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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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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精选31篇)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1

  伴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中国的幼儿教育发展也在不断壮大。幼儿园教师是幼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工作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承担着对幼儿的心理健康和身体素质培养的重要责任。为了规范幼儿园教师的工作行为,加强对幼儿的管理与服务,国家颁布了《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在条例的指引下,我收获了以下心得体会。

  一、提升职业素养

  作为幼儿园教师,要深入理解条例的精神,提高职业素养。首先,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解决,避免让事件激化或引起家长的不满,从而影响到园所的声誉。其次,还要注重自身的形象和言行举止,不能因为幼儿的行为而情绪化,要保持稳重和温和的态度。同时,要注重自我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教学法和教育心理学知识,以更好地服务于幼儿。

  二、维护幼儿权益

  作为幼儿园教师,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的权益,保障幼儿的安全与健康。要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素养,不放任幼儿在校园内自由活动,要密切关注幼儿的安全状况,任何不安全因素都必须得到及时处理。同时,还要注重幼儿的心理健康,利用教育办法帮助幼儿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让幼儿更好地接受教育。

  三、积极参与园所建设

  在工作中,要积极参与园所建设,在规定的`范围内向园所领导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幼儿教育的发展出一份力。特别是在校园安全、疫情防控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需要加强对幼儿园内环境的检查和管理。同时,要与家长协作,加强互动,不断做好沟通、交流和信息反馈,让家长们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和教育情况,避免造成误解和不必要的矛盾。

  四、完善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行《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的精神,园所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让每名教师按制度行事。在教师的方面,需要明确其职责,为其配备相应的工作场地和设施,并严格执行员工管理制度,促进教师个人的成长发展。在教育教学方面,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使得每名教师能够充分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幼儿进行良好的教学和管理。

  在工作中,我们就是要以幼儿为中心,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幼儿教育中去。作为幼儿园教师,要严格遵守《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开展幼儿教育工作,提高自己的素质,维护幼儿权益,积极参与园所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为备受关注的幼儿教育事业做出不懈的努力。只有如此,才可以为幼儿的成长与发展铸造坚实的基石。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2

  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

  慢性传染并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教育论文《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4

  《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幼儿园教师管理,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质量的提高而制定的,是幼儿园教师从业者必须遵守的规定。针对这一条例,我从以下三个方面体会和认识。

  一、重视幼儿园教师相关证件的办理

  《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中规定,从事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因此,在教育教学方面的专业能力方面,我必须不断学习和完善,考取相关证书。在个人履历中,不仅要注重教育背景和学历方面的证书,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和能力,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讲座和磨练实践经验,成为一个有知识、有能力的好教师。

  二、坚持严格的纪律和规范

  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及工作纪律,始终保持敬业乐业,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对自己负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我一定要以严格的态度对待学生,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做到言传并行,采取科学的方式和方法,合理地安排教学计划,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三、积极配合学校管理

  学校管理是幼儿园工作的关键所在。我认为幼儿园教师必须积极地配合学校管理,积极参与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并踊跃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使学生得到良好的发展。在学校管理中,我要做到教与学相结合,利用数据、信息、图表等资料,配合学校管理人员制定更加科学和合理的教学管理方案,不断完善幼儿园管理。

  在日常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对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的积极影响,认识到必须不断努力,提高自身职业素养和工作质量,以更加优秀的成绩回报学生、回报学校。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5

  第一条:笔记本电脑属于教科研、教学设备,必须科学规范地管理和及时恰当地维护、维修,尽量提高使用率和使用寿命。

  第二条:笔记本电脑属幼儿园资产,个人只拥有管理使用权,不能随意转借,据为己有。

  第三条:笔记本电脑的使用人只限于在岗教职工使用,如调离幼儿园时应及时办理归还手续。

  第四条:笔记本电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仪器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网络管理组,并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

  1、使用人员要不断学习电脑的有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在信息化方面的素质。

  2、使用人员应懂得如何防治计算机病毒,避免病毒对计算机的侵害。

  第五条:笔记本电脑损坏、丢失计价应掌握以下原则。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因局部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致使整机报废的,应按整机价值计算;

  4.损坏后质量显着下降,但尚能使用,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计损失价值。

  第六条:笔记本电脑人为损坏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第七条:笔记本电脑使用期不足三年而丢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使用期超过三年的,按折旧后的价格予以赔偿。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6

  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

  1、教师对本班幼儿的安全负责,严格执行安全制度,防止事故的发生。

  2、依据幼儿园教育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本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定教育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笔记。

  3、观察分析幼儿发展情况,认真填写观察记录。

  4、管理好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幼儿卫生保健工作。

  5、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发挥环境教育作用。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改实验的立项与研究。

  7、做好家长联系工作,了解幼儿家庭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与家长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8、定期向主管园长汇报工作,并接受其检查与指导。

  9、负责本班房舍、设备、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

  10、制作一些适合的力所能及的玩教具。同时负责保管本班幼儿的衣物和本班设备用具。

  11、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每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幼儿无故缺席、在园的表现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幼儿保健工作。

  朝阳幼儿园班级卫生评比制度

  1、幼儿教师衣着整洁、勤洗头、勤洗澡、勤剪指甲。

  2、幼儿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每人一巾一杯,每日消毒一次、放置合理。

  3、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饭后漱口、擦嘴。

  4、幼儿勤洗头、勤洗澡,每周剪指甲一次。

  5、保持幼儿服装整洁。

  6、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设有防蚊、防蝇设备,做到无蝇、蚊、无痰迹、无蜘蛛网。

  7、各班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堆放,清洁区保持整洁。

  8、幼儿玩教具保持清洁,定期清洁消毒。

  朝阳幼儿园安全制度

  1、幼儿入园时,要认真检查幼儿是否带有危险品,如有发现要立即收管。

  2、幼儿需要服药的,教师要请家长亲自登记有关事项(姓名、药名、剂量、次数等),并按时准确地为幼儿服药。

  3、幼儿进餐前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烫伤、噎食等。

  4、教师组织幼儿有秩序地上下楼及进出教室以免摔伤、挤伤。

  5、幼儿的一日活动一定要在教师的视线之内,器材及游戏的选用安全系数要高。

  6、活动室、休息室的危险隐患一定要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7、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防电等安全知识的教育,严禁幼儿自己玩火、玩电。

  8、班内不要放置比较危险的学习用具和物品:如剪子、实验器皿、劳动工具等。非幼儿用品应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9、小型颗粒状物品教育幼儿不要放入口内,耳内或吞食。

  10、出现事故一定要与学校联系,紧急处理。

  11、幼儿入园离园时,教师与家长必须面对面交接。

  12、膳食管理人员进货时,严把食品质量关,防止食物中毒。

  13、注意房屋、玩具、电器设备、电源开关的使用安全,避免触电、砸伤、烫伤等事故发生。

  14、安全保卫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定时开锁大门,严禁陌生人入内。

  15、园领导及教师要定期检查大型玩具及班内物品、玩教具,发现损坏及时维修,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5、院内禁止各种车辆入行。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幼儿教育逐步走向了市场,公办、民办、私立及合资,多种办园体制纷纷涌现,导致幼儿园管理的价值取向(即幼儿园管理者对其所从事的管理活动具有某种重要意义的选取和指向)也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以经营的意识指导幼儿园管理已经成为共识和发展趋势。

  幼儿园管理是为了实现预定的目标而合理组织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的过程,其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效益,这里的效益包括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营是管理学上的一个专业术语,它是指人类进行物质财富生产和分配的经济活动,包括整个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的全部活动。川在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的概念,用企业经营的哲学来进行幼儿园的管理工作,在我国是一件新鲜事,它是教育产业化理论的产物,也是对教育产业化理论的进一步探索。但是,鉴于教育产业化理论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企业经营的哲学是否适用于幼儿园的管理等也就成为值得讨论的问量。企业经营的模式对幼儿园的发展是否有价值。有多大的价值?

  一、经营模式对幼儿园管理是否有参考价值

  经营模式是以一定的经济理论为指导思想,以经济效能为核心目标的活动形式。现代经营模式有三个基本特点:

  1.企业运作。企业是从利润动机出发,以承担风险为条件,集合各种生产要素。为社会提供产品(包括服务)的单位。它拥有经营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直接接受市场的调节,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强弱分化。所谓企业运作就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进行各种社会活动。

  2.市场调节。就是指以市场机制实行资源的组合配置。市场机制的主导原则是价格原则,资源配置实行价格优先,而出价高的生产经营者往往是效益高的企业,这样就可以使优质资源流向经济效益好的部门和企业,从而使资源发挥最佳效益,避免资源的浪费。市场机制运作原则的实现是建立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通过供求、竞争和价格的波动刺激生产,调节供求,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3.尽可能地追求大于成本的预期收益。经济效能是所有经营活动的核心目标,衡量经济效能高低的标准是单位投入(单位成本)的产出(收益),优胜劣汰,只有产生高经济效能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所以尽可能地追求大于成本的预期收益是经营活动的本性。

  那么经营模式引入幼儿园的管理是否有价值?如何在幼儿园管理中融入“经营”的意识呢?

  当前幼儿园走向市场化以后,公办、民办、私立及合资幼儿园并存,而幼儿园应该说是一个特殊的消费市场,孩子选择哪所幼儿园由家长决定,因此,吸引家长,赢得生源,往往成为众多幼儿园管理者的主要任务。如何在这种市场竞争的背景下求得生存和发展,显然这里有经营的思想在里面。如何让幼儿园的资产不断增长。如何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即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如何使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高有一定的财力保障,如何打遗自己的品肆市囊,这些都要求幼儿园管理者拥有一定的经营思想和策略。

  虽然幼儿园不能也不应该以追求利润和经济效能为其基本目的,但它所提供的社会性服务同样接受着市场的调节,在市场竞争中接受优胜劣汰的考验。它的资源利用同样存在着经济效能上的合理配置问题。此外,幼儿园追求经济效能和幼儿园管理中追求经济效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幼儿园作为教育实体,主要承担着教育的功能和其他的一些社会性功能,如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的公平托进步等。但幼儿园管理工作却不能不讲经济效能,只有在管理中讲求经济效能,才能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保障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的意识是现实的需要,是有价值的。

  但经营模式引入幼儿园管理的价值是有限的,因为经营模式是以效益为取向的,它跟教育的公平取向有着冲突的一面,如果无限制地扩张其价值,将会给整个教育乃至社会的发展带来灾难性的影响。比如当前由于市场竞争而产生的幼儿教育的分层现象,以及为了生源以牺牲儿童的利益为代价来迎合家长的青睐,这些就是在经营模式引导下出现的教育误区,它必将影响到整个教育的公平性和社会的平等法则,影响到新生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我们要提倡在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的理念,但是也要防止在幼儿园管理中全盘套用企业的经营模式。二、幼儿园管理中是否能引入企业经营的哲学

  企业经营有自己的哲学,其基本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五个基本取向:

  1.市场取向。满足市场的需求是企业的根本立足点,企业只有适应并不断开拓市场,才能增产、增销、增收,确保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2.竞争取向。竞争是指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争夺自身经济利益的活动。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它们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必然在部门内部以及部门之间进行产品、价格、销售和服务等方面的竞争。

  3.效能取向。企业必须合理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尽可能少的消耗资源,来生产尽可能多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实现资金最省化、成本最低化、利润最高化.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服务取向。赢得用户就赢得市场,因而企业必须站在用户的立场上.本着一切为了用户利益的原则,为用户提供周到、即时的服务。

  5.创新取向。在市场竞争环境下谁能创造出新的有效管理制度、有效生产销售和服务技术、新的性能更优产品,谁就拥有了市场主动权、拥有了更大的利润空间。所以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二法宝。

  那么,企业经营的哲学和其价值取向是否适用于幼儿园管理呢?幼儿园是以儿童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为其服务目标的,它要求幼儿园的管理活动要重视发展幼儿的创新能力和发挥教师的创新精神,幼儿园管理必须进行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的创新;由于多种幼儿园实体的存在,幼儿园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其管理中也必须引入竞争的机制;幼儿园管理也强调效能,强调效能才能保证教育的质量和幼儿园自身的发展。

  但是幼儿园和企业之间毕竟有很大的不同:

  1.企业只有在市场化中才能获得其主体的地位,企业经营必然具有市场取向。而幼儿园所从事的是教育活动,教育的本质特征在于培养人,它具有很强的公益性,是以促进社会的公平为其教育的基本目标。而公益性和社会的公平目标与市场机制具有天然的不适合性。市场机制造成的垄断,市场不能有效地提供公益性的服务,市场不能解决收入不公平的问题,以及市场调节本身的盲目性和滞后性等问题决定了幼儿园不宜完全市场化。

  2.幼儿园的管理哲学和企业的管理哲学都有效能取向,但企业强调的是经济利益,实质是一种经济效益取向,而幼儿园的效能取向则主要是社会效益取向,它主要追求社会效益,这是由教育的本质所决定的。

  3.企业创新的自标是为了拥有更大的利润空间,幼儿园的创新是为了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更好地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并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

  有研究表明,幼儿园管理的价值取向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1.市场支配,谋求生存的市场取向阶段。幼儿园管理的价值取向由市场所左右,起主导作用的是幼儿园管理的经济价值,这样的管理很难顾及幼儿园管理的教育价值,具体的表现为:受“应试教育”的影响,为满足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需求,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突出:因重视系统学科知识的传授,教育教学的随意性强,导致“成人化”倾向明显。

  2.制度管理,特点突出的教育价值取向阶段。幼儿园管理重视经营的特色,树立自己的“品牌”,扩大幼儿园的社会影响力。

  3.理性思考,科学办园的创新和服务取向阶段。“一切为了孩子”成为幼儿园管理的主导价值取向,管理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教育价值来实现。

  因此。企业经营的哲学对幼儿园管理只具有部分的适宜性,幼儿园管理中可以引入“经营”的意识,但这种“经营”的经济含义是有限的,幼儿园的'经营是在保证高效优质教育的前提下,是在保证幼儿这一独特主体得到身心健康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经营,教育的公平性和公益性是其质的规定性。

  三、如何看待和规范幼儿园的经营

  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意识之后,幼儿园在其经营过程中就可以追求一定的赢利。这里的“可以追求一定的赢利”在我国的《民办教育法>中已有规定,它包含三方面的含义:

  1.幼儿园可以追求赢利。幼儿园的经营就是幼儿园管理者通过特定的方式使用各种园内外资源以促进幼儿园发展的活动。由于资源使用方式不同,资源的可用范围以及资源的使用效率就不一样。科学合理的使用方式一方面能拓宽资源渠道,另一方面能降低资源损耗和防止资源浪费,因而其一定的资源投入所获得的产出,与不合理的资源使用方式下资源投入所获得的产出相比,肯定要多。在同一地区同一发展时期的社会平均教育成本的作用下,前者的教育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教育成本,自然产生赢利:后者的教育成本高于社会平均教育成本,可能会发生经济亏空。为了鼓励幼儿园用足用好资源,政策上应该允许这种在幼儿园经营中合理生成的赢利。

  2.幼儿园不能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的。幼儿园的主要目的是实施教育而不是赢利。赢利与教育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活动,赢利可以不必太多地顾及人道主义原则,但教育则必须恪守人道主义原则;赢利可以不太关注社会公平问题,但教育则必须关注社会公平问题,必须对弱势群体进行公平补偿。

  3.幼儿园只能有适度的赢利。我国的幼儿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收费的自由度应该比较大。从市场的角度来说,以质论价,似乎合情合理。但是赢利的示范效应极强,所以对幼儿园的赢利必须有谨慎的法律限制。尽管从经营的角度看,赢利的产生是幼儿园管理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各种园内外可用资源的结果,但是赢利的最终经常性来源中很大的一部分是幼儿园收费,幼儿园过多的赢利同时就意味着幼儿及其家庭过重的经济负担,并且很容易形成幼儿阶段的阶层划分,这样就有失社会的教育公平性原则。所以,必须从法律上对幼儿园收费进行规范,而一旦从法律上对幼儿园收费进行规范,幼儿园赢利在客观上就不可能很大,即使经营得当,其利润也只能是适度的。

  总之,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幼儿园管理中引入“经营”的理念是可行的,也是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的。但是,由此又有如下建议:

  1.管理者在“经营幼儿园”的过程中,始终要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去维护教育的社会性功能,始终要从幼儿这一特殊的教育主体出发。国家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幼儿园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这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办园方向和根本宗旨。

  2.政府要从法律上去规范幼儿园的合理经营。

  3.可以借鉴国外的管理委员会模式,把社区、家长、教师引入到幼儿园的管理机制中,以增加幼儿园经营的透明度。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7

  近日,我在阅读互联网上的文库文档资料时,偶然浏览到了一篇关于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的文章。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我对于教师管理充满兴趣和热情,因此我认真阅读了这篇文章,并从中获益良多。在接下来的几百字里,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也是一种法规。幼儿园教师的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就是一种法规,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幼儿园教师的权益、保证幼儿园教育的质量,以及规范教师的表现和行为等等。因此,在教师的日常管理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并且不断完善和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

  其次,幼儿园教师管理的核心是教育品德和师德。幼儿园教育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极强的工作,不仅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健康,更关系到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等方面的形成。因此,幼儿园教师必须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同时,教师应该不断提升自己,努力磨炼素质,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才能更好地对待幼儿。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在园所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中,教师之间的协作和配合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要振奋团结,相互支持,才能让园所更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幼儿园教师管理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幼儿园教师应该严格遵守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加强自我教育和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要注重与他人的沟通和协作,共同为幼儿园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一起努力,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必将不断提升!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8

  【章名】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严禁在污染区

  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慢性传染并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章名】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

  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管理制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章名】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 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章名】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一九九0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10

  一、幼儿园入园、离园管理

  1、幼儿入园时间不得晚于早8:00,一般在7-8点之间,冬季不得晚于早8:10,根据个别家长特殊需要可适当灵活安排。幼儿园不允许统一组织集体离园,离园时间冬季不得早于4∶40,夏季不得早于5∶20,可根据本园实际适当延长,保证幼儿在教师在。

  2、要求幼儿入园前家长先对孩子进行自检,并要求一律持接送卡接送幼儿,教师要做到既认卡又认人,严格核对接送人,要求家长委托他人接孩子时要事先告知班内教师,对不相识或未成年人接孩子应予拒绝,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经家长同意后,教师方可允许其接幼儿,以防错领幼儿。对离异的家庭要尊重抚养方的嘱托,不轻易将孩子放给另一方,避免幼儿园与家庭间不必要的纠纷。

  3、带班教师在幼儿入园、离园时要认真与家长做好交接,要求家长早上一定把孩子送到老师手里,离园时安全地把幼儿交到家长手里,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其它事情,严禁发生幼儿走失的现象。

  4、幼儿入园、离园时,教师要站在活动室门口热情接待幼儿及家长,进行晨间问候,与家长进行简单交谈。带药的幼儿,教师应要求家长认真填写服药记录并签字或摁手印,写明幼儿姓名、药物名称、药物服法、药物剂量,药物放置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杜绝药物中毒,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凡用量、剂量标签不明,须弄清后再服用。

  5、带班教师认真晨检,严格按照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五记的要求,严禁幼儿将危险品带入幼儿园,观察了解每一位幼儿的身体和情绪状况,发现异常及时询问家长或医务人员。

  6、入园时,带班教师对幼儿的健康情况可用红、黄、绿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离园时,教师必须对持有红卡的服药幼儿的病情变化和一日活动中有异常情况的幼儿向家长做详细交待。对个别受伤的幼儿,要耐心细致地向家长说清楚,以免造成家长的误解。

  7、离园前,带班教师首先要清点人数,进行离园谈话,总结一天的活动,表扬好人好事,并进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礼貌教育;然后进行晚检,检查幼儿书包、穿戴是否整齐,冬季托小班应逐个对幼儿的衣裤进行整理,中大班幼儿自检后教师再检,防止有尿湿裤子不说的现象,手、脸是否干净,提醒应带物品;最后组织幼儿进行区角活动或做游戏,等待家长来接。

  8、离园时,教师要热情接待家长,主动向家长介绍幼儿在园情况,以便家园互相配合,共同教育好幼儿,9、幼儿全部接走后,教师应将活动室清扫、整理、消毒,锁门前将厕所、寝室、活动室、备课室全面检查一遍,关好门窗、电器、水龙头,确无异常情况方可锁门离开。

  二、幼儿园饮水管理

  1、幼儿园应保证供给幼儿足够的饮水,各班必须配备保温桶和口杯架,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每天下班前清理保温桶里的剩水及水垢。

  2、不允许幼儿进入锅炉房、热水间,暴露在外的火炉、热水器、暖气设备须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热水瓶或其它可能引起意外烫伤的一切用品不得放在活动室、寝室或幼儿能触摸到的其它地方。

  3、幼儿园应为幼儿统一配备不锈钢水杯,严禁幼儿使用塑料杯。幼儿水杯要专杯专用,并有便于幼儿识别的标记,水杯必须每天一清洗一消毒。

  4、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温度适宜、数量足够的开水,开水不应过热,根据季节保持水温,以免烫伤。提水路线应是幼儿不经常活动的地方或在幼儿不活动的时间,提防幼儿从旁突然撞过来发生危险。

  5、要科学掌握幼儿饮水量,提醒幼儿及时饮水,除固定的饮水时间外,幼儿随渴随饮,不得限制幼儿饮水的次数,保证每个幼儿喝足量的水。

  6、教师要组织幼儿有秩序地喝水,并给予适当帮助,如小班幼儿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师或保育员倒好水再喝,中、大班幼儿可自己接水喝。

  7、教育幼儿有次序地取放杯子,不互相碰撞,注意节约,不乱倒、乱洒水。

  三、幼儿园入厕管理

  1、幼儿园的厕所必须符合规定标准,要根据幼儿生理特点设计或改造,要求一律使用水冲式(目前农村幼儿园做不到的,要尽可能创造条件进行改建),厕所和盥洗室要尽量分开,除保证厕所卫生外,还应对厕所进行装饰美化,利用厕所文化教育幼儿养成良好习惯。

  2、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如会及时大小便,大便后自己擦净,整理好衣裤,便后用肥皂洗手等。

  3、将卫生纸裁好放在固定位置,并教会幼儿正确使用,不得浪费。

  4、幼儿集中入厕时,值班教师、配班教师或保育员要分工明确,保证所有孩子在教师视线范围内,及时帮助年龄小和自理能力差的幼儿,对遗尿和遗屎的幼儿,耐心为其更换、清洗衣物。

  5、教师要了解并尊重幼儿,不得限制幼儿便溺的次数、时间等。

  四、幼儿园进餐管理

  1、幼儿园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4号《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执行。

  2、科学安排幼儿餐、点:一是根据幼儿胃的排空需要3-4小时的特点,全日制每天安排三餐一点或二餐一点,寄宿制每天安排三餐二点或三点,两餐之间间隔的时间不得少于3.5小时,幼儿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本市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方面和谐发展,并为幼儿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社会发展和人口分布状况,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设置全日制、半日制、寄宿制和季节制等多种类型的幼儿园。

  第五条 幼儿教育事业应当坚持国家、集体和个人多方办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自愿捐助兴办幼儿园。

  第六条 上海市教育局是本市幼儿园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教育局负责本地区幼儿园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对各类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 幼儿园设置的条件

  第七条 幼儿园应当设置在安全区域内。禁止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设置幼儿园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幼儿园园舍场地应相对独立;与住宅楼、单位用房等相连的幼儿园,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有幼儿活动室、厕所、盥洗室(或流动水洗手池)、保健室(橱)、厨房、教师办公室等基本用房及户外活动场地;寄宿制幼儿园并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教职工值班室,家长接待室等。

  (三)配备适合幼儿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以及保证幼儿教育和生活所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

  (四)幼儿园的教具和玩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和教育的要求;教具、玩具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配备。

  第九条 除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外,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的建筑面积和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幼儿园的园长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并有三年以上幼儿园工作实践经验;

  (二)幼儿园的教师必须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取得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三)幼儿园的保健人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并经过一年以上保健专业培训;

  (四)幼儿园的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保育职业培训,管理制度《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凡患有慢性传染并精神病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三章 设置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幼儿园,必须按下列规定申请登记注册:

  (一)在市区、县属镇、独立工业区举办幼儿园的,在设置前两个月向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二)在郊县乡(镇)、村举办幼儿园的,在设置前两个月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区(县)教育局、乡(镇)政府应当在接到申请的次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幼儿园,准予办理登记注册;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幼儿园,不予登记注册,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乡(镇)政府应当将准予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报区(县)教育局备案。区(县)教育局应当将准予登记注册的幼儿园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五条 幼儿园需要停办的,必须在三个月前向原登记注册部门提出申请,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

  第四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幼儿园必须贯彻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保育、教育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品德行为,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

  第十七条 幼儿在入园前必须按照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健康检查制度:

  (一)定期为幼儿检查身体并建立健康卡;

  (二)每天早晨必须检查幼儿身体状况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幼儿园应保证幼儿饮水,两餐间隔时间不少于三小时半,对幼儿大、小便的次数和时间不得限制。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幼儿园的一日活动应动静交替,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非寄宿制幼儿园安排幼儿参加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二小时;寄宿制幼儿园安排幼儿参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每天不得少于三小时。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必须保证幼儿合理膳食,编制幼儿营养平衡的食谱,定期进行营养素摄入量分析。

  第二十二条 幼儿园须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和隔离制度,按下列要求做好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工作:

  (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空气畅通,厕所无异味;

  (二)幼儿餐具、玩具必须定期消毒;

  (三)对患传染病的幼儿必须及时隔离,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三条 禁止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游戏中,必须使用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幼儿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该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五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五条 幼儿园工作人员实行聘任或任命制。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

  第二十六条 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培训幼儿园教师,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

  第二十七条 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每班人数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教师与家长交接幼儿制度。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12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年初召开一次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幼儿园教育工作情况。

  二、用各种形式听取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

  三、每年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多样的活动,如家园乐运动会、家园联欢会、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等。

  四、做好新生入园前的家访工作,对三天未来园幼儿进行家访。

  五、期末书写幼儿情况汇报单,向家长汇报幼儿在园情况。

  六、做好家园联系工作,办好家教宣传栏。

  七、成立家长学校,向家长系统讲授科学育儿的知识,定期组织家长开展活动。

  八、每年开展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组织家长参加观摩幼儿园教育活动。

幼儿园管理条例范例 篇13

  当前,社区教育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大潮流。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前教育不等于简单的幼儿园机构教育,不等于单一模式的正规化幼儿园教育。也越来越多的幼儿园和社区开始做出一些关于家园社区合作的初步探索。

  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开展家园社区合作工作,减轻三方人员的心理压力,解除各种顾虑,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度建设涉及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个主体的共同工作,三种力量形成一种教育合力。以制度建设为依托,为幼儿创设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为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提供了重要平台。

  一、日常性家园社区合作的制度建设

  1.成立社区幼儿教育委员会。健全社区教育机构,构建一个能统筹、协调社区内各种教育因素的组织机构,有利于社区幼儿教育的开展。邀请社区内街道居委会、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内各种与幼儿教育有密切联系的职能部门和经济实体参与,充分发挥其参教、议教、资教、助教的作用,使得社区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建立完善的社区婴幼儿服务网络,引导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和关心婴幼儿教育,让所有的婴幼儿都能健康、茁壮成长,也使幼儿园教育有良好的社区基础。

  3.成立社区托护中心。保教专职人员有效帮助社区双职工家庭解决小孩放学回家无人看管的问题,或节假日父母加班无法照料幼儿的问题等等,尽量做到解除社区年轻父母的后顾之忧,有托必应。

  4.成立社区儿童玩具、图书馆,每天定时开放,为社区每个儿童提供良好的文化学习环境,营造轻松愉快的休闲氛围。

  5.幼儿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本社区每一个有户籍的儿童建立成长档案。从出生起,就得到教育关注,使教育的范围从3~6岁扩展到O~6岁。幼教专职人员能够定期为社区内的家长提供正确的家庭教育指导。

  6.成立多种形式的家长协作组织,以利于家长与家长之间建立联系,互相勉励,互相支持,使家长管教孩子不再感到孤独无助。比如定期开展家教沙龙之类活动,让家长互相交流自己的教育心得。

  7.成立家长巡视组和社区关工委,参与晨间接待、离园管理、幼儿常规和教师教学常规的检查、大型活动的组织与安全保护等,使家园社区合作共育落到实处。

  8.建立社区正当的投诉程序,化解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家园关系和谐融洽。

  二、指导性家园社区合作的制度建设

  1.幼儿园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和召开家长座谈会等活动密切同家长的联系,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向社区内每一个幼儿及家庭乃至全体社区成员提供优生优育优教方面的服务指导,从而为儿童实现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提供保障。

  2.社区建立家庭教育辅导站。从新婚指导做起,举办优生优育优教的系列辅导,采取集中授课、登门指导、专家咨询、定期发放科学育儿资料、板报宣传以及各种娱乐活动。

  三、参与性家园社区合作的制度建设

  1.幼儿园利用节假日组织社区范围内的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中幼儿园可以向社区开放,组织一些娱乐活动,请社区成员一起欢度节日。比如元旦,幼儿园可组织幼儿用自己的美术作品作为布置,为社区街道增添色彩。比如植树节,幼儿园可组织幼儿对社区的树木进行护理。

  2.幼儿园组织到社区里的一些特殊场所进行慰问演出活动,比如福利院、敬老院、特殊学校等。既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又扩大幼儿园的影响,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培养幼儿的亲社会行为和健全的人格塑造。

  3.幼儿园要善于利用社区的环境资源。利用自然环境的资源,带领幼儿走进大自然,感受家乡千姿百态的景象,培养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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