%、70%,作业记载是否详细等指标由教务科检查分三等级给分:20分、16分、12分。
(4)教研分析:及时(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质量分析、试卷分析、学情分析以调整教情给10分。
(5)有教学计划,能按计划进行教学给5分。
2、教科研(45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教科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1)每月完成学校规定听课节数的给10分。
(2)完成规定的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等20分。由教务科评分。教职工参加校组织的教研会议、听课评课、集体备课、培训学习、公开课、竞赛活动缺勤一次扣10分,请假的扣5分,迟到一次扣1分。
(3)每月至少在学校网站或OA系统上传一篇论文或学习心得或教育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给10分。
3、教师专业发展(5分):重点考核教师拓展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1)积极参与校本研究给2分。
(2)积极向学校博客上传材料的给3分。
4、考勤(15分)
5、千分制考核由学生科负责。(25分)
(三)教育教学贡献加分(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的同时,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或组织的教育教学比赛或其他活动,并取得的成绩。
(1)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获奖;撰写论文或辅导学生获奖;各类业务竞赛获奖等。(5分)
(2)参与校级师范课开课的。(2分)
(3)师徒结对帮带年轻教师。(3分)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聘用、职务晋升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考核人员,发放按相应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没有考核结果的,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五、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11
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方案是一项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它能够对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方案的具体步骤:
1. 设定评估指标:首先,需要根据公司的目标和员工的职责设定评估指标,这些指标应该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一致,能够衡量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
2. 收集评估材料:评估过程中需要收集员工的工作成果、工作报告、客户评价、同事评价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能够客观地反映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
3. 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指标和收集的评估材料,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可以由直属上级、同事、下属等多个角度进行,以增加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 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根据评估结果,为每个员工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明确他们在下一年需要改进的方面,并给予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5. 奖励和晋升: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表现优异的员工适当的奖励,如薪资调整、奖金、福利等。同时,对于表现优秀、具备晋升潜力的员工,可以给予晋升机会,提升他们的职位和待遇。
6. 反馈和沟通:将评估结果和奖励情况及时反馈给员工,与他们进行沟通,让他们了解自己的表现和发展方向,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7. 监督和跟踪:对给予奖励和晋升的员工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他们能够在新的岗位上发挥出更高的能力和潜力。
总结来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方案应该具备以下要素:明确的评估指标、全面的评估材料、客观的综合评估、个人发展计划、奖励和晋升机会、及时的反馈和沟通、监督和跟踪。通过这样的方案,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整个团队和组织的绩效和竞争力。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12
一、考核组织机构
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由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办公室具体承办。
二、考核类别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围绕空间规划和产业布局,结合20xx-20xx年度工业发展、招商引资、财政收入、项目建设以及农业发展情景,将全县乡镇分为三个考核类别。一类:天堂镇、温泉镇、来榜镇、河图镇、店前镇、白帽镇、菖蒲镇、莲云乡(以“区乡合一”体制参与部门绩效考核,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只考核其一票否决事项和民生工程等资料,不参与乡镇考核排行);二类:五河镇、黄尾镇、冶溪镇、响肠镇、毛尖山乡、中关乡、石关乡、姚河乡;三类:头陀镇、主簿镇、青天乡、包家乡、和平乡、古坊乡、田头乡、巍岭乡。三个类别乡镇在考核指标分值安排上各有侧重。
三、考核资料、权重设置
设总分100分,具体项目及权重如下:
(一)、经济发展(35分)
1、农业发展(一类乡镇3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2、工业发展(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5分)
3、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7分,二类、三类乡镇8分)
(1)服务业发展(一类乡镇2分,二类、三类乡镇3分)
(2)乡村旅游(2分)
(3)电子商务(3分)
4、招商引资(一类乡镇5分,二类、三类乡镇4分)
5、财政工作(一类乡镇6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4.5分)
(1)财政收入(一类乡镇5.5分,二类乡镇4.5分、三类乡镇4分)(任务完成90%,人均财政收入增长率、增长额各占5%)
(2)乡村债务(0.5分)
6、项目建设(一类乡镇5分,二类乡镇4分,三类乡镇3分)
7、扶贫开发(一类乡镇4分,二类乡镇5分,三类乡镇6分)
(二)、生态保护(25.5分)
1、林业建设及护林防火(3分)
2、水土坚持及防汛抗旱(3分)
3、环境保护(4分)
4、节能工作(0.5分)
5、文化资源保护与文化建设(2分)
6、礼貌创立(含三线三边环境整治)(5分)
7、完美乡村建设(5分)
8、违建整治与防控(1分)
9、耕地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2分)
(三)、社会事业(10分)
1、计划生育(5分)
2、民生工程(5分)
(四)、社会治理(21.5分)
1、平安建设(9.5分)
(1)食品安全(2分)
(2)安全生产(2分)
(3)综治维稳(3分)
(4)信访工作(2分)
(5)依法治理(0.5分)
2、执行力(5分)
(1)为民服务全程代理(2分)
(2)行政执行力(严格考勤执行请销假制度、编制“十三五”规划等)(3分)
3、综合评议(7分)
(1)比学创(半年观摩评分)(2分)
(2)县四套班子领导对各乡镇工作评议(5分)
(五)党的建设(8分)
(1)基层组织建设(2分)
(2)党风廉政建设(2分)
(3)宣传工作(2分)
(4)武装工作(1分)
(5)统战工作(1分)
县委、县政府部分“三重工作”月督查考核加分、扣分。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办法
根据县委“改善考评形式”的要求,本着解决多头考核、重复考核、繁琐考核等问题,简化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效率,20xx年度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不另行出台考核细则、不统一组织综合考核组考核,各考核成员单位原则上年终不组织到乡镇的考核,对照本办法的评分标准,结合统计资料以及平时执法检查、工作督查、乡镇报送的佐证材料等供给考核结果(除扣分指标外,定量、定性指标要体现工作优劣,原则上每类单项最高分与最低分差距控制在5-20%;凡以比值计算得分的均对应三类乡镇分别计算)。
考核结果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公章、呈送分管县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于20xx年1月上旬将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报县考核办。县考核办结合“三重”工作督查、综合评议,对照考核办法汇总计算各乡镇综合分值,评出三类乡镇的综合得分前两名,报县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五、结果运用
1、依照综合目标考核结果确定每类乡镇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并分别发给奖金8万元、6万元。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按5000元、4500元予以奖励。
2、县委、县政府结合乡镇综合目标考核结果,对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予以年度一次性奖励。乡镇综合目标考核平均奖励系数为1,获奖乡镇奖励系数为1.1,每类倒数第二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5,每类末位乡镇奖励系数为0.9(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系数为0.85)。
对综合目标考核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可按20%确定;综合目标考核结果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提拔重用或组织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岳西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的乡镇,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采取组织措施,其班子成员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年度考核评选方案范文 篇13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建和谐校园,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决定在全镇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校在职教师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过程(40%)
①教学常规月报(20%)——主要考查教师教学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
②课堂教学(20%)——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2、教学效果(4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3、教学创新(2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结果,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八等,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乙等,65-69分为一级甲等,70-74分为二级乙等,75-79分为二级甲等,80-84分为三级乙等,85-89分为三级甲等,90-94分为四级乙等,95分以上为四级甲等。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学校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罗碧辉
副组长:丰德义
成 员:刘桂书 何雪峰 方国平
刘桂书主任通知负责日常考核任务和档案整理,何雪峰主任负责归档。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镇中心学校负责审核;三、四级的考核由镇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学校将在每年7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各单位将镇中心学校初步审核的结果于8月1日前记载在教师证书上,以便县教育局审核盖章。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
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
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将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学校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学校将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作为教师工作调动的重要档案资料之一,接受教师调入的学校必须查收此档案。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指标的控制比例原则上,一般中小学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20%、10%以内;对教学点等特殊教学岗位的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就将在三级指标的分配上适当予以倾斜。
5、学校将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将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全体教师监督。
6、学校研究决定:
(1)在县级及以上的检查、调考、抽测、调研等工作中,位于全县乡镇后三名的相关责任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二级及以上级别;
(2)镇级统调考中连续两学期都位于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但学校将适当考虑教师中途换班接手的情况,上升达三个位次但仍位居后三分之一区间的教师不能一票否决);
凡是在原来基数上下降了五个位次的教师当年度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3)若学年教学工作综合结账位于全镇倒第一名,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4)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10分的不能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的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两项获奖);
(5)当年度的“四优评选”一项没有达到20分的不能评为四级教师(必须是各级教研部门评选中获奖的,具体类别详见考评细则3中的“四优评选”、“公开发表”、“其他”三项,其中县级至少要有不同类别的三项获奖);
(6)不按时完成各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而造成全校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学校负责人在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三级及以上级别。
(9)在县教育局、教研室、普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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