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精选29篇)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平安管理,提升专职平安管理员对平安的监督力度和工作效果,按照《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标准法》等法律规矩,特制定平安管理员制度。
一、严格作业时光和汇报制度。全部专职平安管理员必需遵守以下工作时光:清晨9:40分签到,10:00分及时进入工作场地,坚持班中及班后汇报制度,特别状况要书面汇报。
二、严格请消假制度。各班人员要合理支配轮休,保证当班出勤。否则,对任意歇息者按旷工论处。遇特别状况需要加班,全部人员必需听从支配,否则扣除3天的考核奖。(包括公司、部门支配的义务劳动)。
三、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平安教导、节假日的平安教导、各工种换岗教导和特别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平安管理台帐。
四、严格现场巡查制度。全部平安管理员在工作时光内都必需盯在工作面巡回检查,对所负责的工作面作业现场举行不间断监督,保证8小时工作制,确保作业现场工作时光段内处于平安监督之中。
五、在工作面检查时,发觉隐患要准时催促处理,发觉违章现象要准时制止,对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当班能处理的必需当班处理,需下班处理的要移交下班催促处理,有问题不催促或不移交下班者罚责任者100元。
六、对平安管理员严峻违背公司规定等行为,坚定予以免职处理。
七、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有随时抽查各作业现场的资料和平安生产状况的权力。发觉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平安防护不符标准要求的,有权制止冒险作业。发觉重大平安问题及隐患有向上级部门举报的权力。
八、班中发觉重大隐患及发生工伤事故,必需照实准时汇报,汇报不准时或与实际不符,一经发觉赋予200元罚款,情节严峻者送交“三违”学习班。
九、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定期检验,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平安用品及机械设备,协作生产部门举行验收检查工作。
十、贯彻平安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平安技术措施,组织参加平安设施、宿舍平安用电及消防、施工机械的验收。
十一、负责普通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看法,帮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加制订订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十二、参加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平安技术交底、教导工作,帮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平安设施、过程和行为举行控制,参加制定订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订正预防措施。
十三、平安管理员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公平,不徇私情,不得吃拿卡要,严禁虚假汇报,否则赋予100-200元罚款。
十四、全部平安管理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对所在工作面的规程、措施必需认识把握,保证查“三违”的'质量,提升平安管理效果。
十五、每月1日、10日、20日公司和部门会议,全部相关人员必需参与(包括轮休人员)。特别状况提前请假,未请假人员,每次罚款50元。
十六、班评估要写清,评估时光(每班分两次评估)并把每次上班期间所发生的平安隐患所有写清,每有一次失误,罚款50元。十七、生产设备和车辆平安维护、保养制度。平安员应对于生产设备和车辆定期举行检查、保养和维护,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平安运行,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十八、工作区域、生产区域平安管理制度。平安员对于工作区域、生产区域要举行严格的平安管理,碰到隐患立刻排查并举行整改,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活动的开展。
十八、编制制定平安员工作方案,并且切实执行工作方案,保证公司平安生产活动的正常举行。
十九、消防平安制度。平安员应该对工作区域的消防平安举行排查,碰到消防隐患立刻举行整改,排解消防隐患。
二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2
1、热心校舍平安管理工作,具有校舍管理的普通学问和能力,了解校舍管理的基本内容。
2、仔细学习有关法律规矩和技术规范,提升平安防范意识。
3、负责小学范围内的建设和修理过程中的平安工作。
4、定期对校舍举行平安检查。
5、严格校舍管理程序,对校舍浮现的.担心全因素举行检查,准时向校长汇报并报总务处举行检测、排解。
6、有基建项目时,要准时做好师生的平安教导工作,向施工单位提出隔离计划并催促实施,确保师生及工地平安。
7、特别天气到来之前,要对本校的校舍平安状况举行一次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状况准时向校长汇报。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3
1、实验保管员必须对易爆、易燃、有毒、易腐、易发霉物品进行妥善管理,专柜存放并随时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制定教学试验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2、加强实验物品借还管理。任课教师借用实验物品应进行详细登记,课后及时归还。保管员认真清理归还物品,注销归柜,防止有毒危险物品流失。
3、所有任课老师必须全面了解该科教学实验时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环节及预防措施、事故处理办法,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实验。
4、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用电、用水、用实验器材及实验药品的管理,提高学生预防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
5、教师在做实验前,要向学生讲明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处理办法,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实验。做演示实验时,应注意实验操作安全,要求学生保持一定的观察距离;学生在进行分组实验时,老师要严格控制实验纪律,加强指导,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6、实验室如发生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应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4
目的:
为加强车间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
车间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车间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工作中不打闹、不旷工,坚守岗位,上班前和工作中不饮酒。
2、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3、新员工上岗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工人,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持证上岗。
4、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保穿戴齐全,做到持证上岗,每个操作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有从事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车间现场环境要规范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危害的作业环境,必须配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严格按照图纸工艺流程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及减少工艺流程,做到规范操作安全生产。
8、上、下板人员必须熟悉材料,做好标识,材料须放置整齐有序,杜绝材料混放等现象发生。
9、各种机械设备、起吊用具,不得超负荷使用,不能带病运行,并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11、严格按各自的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认真、仔细地检查员工的各个作业面的工作情况。
12、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整改。
13、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按规程进行作业的要进行处罚。
14、车间内部禁止吸烟,禁止打手机。
15、下班前门窗关紧,切断电源,不留安全隐患。
16、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5
1范围
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繁多,应用广泛。挪动性大、振动较大,容易发生漏电及其他故障。触电的危险性较大,故在管理、使用、检查、维护上应给予特别重视。本制度规定了水电有限公司各种常用手持电动工具保管、使用、试验、维护检查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GB3787-)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
3.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x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3.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选购
4.1所购买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4.2工具出厂时,必须附有随带的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必须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4.3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所经销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4.4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受震动、潮湿等的影响。
5保管
5.1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5.2各使用部门、班组需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进行编号,制定清册,定置存放,明确责任人。
5.3部门、班组安全员应按检查试验周期对部门及班组的工具进行定期检查,需做试验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并记录备案。
5.4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册、定期检查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6使用
6.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6.2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整洁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6.3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6.4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此类场所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6.5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6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6.6.1外观检查:
6.6.1.1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效;
6.6.1.2软电缆或软电线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地)是否正确、牢固,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6.6.1.3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完好;
6.6.1.4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6.6.1.5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卡头牢固。
6.6.2电气检查:
6.6.2.1通电后反应正常,开关控制有效;
6.6.2.2通电后外壳经试电笔检查应不漏电;
6.对于旋转工具,通电后观察电刷火花和声音应正常。
6.7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场所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其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电源开关或插销应完好,严禁将导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钩在开关上。特别要防止将火线与零线对调。
6.9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6.10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结。
6.11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6.12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结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结起来。
6.13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操作手电钻或电锤等旋转工具,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6.15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6.16在高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下面应设专人扶梯,且在发生电击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7检查维护
7.1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7.1.1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7.1.2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缩短检查周期。
7.1.3工具的定期检查,除外观检查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用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MΩ,Ⅱ类不低于MΩ;Ⅲ类不低于MΩ。
7.1.4长期搁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上表的规定,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7.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7.3修理后的工具,不应降低原有防护性能。对工具内部原有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检修后的工具其绝缘电阻,经用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MΩ,Ⅱ类不低于MΩ;Ⅲ类不低于MΩ。工具绝缘部分经过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分别为:Ⅰ类—V,Ⅱ类—V,Ⅲ类—V。
7.4使用部门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7.5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
7.6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8管理台帐格式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制度
1、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2、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企业的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持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经理/主管的安全职责
(1)经理/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认真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本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及时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5)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防暑饮品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6)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组织本部门安全管理架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三)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 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5) 发动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整洁。
(四)车间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技术与工程技术的统一,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都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检修工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5)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演,并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五)车间安全员的职责
(1)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车间主管、班组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搞好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经常组织防事故演习。
(3)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4)每天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负责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员工的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工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出详细记录。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清扫工作,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七)设备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定、
(3)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设备要及时组织修修。
(4)对外来检修和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安全部门是生产经营单位领导在事故预防工作方面的助手,负责组织、推动和检查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2)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事故预防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伤亡事故、职业病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班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安全技术规程的熟悉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督促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8)制定年、季、月事故预防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9)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生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0)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1)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反映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1、 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3、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4、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详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5、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1、经常性检查(如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附《5S/安全检查表》
2、专业性检查(如设备操作、规章制度、电器设备等);
3、部门自我检查:
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边环境卫生、通道畅通等;
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毒性等
工具的安全性:注意工具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种使规定、操作方法等;
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电器设备是否整洁完好,线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4、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每月进行一次部门安全检查,由部门自发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并形成检查记录。
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分类:人身意外伤害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外来暴力害安全事故;重大失窃安全事故。
原则:救人第一,减少损失;合理安排,保障生产。
1、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要立即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及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触电事故要立即切断电源,展开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出现昏厥情况的,要进行人工呼吸;机械造成的事故,要立即停止机器运行,造成外伤的要立即进行应急性包扎及止血。同时报告当值车间主管,车间主管报主管领导和管理部(或总经理),管理部(或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车辆并协同生产负责人将受伤员工送至临近医院救治,暂时找不到车辆时,要立即拨打 120求救,如需住院治疗的 ,要安排好陪护人员,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
2、重大火灾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现场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应急性扑救,火势过大时,要及时撤离,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上报管理部(或总经理), 管理部(或总经理)在接到报告后,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救火及各类财产的转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上报生产经理 ,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救护,先做临时性包扎或止血,同时安排车辆,送临近医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安排人员陪护,并通知其家人,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作好理赔的前期工作。生产经理及部门领导要速度赶到现场 ,组成临时指挥小组,全面组织救护工作。
3、重大交通事故:员工在公司内(或公司附近)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领导,由主管部门领导上报管理部(或总经理),同时受伤人员不可随意活动,以免伤情扩大,要协同有关部门,迅速组织抢救,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联系工伤理赔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4、外来暴力伤害事故:若发生外来暴力事件时,公司每一个员工(包括保安人员)都有权力将之驱出厂外,并上报管理部(或总经理),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配合公安机关作好调查处理工作;若有人员伤亡时,办公室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及时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
5、重大失窃安全事故:若公司发生重大失窃安全事故时,失窃部门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部门负责人上报管理部(或总经理),在确定并非内部人员所为后,拨打110电话报案。管理部(或总经理)应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作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
6、救治地点(医院):重大伤情与劳动局工伤保险处联系并立即去市立医院就医。
六、安全奖惩制度
各部门负责人参照公司《奖惩制度》执行,监督部门:管理部。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
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第二条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竖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时,需取得国家政府授权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第四条
起重作业应按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型:100t以上;中型:40t至100t;小型:40t以下。
第五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规定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六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核实天气情况。
第七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应擅自离开岗位;
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2、起重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即:
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
指挥信号不明确;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工作场地阴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
重物梭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
歪拉斜吊重物;
易燃易爆物品。
3、司索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根据重物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应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吊具承载不应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应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
禁止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况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机司机(起重操作人员)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应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吊运零散的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不应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它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和其它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
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时,应用拉绳或撑竿、钩子辅助就位。
第八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开关切断;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6、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危险源的管理 ,预防重、特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重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
第二条 本办法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 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重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 各工程公司 (项目 部)、承包 单位 、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 ,积极配合,加强重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 重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 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 ,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 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 重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 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 公司对有重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 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 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 重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 重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 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 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 、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 ,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 重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 重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 实行重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 、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 、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 重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 重危险源所在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识。
第十六条 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 “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要重视重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 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 和长远规划 。
第十八条 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 对重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 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危险源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重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 ,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当重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 所在单位经济 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7、重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 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连市重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危险源:R<50m(R为伤亡半径)。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五、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指定专人(王)管理使用《连开发区重危险源动态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重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开发区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每年4月底前,将《重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备案。对公司的所有重危险源必须按开发区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5、每两年对本公司的重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6、每两年对本公司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安全评价报告电子版要通过互联网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评价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
7、公司的行政管理部必须保证重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8、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9、根据重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
10、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1、在重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2、重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 ,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13、操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或负责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5、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校验检查。(压力容器由班uu负责,安全附件由葛uu;孙x负责,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唐ii负责。)同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
16、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在线检验及全面检验。由杨负责。
17、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18、制定详尽的重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认真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并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9
1、乙炔存放场所要符合防火安全规范要求,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电器要有防爆装置。附近应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
2、乙炔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严禁与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存放。乙炔瓶必须竖立放置,严禁卧睡,避免丙酮溢出发生事故,放置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3、乙炔存放场所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距离不得少于10米,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4、乙炔瓶搬运要轻起轻放,防碰撞、跌落。要密封无泄漏,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防灾减灾工作,保障医疗设施安全,保护医患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防灾减灾活动的管理与实施。
第三条 医院防灾减灾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设施、强化应急响应等措施,提高医院整体防灾减灾能力。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医院应成立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全面协调和指导医院的防灾减灾工作。
第五条 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制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定期组织演练和评估,确保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 医院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具体的防灾减灾措施,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 防灾减灾措施
第七条 医院应定期对建筑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老旧建筑或存在结构问题的建筑,应进行加固改造。
第八条 医院应完善消防系统,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同时,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事故。
第九条 医院应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及时接收并传达地震预警信息。在地震发生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保障患者和员工的安全疏散。
第十条 医院应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等)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减少损失。
第四章 应急响应与救援
第十一条 医院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响应流程,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 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担架、发电机等,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为伤患提供救治。
第十三条 医院应与周边救援机构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援。
第五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四条 医院应定期对防灾减灾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医院应建立奖惩机制,对在防灾减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忽视防灾减灾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院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1
1、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需严格执行无菌技术,除参与手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2、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需更换衣裤鞋帽,穿隔离衣戴口罩,严禁佩戴各种饰物,化浓妆。
3、手术人员离开手术室外出时,应更换外出衣鞋,手术完毕后,衣裤鞋帽口罩要交还,保持更衣室环境卫生。
4、手术室内保持清静,不行大声说笑。禁止带私人通讯工具入内,除特别紧急情况外,一般不传私人电话。
5、患呼吸道感染、皮肤病、面部、颈部、手部有感染者,原则上不行入室。若必需入室须戴双层口罩,感染部位要严密封闭。
6、按手术通知单和病历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化验单和药物等。
7、手术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护士应清点台上每一件物品两遍,并精确记录。
8、手术室各种物品应定位放置,用后按时归还。手术室一切器械物品未经领导答应,一律不得外借,以确保手术所需,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发生。
9、手术室对手术病人要做好具体登记,按月统计,定期上报领导。
10、每日手术结束后,要严格检查水电,确保医疗安全。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2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6、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人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9、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随车管理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随车管理员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至两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学生的车辆车况、车辆行驶状况、学生乘车情况、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随车管理员、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记录。
14,学校应向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车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车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职能部门根据实情来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17、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对学生乘车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和给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要给予适当的经济、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18、突遇恶劣天气及下大雪后道路滑,行车危险,校车停运。
何家小学
______年___月___日
安全管理员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有效储存、处置,促进废弃物的再生利用,改善环境卫生;控制和消除危险废弃物引起的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规章制度危险废物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在生产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报废药品、实验室废液、甲醇空瓶)从产生至处置完毕为止的管理。
三、职责:
3.1各部门做好本部门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工作,并送达指定的储存场所。
3.2工程部、综合办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
3.3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
四、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在各工序或场所设置必要数量的临时废物回收设施,将危险废物行分类收集,然后运到指定存放场所存放。
2.接触危险废弃物人员,需穿戴规定劳保用品,做好自身防护。
3.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各分类标示应清楚,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存。
4.危险废物存放区应设置危险识别标志,由指定人员负责存放管理,并建立台账,明确废弃物种类或名称、来源、进出量、管理者签名等
5.危险废物存放区域应放置消防设施,以防止发生紧急事件危险废物规章制度百科。
6.毒性危险废物废物储存设施应有防止地面水、地下水、渗透水流的措施。
7.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扫、清洁。
8.管理责任者要对危险废物存放场所进行经常性的整理、整顿,避免老鼠、蚊子、蟑螂和其他害虫滋生。
9.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特别是有害废弃物。
10.危险废物仓库严禁闲人进入,如确需进入库区,须经批准后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保管员离开必须锁好门。
11.处置单位应具备废物回收、处置相应的资质,并有相关证明文件。本公司与之签订废物委托处理合同并将废物委托其处理。
12.设立专用空间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以防止被错误取用发生危险或造成污染,当危险废物达到一定存放量后,由工程部与综合办负责联络合同厂商处理。
13.废弃物的清运处理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工程部与综合办保存。
五、应急措施
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过程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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