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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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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工作制度(精选32篇)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强化价格工作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加强内部监督,避免和减少行政执法中的错案和工作中的差错,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局工作人员,在价格工作和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发生的差错和错案应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 本局设立工作差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所办负责人为成员。

  第四条 本局工作人员在执法和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作差错或执法过错,应追究责任:

  (1)超越法定权限的,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的;

  (2)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证,或者出现重大失误、疏漏而造成工作错误的;

  (3)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

  (4)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不应作为乱作为的;

  (5)违规批准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价格的;

  (6)对价格违法行为处理不恰当或造成冤假错案的;

  (7)价格评估、认证结果显失公正或虚假认证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工作差错或执法过错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1)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判决我局败诉的;

  (2)经行政复议撤消原处罚决定或者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

  (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或申诉经查属实的;

  (4)其他应立案审查的。

  第六条 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认定:

  (1)因承办人的故意过失,造成工作差错和执法差错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承办人经过批准后造成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的,由批准人承担责任;

  (3)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而造成工作差错或执法过错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4)负责人指使或授意承办人违法办理事项、违法办案的,由该负责人承担责任;

  (5)任用不具执法资格(工作资格)的人进行执法(工作),造成的差错或过错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还应追究用人失职的责任。

  第七条 对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应根据产生错误的原因、性质、程度、后果及责任人的认错态度决定是否给予下列处理:

  (1)批评教育;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行政处分;

  (4)调离工作岗位;

  (5)赔偿损失;

  (6)延期晋级、晋职;

  (7)取消评选先进的资格;

  (8)减发或者停发奖金;

  (9)辞退;

  (10)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处理的种类,可单项选用,也可合并运用。

  第八条 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及行政执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1)行政执法实践中难以认定的疑难案件;

  (2)法律规定不明确或者有关司法解释不一致的;

  (3)因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原因致使错误发生的;

  (4)执行上

  级命令的;

  (5)按照办案协作规定协助办案的;

  (6)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人主动纠正错误,并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第九条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错案或者过错责任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条 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追究的一般工作程序

  (1)我局在接到有关投诉、举报、控告、检举、判决和复议决定后,由局主要领导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的指定不少于2人的调查小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调查处理建议;

  (3)工作差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工作差错和执法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或提出申诉,复查和申诉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2

  一、为使我局公文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三、本局来文统一由办公室文书拆收、登记、粘贴阅办单、提出拟办意见后送局领导批阅,按领导批示做出传阅、交办或归档处理。业务性、实效性特别强的急办公文,应设置急办公文夹,送局主要领导批阅后直接送承办股室或承办人阅办。

  四、文件办理要及时迅速,传阅人应在二日内传阅完毕退回办公室。承办股室或承办人接收文件必须登记签收,办理完毕将文件退回办公室时注销,股所需长期使用的文件,保留复印件,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文件。

  五、各股所(室)以本股所名义制发的材料,由各股所负责人签发,并抄送一份办公室;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材料,由相关股所(室)拟稿,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领导批示、底稿、签发稿留办公室存档。制发的文件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股所的,拟文股所(室)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股所意见不一致的,报请局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六、行文必须遵守行文规则,除价格评估、认证结论书外其他行文一律使用物价局文头,加盖物价局公章。拟发文件报局领导签发前,必须先送办公室对文字、格式、文体等进行核稿审查,如不符合有关规定,且需作较大修改的,退回拟稿人修改。

  七、凡以物价局名义制发的文件,局长、副局长及各股所各送一份。

  八、本局文件和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保管,文书档案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按有关规定归档保管或销毁。股所档案材料也应指定专人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九、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按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十、外单位派人来我局查阅文件,应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并经局领导批准。按规定不得借阅的文件不得查阅。

  十一、干部职工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工作秘密,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看,不准带回家或带到其他地方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十二、打印文件时要遵守保密规定,防止秘密文件泄密。各类文件的打印、校对由拟稿人、拟稿股所(室)负责。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3

  为了正确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院收费管理,保障医院利益不受损害,严格执行湖北省物价局、武汉市物价局制定的《湖北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按规定的医疗价格项目名称和服务内容提供医疗服务,收取服务费用,特制定医院物价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监督管理机制。

  医院成立价格监督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有关人员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查出的违法收入要及时、如数退还患者,并向患者致歉。建立奖惩制度,把价格管理作为考核科室工作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完善价格公示制度。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价格变动时,应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建立患者住院费用清单查询制度,增加医疗费用透明度。

  要逐项记录住院患者每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患者入院时,要告知患者每日医疗费用查询方式,各科室护士站负责提供患者查询要求。每日向患者发放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患者出院时,要对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每一笔费用进行复核,住院费用核实无误后,给患者办理费用结账手续,同时向需要的患者免费提供住院总费用清单。

  诊患者根据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包括收费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

  四、建立医疗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自查制度。

  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每月定期进行自查,有无对医疗收费自定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和漏收费现象,不允许科室以任何形式的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经常性地自律性检查,实现无违法收费的不良记录。

  五、完善患者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医院有义务接受患者对价格问题的咨询和医疗费用问题的查询,并如实向患者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意见簿。要认真对待每位患者的投诉,及时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详细记载调查结果、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投诉人。

  六、为适应医疗技术进步和开展医疗服务的需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之外,各相应科室如有条件开展新医疗服务项目的,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物价管理员应积极指导科室填报新项目成本测算表,提出收费标准的建议,报审计科审核,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对“优质病房床位费”、“优质护理费”申报应按规定程序申报。

  七、手术科耗材收费及医用耗材加成收费的规定

  手术科可收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需的特殊缝线、特殊止血材料除外内容;凡未列入除外内容或在相关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行收费的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手术科均不得在项目之外另行收费;《医疗服务价格》明确规定可另行收费的特殊消耗品,可按照医院实际购进价格加一定的加价率计收。

  八、明确医疗收费管理职能。

  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财务科、审计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室等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协作,不定期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自查工作,药品零售价和医用耗材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规定作价原则、作价方法核定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明确管理职能:医用耗材价格由设备科按规定加价率负责定价,报物价管理员审核,经物价管理员签字认可,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在授权的医用耗材价格库中进行调整,并签字确认;药品调价由药剂科按国家规定专人负责调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由各科室录入员及各科室物价管理员把关。在医疗收费管理中,因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通知相关科室或相关科室未及时调整价格的,造成违反收费标准,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处理。

  九、住院病人的住院时间确定

  ⑴ “住院时间计算:按计入不计出的原则,即不论当天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出院时,不论当天何时离开,不计收当天住院床位费;”

  ⑵在院内需转科的病人,当天只能收取一次的住院床位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上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入科室收取,下午转科的病人,三项费用由转出科室收取),转科病人不可以多收住院

  床位费、住院诊查费和护理级别;

  ⑶病人在办理出院当天,护理费、住院诊查费可按物价费文件规定:如病人出院当日接受医院提供的上述各项医疗服务,医院可收取相关费用;如医院当日未向出院病人提供上述各项医疗服务,不得收费。

  十、建立健全医院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⑴、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禁止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

  ⑵、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价目表等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⑶、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将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通过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患者出院时,提供详细的总费用清单。

  ⑷、接受患者价格咨询和费用查询,如实提供价格或费用信息,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

  ⑸、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的病历记录和费用核查制度,定期对患者费用进行核查,病历没有记录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费用。

  十一、各科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医院管理人员《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⑴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

  ⑵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违反收费管理制度、临床科室和个人私自收费的。

  ⑶没有按规定提供医疗服务而收取费用的;有提供医疗服务而未收取费用的或漏收费的。

  ⑷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增加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

  ⑸科室和个人私自进药、卖药,及药品购买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⑹其他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

  并且要求医疗机构要建立医药价格调整、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等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收费行为;要建立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还要建立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等。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4

  一、为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打造物价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是指第一位接听来电、接触来访的本局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解答当事人询问,处理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办理或引导办理当有关事项的责任制度。

  三、当接触来访的本局工作人员有两人以上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四、对咨询属于我局制定的物价政策、在我局监测范围内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以及我局工作办事程序的,无论是否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首问责任人都必须负责详细解答,自己无法解答的,负责为当事人引荐能够解答相关人员。

  五、对属于本人、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必须无条件受理,并负责办理;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向服务对象一次性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一时难以办理的,要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并约定办理时间。

  六、对不属于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在简要询问有关情况后,主动引领至相关股室,如相关股室人员不在,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做好解释工作。接待(接听)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们管”等生硬语言搪塞敷衍。

  七、对涉及本局几个股室办理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牵头办理。各股室不得相互推诿扯皮,不得人为地给外来办事人员制造麻烦和不便。

  八、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向当事人详尽说明,并尽自己的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由主管领导负责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人为因素给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5

  为加强对局驻村人员的管理,更好地完成下基层驻农村各项工作任务,特订立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一、服从和尊重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按照县、镇基层办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驻点村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依靠和尊重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充分调动和发扬他们的积极性,遇事同他们商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心同德做好工作。

  三、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尽可能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引导群众奔康致富。

  四、协助抓好村委会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展和管理,要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后村委会集体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要跟踪监督局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

  五、及时向县、镇基层办、局领导汇报请示有关工作,每季度末要书面报告一次驻村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要写出工作组总结,每个工作组成员要写出一年来驻村工作表现和体会。

  六、工作组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日,规定每周必须有半天时间集中学习,并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活动。

  七、驻村干部要坚持驻在农村里,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缺勤,请假一天的向工作组长报批,二天以上向镇委基层办报批,五天以上的向县基层办报批。

  八、驻村干部的休假(包括周六周日两个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驻村工作组和当地党组织商定,要合理安排好工作。

  九、艰苦朴素,不搞特殊化,不得增加基层和农民负担,不得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树立县直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十、驻村工作组要进行考勤登记,每月考勤表经组长签名后送交局办公室。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6

  一、设立监督举报箱,公布监督/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投拆、举报和咨询。

  二、对群众投诉、举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并把处理结果、改进意见向投拆、举报人反馈。

  三、不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实施下列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一)公开张贴一类疫苗(免费)品种及免疫程序和二类疫苗收费价格。

  (二)公开张贴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一览表。

  (三)接种工作人员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职称或职务和资格证编号等内容的胸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时为本辖区(含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册、办理预防接种证。

  (五)接种工作人员对儿童实施接种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并作好基础资料记录。

  (六)接种人员在进行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的.疫苗的种类、作用、适应症、禁忌、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应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如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有权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接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八)预防接种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使用后一次性

  注射器和其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

  三、每天下班前,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2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22370UW/CM,

  四、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75%乙醇,涂擦注射部位,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待干后再接种。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的注射器放入专用的安全盒,或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放入专用收集袋,集中处理,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7

  一、熟练掌握儿童常见心理行为疾病,充分了解正常认知和心理社会发展知识,以足以识别儿童正常或偏差行为。

  二、鉴别心理社会因素如何导致躯体症状以及如何初步治疗这些症状,同时了解如何以及何时转诊给其他更加专业的服务部门。当需要转诊时,给予协调服务。

  三、详细询问病史,重视儿童行为观察,保证足够的就诊咨询时间。如需复诊,做好预约登记工作,并告知复诊时间。

  四、正确合理运用心理测验和量表加强主观问题的客观化,对心理测量结果的.解释必须遵循相关的原则。

  五、采用多学科协作,家庭、学校和社区共同参与的治疗手段,使儿童获得最全面和最合理的治疗。

  六、正确合理地运用精神药物对发育行为障碍儿童进行治疗。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8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

  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

  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二、普通话合格应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若达不到有关文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得上岗,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行为规范评估体系,并跟教师晋级、晋职、评优挂钩。

  四、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及文明班级的条件之一,并与学生操行评定挂钩。

  五、在推普周活动或其他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各项活动中评出的先进班级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鼓励。

  学校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为全面推进我校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主抓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和语文教研组长为组员,明确职责分工。

  三、学校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文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学校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页、校内通知、布告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学校公文、教师教案、讲义、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教师的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必须用普通话;校园广播站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八、积极配合语委部门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推普教育活动。

  九、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录用、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建立不规范语言文字监督制度,定期公布监督意见,促进和提高广大师生使用规范化语言文字的自觉性。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队伍工作职责(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一、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职责

  1、根据省、市、县语委办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积极参加语言文字法规培训学习,安排落实语言文字工作。

  2、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和总结。

  3、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社会用字规范标准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

  4、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素质教育培养和发展目标,纳入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和常规管理,渗透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活动中。

  5、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二、团委、少先大队部管理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负责有关资料的积累。

  2、组织开展校内外常用字纠错、街头推普活动等工作。

  3、负责校园广播站语言文字规范知识宣传。

  三、教务主任管理职责

  1、按期检查教师上课用语(100%做到使用普通话)和教案(正确使用规范汉字)。

  2、落实教师板书、批改作业、测试试卷等100%做到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

  3、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教学管理,渗透到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活动之中。

  四、语文教研组长管理职责

  1、组织语文教师开展普通话和规范文字活动。

  2、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组织和牵头工作。

  五、语文教师职责

  1、抓好“听、说、读、写”教学和学生的规范用语和规范用字。

  2、协助学校组织好每年“全国普通话宣传周”各项活动。

  3、抓好班级规范用字和规范用语的日常管理、负责推普黑板报制作等。

  4、指导、督促教职工交谈用语使用普通话。

  学校校园用字管理制度(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一、学校的校牌、标志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

  二、学校橱窗、专栏、公示栏用字禁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三、教室黑板报、标语、课程表、值日表、作息时间表等应使用规范字。

  四、教师板书、批改作业、书写评语使用规范字。

  五、学生能正确分辨规范字和不规范字并做到使用规范字。

  学校校园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9

  一、目的

  及时、迅速、有效抢救病人的`生命,使重危病人转危为安,提高抢救成功率。

  二、适用范围

  急、危重病人的抢救。

  三、要求

  1、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参加抢救人员应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众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工作制度。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2、医生未到以前,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根据病情及时给予吸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配血、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3、根据病情可设异常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抢救效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详细交接,记录要及时详实。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所有药品的空安全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完备,基本抢救药品(包括抢救车上药品)应全院统一编号,定位放置、定量贮存,定人保管,每班检查,用后随时补充。

  6、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7、抢救车各部位标记清楚,抢救物品、器械、药品按规定位置放置。

  8、做好病人与家属的解释及安抚工作,必要时与单位联系。

  9、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10

  员工守则

  1.忠于职守,尊重领导、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搪塞的行为。

  2.爱护集体、关心集体,讲求职业道德。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及处理私人事务,不得从事第二职业。

  3.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索贿受贿等。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无关的物品及人员进入办公场所,注意防火、防毒、防盗。

  5.经手公司财产(包括货款)必须按规定上交公司,不得私留挪用,经手的财务单据凭证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6.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公司有关财务经营状况、技术资料、经营销售、客户资料、公司机构等,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向外传播、提供或交给无关人员,违者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7.严格执行个人薪资保密工作,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询问,对工资计算或发放如有异议,可直接向财务查询。

  8.不得超越职权向客户做业务上和利益上的承诺,包括奖励、补贴、损耗等。

  9.服务要细心、周到,对客户的合理要求要尽力满足,对不能满足的要作出解释;耐心倾听客户投诉,找出事情发生的原委,并迅速解决或向主管提出建议。

  10.在公司内不得吵闹、斗殴、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影响团结或扰乱工作秩序;任何个人利益都必须服从公司集体利益,将个人努力融入集体奋斗中;不言有损公司声誉之语,不做有损公司利益之事。

  公司文化

  一、从整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1.公司鼓励员工发扬开拓创新精神,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形势,锐意革新,敢于在强手如林的同行中创出一流的水平。

  2.公司鼓励员工有积极进取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关心社会问题,关心公益事业。在公司和住所都要处理好与社区的关系,争创最佳的社会形象。

  3.公司参与社会的公平竞争,以合理的价格,周到的服务,服务于社会。

  4.公司要求员工全力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并宣扬公司名、公司徽标、公司商标、商品名、商品的包装等。

  二、从个体上塑造公司形象

  作为公司朝气激情的创业团队中的一员,各位员工的仪表、仪容、谈吐、举止、行为,不再仅仅是个人文化素质的直观反映,更是公司形象的再现。公众的亲疏,客户的取舍,将与每一位员工的个体形象息息相关。

  1.形象意识

  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具备强烈的形象意识,从基本做起,塑造良好个人形象。

  2.员工仪容仪表

  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及部门形象,原则上员工穿着及修饰应稳重大方,整齐清爽,干净利落。

  3.社交、谈吐

  (1)在交谈中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他人谈话,不鲁莽提问,不问及他人隐私,不要言语纠缠不清或语带讽刺,更勿出言不逊,恶语伤人。

  (2)与客户交谈诚恳、热情、不卑不亢,语言流利、准确。业务之外,注意话题健康、客观。采用迎送礼节,主动端茶送水。

  (3)与同行交谈,注意措辞分寸,谦虚谨慎,维护公司形象,不互相倾轧,客观正派,不涉及同行机密。

  4、举止、行为

  (1)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需及时申请或通知部门主管,填报请假单。

  (2)办公室内禁止吸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饱满,乐观进取。

  (3)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4)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5)热情接待每一位来宾,不以貌取人,不盛气凌人,与客人约见要准时,如另有客人来访需等待时,应主动端茶道歉。

  (6)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7)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

  人事管理

  一、人员招聘

  1.人员任用流程

  根据公司发展状况,结合各部门业务量及人才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用人申请,交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行政后勤部联系招聘事宜。应聘人员在通过部门负责人的初试与考核后,经总经理复试,确认录用人选。

  2.新进员工报到时应提交资料

  (1)人事资料登记表及最近半身脱帽二寸照片二张。

  (2)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及本人所在地户口复印件。

  (4)其它能证明本人经历和成绩的证件。

  (5)部分职位需提供担保书。

  (6)人事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请在5个工作日内交人事部门。

  3.试用期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11

  1. 定期排查与报告制度

  定期排查:学校政教处每月排查两次,重点排查因招生、收费、特困学生就读、内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学生意外伤害、学校职工家庭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情况上报:每月将排查情况上报教育局,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2. 排查调处记录与上报制度

  记录制度:相关部门和各班都要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并将排查调处结果随时上报政教处。

  上报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交办给主管负责人,并配合协调至该纠纷解决好。

  3. 调处原则与程序

  调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依法处理,避免激化”的方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政策为准绳进行调解。

  调处程序: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先由班主任协助,当事教师负责调处,调处无效者上报政教处调处。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先由政教处调处,必要时交学校调处。

  4. 调解协议与履行

  调解协议:经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未成年人监护人)签字或盖章,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履行协议的处理:如有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纠纷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5. 表彰与奖励

  年度表彰大会:每年度末,学校应组织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大会,对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进行表彰。

  优秀案例评选:设立“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鼓励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和平解决,对于成功调解的复杂或具有创新性的案例给予特别奖励。

  培训与学习机会:为在矛盾纠纷调处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提供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或进修的机会,以进一步提升其调解能力和专业素养。

  物质与精神奖励:除了荣誉证书和表彰外,还可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以及在校园网、校报等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其社会影响力和荣誉感。

  6. 监督与评估

  监督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机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或专门成立的监督小组负责,对排查调处工作的公正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效果评估:定期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师生意见,了解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方法。

  7. 宣传与教育

  宣传普及: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宣传普及,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师生对矛盾纠纷的正确认识和处理能力。

  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

  8. 联动机制

  家校合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共同关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矛盾纠纷问题,形成教育合力。

  社会联动:积极与社区、公安机关、司法部门等建立联动机制,在遇到复杂或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时,及时寻求外部支持和帮助。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12

  (1)抢救室专为抢救患者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等均须放在指定位置,确保完好无损,并有明显标志,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对药品还应经常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等情况要随时报告并更换。

  (4)每日班班交接时核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每周定期消毒灭菌,保证在有效期内。

  (6)抢救室严禁烟火,每日行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每周须彻底清扫一次,保证整洁与安全。

  (7)抢救时抢救人员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常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并做好记录。

  (8)每次抢救患者完毕后,及时清扫、消毒,并经验。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13

  一、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在局长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综合性考核工作。科室长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人事科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当年年底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均参加年度考核。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考核的主要内容为被考核对象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积极参加本单位文明创建活动和各项公益性活动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阶段性、突出性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考核步骤和方法

  1、个人述职、民主评议。被考核对象在搞好个人年终总结的基础上,分组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各组负责人由考核小组根据情况指定。各组个人述职和民主评议应请分管的局领导参加。评议后,被考核对象个人按要求填写《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呈有关负责人按权限签署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即:副科级干部由局一把手签,科室长由分管领导签,其余对象由所在科室科室长签。《干部考核登记表》签署意见建议后,以科室为单位收集集中报局办公室。

  2、民主测评,审定等次。民主测评由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不限定优秀等次人数比例的办法,对所有被考核对象进行各个等次的测评,并指定工作人员综合测评结果上报局领导作为评定被考核对象最终考核等次的基本依据之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按当年市人事局核定的比例执行。

  3、通报结果,整理归档。最终考核结果载入《考核登记表》,局机关发文通报;指定工作人员填写表格,搞好总结并做好考核资料的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把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有机结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14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自防能力。

  二、建立健全巡防队、联防队、治保会、保安员、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门卫等群防治队伍,组织好、使用好这些队伍,开展昼夜巡逻防范。

  三、形成居民区的社区,实行物业管理,有围墙和大门,设专职保安或门卫,对出入的机动车进行审验和换牌登记,对出入的可疑人员和闲杂人员进行盘问登记。

  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小房安铁门、单元门安楼宇对讲、窗户安内置式防盗网,因地制宜加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防盗工作。

  五、社区设立民警社区警务室,责任区民警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剔除不安全隐患。

物价管理工作制度 篇15

  一、院前急救的任务

  院前急救的功能是维持伤病员的基本生命体征,减轻痛苦,稳定病情,防止再损伤,降低伤残率,以及快速安全转运。

  1、对呼救伤病人进行现场急救和运送,要求接到呼救电话或其它方式信息后救护车立即出动医务人员要随车前往,尽快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救治后,迅速安全将病人送到医院。

  2、对各类灾难遇难者进行院前急救,例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场救护等,在现场救护并组织合理分流运送

  3、特殊任务救护值班,例如;大型会议、比赛等,发生情况按上述情况处理。

  二、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或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3、接到出诊电话后,白天一分钟内、晚上三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报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5、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并将安瓿保留,与医生共同查对后方可丢弃。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无家属者由司机负责联系联系家属到场。

  6、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填写危重病人转运同意书(医患双方签字)方可转运。

  7。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总值班和相应专科做好抢救准备,请他们调度好相关科室(包括放射、CT、B超、心电及各专科人员),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8、转运病人回院途中,医护人员不得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当地医院救治需转运者,必须征得当地医院值班人员同意。

  10、回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院前急救科领导要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13、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四、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20%。

  4、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

  5、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医院感染发生率低于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低于0.5%。

  7、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8、血液透析室: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

  9、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五、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或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__年版)。

  6、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7、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六、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的监督管理。

  2、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具体负责医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药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提出改进措施。

  4、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对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5、医院必须建立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

  6、医院自配消毒药时,应建立消毒剂使用登记册,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配制。

  7、医院使用消毒器械时也应建立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监测结果以备查验。

  8、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医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应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农肥。

  2、医院必须设置污水、污泥处理装置,并有专人负责。

  3、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4、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

  5、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九、医院感染的防护管理制度

  1、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以下内容:

  (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2)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2、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3、医院感染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内层圆领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

  (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SARS病房的工作人员(医、护、技、工、勤);转运疑似SARS和临床诊断SARS病人的医务人员如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进入传染病区时,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面罩(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

  (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

  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面罩。

  十、医院职工培训考核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政治思想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十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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