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范文>生活经验>其他

民法总则三十六条规定了什么

更新时间:

民法总则三十六条规定有以下内容:

《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民法总则三十六条规定了什么相关文章:

骆驼祥子一二三章主要讲了什么

民法总则职务代理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15条是什么

第一百三十一条刑诉法规定了什么

民法总则紧急避险条文是什么

三年级下册荷花主要讲了什么内容

民法总则关于肖像权的规定是什么

三体讲了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公共卫生三节响应有什么规定

民法总则三十六条规定了什么

民法总则三十六条规定有以下内容:《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上一篇:能带来财运的微信名

下一篇:抖音名句

精选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