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规章制度集合
工厂规章制度集合(通用32篇)
工厂规章制度集合 篇1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员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况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内容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5、安全教育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一般为一周,部门安全教育为一天。
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由物业部组织实施。
二、全员教育
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组每天晨会时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拟定采取措施;上级安全运营文件、典型事故经验教训等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需要,不定期的进行。
三、日常教育
对职工进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贯彻营运权过程的经常性工作,由各部门、班组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结合营运工作等不同的阶段和任务的轻重缓急,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变化,工作环境及人员变化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培养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素质。
四、重大节假教育
公司每逢节假同期间,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出节假同期间的安全保护方案,确保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
凡符合国家特种作业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参加当地安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审。根据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对各种特种作业人员不定期的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审核。
六、对商户的安全教育
对商户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识由物业部门负责,市管人员必须对商户进行安全教育,做好防护措施。
七、事故教育
对发生事故和事故苗头的责任人由其部门、班组负责,暂停其工作,对其进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场物业部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安全专项培训,加强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九、公司结合市消防支队在进行大型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并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通过授课、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由物业部和人事部(总经办)共同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档案,每次教育培训必须要有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公司安全保卫处的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营的关系,确保给商户提供一个安全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严格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条款,各部门的签约责任人即为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经营区的安全经营切实负起责任。对本单位的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司应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制订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经营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单位无隐患事故,无火灾事故。自觉做到不挤占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维护、管理,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员工要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强防火工作,严格对火种的管理。餐饮单位要教育、督促厨房间员工在操作时要掌握火候,人离灶台时必须关闭煤气灶。餐饮单位必须每半年对油烟管道彻底清洗一次,确保不积油污,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厨房问油锅必须配备灭火毯。
五、市场所有工作人员及商户必须时刻注意消防安全,严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针对行业的特点,切实落实防火、防盗的责任制。
六、各单位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不得乱拉乱接电源,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材。
七、严格对固体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设有专门仓库储存,专人负责,营业场所禁止存放。
八、经常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公司保卫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对待并限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检查出属本部门内部整改的隐患,由责任人负责落实“三定”原则,组织整改和验收
二、检查出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整改的隐患,有责任人直接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安排整改。
三、检查发现的隐患因受条件的限制不能马上整改时,由责任人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落实人员监控,进行跟踪检查。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职,发生事故负直接责任,并予以追究和严肃处理:
1、检查发现隐患后,责任人不组织整改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整改。
2、整改人员不按责任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3、职能部门接到隐患通知后不研究、不答复、不安排整改。
五、对于发现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各级应立即报请领导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报请有关事故隐患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六、对由于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隐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整改消除了重大隐患事故的,要给予部门或个人奖励。对隐瞒事故隐患的`,对重大事故隐患既不整改又不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导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视情况轻重,给予部门或个人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
1、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检员负责,专职安检员每日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由专职消防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市场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市管人员定期巡查各商户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治安监控设备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办理。
2、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调试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3、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每周对外置的监控探头进行清洁擦拭一次,确保监控图象效果,对监控探头内出现的不卫生等影响使用效果时,不可擅自拆卸擦拭,报请专业人员处理。
4、坚持每季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5、监控室内要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断掉电源开关,火势较小时可使用灭火器,禁止使用水灭火,火势较大失控时,通知消防部门灭火并及时撤离现场人员。
三、公司基础设施
1、公司的电梯由省特种设备年检中心每年检测一次,消除隐患,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2、公司所有电梯由厂家售后服务部负责同常的维护和保养,每月两次定时维修保养,给设备定期补给设备所用“油、液’’
3、实行岗位操作持证上岗制度。
4、做好设备各种维修记录,按使用说明进行定期保养。
第九、财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坏,保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准确填写打印各项收费单、帐单和发票,及时准确收妥商户应付的费用,保证不错收、漏收,做到不误收假币。
三、加强现金及内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随意存放。钱箱抽屉要随开随关,交款时要装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现金,及时存到银行。
四、仔细查看支票和使用者的有关证明,万元以上金额须经银行证实,防止诈骗事故。
五、每日营业中的业务要当面点清,做到票款与帐单核对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错,必须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并如实汇报,不得以长补短。
六、按照正确方法使用收银机、打机、验钞机和电话等设备,注意控制好电源,专用电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要及时报修。
七、严格执行消防规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亲自清点现金、票证并送交到指定地点,离岗前要仔细检查岗位环境,确保无火种,并保持必须电源,关掉其它无关电源,拔掉无用设备的插销。
第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工上岗须持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二、人事部对应聘特种工人员相关证件要验明真伪,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三、特种工证件到期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审核换证,严禁超期使用。
四、特种工上岗要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特种工要按规定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十一、叉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
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四、程序
1、叉车工要求
(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2、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3、驾驶规定
(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工厂规章制度集合 篇2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工厂生产纪律管理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工厂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工厂规章制度集合 篇3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米质量,确保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米生产,促进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米产品定义与分类、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米加工厂建设、米加工设备、米加工质量管理、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鼓励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米、绿色米、有机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5115-20xx无公害食企米》、《NY/T393-20xx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419-20xx绿色食品米》、《NY21-19xx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汽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噪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奇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氟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噪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人员卫生管理
(一)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则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规章制度集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工厂正常生产秩序,防范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环境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响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制度制定。
第2条本规章适用于工厂内的生产、管理、维护、保洁、保安等所有相关人员。
第3条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4条工厂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应该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各部门应当制定更加详细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职工健康生产。
第5条工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实行独立运作,彻底彻底排除安全生产缺陷隐患。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卫生检查、保护措施,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等。
第6条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及人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用电安全
第7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及各项规定,设备应得到有关部门的检验和审核,不具备使用条件及存在风险的设备应及时予以维修、更新、更换。
第8条禁止在电机线路上设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特别在相关的.场地中应严格执行,禁止将电线绾结。
第9条禁止私拉电线、私置电器、盗电盗用电。
第10条禁止在工作过程中擅自对电器和电气设备进行改动,非作业人员不得接近或者操作高压电气设备。
第11条电气设施距离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各线路应按规定设保护措施,交通部门、规划部门、公安部门等对线路的规定应按规定执行。
第三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12条各个车间及办公室内的危险品应标明标志,按规定存放。
第13条入库产品及在厂内操作生产应注意防止静电产生,操作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静电衣。
第14条禁止在生产过程中,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品应在专员监管下存放。
第15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在车间内吸烟,车间内不得放置各种火种。
第16条消防设施状态及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生产安全
第17条职工从事本人岗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独自或者乱操作。
第18条维护和保养设施、机械设备应符合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19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车间内正确摆放其他有感染性的半成品和废弃物,一旦发现不妥,应及时调整。
第20条不符合计划要求的废气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21条以及所有相关部门不得生产违法、有毒、有害、污染等影响职工健康的产品。
第22条在装载物资、废物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统一的标识,为其进行分类、存储等操作。
第五章应急预案
第23条必须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应根据预案进行处置。
第24条建构完善地下室电力与供能管线,保证强电线路的安全。
第25条设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对应急预案进行认真落实,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防范、处置突发险情。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26条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的监管规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人员,应及时制止,并依法给予处罚,坚决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第27条工厂负责人应当对所负责的部门加强安全教育,相互协调、共同努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28条对职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9条其他设施性质的管理,应当参照此规章制度进行相应规划,实行具体的管理。
工厂规章制度集合 篇5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物料,成品的管理,规范公司仓库的物料,成品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权责
1、生产管理部/仓储部:负责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修改,实施及管理工作。
2、部门经理:全面负责实施审批及监督管理。
3、部门相关责任人:负责按本制度的流程进行相关的宣导与指引。
四、内容
1、仓库人员基本事项
(1)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系统,确保仓库物品的帐、卡、物三者一致,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存卡记录连续、字迹清晰。
(2)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车间物料的发送,做好生产物料的调度工作,切实履行物料储备和配送的物流职能,并及时向生产管理部反馈生产物料的短缺或过量采购等异常情况。
(3)每月月底进行实盘点工作,以实数实帐实盘来协助财务成本核算,对物料采购与车间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监督。
(4)对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所有物品物料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生产管理部报告物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料的处理申请表。
(5)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1.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懂电脑操作。
2、收货
(1)收货验收:入库物进仓,需核对供应商送货单,待进仓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方可办理暂入仓手续,且及时通知品检人员进行相应的质检,收到品检检验报告后,合格入包材仓,不合格待供应商下次送货时,及时退给供应商,并办理相关的退货手续。
(2)成品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且核对好生产缴库单,同时繳库单必须有品检部和生产部负责人签字方可安排入库。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拒收入库。
(3)特别地,对抽检不合格而生产部门要求“回用”或“挑选使用”的物料,必须符合相关流程和审批手续,而且仓管员必须在签收时注明“不合格回用”或“挑选使用”字样。
(4)车间不合格产品、物料需进仓或退仓的,需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规定并获物管经理批准。进仓后应在专门的不良品区域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标识。严禁与正常物料、产品混合堆放。
(5)入库物料、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同一包装装载数量统一,同批次货物只允许保留一个尾数。
(6)对验收不合格物料、车间生产中发现经质检确认外协厂责任的不合格品,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3、出库
(1)货物出仓:货物出仓,必须严格的按公司的领料流程进行出库。
(2)成品出仓:凭财务审核过的《发货单》生单发货,且要核对好车辆信息,提前备好货,确保货物无误方可装车发货。委外加工发外物料凭发货单备好物料,经部门主管签字,方可发放。
(3)次品出仓:严格的按次品处理流程,仓库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一律由财务收取,且收到财务开出的收款单方可发货。
(4)车间领料必须是车间指定人员,仓库每天按生产排产单备好相关的物料,发放到机台,且由相关的人员领料,领料同时务必要进行抽点,如签收OK,次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短料少料的情况,由生产部自行负责。
(5)正常生产发料和成品出仓,必须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产品发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流程,有审批手续。
(6)公司内部单位领用成品或非生产领料或超定额生产领料,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方可到相应仓区办理领用手续。
(7)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4、货物堆码及库房管理:
(1)仓库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2)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摆放。堆放规整、整齐,同一货物仅保留一个包装尾数。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3)物料、产品状态标识和存卡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置。
(4)仓库设施、用具、杂物如叉车、地台板、装载容器/铁筐、清洁工具等,在未使用时应整齐地摆放于规定位置,严禁占用通道或随意乱丢乱放。
(5)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符合6S管理要求。
(6)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
5、安全防护:
(1)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报批且做好防范措施,专人专责管理。
(2)仓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修护、补充;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
(3)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仓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5)不得将物料、产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备
(7)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8)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6、单据、存卡及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1)单据管理,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2)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押单。
(3)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的箱、柜内,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录标识。
7、存卡管理:
(1)存卡记录规范、及时(日清日结),书写工整清楚,有合法单据。
(2)用完的存卡应分物品类别按月装订,参照单据管理要求归档保管。
(3)每年年底,应配合财务扎帐时间统一更换新的存卡。
8、电脑数据处理:
(1)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打印电脑单据为完结(发货单的还必须以物流司机签收为准)。
(2)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在次日上午九点前处理完毕。特殊情况要提前报备。
(3)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4)盘点及对帐,每月月底仓库需对所有的货物进行全盘。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电脑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9、呆滞、不良品处理,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月定期填报一次。并及时对来料不良品进行退货处理。
10、沟通协调及服务,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采取“沟通三步骤”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工厂规章制度集合 篇6
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物流管理第七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八条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
第九条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签名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后入库。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
第十条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帐,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仓管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
第十四条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
第十六条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
第十七条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帐。
第十八条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
第十九条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
生产过程管理第二十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生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
第二十二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等),并编排生产计划。
第二十五条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第二十七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工厂规章制度集合相关文章:
工厂规章制度集合





上一篇: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范文
下一篇:环卫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