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精选30篇)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1
项目 制作安装工程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项目 制作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 二、
工程地点: 。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整。具体合同结算金
1. 合同单价及总价已包含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卸货、安装所要发生的一切费
用。本合同单价为闭口合同单价,包括且不限于材料价格、税金、运输费、仓储费、制做加工费、施工安装费、管理费、合同期内物价上涨的差价、知识产权、利润、维修费, 以及相应的包装、检验费用,并包括所有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费用。除甲方书面文件要求的变更所引起的造价增减以及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可以调整的费用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费用的请求。 2. 相关的预埋件费用、油漆、热镀锌钢管、配件、螺栓、螺丝、模具费用、维修保
养费已包含于合同单价内。详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及图纸。
三、
工期: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日。乙方于此时间内完成
合同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完工日期为通过甲方验收日期,以甲方签署的完工验
1
收表为准。工期延误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合同工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000元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代表人书面签字盖章同意顺延的情形除外。[注: 我们理解此合同项下不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 请公司
确认。]
四、
质量要求:
1. 甲方可根据自身需要不时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整体外观、观感、质量、使用效果
2.3.五、
1.2.3.六、
1.2.3.七、
1.2.3.
等相关要求。乙方应保证整体外观、观感、质量、使用效果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工地封样样品要求及甲方正常要求,否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承担执违约责任外还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行替换、调整直至甲方满意。
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利用该工程或其知识产权等任何部分。 详细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技术要求及图纸》。 甲方代表
本合同协议条款和条件中的 “甲方”一词应指。 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委托或授权予其他单位或人士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权力
及责任,乙方不得有异议。
甲方代表为 张帆 先生。在本合同范围内,涉及到工期延长、费用增加、质量
标准变化的'所有指示、指令、信函、联系单、变更单等文件、资料须经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确认为有效。
乙方代表
经甲方同意,乙方任命 先生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并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取得联系的情况下,乙方可采取保护货物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此后的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代表不可易人,如需更换,乙方须提出正常理由,
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直至甲方满意。如未经甲方许可更换,视为乙方违约。
工程保修期:
本合同的工程保修期为 2 年,自甲、乙双方在竣工验收单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在工程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保修等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单价及总价内。 在工程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损坏所产生的一切维修材料、人工及相关费用等均由
2
乙方所完成的工程的所有权及全部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
八、
1. 2. 3. 4. 5. 九、
1. 2. 3. 4. 5.
乙方负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物业)通知后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如乙方未按甲方所指定的期限更换或维修,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维修更换,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予支付。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供货及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十四个日历天内,甲方支
付合同金额的70%。
竣工移交并进行合同结算,合同结算完成并由乙方提交质量保证书、相关质量检
测证明文件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5%。
工程保修期满二年,且乙方提供的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进
行免费更换,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发出书面工程保修期结束证明后14天内,支付工程结算价的5%。甲方在支付完毕该笔工程结算价的5%后,不再承担向乙方的任何其他付款义务。
乙方提交付款申请书是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笔款项的前提,如乙方未提交相应的
付款申请书而导致甲方未付款或付款推迟,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款项的付款支付期限是指达到付款条件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
申请书并经甲方确认后起算,至甲方发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或银行划账发出之日。
违约责任
除经甲方代表认可的发生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外,若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
定之时间完成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价1%作为违约金。如果延误工期超过10天,除执行本合同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除合同协议终止以外,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合同,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违约方,方可
终止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工期拖延的,相应顺
延工期。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外(甲方已签收验收的货物部分定金除外),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乙方应对图纸设计、产品制造、运输、施工安装上的任何错误和质量问题承担责任,除自行替换、调整直至甲方满意外,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如甲方接受这种缺陷或错误,并不能免除乙方责任,除该部分有质量缺陷或错误的货物按照市场同等质量和技术参数的价格(须由甲方认定)的70%结算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且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本合同所谓“不可抗力因素”,是指受影响方所不能合理预见、不能控制及不能
克服的,并直接妨碍或阻止本合同适当履行的以下事件:(1)火灾、爆炸、台风、洪水、地震、流行病全面爆发等重大自然灾害;(2)内乱、入侵、战争、战争威胁或准备、恐怖活动等重大社会现象。
纠纷解决
当双方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五份,乙方二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双方於 年 月 日 签署於中国 市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电话: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2
甲方:遵义天华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概念广告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维也纳小区标识标牌 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制作
1、规格 、数量:页
2、材质:所有边框材质见附图标明(涉及不锈钢制作的必须采用长城牌的)
3、要求:所有安装、制作的标识标牌等保修3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其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广告安装
安装地点:宁波路维也纳小区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0545.0元,大写:贰万零伍佰肆拾伍圆 整。
2.支付方式:
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合格后,在完工后 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19545.00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肆拾伍圆 整。
后13个月内付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
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有关音像制品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制作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节目源:
节目源类型复制品类型节目名称提供日期备注
二、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
费用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母带转录费个:
母盘费片:
压片费片:
菲林制作费:
盘盒:
彩封设计费:
彩封:
包装(塑封)费:
其它费用:
金额总计(元):
大写:
三、质量标准:
复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及双方所约定的标准。
四、交货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五、交货地点:X
六、交货方式:□受托方送货到北京市内指定地点□委托方自提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货款的30%即X元;
2、余款在交货时全部结清。
八、双方责任:
(一)委托方责任:
1、委托方须提供以下文件:
A、出版社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复制委托书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B、版权协议及版权委托书;
C、外国产品的版权认证文件;
D、法律规定的其它文件。
2、委托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向受托方付保证质量的、可用于复制的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相关资料,如:节目源,菲林及打样,包装材料等等。
3、委托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与方式付款。
(二)受托方责任:
1、受托方对委托加工的光盘按约定的时间与数量交付委托方(数量误差在万分之二内为合理误差)。
2、如因受托方责任导致少交或错交货物,由受托方负责调换。如由此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按实际损失额给予赔偿。
3、受托方不得私自加录、销售光盘,不得将委托单位提供的母带、模版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复制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九、复制产品的版权: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复制的产品的版权由委托方负责,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如委托方未取得版权使用许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委托方承担,如果受托方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按盗版相关规定处理。
十、违约责任:
1、如委托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节目源类型及必备的相关资料,或提供的节目源类型不符合质量要求,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受托方可以解除合同。
2、委托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迟一天,应向受托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3、受托方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的5‰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约定向双方各自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受托方(盖章):
委托方代理人(签字):受托方代理人(签字):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签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4
定作人: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承揽人: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制作甲方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具体规格、尺寸等详见附件《制作清单》。
2、服装所需的原材料、颜色、工艺技术、规格尺寸及产品质量,由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款式、质地、材料以及本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和制作。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所有的服装定作物成品运送至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
每套 服装价格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从采购原材料、制作服装至将服装成品交付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止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上门量身费、印花制版费、运输费、各种税费、利润等。
2、价款支付: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服装成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元。
3、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等额合法发票提交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第四条 验收标准
1、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在双方确认的服装样板上签章确认。
2、在乙方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及本合同中其他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期间,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与样板不相符、加工质量或技术尺寸存在问题时,甲方自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由乙方负责无偿修改或重做,由此导致乙方
交货时间延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货后验收的时间不计入乙方的交货期限)。
3、甲方的验收合格以甲方授权的负责人: 签署的《验收合格确认书》为准。 第五条 特殊服务及追加订单
1、乙方应为甲方所有订做服装的人员提供免费上门量身服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但上门量身的时间不得迟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
2、如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有追加订单(数量不限),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追加订单服装的上门量身服务、交付及付款方式、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售后服务、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均与本合同的约定一致。
3、乙方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准备与样本相同的材料,以满足甲方追加订单的需求,并按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所有服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衣服在洗涤过程中出现严重缩水、脱色现象或质量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要求等情况下,乙方应全部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期限内给予无偿重新修正或重新制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服装成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批服装成品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迟交货三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就该批服装支付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向甲方交货后,在甲方验收过程中,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全部或部分不合格的,经乙方更换或修改一次后,若甲方仍然发现有不合格服装成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甲方应依合同支付相应款项,若有违约,每迟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万分
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4、合同附件《服装制作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正文完】
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深圳市罗湖区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宣传品制作服务,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制作宣传品品名
二、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乙方应在甲方签字确认印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品的制作,按约定的批次将宣传品配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交货。
三: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7000元整(柒仟元整),该价款包括产品图案设计、制作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交货时需开具货品的正式发票,甲方在验货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账户全称: 账号: 开户行:
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及时提供设计需要的文字资料及图案给乙方;
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设计稿进行确认,并在设计稿上签名盖章。因甲方签名盖章后的设计稿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对宣传展板的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
的规定,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 乙方有权审查甲方的宣传内容以及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之处,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
5.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约定事项结束时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章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日期: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6
定作人(下称“甲方”):
承揽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招牌制作与安装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承揽标的
1.招牌形式与形状:临街立牌。
2.招牌大小尺寸:见附件。
3.招牌版面内容:按甲方要求。
4.招牌材料及制作要求:见附件。
5.招牌安设位置:
第二条 承揽方式
1.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甲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和质量提供制作本合同招牌所需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生产厂家原装品牌产品。
第三条 资质要求
1.乙方保证具有承揽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法定资质及经营范围。
2.本合同若因乙方资质保证不属实导致无效的,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因本合同无效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全部承担。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效后,仍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和安装质量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若无国家标准,则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若亦无行业标准,则应符合通常标准和安全原则,并应同时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和和甲方的要求及使用目的。
2.乙方对本合同招牌制作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对本合同招牌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附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低不少于一年),均自甲方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
3.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危及安全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对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解决。否则,甲方可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代为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安全要求
1.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应按相关安全、消防规范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关安全、消防措施。
2.乙方制作和安装本合同招牌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依法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六条 承揽期限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制作,并提请甲方初验收。
2.乙方应在本合同招牌制作期限届满后 日内完成本合同招牌的安装,并提请甲方终验收。
第七条 招牌验收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本合同第4.1条约定为验收标准。
2.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的验收以甲方初验收和终验收均合格为验收合格。
3.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免费返工、修理,因此超过承揽期限的,按本合同第9.4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价款结算
1.本合同招牌制作和安装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价款包括材料款、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金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甲方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甲方已付合同价款;
(二)甲方终验收合格后 日内,再支付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
(三)余款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暂不予支付,在本合同第
3.条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届满后日内一次性支付;但若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该笔价款作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除按本合同第7.3条处理外,乙方并应赔偿甲方损失。
2.本合同所称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损失,甲方向第三方的赔偿或者补偿,有关部门对甲方的处罚,以及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甲方被追究责任和甲方被追究责任后向乙方追偿)支出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政变、动乱、罢工和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因非甲、乙任何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2.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迟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本合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责任。
3.甲、乙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应对对方因此遭受的扩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的,可依法解除。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甲方损失:
(一)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招牌制作或者安装工作交由第三方承做;
(二)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不合格,乙方不予返工、修理或者
返工、修理后甲方初验收或者终验收仍不合格;
(三)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或者火灾事故,不依法、妥善处理和赔偿导致影响本工程进度或者甲方日常工作;
(四)乙方逾期制作或者安装达30日及以上的。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7
甲 方: 乙方:民胜广告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购置一批窗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慨况及内容:
1)工程地点:康乐镇文化服务中心;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方免费提供窗帘运输、安装、调试、测量服务;
3)工期: xx年4月19日至xx年4月24日。
4)工程量:文化服务中心办公室所有窗帘,总长57米;
5)工程总价:每米按60元计算,总价暂定为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最终价款以实际用布量为准;
6)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由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需提供正式商业发票。
7)如因乙方自身问题而耽误工期,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成,将按照总工程款5%(每天)缴违约金;
8)工程完工后,甲方在一至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 年,24小时内响应服务,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讨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8
甲方(买方): 榆林市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面料采购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颜色、数量以及价格
甲方按上表订购单所列内容向乙方购买所需货物,乙方按上表订购单所列内容供货。所有价格均为含税价且17%的增值税按0.08%计。
二、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25天之内乙方将甲方所购全部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郑重承诺严格按照订购单约定的交货时间按期交货。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需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逾期交货。甲方在逾期交货情况下如接受所订货物后
仍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三、 品质要求:
按甲方确认的样品为准,质量必须与陕西省纤维检验所一致且应按国家标准环保要求直接染料,色牢度在3.5级以上,克重在280克以上,抗起球3级以上。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持有的乙方样品生产大货。交货面料要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质量与甲方持有的样品一致。不可有色差。克重、幅度、柔韧度、密度等均应与样品一致,不可有抽纱、退色、起球等现象,光泽度要好,且应在衣服正常穿洗5次以内也不能有退色、起球等质量缺陷。如果乙方生产的面料没有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和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 货品验收
1、 由于面料产品的特殊性,乙方在交货时须附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与陕西省纤维检验所的`检测报告一致,但如果甲方对采购面料在裁剪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均有权提出质量异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面料按国家标准另行委托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出质量不合格,无论是否开裁,甲方均有权退还该批次面料。乙方无条件退还所有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 甲方发现乙方大货面料有质量和数量问题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 (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快递方式等)提出质量异议通知。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补救处理方案并积极与甲方协商。如乙方过期拒不提出明确处理方案,或未与甲方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也有权视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 交货数量:
乙方应接受甲方需要货物量超出约定数量 %的大货货品,实际交货数量不得少于双方约定的数量。如果乙方因故不能按约定数量或按甲方要求数量交货的,乙方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延迟交货,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交货。
六、 交货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的交货要求,把大货面料送交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等书面文件指定交货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交货时应在交货清单上注明单号和货物的款号、色号、布种、克重、颜色、以及数量等信息。
七、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预付全部货款的 %作为定金,全部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经初步验收符合甲方订货要求后付至全部货款的 %,其余货款待检验合格后 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八、违约责任:
逾期交货达到5天以上(含5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金额
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达到10天以上(含10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逾交货期超过15天甲方则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若因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将赔偿合同总价款的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进行赔偿。
九、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9
甲方(加工方):
乙方(承揽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识制作概况
1.1标识制作名称: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标识制作。
1.2标识制作地点:。
第二条标识制作承包范围
2.1本标识制作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揽方负责按照加工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具体位置由甲乙方现场确定;
(2)一切为正常完成施工所需的杂项和劳务,无论是否明确列示于合同文件之中。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加工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3.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及经承揽方书面同意的延长期限)。
3.3合同工期:个工作日。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材质标准
4.1按照国家及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4.2材质标准:全部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规范材料。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5.1合同总价款:元整(小写:¥元整)。
备注: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组成详见附件一:标识制作量清单。
5.2付款方式:
(1)验收完成后日内,加工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即¥元整;
(2)标识制作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加工方在质保期(本合同规定为年)满以后的日内,向承揽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任何利息。如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而承揽方未能及时响应的,直接扣除质保金支付,不足以弥补加工方损失的,由承揽方补足。
5.3加工方向承揽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标识制作量清单(A4×1P)。
第七条标识制作的实施
7.1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过程中不得使用非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如有使用,承揽方应按照加工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并且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由加工方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不予支付,如因此对标识制作实施造成延期或者其他损失的均由承揽方负责。
7.2承揽方向加工方承诺按照经加工方确认过的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施工。按照约定日期竣工,并承担标识制作质量保证责任。且未经加工方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标识制作向任何第三方转包或者全部分包。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揽方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遵守安全施工的规定;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标识制作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设置必要的防护与警示牌,保证邻近地区人员和财物的安全;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承揽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物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损伤、财产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造成标识制作工期延误的,承揽方并应承担逾期交付标识制作的违约责任。
7.3承揽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安装标识制作,随时接受加工方委派的代表的检查查验,为检查查验提供便利条件。如果检查、检测、检验的结果表明,材料、设计或者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加工方有权拒收此材料、设计或工艺,承揽方应当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7.4承揽方应保证标识制作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实施的标识制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加工方可随时要求承揽方返工,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5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完毕后,加工方日内安排与承揽方共同进行标识制作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工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给加工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揽方并应赔偿。
7.6承揽方负责实施的标识制作通过加工方的验收且加工方同意支付费用的,不免除承揽方对于项目标识制作的质量保证责任。承揽方保证交付的标识制作符合标识制作所要求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如标识制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揽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不合格导致安全事故,对于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揽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加工方因承揽方实施的不合格的标识制作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承揽方应向加工方进行赔偿使加工方免遭损失。
7.7如承揽方和加工方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有争议的,双方共同委托一家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认定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鉴定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用由双方分担。
7.8标识设计元素由加工方提供,如涉及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其责任由加工方承担,承揽方不当使用的除外。在标识制作安装完成之后,承揽方应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全部返还加工方,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复本,承揽方亦不得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内容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承揽方制作完成的标识,其知识产权以及画面载体的所有权归属于加工方所有。
7.9承揽方保证其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制作、安装等)的资质和条件。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承揽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标识制作实施,每迟延一天,应向加工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加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责任。
9.2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逾期未足额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05%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30天的,收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付款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加工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二条其他
标识制作报价清单属商业机密。合同任何一方,如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相关的信息,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 合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要求:
3. 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
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
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
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
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日期: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11
定作人: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承揽人: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揽制作甲方服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循。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具体规格、尺寸等详见附件《制作清单》。
2、服装所需的原材料、颜色、工艺技术、规格尺寸及产品质量,由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款式、质地、材料以及本合同的其他要求采购和制作。
第二条 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将所有的服装定作物成品运送至合同约定地点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2、交货地点: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
每套 服装价格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合同总价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从采购原材料、制作服装至将服装成品交付到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止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上门量身费、印花制版费、运输费、各种税费、利润等。
2、价款支付:本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所有服装成品,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款¥ 元。
3、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等额合法发票提交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第四条 验收标准
1、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在双方确认的服装样板上签章确认。
2、在乙方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后,由甲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样板及本合同中其他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期间,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与样板不相符、加工质量或技术尺寸存在问题时,甲方自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由乙方负责无偿修改或重做,由此导致乙方
交货时间延迟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收货后验收的时间不计入乙方的交货期限)。
3、甲方的验收合格以甲方授权的负责人: 签署的《验收合格确认书》为准。 第五条 特殊服务及追加订单
1、乙方应为甲方所有订做服装的人员提供免费上门量身服务,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但上门量身的时间不得迟于本合同签订后的个工作日。
2、如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有追加订单(数量不限),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向甲方交付服装成品,甲方验收合格后,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追加订单服装的上门量身服务、交付及付款方式、质量要求、验收规范、售后服务、违约责任及争议处理等均与本合同的约定一致。
3、乙方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准备与样本相同的材料,以满足甲方追加订单的需求,并按不高于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供货。
第六条 售后服务
乙方为甲方制作的所有服装的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衣服在洗涤过程中出现严重缩水、脱色现象或质量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要求等情况下,乙方应全部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期限内给予无偿重新修正或重新制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服装成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否则,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批服装成品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迟交货三天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退还甲方就该批服装支付的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2、乙方向甲方交货后,在甲方验收过程中,若甲方发现服装成品全部或部分不合格的,经乙方更换或修改一次后,若甲方仍然发现有不合格服装成品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服装成品总价2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3、甲方应依合同支付相应款项,若有违约,每迟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万分
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通过传真送达的,传送成功的,即视为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4、合同附件《服装制作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在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正文完】
甲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盖章):
代 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12
委托单位: (甲方)
制作单位: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林改不锈钢宣传栏。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林改公开栏画面及不锈钢架等。
二、制作时限:20xx年5月23日上午11:30前完成。
三、项目总造价为:(详细费用见预算表)
四、人民币(大写): 整
(小写):¥ 元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制作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清活动款;按实际发生活动项目结算。
六、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及要求。
2、负责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及画面内容审核。
七、乙方责任:
1、负责设计及制作公开栏画面和不锈钢架。
2、根据方案和清单落实项目顺利进展。
八、项目完毕后双方的全部义务、责任同时终止。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顺利完成项目,甲方可以拒付款。
2、项目交付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表及相应销售发票,甲方收到后于15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狂风暴雨、山泥倾斜或与相关政策冲突等)造成项目不能顺利进行的,乙方在能力范围协助甲方完成制作或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做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经济合同裁仲。
十三、本合同已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关于制作合同模板集锦 篇13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合同编号: 签订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木门制作安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门 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 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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