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通用19篇)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扎实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为目的,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含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学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校车驾驶员、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涉及校车的交通安全事故。
三、工作步骤
按照县政府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有
关要求,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调查摸底、逐一登记、联合治理、集中行动”的方法开展。
(一)5月17日至21日,进行学校自有校车、租用车辆、学生乘车情况的摸底登统及安全隐患排查;
(二)5月22日至30日,组织学校摸排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和需要设置交通设施、标志情况;
(三)5月31日至16日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治理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及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的设置。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及租用车况差、非正常营运的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来往学校;
2、加强学校自有校车的安全管理,做到专人专车、车况良好,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驾驶经验丰富人员。同时,严禁租用非正规公司的车辆、不合格的车辆、低速农用车辆及其它没有安全保证的车辆拉载师生;
3、立即摸底调查,对校车建立台账,各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统计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数量、运行等情况,以及学生上下学采取的交通方式,制作台账,掌握底数;
4、严禁组织师生集体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有安全隐患的车辆,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报废车等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车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1、严查违规车辆接送学生,对学校周围存在的非法运营的“黑校车”,没有在教育部门和交管部门备案、证件不齐、安全部符合技术条件的车辆,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车辆,特别是农村学校无牌、无证,报废或检验不合格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严查严处;
2、开展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安全及管理工作大检查,落实教师跟车、收车、验车、幼儿上下车清点核对制度,严防将幼儿遗忘在车内发生事故。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和强化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1、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确保收到教育实效;
2、通过主题班会、专家讲堂、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及报废车辆,不乘坐低速农用车辆,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防范交通事故;
3、在校园内通过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廊、宣传条幅、气球竖标等方式,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的氛围,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社会和谐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加强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人员密集,学生来自四面八方,学生上学、返校流动量大,乘坐交通工具的方式不同,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和校外学生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做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要立即召开一次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有关工作。
(三)专项整治行动要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排查、一所不落、不留死角、深入彻底”,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
(四)汇总信息,及时上报。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上报工作,认真填报有关排查表格,务于20xx年6月1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调查表报中心校安全办。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印发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安委发〔20xx〕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局安委办组织制定了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强化和落实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彻底摸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实现全面起底,精准画像,准确定位,落实监管主体,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切实提升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道路运输单位无相应资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使用检测不合格、车辆技术等级不达标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问题。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现场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有效运行。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是否全面辨识评估管控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是否深入排查治理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省厅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情况,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工作情况。对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开展起底式排查、督查检查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今年以来上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情况等。
四、工作分工
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由局运输科负责统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推进落实。
(一)部门责任
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负安全生产专职责任,要依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建立涉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台账,认真整改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二)企业责任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自查自报、隐患整改工作负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8日至8月19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建立监管台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台账,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讲清开展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二)企业自查与属地摸排阶段(8月20日至9月10日)
1.企业自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对照行业排查整治内容按时完成自查工作,建立企业自查台账。企业自查台账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报送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企业自查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并对企业自查报送情况真实性进行甄别核实,汇总后报送厅安委会办公室备查。
2.逐级摸排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企业上报台账和属地政府摸排出的企业台账进行汇总,形成本地区行业企业排查台账,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市局。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1日至10月10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配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督查检查组,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查验工作质量,并随时纠正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抽查比例由各市根据本地区企业数量和监管人员力量确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汇总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局。
(四)整改提升阶段(10月11日至12月25日)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仔细梳理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全面彻底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按照“一企一策”进行分类处置,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精准治理和整体提升。
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原则,对企业自查和属地政府摸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保证整改期间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上下联动和横向协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抓好问题隐患整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所有问题隐患要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处理。
(三)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兄弟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力震慑。要落实首查负责制,按照“四个一律”严肃处理,对涉及重大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与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并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作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当前集中攻坚的重点任务,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调度。市局将适时开展现场督查督导,并对推进不力的通过通报讲评约谈等方式进行强力推动。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3
为有效防治采暖季天气重度污染,切实做好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改善镇域空气质量,根据《孝义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孝污染防治组发〔20xx〕9号)精神,结合梧桐实际,制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全面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对焦化、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错峰生产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施工、生产、运输结合起来,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 超(镇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赵文涛(镇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镇党政班子成员
成 员: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安监中心、各村负责人。
领导组负责统一领导全镇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
(一)办公室:设在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史俊明同志兼任,负责跟踪了解全镇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二)督查组:镇政府成立督查组,组长由赵文涛副镇长担任,成员从各相关职能站所中心抽调,负责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三、错峰原则
(一)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组织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全力促进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
(二)科学实施各类行业错峰生产,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实施停产整治。
(三)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四)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
(五)错峰生产企业涉及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应保障基本民生需求。
(六)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实施错峰运输。
四、错峰生产任务
(一)焦化行业
错峰时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错峰要求:焦化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焦炉炉体加罩封闭)、配备焦炉烟囱废气脱硫脱硝装置,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不予错峰。正在进行特别排放改造的焦化企业,传统机焦炉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20xx年12月31日仍达不到特别排放的,20xx年起采取停产保温措施。
落实措施: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负责,安监中心、所属村配合,协调市经信局、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实施。
(二)建材行业
错峰时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错峰要求:陶瓷、砖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矿物棉、耐火材料等建材企业,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且稳定达标排放的,不予错峰;使用其他燃料的采暖季停产。砖瓦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且稳定达标排放的,采暖季可以组织生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根据承担的任务量确定生产负荷。
落实措施: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负责,安监中心、所属村配合,协调市经信局、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实施。
(三)有色化工行业
错峰时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错峰要求:化工企业使用天然气、焦炉煤气、电、电厂热力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或热源并完成VOCs治理任务且稳定达标排放的,不予错峰;使用其他燃料的、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限产30%以上,以每日产量核定。
落实措施: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负责,安监中心、所属村配合,协调市经信局、环保局督促企业严格实施。
(四)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
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一企一策”制定错峰运输方案,采暖季错峰运输。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载货车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的车辆除外)。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进出情况,并保留至20xx年4月30日。
落实措施:协调市交通局督促企业严格实施。
(五)重点区域停限产措施
在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严重超标时,对区域周边10公里范围内实施污染排放总量控制,镇域所涉工业企业采取临时停限产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职能站所中心、各村、各相关工业企业对错峰生产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各相关工业企业要根据错峰原则,制定具体的错峰实施方案,由安监中心汇总,报镇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存档备查;由环境监察一中队、环境监察二中队、安监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镇域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巡查,巡查发现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立即报镇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领导组。
(二)实施用电监控。各相关职能站所中心、各村负责,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用电监管监控制度,对错峰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用电量等指标实行监控,科学分析研判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用电量变化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执行停(限)产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污染物减排。
(三)严格督查问责。镇政府组织督查组,开展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专项督查,严厉打击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要求的企业,纳入停产管控范围,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4
燃气公司建成投运以来,由于土地手续及相关许可手续尚未办理好,导致一直处于无证运营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经研究,现重新修订《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领导机制
成立镇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由镇长同志任组长,镇工业挂帅人同志、安全生产挂帅人同志、燃气领域专项整治责任人同志任副组长,镇综合执法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局、市场监管分局、自然资源分局、荀庄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迅速抓好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1、综合执法局:迅速对天源燃气再次排查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督促企业立即做好相关隐患整改工作;在管道检测结果没出来期间,组织专人蹲守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对天源燃气安全生产开展常态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人:苗大鹏常飞鹏)
2、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对天源燃气压力容器、供气管道安全性进行检测,提供企业停业整改或边经营边整改决策依据。(责任人:陈标贾淑成)
3、自然资源分局:做好土地报征、用地手续办理工作。(责任人:陈立龙张丰)
4、建设局:督促、协助企业办理相关合法、合规手续。(责任人:陈立龙汪康康)
5、经济发展局:核实镇与企业签订的招商引资合同,进一步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提交镇应履行义务清单,督促企业办理,提供相关基础必备材料(初设、环评、安评、稳评等)。(责任人:陈标许顺成)
6、荀庄村:履行安全隐患整改属地责任,配合做好天源燃气隐患整改督促及群众矛盾调处。
三、落实天源燃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预案、应急预案,配备专职安全员,消防设施可正常使用,各类安全生巡查记录完备,储气罐及输气管道每天巡检并有记录。
2、隐患整改主体责任:根据上级部门检测意见,组织人员在镇整改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消防手续,环评、安评、稳评,特许经营许可证等办理工作。
四、明确整改时限
1、无证经营情况:相关手续已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安评、稳评及发改委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等统一验收合格后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11月30日前整改完成;
2、消防栓不出水情况:厂区变压器增容后,消防栓连接厂区消防泵,已整改完成;
3、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安全警示标识不全情况:企业有5个可燃气体报警器,已增加部分安全警示标识,已整改完成;
4、用电作业人员未取得电工资格证书情况:老板自己兼做电工(有证),又在供电所找一个有证电工,已整改完成;
5、安全制度不健全情况:企业限期完善好安全生产各项台账,已整改完成。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5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
一、校舍安全:
教师宿舍后有一座土木结构老房,属D级危房,老厕所有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用砖砌墙隔离,拉警戒线,阻止学生靠近危房,同时告知学生该处不能去,以及去后的后果。
二、用电线路安全:
从教学楼东南角拉向校门口的电线从一颗树中间穿过,有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把这个线撤掉,从新建厕所处另外走线到校门口。
三、消防安全:
宿舍楼上的消防器材已过期,灶房无消防器材。整改措施:立即为宿舍楼和灶房购置新的灭后器械。
四、交通安全
1、个别学生年龄未满12周岁,单独骑自行车上路。
2、校门外入校路口未设置警示牌。
3、周五放学时校门口交通拥挤。整改措施:
1、对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先劝告家长接送,家长不能接送的,要求该生寄宿。
2、立即在入校路口处设置警示牌。内容为:“学校路口,车辆慢行”
3、周五放学时,门卫提前出门疏导交通,要求家长按指定地方停车。
五、饮食安全
1、学生有乱买零食现象,缺乏分辨食品优劣的常识。
2、在蛋奶饮用上,有个别学生不能在规定时间食用,有私自存放现象。
3、个别学生用餐前不能认真洗手,易污染食品。
4、学生抬稀饭时,有个别教师不能跟在旁边。
5、学生用餐过程中有个别学生用筷子打着玩,有不安全隐患。
6、食堂操作间地面卫生要加强,秋季防蝇设施也需加强。
7、食品留样不够规范。
8、餐具消毒不够规范。整改措施:
1、班主任、安全课教师要对学生普及辨别食品卫生的常识。
2、在早点时间,班主任要督促学生及时食用蛋奶,并在学生间形成监督机制,同时如数收缴奶袋。
3、对学生加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学生用餐前,教师和学生抬稀饭,不允许学生单纯抬,谨防烫伤。
5、教师对学生用餐纪律要加强管理,告知学生用筷子打玩的后果。
6、操作间地面常有污水,要求后勤处及时修改下水,同时为两个排气扇外钉上纱网,食堂内用蝇香以驱蝇。
7、食品留样要做到:量足、时够、有时间标明。
8、餐具消毒:用84消毒液时,必须按使用说明的比例使用,蒸煮消毒和消毒柜消毒必须达到时间要求。
六、住宿生安全
1、晚饭后到上晚自习这段时间,学生有追逐撵打现象,个别学生因未能适应寄宿生活,有想家闹情绪现象。
2、上床前这段时间,有的学生不能在规定区域活动,又在黑暗处乱窜现象。
3、有个别学生在床上打闹,做游戏,易从架子床上摔下,或者踩塌床的危险。
4、依大欺小现象时有发生。整改措施:
1、上晚自习的教师,吃过饭要立即到校园巡视,对不良现象及时阻止,教育,对闹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2、宿舍管理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按时巡视,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于以大欺小现象,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同时形成学生之间的监督汇报机制,并教育学生形成团结友爱的大家庭氛围。
七、教学安全。
教师方面:
1、个别班主任不能认真上好班会,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不能落到实处。
2、有的教师不能正确使用教杆,用教杆在学生面前指指点点,易误伤学生(也有敲教杆现象,易造成教杆屑迸射,误伤学生)
3、有个别教师体罚学生,语言挫伤学生现象。
4、有个别班主任和教师对学生之间的摩擦“熟视无睹”,不能做到认真调解,及时化解。整改措施:
1、对班主任进行培训,从根本上解决班主任管理上的问题。
2、对教师加强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学生方面:
1、学生之间的小摩擦时有发生。
2、课间、饭后仍有追逐撵打现象。
3、二楼上有个别同学从楼梯扶手上往下滑,太危险。
4、体育课纪律要加强。
5、有个别班用坏了的凳子腿,还有用打扫工具当“武器”,互相打斗,很危险。
6、有个别大同学用废旧笔芯自制飞镖玩,也很危险。整改措施:
1、班主任要坚持一日三巡,及时排查学生间的小摩擦,及时化解。
2、各班动员学生每人一件体育器材,让学生开展有益的活动,告别追逐撵打现象。
3、加强安全教育,指出不良行为造成的后果。
4、注重细节管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5、加强工作责任心,把“每一个学生当娃看”,“以履薄冰的心态抓好安全工作”。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6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整改火灾隐患,依据《消防法》、公安部消防局《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销案办法》、《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无论是路局、公安局、公司、还是地方消防机构检查发现本单位的火灾隐患的整改,均适用本制度。
二、火灾隐患的界定
第三条
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或者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具有火灾危险性,可能造成火灾,需要限期或立即改正的情形。认定条件如下:
1、有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的事实存在;
2、由于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或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上的缺陷或管理上的漏洞,以致存在火灾危险性,有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
3、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在规定的时间内或立即整改的。
第四条
凡火灾隐患能在短时期内或立即整改的,为一般火灾隐患。
第五条
凡火灾隐患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多,整改时间长而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社会影响的,为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的判定详见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
三、火灾隐患的主要范围
第六条
建筑物方面:
1、建筑地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违章乱搭乱建的;
2、明火作业场所、仓库、生产车间交错布置;
3、在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的;
4、违章搭建违章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5、建筑物的结构、耐火等级、层数、面积与使用性质不相适应,如甲、乙类物品库房采用三级或以下级耐火等级建筑等违反或不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
6、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产生,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易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未采取相应通风、防火、防爆措施或设置不当的,液化气气瓶库没有设置足够的通风孔,或将通风孔设置在建筑物上部的;
7、安全疏散出口数目不足、疏散宽度过小、疏散距离过远的;建筑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站用的。
第七条
电气设备方面:
1、不按环境选择导线和敷设方式,截面与负荷量不相适应,电线乱接乱拉,导线严重破损、接触不良等,有可能造成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的;
2、照明灯具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易燃易爆场所不采用防爆灯,在物资仓库内使用功率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或灯泡与可燃物未保持不小于0.5米水平距离等,与可燃物相临近的;
3、配电盘材质与使用环境不符,用木、竹等可燃物制作的,在有可燃粉尘或纤维产生的场所采用非密闭型配电盘;接线零乱,导线选型不合要求,配电盘内用裸导线连接的;熔断器不符合额定电流要求或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的;
4、用电设备安装使用不合要求,选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缺乏安全装置的;在有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非防爆、有可燃粉尘场所选用非密闭型开关、接触器、电机的;在同一线路上接入过多的并联负载或不经过计算随便更换大功率用电设备以至过载的;在导线截面积改变和接入负载时,没有安装合适的熔断器的。
第八条
物资储运方面:
1、物资存放过密、过多,超过额定库容量,内部没有留足“五距”(即梁距0.3米、灯距0.5米、墙距0.5米、柱距0.3米、堆距1米)防火间距不够,无检查通道,通风不良,易受潮、蓄热,不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的;
2、易燃液体与易燃、可燃固体、可燃气体混放在一起,氧气瓶与油脂配装,遇水燃烧物资与含有水分的物资放在一起,汽油与酒精等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资存放在一起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运输和包装方法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3、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未另外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的。
第九条
消防安全防护方面:
1、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2、设备没有静电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的工频接地电阻大于30欧姆的;油库等重要建筑物未安装避雷设施或避雷设施年久失修、针杆塔落、引下线氧化腐蚀严重,工频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不能有效泄放雷电的;
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第十条
明火作业方面:
1、火源或热源(高温蒸汽、电热器具等),靠近可燃物体、物质的;
2、在明火作业场所存放易燃可燃物质,在未清除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明火作业的;
3、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十一条
消防器材设施方面:
1、消防水源、消火栓未安设或者设置不当、水压过小、损坏,不适应灭火需要的;
2、消防器材缺乏,配备数量及其性能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放置位置不当或者损坏的;
3、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围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第十二条
消防组织和管理工作方面:
1、未按要求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或不健全不落实的;
2、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或消防巡检人员脱岗的;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上岗操作的;
3、违章关闭消防设施、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讲科学,冒险蛮干,随意拆卸或更换易燃易爆物品或场所的安全装置等管理不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
四、火灾隐患的整改
第十三条
对于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第十四条
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处理:
1、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应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2、对于能够自行整改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3、火灾隐患整改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过程,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制订过渡防范措施并落实,以保障安全。不能保障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将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自行对危险部位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的措施。
4、对于无力整改的,将存在的火灾隐患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上级主管机构。
五、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中的火灾隐患范围仅为本单位可能发生的主要内容,不是全部,详细内容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7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高度稳定,罗平县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县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民政系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动员民政系统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确保全县民政系统不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和包干责任
(一)工作机构。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县民政局局长袁德清任组长,支部书记高旭梅、副局长陈菊莲、刘会国、彭勇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各科(室)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职责分工。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对民政系统管辖的物资储备处、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三)包干责任。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具体为:
一组:组长高旭梅书记,成员:赵德书陆树荣
负责:九龙镇、大水井乡、鲁布革乡
二组:组长陈菊莲副局长,成员:朱志勇谢荣德
负责:旧屋基乡、长底乡、钟山乡
三组:组长刘会国副局长,成员:韦仁和李沅樯
负责:罗雄镇、板桥镇、老厂乡
四组:组长彭勇副局长,成员:梅爱华田会红
负责:富乐镇、马街镇、阿岗镇
对包干责任乡(镇)民政系统进行跟踪督导,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三、隐患排查整治范围、责任单位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
1、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责任科(室):救灾科
2、农村敬老院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3、锦福大酒店
责任科(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或不落实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或不演练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公共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未清除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
5、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设立领导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自查,要细化工作责任,量化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局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8月份,要组织开展以敬老院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整治,至10月1日前,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涉及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敬老院全部排查一遍。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党的十八大开幕前,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国庆节期间,对农村敬老院、救灾物资储备处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3日内)。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对消防安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工作总结请于党的十八大闭幕后3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工作机构,扎实开展工作。要建立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通报工作情况会,研究难点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督改整治,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势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媒体渠道,进行集中宣传动员,进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提示、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强化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要建立工作督导问效制度,采取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敬老院、物资储备仓库等单位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紧盯不放,及时问责,跟踪督办,直至彻底解决。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8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从思想和行动上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为目的,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6月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字〔20__〕93号)部署,结合我项目部今年在施工生产中开展的“质量安全年”活动,为更有效地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确保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方案、总结上报。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综合治理、保障发展”及“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依据,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治理目标和原则
1、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推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吴忠黄河大桥项目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重点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全面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2、治理原则
治理工作要坚持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公司督查与项目自查相结合;通报批评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短期治理和长期监督相结合;做到治一处,改一处,不留隐患。
三、治理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条例》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公司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机构
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厅、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行动方案的要求,我项目部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施工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
项目部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质量部,联系电话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督促检查范围和内容
项目部的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及临时用电、施工机械、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和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路基工程重点治理车辆运行与施工机械等安全隐患;桥梁工程重点治理支架跨蹋、箱梁预制张拉、高处坠落、基础坍塌、吊装设备失稳等事故隐患;重点治理现场施工机械及交通疏导存在的安全隐患;临时用电重点治理用电线路是否规范、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器等安全措施的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治理项目驻地及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实施步骤及工作任务
1、部署
项目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和联系人;确定项目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制定治理方案;实施方案应结合施工工程整治重点,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强,要有具体的检查、考核标准。
2、实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结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查找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我项目部认真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按照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局、和总公司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考核标准及公司进行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贯标工作要求,仔细排查,认真落实。
3、总结
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行动方案要求,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今后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治理安全隐患的方法及意见,以便很好的指导后续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控制。
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准备,精心组织。
切实认识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全面落实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具体行动。我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和完成施工任务溶为一体,确保治理工作的实效性。
2、广泛宣传动员,创造良好的排查治理氛围。
我项目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和利用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内部刊物及社会媒体作用,把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目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各个层次、所有人员。及时上报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查改结合。
按本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坚持施工、排查、治理相结合。重点落实了施工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把每一台机械认真细致的检查,对作业证到期的及时督促审验。现场临时用电做了认真检查,每一台用电机具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进行保护接地,更换不合格电线3处,及时消除了用电隐患。认真做好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用品的督促检查工作,针对7.2日交通厅安委会主任检查时提出的要求,我项目部重新购买了安全网、安全带、并对每个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的规定。特别是在箱梁预制、张拉、压浆、移梁等各个环节,把龙门吊、移梁、捆绑、箱梁运输到架桥机吊装作为工作重点,把每个关键部位、每个特殊部位进行认真把关,确保治理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4、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项目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中,做好排查治理记录,及时进行总结,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虽然我们在抓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离领导的要求还很远,我们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时紧时松的现象,安全工作还不够深、不够细、对作业人员的教育还不够经常,对问题的整改还不够彻底,我们项目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效性,把吴忠黄河大桥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9
为加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机构设置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
2、安全隐患排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的时间:安全隐患排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类。公司针对每年的黄金周、汛期开展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2次以上。
(2)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和内容:查现场、查运行车辆、查运行路线,查驾驶员资格、动态状况,相应监督监控安全设施、安检程序、安检设备,检查制度、管理制度等。
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小组的职责:
(1)掌握本公司安全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做好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及时掌握各条营运线路道路状况、天气、客流量等造成的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
(5)确保车况良好和随车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6)了解驾驶员的资格、动态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7)公司技安科负责督促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实施具体的整改措施。
4、安全隐患整改的要求
(1)对安全隐患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整改,直至整改完毕、消除隐患。
(2)安全检查员要在安全经理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3)安全隐患的整改要做到有措施、有报告、落实专人进行。
(4)整改是否达标,是否可以恢复运输,必须由分管经理、安全股长和检查员签字后方可恢复: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复运输。
(5)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填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公司采取措施,落实专人加强管理,将发现的隐患排除。
(6)《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后。公司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按期整改完毕,并提出整改完成报告
(7)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填制《安全隐患检查记录》,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
5、违规处理措施
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或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而未进行整改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责任大小。根据法律、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为目标,通过“管理创新、规范市场、强化监管、消除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属地责任,落实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全区燃气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公安分局政委、区市容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安全的主任、安监站工作人员、安监局一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一科。
三、工作目标
1.完成市燃气办下达的拆除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任务。
2.巩固“两无”街道成果,防止违法占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及“黑站”、“黑点”回潮。
3.协助燃气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普查动员阶段(2月9日-3月31日):召开全区燃气工作部署会议,下达各街道20xx年燃气工作任务和拆违、“打黑”“打非”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管理、责任三到位,全面启动全区燃气管线巡线工作。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4月1日-8月10日):4月份,各街道根据市下达的拆迁任务,首先将街道自建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对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及拆违的准备工作。5月重点将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6月份重点将区域内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7月份是攻坚阶段,将前期没有拆除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各职能部门,全部拆除燃气管道上出现的违章建筑。加大区域内燃气管线的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在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质监分局、区市容局的配合下,联合市燃气管理处对辖区内违法经营的“黑站”、“黑点”进行打击取缔,重点打击辖区内违法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瓶库和送气车。5、6、7每月打击一次,彻底杜绝燃气“黑站”、“黑点”和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检查验收阶段:8月中旬,区安监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全区拆违、打黑、打非、巡查情况逐一进行验收。
总结阶段:11月上旬,将对今年xx区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中成绩突出、措施扎实的燃气安全管理达标的街道进行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作风拖沓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燃气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街道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属地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组成燃气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巡查力度,保证本质安全。各街道的燃气安全监管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对燃气管线上新增的违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3、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各街道要对危及燃气管道安全的施工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回潮。协助市燃管处加大“打黑、堵源”力度,将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点、黑站”、向非法经营燃气者供气的“黑气源”以及送气车作为打击的重点。维护好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4、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区安监局加强与街道、社区联系,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扩大监管面,拓宽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各街道要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信息的反馈工作,建立信息联络员例会制度,并及时上报治理工作情况,每月20日向区安监局上报工作情况,联系电话:,传真: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11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厂车,具体是指境内工矿企业、物流、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使用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体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等。不含交通、市政建设、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的上述设备。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在管理中做到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在资质中做到设备登记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做到设备定期检验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遏制厂车使用事故上升趋势,实现我市厂车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包括:
1、台账建立。企业应收集厂车的使用说明、合格证等原始出厂资料,如有遗失应予补齐。出厂资料与检验报告、自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一起存放,做到一台一档。
2、帐物相符。企业应将在用厂车记录在案,重点关注租用的叉车是否已入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应对租用的叉车承担主体责任。
3、管理制度。企业应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责任的落实,操作规程的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执行。
4、厂车检验。在用叉车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购叉车应首检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5、资质具备。检查厂车登记注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确保在用厂车注册、上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和自查整改阶段(5月—6月)
各地应结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组宣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企业应结合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发现厂车未经检验的,应及时联系当地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发现人员无资质的,及时联系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发证。
各地监察机构应及时对厂车登记注册申请予以审核,检验机构应及时对企业的报检项目落实检验,考试机构应及时对新增、换发证厂车作业人员予以考核,通过者及时发证。
(二)现场检查与行政执法阶段(7月—8月)
各市(区)局应根据实际,组织镇、街(园区)安全办,对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各地应加强监察机构与稽查部门的协同配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监察机构还应及时完成新增设备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内问题数据的'修正清理等工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应在查处的同时上报市局特设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的上报。
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篇12
燃气有限公司为镇20xx年招商引资企业,公司建成投运以来,由于土地手续及相关许可手续尚未办理好,导致一直处于无证运营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消除隐患,经研究,现重新修订《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建立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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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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