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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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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规章制度(精选16篇)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办学校聘任行为,保障民办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x区行政辖区内开办的民办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建立聘用合同关系和履行过程中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民办学校的教师聘用管理由区教育局负责,区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履行具体管理职责,各镇(街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协助区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履行管理职责。

  第四条 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要遵循程序规范、权责利对等、维护聘任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 民办学校的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教师聘用遵循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的原则。

  第二章 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教师受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经验;

  (三)高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

  (四)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 聘任程序:

  (一)各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指导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聘用工作;

  (二)受聘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交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计划生育证明;

  5.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610部门认可的无涉邪教活动的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各用人单位必须成立教师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审查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用人单位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书,受聘人专业技术职务与其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以一致,也可以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

  第八条 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与教师一学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招聘已与x区内教育系统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而擅自离职的教师。

  第三章 受聘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受聘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时获取相应职务的工资报酬;

  (二)依法参加xx市社会保险;

  (三)聘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并在寒暑假内享受基本工资;

  (四)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五)参加职称评定和晋升;

  (六)参加市、区教师业务培训(培训经费所在单位负责60%、教师本人负责40%)。

  第十一条 受聘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尊重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学生,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四)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道德修养。

  第十二条 正式受聘教师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1000元。

  第四章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 聘用合同的签订:

  (一)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参照使用由x区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格式,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书确立聘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校长与学校董事长签订合同;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与校长签订合同;学校中层干部和其他教师由校长与其签订合同。

  (三)聘用合同签订后,可送劳动部门鉴证或公证部门公证。聘用合同在有效期内不因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四)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各持一份,一份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聘用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三)工作报酬;

  (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五)工作纪律;

  (六)聘用合同终止条件;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八)争议的处理;

  (九)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确需变更时,双方应按原定程序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在合同期内继续有效。

  (二)因特殊情况,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可以中途终止或变更聘用合同。

  (三)在聘用合同期满前至少一个星期时间,由用人单位向受聘人发出书面通知,征求受聘人是否续聘的意见,然后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以及受聘人的意见决定续聘人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聘。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关系自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

  (二)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

  (三)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的;

  (四)受聘人死亡的。

  第五章 解聘的条件、程序和管理

  第十七条 教师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提前解除合同:

  (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等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品行不良,体罚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六)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一)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未违反第十七条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的。

  第十九条 教师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一)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受聘人的病、伤假工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四)其他受聘人认为应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对等通知对方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向工会和全体教职工说明情况,方可裁减人员。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给予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一)依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合同的;

  (二)依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三)项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受聘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受聘人本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属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不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解聘程序:

  (一)校长的解聘由董事会提出书面解聘理由,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副校长的解聘由校长提出书面解聘理由,报董事长批准;

  (三)中层干部和一般教师的'解聘由校长决定。

  第二十五条 教师擅自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暂缓发放当月工资,如确定由该教师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可在暂缓发放的工资中给予相应扣除。

  第六章 调入教师条件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符合xx市x区调干条件且在所在民办学校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师,经各民办学校推荐,报区教育局审查,再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可以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七条 调入教师的人事关系和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有关费用按规定缴纳。其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解决。

  第二十八条 调入教师从入户之日起,必须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方可提出流动。

  第二十九条 调入教师的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其缴费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调入教师工作一年后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微利房。

  第三十一条 已调入教师落聘后的管理:

  (一)由学校安排培训或其他工作;

  (二)由区教育局社管办或人事科推荐到其他学校工作;

  (三)由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到其他行业工作;

  (四)自行联系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已调入教师的落聘、解聘后的生活待遇:

  (一)落聘后的教师不保留原职务工资,按重新安排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落聘、解聘的教师,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按本人解聘前的基本工资发给生活费,第4个月至第6个月按上述基本工资的50%发给生活费,满半年后停止发放并办理辞退手续;

  (三)拒聘人员从生效之日起有1个月的自行流动权,期满后停发生活费并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聘用单位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主管教育部门可通报批评,限其整改;

  学校领导以权谋私或对教师打击报复的,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建议董事会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四条 落聘、解聘、拒聘人员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 教师对解除聘用合同不服的,可以逐级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区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可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x区民办学校的职工聘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各民办学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报区教育局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x区人民政府授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条本规定自20__年12月29日起执行。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2

  认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积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3、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4、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5、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二、教育教学:

  1、教师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2、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3、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进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4、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必须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5、教师积极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6、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情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7、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通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内容。

  8、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三、常规、卫生:

  1、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2、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等等)、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3、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4、每天记录幼儿的出勤情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5、饭前,保育员做好消毒桌面工作,教师带领幼儿饭前安静活动。

  6、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7、组织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保育员介绍菜名。

  8、教师值好班,保证每班有一名教师值午睡,注重幼儿的午睡姿势,盖好被子,午睡时保持安静,保证时间,按时起床 ,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

  9、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月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10、每周五将被褥摊开晾晒一次,保持清洁干净,有污染时要及时拆洗更换。

  11、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12、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保持清洁。

  13、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四、安全: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必须提要求。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3

  1、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技能,具有良好的师德,忠于职责,为人师表,

  2、 协助园长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应站在全园、全组的`角度,认真制定、实施教研计划、并做好记录总结工作。

  3、 要加强自身修养、事事先思与人、先说与人、先行与人、团结全组人员、促进班组文明建设。

  4、 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承担指导教研组成员的业务指导工作。定期查看教学计划、跟看半日活动及组织教师交流观摩、研讨评估等。

  5、 协助园长开展全园的科研工作、同时带领教研组成员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6、 负责全组人员每日日常工作的考核及奖励分配、并做好本组资料积累、整理工作。

  7、根据园务计划、组织大型主题活动(如家长会、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等)发动组内教师共同研究、献技献策。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4

  1)教师的课堂教学,应该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注重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学习的目的。

  2)每节课前,教师都应该充分地研究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材料、制定教学方案、思考教学手段。

  3) 精神饱满地上好每一节课,课后及时做好反思。

  4)要清晰地让学生知道每一节课的学习任务与目标。

  5)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例如:探究式、小组合作、概念驱动、因材施教、情境教学、以评促教等。

  6)要多鼓励学生,欣赏学生取得的.成绩,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不体罚或语言侮辱学生。

  7)学生进行课堂练习时,应该巡视、关注学生,并在学生需要时,积极给予帮助。

  8)识别并认同学生的差异,给不同能力的学生,安排不同层次的问题、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帮助每一个学生获取学业成就。

  9)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做好记录,当出现问题时,及时与学生、班主任、家长沟通与交流。

  10)保证课堂处于高效、有序的状态。

  11)上课时,通讯设备处于静音状态,不接听电话,不收发信息。

  12)教师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中途不离开教室,按时下课。

  13)做好每堂课的考勤,及时反馈与跟进学生的出勤情况。

  14)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提电脑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15)欢迎其他老师的听课与观摩学习,遵守部门课堂巡查与推门课制度(巡查制度另有文件安排)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5

  一、骨干老师的管理和使用

  1、成立骨干老师管理、考核小组。在期间,我校骨干老师人数应达到老师总数的10%。建立和完善骨干老师业务档案。

  2、让骨干老师承担起本地老师培训、校本培训、新老师培训的重任。

  二、骨干老师职责:

  1、模范遵守《新时期老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2、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3、学习与实践各学科新课程标准,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4、积极承担和上好学校的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

  5、自觉带头参加继教培训与教育教学研究,每学期撰写一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交流。

  三、骨干老师的培训与管理

  培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立足本校,在职为主,相对集中的原则。

  管理:建立骨干老师档案,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不断完善骨干老师队伍建设。

  四、骨干老师待遇

  对本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学校应给予一定的补助,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学校应根据出差标准给予报销。学校征订优秀期刊辅助学习。

  五、骨干老师考核

  坚持一年一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骨干老师,将逐步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骨干老师,任期内参训不积极,取消骨干老师资格。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等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行规训导或班(队)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发挥示范小学教师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7

  一、政治思想品德行为表现

  (一)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会议(15分)

  1、学习、会议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请假缺勤一次扣2分;无故缺勤一次扣5分。

  (二)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0分)

  1、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态度较好的,一次扣2分;

  2、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经批评态度较差的,一次扣5分;

  3、有违反行为的,一次扣15分。

  (三)自觉执行教育方针(15分)

  1、因忽视德育,以致班风、班纪明显不良的扣5分;

  2、忽视学生(包括班集体和个别)参加文体活动扣5分;

  3、无正当理由自行挤让音、体、美等技能课程,一次扣2分。

  (四)热爱学生(8分)

  1、歧视、讽刺、侮辱学生以及反映不良扣5分;

  2、排斥学生,无故造成流生情节较重(流生一个)扣5分。

  (五)团结同事(10分)

  1、教师之间闹无原则的纠纷而发生吵架扣5分;

  2、背后造谣生非,制造矛盾造成后果扣5分。

  (六)关心集体利益爱护公共财物(10分)

  1、对管理工作不负责,造成班级课桌凳、门窗等严重损失扣2——5分;

  2、私拿公物扣5分。

  (七)注重社会道德(15分)

  1、擅自向学生乱收费扣10分;

  2、以营利为目的强行学生补课扣5分;

  3、任意指责家长影响不良扣3分。

  (八)班主任工作(7分)

  此项由政教处考核评分

  二、工作表现

  (一)服从工作分配(10分)

  1、拒绝工作分配,擅自旷课一天以内扣10分;

  2、对工作分配不满而任意发牢骚、纠缠领导、造成不良影响扣5分。

  (二)按时出勤上下班(20分)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

  2、请事假3天以上每天扣2分;

  3、请病假7天以上每天扣0.5分。

  4、无请假不下班每天扣5分。

  5、缺签一次扣0.3分。

  (三)认真备课(20分)

  1、全册全无备课,扣16分;

  2、大部分课文无备课,扣12分;

  3、少部分课文无备课,扣5分。

  此项由教导处组织评定

  (四)按要求制订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10分)

  1、任课教师无教学计划扣10分;

  2、班主任无班级计划扣3分;

  3、无教学总结或班主任工作总结扣5分。

  (五)认真批改作业(10分)

  1、改作业不及时,扣3分;

  2、改作业不认真,扣5分;

  3、作业不批改扣10分。

  (六)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分配要求(20分)

  工作量低于平均分配要求的(以周课时计算)每节课,扣2分。

  (七)认真做好值日值班工作(4分)

  1、未能全面履行职责扣3分;

  2、因不够负责,造成学生轻微伤害事故(每人次)扣3分。

  此项由政教处组织评定。

  (八)认真开展课外辅导,兴趣小组活动(3分)

  1、没有按学校规定进行课外辅导扣3分;

  2、没有按要求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扣3分。

  3、没有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的不得分。以学期评定.

  三、工作实绩

  (一)评为先进工作者(指各类先进);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4分;省级5 级分。

  (二)获指导师奖:(指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组织评奖的)县级2—4分;市级4—6分;省级7—9分。一学年以来,指导学生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取其中最高一人次计分。其余获县级奖的每人次加0.5分,市级奖的每人次加1分,省级及以上奖的每人次加2分。累计最高分不得超过7分。

  (三)获论文奖(指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组织评奖的):县级2—4分;市级4—6分;省级7—9分(教学案例计入论文奖),只取最高一次计分。

  (四)主动承担开课任务:校级1分/次,县级2分/次。

  (五)教学质量(60分):A档60分,B档50分,C档40分,D档30分,分四档由教导处组织评定。任教多门学科的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估以主科为主,但兼任学科的教学质量必须在同一级中处于中等或中上水平,达不到要求的在评估中降一档次。

  (六)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参照学生竞赛指导奖计分。

  (七)一学期全勤的教师加3分。

  四、民主评议

  教师评议分(10分)

  此项由年级组组织教师评定

  社会、学生民主评议分(10分)

  此项由各年级各班家长代表评分

  民主评议分(10分)

  此项由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8

  一、事假:

  1、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满1天扣2分,请事假累计半天扣1分。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3分。(教师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累计超过3天的按旷工计算。

  3、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自觉履行请假手续。1个月以内的病假(含双休日)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将办理的病假请假条报学校后视为请假。

  2、教师请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师到中心学校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视为请假。

  3、教师请病每月假累计满1天扣1分(含1天)。请病假每月累计半天扣0.5分。教师请病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1.5分。(教师病假一学期累积满5天,超出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三、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3、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4、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5、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四、婚丧假

  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教职工婚丧假、路程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经校主管处室(年级组)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4、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师请事假1天以内的或请病假在1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请病假3天或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中心校校长处办理,学校校长不给予批准办理。

  六、旷工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擅自休假者。

  5、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脱岗者,停课1学时按旷工1天计算。

  6、不服从组织调动、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岗工作者。

  旷工处理

  1、连续旷工在3天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在5天以内的教职工,按照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2、连续旷工在4—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6—10天的教职工扣发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连续旷工在6—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11—20天的教职工扣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连续旷工在11天—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1天—30天的教职工扣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6、旷工时间不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9

  1. 教好各门学科,这是每个教师最基本的职责。

  a) 每学期开学初,严格按上级教学计划,并结合实际,制定出教学工作计划,熟悉全学期教材。

  b) 认真备好课。要求超前二周备好课,课前要写好教案,备课要做到备教材、备教法、备学生。

  c) 搞好课堂教学,力求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预备铃响做好上课准备,做到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拖堂。课堂上认真组织好教学,抓好课堂纪律,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应由任课老师负责处理的问题,不轻易推给班主任。未经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不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私自调课。

  d) 通过多种形式,经常了解自己的教学效果,并及时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平时要认真批改作业。期中期末认真做好考试工作,认真分析教学质量,提出改进措施。

  2. 爱护学生。教师要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念。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对学生要热情关怀、耐心教育、严格要求,指导和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发展智力,提高能力。增强体质。对所有学生应一视同仁,特别要关心后进生。不得无故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争取先做到,在各方面都要成为学生的表率。

  4. 努力学习。教育者应先受教育。应关心时政,努力学习时政、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力求精通所任课的专业知识,并争取一专多能。增强教科研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业务水平。

  5. 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把教研气氛搞得有起色,并及时总结经验,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论文,向科研要质量,为提高教学质量而努力。

  6.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全体师生会议,看电影、演出、广播操等活动。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10

  一、考勤制度:

  1.幼儿园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搞好交接,方可离开。

  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制定的幼儿作息时间.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各项活动,并按《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的内容去要求幼儿。

  2.教师带班时间一般不接待亲友,不接电话,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应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上下班教师和保育员,下班时一定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才可离开,教师或保育员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下列情况:(1)幼儿健康情况(打针、吃药、精神状况及特殊问题)。(2)幼儿出勤情况。(3)个别幼儿情况及家长联系工作

  三、教育教学制度:

  1.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安排好幼儿的一日活动,幼儿的集体活动时间。小班10--15分种,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或35分钟,大班后期可延长到40分钟。

  2.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3.教师值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4.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恬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5.按时进办公室打扫卫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沾,不在办公室会客、闲谈,保持安静。

  6.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7.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调课。

  8.按时交备课本,每周五下午检查教案。

  9.严格按细则掌握幼儿作息时间和安排活动,值班时不接待客人,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吃零食,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10.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抚摸幼儿,如有不正常情况,随时处理。

  11.利用接送幼儿时间,向家长做宣传,并了解幼儿情况,不得暗示早接孩子。

  12.上课所需教具、学具,课前一定准备好,不得值班时离岗去找。

  13.家长会每学期1~2次,节假日前召开安全保卫会。

  四、教玩具使用管理制度:

  1、教玩具要保持整齐、清洁,教玩具都要分类存放,取用方便。

  2、当班老师需保证教玩具完好无缺失,以防幼儿吞咬、损坏、私藏。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

  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年终考核成绩)

  (1)设考勤奖:

  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的25%,迟到2次(早退)考勤奖全部扣除。

  (3)基本奖:

  ①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②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③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④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每次责任事故和违章都与基本奖挂钩。

  (5)单项奖:

  除以上奖励外,每学期根据实际情况设单项奖,如:公开课、论文交流发表、文艺汇演获奖者,具体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6)效益奖:

  工作量大,如:验收评估、六一大型活动、人少任务重、请假人员多少等,及儿童出勤率决定当月效益奖的设立。

  (二)惩罚

  (1) 迟到、早退、病事假未经批准,随意休息者(旷工)。

  (2) 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者。

  (3) 体罚及变相体罚者。

  (4) 当班时发生责任事故者。

  (5) 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

  (6) 家长有意见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7) 丢失、损坏公物(包括浪费水、电者)。

  六、伙食管理制度:

  1.一月开一次伙管会 ,每月分析计算一次营养量,一周制定一次食谱。

  2.做好食物验收制度,变质食物要退回。

  3.炊事员要钻研烹调技术,熟悉幼儿口味,使饭菜色香味形俱全,注意荤素搭配。

  4.幼儿的伙食费,专款专用,搞好成本核算,帐目清楚。要做到一周一次向家长公布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11

  1、严格遵守《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

  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可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问题。幼儿大小便失禁后由本班老师自行清洗,并安抚幼儿。

  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做好晨检、晚检工作,合理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

  6、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

  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社团建设指导小组二课证发放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手册规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级内必须参加一项团体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对社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发放第二课堂活动合格证书。

  第二章二课证的发放

  第三条社团根据其会员参加例会、社团活动以及维护社团荣誉负责社团任务等方面综合表现制定评比细则;比如一次例会扣一分等。

  第四条严格执行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二课证发放制度,按年终评定的二课证发放比率上报人数。

  第五条二课证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社团内部考核获90分以上会员可获得优秀二课证(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优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

  第三章二课证的管理

  第六条二课证的上报要及时、合理、不做假。

  第七条获得二课证的会员社团负责人要及时公示(会议通知、张榜公告、上传网站等)。

  第八条二课证相关资料要作为社团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13

  一、请假制度:

  1、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连续请假;因突发事情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及时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与主管主任联系,主管主任向校长报告,并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严禁不经年级主任同意而私自调课;

  2、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条或工作条——校长批准——请假条一式两份存档。

  教职工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一式两份,一份交年级主任(后勤交后勤主任),一份交学校存档。

  4、婚假、产假、丧假:假期天数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但不享受绩效工资,在请假期限内不考核。

  5、病假:长期需请病假,本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由中心校确定到指定医疗单位确诊后,方可准假。

  6、教师请假超过7天,需经中心校审批。

  二、签到:

  每天预备前10分钟签到,未能按时签到的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补签迟到,否则视为旷工。

  三、处罚规定

  (一)罚款:

  1、每月请假不超两天不罚款,超过一晌,罚20元/晌;

  2、旷工一晌或缺例会(专题会)罚50元/晌(次);缺课一节罚30元/节;

  3、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现旷工的罚100元/次;

  (二)积分:(满分15分)

  1、考勤: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请假一晌扣0.3分/晌;旷工一晌扣1分/晌;

  2、坐岗:请假扣0.1/次;查岗缺岗或午休值班空岗扣0.3分/次;旷课一节扣1分/节。

  3、例会: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例会、专题会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次,请假扣0.3分/次,缺一次扣1分/次。

  4、操寝:早操、晚上检查寝室每次记0.05分/次。

  5、中心校工作抽查或上级检查出旷工、缺岗等的加倍扣分;

  7、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工资挂钩、教师年终考核挂钩。

  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考核结果每周进行公示,考勤结果一式二份,年级、学校各存一份。

  三、要求:

  1、各年级要安排好值班教师,负责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及晚上学生就寝值等各方面的检查;

  2、值班领导,对上课及各年级教师的(午休、晚自习、早自习、就寝)值班情况进行查岗登记,检查记录存档。

  3、班主任以上校级领导,一周在校3个晚上。后勤岗位服从值班要求;

  4、值班领导负责人要负责教职工到岗情况的落实,如实做好签到、查岗工作,填写值班记录。

  本制度中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决定,解释权归校委会。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14

  1、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5元/次。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因工作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状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职责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务必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5、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务必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各班室下班后,务必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8、教师有事情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10、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15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精神,强化对教师队伍的管理,特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制度。

  第一、教师要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对所负责的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三天之内级组长要把情况书面报告教导处。原则上要由教导处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作出处理。并作为教师能否聘任内容之一。

  第二、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

  如果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要追究法律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等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三、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如有黄、赌,及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扣除奖教金,并且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第四、要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坚持家访制度。

  不能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如有指责、训斥家长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在5天之内向家长赔礼道歉,并且当年不能评优评先。

  第五、要关心集体。

  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如果有损于集体荣誉的事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在一定范围内作公开讨论,并扣出集体荣誉奖。

  第六、要尊重同事,团结合作。

  有意见当面交换,有问题逐级反映,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如有背后议论,有意无意挑起矛盾,要进行严肃批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分析讨论,当年不评优评先,扣除集体荣誉奖,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低聘、缓聘。

  第七、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并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评议,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第八、加强请示汇报制。

  如有上述情况必须在三天之内报告上级。教师中的情况由级组长报告教导处,教导主任、副校长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的情况报告区教育局。逐级汇报,以便互通情报、及时纠正,提高素质。

学校老师规章制度 篇16

  一,宗旨:

  为了管理好我校教师计算机网络室,充分发挥其有效教学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硬件:

  我校教师计算机网络室目前有机子10台,配置为联想启天2610型。

  三,时间:

  上午8︰30至11︰30,下午2︰10至5︰00。别的时间根据学校安排开放。

  四,制度:

  ⑴计算机室内禁止吸烟。

  ⑵接听或拨打移动电话请到室外。禁止在室内会客。

  ⑶勤开窗常换气,空调机使用以适宜节能为要。(夏不低于26℃冬不高于18℃)

  ⑷非我校在职员工不应进入机室上机。

  ⑸移动盘注意防毒杀毒,插拔有方。不随意安装不明或可能含有恶意的软件。

  ⑹保持机室安静有序,卫生清新;节能节源,人走关机;爱护硬件,使用适法。

  ⑺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进行安检。最后离去人员必须关闭电源,门窗。做到当然维护。

  ⑻进入机室人员应遵守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流程。不出现人为损坏事件,不带出硬件设施,不拆装设备,自觉维护计算机及网络的正常运行。

  ⑼禁止利用教师计算机室进行网上不良信息的浏览、下载及传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

  ⑽禁止利用教师计算机室进行娱乐性上机。禁止深迷网络电子游戏及网络聊天等不利于教育教学的活动。禁止在计算机上从事与教学无关的私人物事活动。

  ⑾教师计算机室实行上机实名登记管理方式。

  五,目的:

  教师计算机室是为了丰富教师教学工作,增加学习机会,增强教学水平,为适应教育改革和教育信息化而设立,其间一切仅供教学使用。欢迎教职工进行学习性上机并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

  六,管理:

  教师计算机室管理人员有责任维持本规定的实施。本规定的解释权为学校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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