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精选28篇)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1
合同编号:(反担字第:号)______________
甲方一(抵押人):______________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____________向出借人______________借款 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 )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1)抵押房产状况:房产座落于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房产权利人:共有权人:,抵押房产价值:。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土地面积xx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土地产权人:,共有权人:,抵押土地价值:。
第三条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5、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9、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2
甲方(借款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反担保人):
根据担保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实际借款_____万元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丙方反担保责任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该笔贷款所发生的罚息(从代偿之日起至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的`,由丙方代为偿还借款本金、罚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丙方承诺在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后两个月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连带法律责任,则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证书的约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五、丙方保证责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之日后两年止。如甲乙双方就还款时间达成延期协议的,丙方的反担保责任期限顺延至到期后两年。
六、丙方授权其所在单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资用以归还乙方没有归还的贷款本金、罚息、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履约情况调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签定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经营地址、联系地址、电话、工作单位变更,必须在5日内亲自到甲方办公场所,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如未告知,则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没有收到履约情况调查函为由提出抗辩。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借款人签名、指纹):
丙方(反担保人签名、指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3
甲方:__有限公司
地址:__ ___电话:__
乙方: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
丙方: 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
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 _____银行 已于 __ 年 _ 月_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__),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__万元人民币。现乙方申请展期壹年(编号: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二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1.丙方提供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2.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全部律师费用;以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1.反担保人向甲方声明:
(1)反担保人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反担保人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反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A.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B.存在重大债务及或有负债;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D.其他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2.反担保人向甲方保证:
A.甲方在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反担保人追偿款项。反担保人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B.乙方若同时面临还本付息及甲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甲方追偿金额;
C.反担保人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备;
D.反担保人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担保人依法排除;
第五条 独立担保
1.本合同项下设立的反担保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
2.反担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甲方无需另行征得反担保人同意,反担保人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反担保责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担保人同意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除外。
3.任何时候,反担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积极行使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反担保责任。
4.本保证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六条 甲方担保权利的提前实现
1.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反担保金额总计数10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违约方还须向守约方支付其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差额。如属双方违约,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上述违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合同义务,含明确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2.迟延履行合同义务;
3.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后,如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必须继续履行并视情况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丙方:
签名及指模: 签名及指模:
二0__ 年月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4
甲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项目签订之____号合同(下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年__月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贵行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贵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贵行,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贵行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贵行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保证书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保证书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
2.贵行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3.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4.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5.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经贵行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贵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贵行。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贵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贵行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担保人名称:(法人公章)
签发人:
职务:
签发日期:
担保人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5
甲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丁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鉴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以下简称"XX银行")办理贷款40万元,需要担保人,甲方应乙方要求,了担保,为此各方共同签订了《 》(以下简称"贷款合同"),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向XX银行银行办理的贷款保证。贷款合同已于年9月到期。现乙方继续要求甲方为其一年担保,为确保甲方因乙方逾期还款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甲方特要求乙方向其反担保,并由丙方、丁方作为乙方反担保的保证人。
现甲、乙、丙、丁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的认定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1、丙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丁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担保范围
乙方及丙、丁就承担追偿债务和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XX银行要求的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费用等)。
第五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___________
在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甲方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选择向乙、丙、丁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债权,也可选择同时要求三人共同承担责任;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及丙、丁X的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及丙、丁X,通知应当采取书面方式,自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地址寄出邮件的,则视为通知的到达。
2、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
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民法典》及《担保法》相关规定,拒绝承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丙、丁X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丙、丁X为乙方的连带担保人,为乙方因甲方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丁X任何一方在承担甲方要求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就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进行追偿。
第八条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所使用字、词、句均充分理解,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
3、若本协议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各方应当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全部款项的,处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外,违约方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并承担守约方的权利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费用等)
2、丙、丁应当督促乙方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乙方违约导致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丙、丁对违约金部分也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1、各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2、各方以下地址为通知、法律文书等文件送达地址: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6
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
应甲方要求,________与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第____号担保契约,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立了以乙方为受益人,金额为____万____的第____号保函(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以下称担保)。应甲方要求,对上述担保,我们____公司(下称担保人)同意出具反担保,特在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证事项:
一、我方同意上述担保契约和保函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担保契约的全部义务;对甲方在担保契约项下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按保函规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和费用(下称应付款项),我们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约规定履行支付义务,________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你行
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10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甲方所欠款项,以担保契约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________,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项及延付利息,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项下义务,而________以贷款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们保证无条件对该贷款按________规定格式另行出具担保书。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第1、2、3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继续有效。
1、本保证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销、解散、破产等;________延缓行使担保契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偿付给予任何宽限;
2、保函项下权利被让与或转让;
3、保函有效期应甲乙双方要求予以延展;
4、担保契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六、如果保函金额发生更改,本担保书的担保责任不变,仍按最高不超过原保函金额承担本担保责任。
七、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前,本担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担保书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索偿权。如果甲方向本担保人抵押品,非经________书面同意,本担保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________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应付款项。
八、本担保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第4条第1款中本担保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________。
九、本担保书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契约项下应付款项全部得到清偿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担保书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将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4份,________执2份,甲方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7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最新反担保合同范本最新反担保合同范本。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8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9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 银行 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10
合同编号:[ ]反保字第 号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物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房地产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二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移、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
5.7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8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之日起五日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担保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一般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
在本合作期限内,乙方为借款人在甲方所辖支行、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内的借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 乙方注册资金__________万元,在本合作期内,乙方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金的倍,其中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
乙方在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存入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下属风和支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用于__日常经营活动。
第四条 合作期间,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每笔借款贷与不贷,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双方互不干涉,但双方应保持通畅的沟通。
第五条 为减轻涉农客户经济负担,由乙方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担保当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的变更;
2、乙方自身在其他金融机构增加或减少贷款;
3、乙方股份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等;
4、对外投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诉讼;
6、其他经营、财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7、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77号)的规定足额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
第七条 乙方提供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第八条 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1、由乙方按被保证人所欠的债务金额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可以要求甲方对被保证人提起诉讼。
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应提起诉讼。
并主张抵押权,经诉讼后按获得清偿的债权金额向乙方返回保证金,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甲方将乙方所担保的该项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金额等额支付转让金。
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二年。
在保证期间内,只要不增加乙方的担保金额,主债务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有关对主合同条款约定事项的变更,乙方不再签章,但仍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放弃不承担担保责任之抗辩。
第十条 由乙方提供担保的借款归还后,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已在甲方下属保证金专户存入担保风险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及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一年期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该款在全部担保借款清偿完毕前不得支取。
该款项进帐单在开具后作为存款凭证即时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
双方在此确认,该质押担保与今后乙方提供的每笔保证担保同时存在、互不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每笔借款均由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则在本协议中约定,今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作出书面确认。
乙方需对合作期间发生的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担保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分支机构可以扣划乙方其他帐户中的资金,也可以在本保证金金额中扣收相应担保金额。
基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为一些借款人在甲方分支机构处的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同时涵盖该些已发生
但尚未清偿的每一笔担保借款。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期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不按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代偿的;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诉至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20%以上或金额在__________万元以上的;
3、乙方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已有到期借款不能按期还本付息,或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不履行担保责任的;
甲方依据上述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或提前收回贷款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 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支机构签订的单笔保证借款合同中特别约定不适用本协议某条款外,本协议效力当然及于该单笔保证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 本协议设立的系独立的、不可撤销之担保,故在各方签名或盖章后,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担保无效或未生效时,乙方均同意对每笔主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为了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管辖的分行、营业部及其他分行为借款人贷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在此合作期内(包括在此合作期之前发生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倍,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管辖分行提供的单账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丰合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业务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内,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发放每笔贷款,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要保持顺畅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的经济负担,乙方担保的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号等财务信息;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变更;
2、乙方增加或减少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贷款;
3、乙方股权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等。;
4、外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和诉讼;
6、经营、财务和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4)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责任担保。若借款人同时有抵押担保,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提前清偿抵押权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在本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清偿甲方的债权
1、乙方应按被担保人所欠债务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乙方足额支付保证金后,可要求甲方对被担保人提起诉讼。如乙方要求,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按诉讼后已清偿的债权金额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乙方担保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等额支付转让款。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在保证期内,只要乙方的保证金额没有增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对主合同条款约定的事项的任何变更将不再签字盖章,但对乙方仍有约束力,乙方将放弃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
第十条乙方担保的贷款偿还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还,逾期15天,乙方按合同赔偿。乙方行使追索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将1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风险保证金及乙方因业务发展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存入甲方专用存款账户,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在担保贷款全部还清前不得支取。缴款书出具后,立即质押给甲方作为存单,这是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本质押担保存在,且与乙方今后提供的每一项担保相互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乙方应为每一笔贷款提供担保和质押担保,担保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行签订的单笔担保贷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在本协议中约定,以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书面确认。在合作期间,当乙方需要在甲方的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的分支机构可从乙方的其他账户中扣划资金,或从该保证金金额中扣除相应的担保金额。由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在甲方分支机构为部分借款人的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也涵盖已发生的贷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提前支付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补偿;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20%以上或金额500万元以上;
(3)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履行担保责任;
甲方根据上述约定行使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公司签订的单项担保借款合同明确规定本协议的某一条款不适用外,本协议的效力当然延伸至本单项担保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所设立的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因此,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的担保因任何原因无效时,对各主要债务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关于反担保合同模板 篇13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乙方提供第三人担保时适用) 地址:联系电话:
各方经友好协商,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依据及反担保人 乙方与 市 银行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 ),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的该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借款本金的75%,即 万元人民币。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选择一项或两项):
□ 以其自身拥有所有权的实物为甲方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形式 (仅限抵押或质押);
□ 提供丙方为反担保人,反担保形式为 (抵押、质押或保证)。
第二条 释义
1、反担保适用我国关于担保的法律规定,反担保人亦即担保法规所称的担保人, 根据选择反担保情况,本合同中反担保人指乙方或丙方或乙丙两方。如无特指,以下所称的担保与反担保为用义语。
2、本合同所称担保期间指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
3、本合同所称担保财产指对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的通称。
第三条 担保物状况 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或质押物情况如下:
1、乙方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2、丙方所有的 ,价值 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丙方提供担保物清单》。
第四条 保证责任及保证期间 如由丙方提供保证,则保证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后形成的对乙方追偿之债务。主债务履行期间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担保责任完毕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张追偿权利之日止。
第五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诸如借款合同担保范围,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等。
第六条 担保财产的占有、保管、使用及处分
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依所有权归属由反担保人占有、保管、正常使用,但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正本应由甲方保管。反担保人同意随时接受甲方对担保财产的检查、评估。
2、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担保财产,确保担保财产的安全、完整、有效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3、担保期间,反担保人对担保财产不享有独立处分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担保财产。含出售、出租、出借、置换、转移、转让、抛弃、隐匿、发包、赠予、再担保、重复担保、托管、以实物形式联营、合作、入股等处分方式。
4、担保期间,不论是否出现不可抗力,如发生担保物价值减少或面临减少、毁损、灭失时,反担保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负责尽可能恢复担保财产价值。如在30日内无法恢复足担保财产价值,反担保人需另行提供、补足与减少及灭失价值相当的担保财产,并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
5、担保的效力及于担保财产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6、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以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担保财产等方式处分担保财产:
(1) 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付借款本息而使甲方承担或面临承担担保责任;
(2) 反担保人自接到甲方通知履行担保责任届满之日起仍无代偿行动;
(3) 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规定;
(4) 反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面临解体、停业风险,诸如出现严重亏损、企业解散、关闭、歇业、破产、查封、扣押、拍卖、没收及面临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
(5) 反担保人非法使用担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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