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9篇)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市20xx年预防学生溺水安全专项活动的通知》(xx市教安[20xx]9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强化领导,以学生(幼儿)零溺亡为目标;以校园宣传教育为主,家校联动为辅;以校园周边水域综合治理和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弟、有玩水爱好“前科”的学生等为重点;以加强体验式宣传教育为抓手;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二、工作时间
3月15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务实开展宣传教育启动活动,强化安全警示。
1、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动员大会、班级防溺水主题班会,举行一次宣誓和承诺签名活动,让学生自己做出“生命是珍贵的、唯一的,为了不让亲人受到伤痛,为了学校和社会平安,我坚决做到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非泳池游泳、不到水边私自玩耍”的书面承诺及宣誓,并将其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与纪律要求,对不遵守安全要求的学生,可以作为违反纪律采取必要的告诫处分措施。
2、发放《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避免发生溺亡意外事故,约定家校双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学校与家长在“学优平台”签订《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没有开通学优平台的学校要印刷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确保100%收回有家长和学生签名的回执。
3、各校(园)积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工作,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二)实抓宣传教育工作,坚决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
4、开展一次在线问卷调查活动。市教育局将通过学优平台在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在线开展防溺水安全问卷调查工作,通过统计数据形势研判,进一步增强防溺水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5、防溺水宣传每月不间断,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公益宣传片,完成惠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防溺水宣传教育专题。组织师生、家长(尤其新生及其家长)观看心连心公益组织拍摄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公益宣传片,各学校必须在5月1日前组织全部学生观看一次(不论去年看过与否),确保做到人员全覆盖,将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个学生和每个家庭。校园要在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宣传横幅(或LED),举办溺亡案例警示教育、实例讨论、黑板报评比、防溺水安全橱窗图片展览等形式,切实让防溺水安全“六不两会”深入人心。
6、开展一次防溺水体验式宣讲。各学校要深化“花小钱保平安”和“学生安全至上”的理念,主动邀请心连心公益组织到学校开展防溺水体验式宣讲和自救应急演练,宣讲费用根据《惠州市大中型活动志愿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如有需要邀请惠州心连心公益协会的学校,请在每月底前报安保股统筹安排。利用体育课开展游泳常识教育,用互动体验式教学方式来培训、来感受、来感知,把防溺水安全当做一种最基本的生活常识、一种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融入到日常生活、学习中。开展水中闭气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水中闭气,激发身体对溺水的警觉意识,每一名中小学生和中职学生都必须参加,幼儿园幼儿可建议家长在家中开展。各学校可集中开展(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一盆水只能让一人使用,换人必须换水换盘或洗盘),也可让学生在家长的监督下在家进行,但必须提交相片给班主任。
(三)强抓重点终端,提升宣教实效。
7、抓好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如:新转入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单亲家庭孩子、有玩水爱好“前科”的学生等,建立重点防范人员档案(详见附件3),针对学生溺水死亡“四多”(低龄低年级段多;放学途中、节假日及高温时段多;学生自行前往和自行约伴前往多;流动人员、农民工家庭子女多)、“二无”(无成年人监护、无安全保障措施)的特点,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认真落实整治和防范措施,切实有效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8、做好危险水域的排查工作。各校(园)要与当地乡镇(街道)、综治、水利、公安、妇联等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加强联系协作,共同研究对策,商定措施,重点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所辖区域内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水域责任人的巡查责任。危险水域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学校要将校园周边的危险水域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在校学生和家长,做好防范。是校园内的隐患立即整改,是周边和上下学沿途的问题,要提前请当地政府采取措施解决。
9、抓好重点时段的防范工作。一是要坚持落实上课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勤、逃课(尤其体育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及去向,特别要加强住宿生管理和门卫值班,避免学生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外出戏水,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放学,要提前告知家长学生上下学的具体时间。二是做好经常性的提醒工作。学校在每天下午和周末最后一节课,在双休日、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在放学(放假)前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及时在课堂上提醒学生做到防溺水“六不两会”,及时用校讯通提醒家长做到“六个知道”,加强节假日和其它非上学时段对学生的教育与监护。三是各校(园)应在学生溺水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提早发布防溺水预警,做好教育管理、联防联控、应急处置工作,切实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保障学生安全。
10、每个班设立若干个学生防溺水安全监督员,监督本村、本班同学及其他同伴涉水、游泳情况,及时向家长或学校报告,进一步筑牢防溺水工作的防线。学生防溺水安全监督员优先选用防范重点对象担任。
(四)强抓监护,强化家长监护意识。
11、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可结合其它内容召开家长会,但要将防溺水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明确家长监护责任,强化监护意识。
12、做好与重点防范学生家长的一对一交谈工作。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领导要与这部分学生家长一对一地面谈(上门家访或约谈),对其他学生家长可电话家访。
13、周末或假期确保一次安全提醒。学校要在周末、假期通过微信、学优平台等向家长、学生发送安全提醒,提醒家长安全监护做到“六知两会”。为确保节假日特别是暑假期间能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家长,各学校要积极动员家长开通微信、校讯通或学优平台,重要警示要要求家长回复确认签收。暑假期间由于不能通过学生传递信息,各学校可将相关信息印制成宣传单发放给家长。各学校要通知家长在学优平台预定“停课气象预警”功能或下载停课铃APP,确保家长随时收到气象台发布的高温、暴雨台风天气预警信号,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14、无开通校讯通、无加入家长微信群、学优平台等不能及时接收学校安全提示的学生应列入重点防范对象,加入重点防范学生档案。每月对家长进行一次约谈,传达防溺水形势,将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传递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并做好约谈图文记录存档。
15、动员家长让学生学会游泳、自救和正确救人。建议家长周末、假期在合适的时间带孩子到正规游泳池或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游泳,尽早让孩子掌握游泳与自救能力。各学校也可自行或通过当地政府协调正规的游泳场馆向学生提供游泳和培训优惠,让更多的学生到正规场馆游泳,通过培训掌握游泳技能,减少意外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学校要组织召开防溺水专项行动专题部署会议,要根据溺水事故地点集中、时段集中、对象集中、监护缺失、结伴游泳等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将安全责任覆盖到岗、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亲自抓落实,要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常态性的排查整治和教育防范工作,确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得到有效防控。
(二)强化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制定《溺水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责任和分工,当事故发生时,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溺水事故基本信息,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及时逐级上报学生溺亡事故信息,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强化台账管理。
1、各单位要强化证据保存意识,将防溺水安全工作中各种会议文件、方案、管理制度、宣传、培训、检查、预案等文件和影像资料及时分类归档和管理。
2、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要将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收齐,统一归档保存。县直学校(幼儿园)、各中学、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的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于20xx年4月1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保股,预防学生溺水专项活动工作总结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保股。
五、加强督导,严格追责
1、各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指导检查、家长电话访谈,在专项活动时间内每月至少抽查一次,督促相关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并将访查结果于每月3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安保股。(详见附件、附件2)
2、各县直学校(幼儿园)、各中学对本校(园)各班级的防溺水工作进行家长电话访谈,在专项活动时间内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并将访查结果于每月30日前上报县教育局安保股。(详见附件)
3、局机关各股室对挂钩镇学校、幼儿园的防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5月1日前和10月1日前各一次,检查防溺水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着重检查重点防范人员建档及宣教工作,中心小学(中心学校)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检查指导工作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整改,对没有按本方案时间节点开展防溺水工作的学校、幼儿园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每次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送交安保股。(详见附件)
4、县教育局将派出工作组在专项活动时间内实行不定时暗查暗访,重点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5、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狠抓落实。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行为,将予以全县通报,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县教育局立即倒查学校落实工作措施情况。凡本年度有发生学生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意外死亡事件的,学校和校长、分管领导、班主任不得评优。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坚持依法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职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防护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溺亡事故的发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
1、镇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督促落实工作职责。各村各单位负责协调配合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2、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负责学生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增强家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派出所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同时利用“一村一警”驻村民警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配合村在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进行巡查和劝阻。组织指导中小学生溺亡事故调查工作。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帮助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故,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4、水利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长期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由水利工程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小型水库、塘、堰、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其管理权限,明确由管理人分别负责。
5、村镇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在建房屋和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6、民政部门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同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关爱保护体系,确保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关控。
7、团委、妇联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及监护人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尤其在暑假期间要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溺水的防范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各村、各单位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亡的宣传教育活动,学校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预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健全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领导小组及专项办组织派出所、水利站及各村、社区完成对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准确、责任主体明确,以镇为单位建立台账。完成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在重点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提示标识,添置完善长绳、救生衣(圈)等必要的救护设备等。充分利用电子地图和监控系统,对本辖区内河流、湖泊、坑渠、池塘等水域危险地段进行动态标注和实时监控。
(三)重点防控阶段。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民政、妇联、团委、村镇等相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四)总结验收阶段。自下而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并报市专项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将预防溺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案、作业“四落实”。各学校做到教学计划、专门教材、教询培训、教学检查“四统一”,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教育活动要突出效果,以实际案例警示,加强救护基本常识教育,强化教育部的“六不一会”纪律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学生自我约束能力,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提升学生自律水平。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制作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校园广播播放预防溺水教育片,召开主体班会、开展演讲比赛、编写手抄报和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开展预防知识宣传,努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
(二)加强水域隐患排查和治理
镇政府组织教育、公安、水利、村(社区)、中小学校开展一次水域安全普查,对所有水库、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进行安全巡查并建立台账。由综治办协商相关部门,分类进行抄告、督办。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易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禁止性标识,需要加建、加固围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全镇所有大中型水库,必须配齐专业救生设施,成立专业救生队伍,在小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在值班房添置一批救生圈、竹杆、绳索等救生物品,用于汛期救援、溺水救生,由安全监管员负责日常保管,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各类水库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地要设置醒目的的警示标志,并摆放一些绳索、竹杆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工作
由综治、教育、公安、水利、民政、村镇等有关部门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干部、网格管理员、水库安全监管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阻止未成年人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社区)、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接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人员溺水事故后立即报告并及时开展救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强力实施。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村、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严格履行责任,扎实做好工作:综治、教育、公安、水利等成员单位要组织督查组,对本辖区和对口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集中治理阶段每月专项督查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检查“三清三明四到位”的要求是否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三清三明”:一是存在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水库、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是否都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是否登记造册或掌握,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三是重点水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是否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四到位”: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严格奖惩,落实问责。对预防未成年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居)和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村、单位,通过通报、约谈、组织处理、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减少校道路交通事故,配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整顿开作顺利开展,确保学生上下学秩序集中整中整治取得成效。根据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教体系统开展的以“十个一”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校园,交通整治先行”为主题,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深入学校、班级、家庭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平安校园”创建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使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合格率达100%
主题: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1、全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2、各班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3、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4、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100%;
5、学校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6、涉及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活动内容
学校要围绕教体局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总结,广泛深入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大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内容是:
1、配备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会。利用早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要求全体教师和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努力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2、教授一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课。开展2次交通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请交警队的民警同志来校对学生进行2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学生进一步懂得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在思想上观念上引起高度重视,晓之以理,付之实践。
3、建立一个交通安全阵地。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图片宣传展览活动。
4、发放一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各班结合《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卡片,充分利用课间活动课、班队活动等时间对学生认真进行宣传教育,有些知识要背熟,学以致用。
5、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开展一次学生自行车安全检查。要求自行车做到“三有”:有刹车、有车锁、有车铃;学生骑车必须填写表并让家长签字同意。
6、悬挂,张贴一组道路交通安全标语。各班出好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和进行1——2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主题班会。
7、召开一场道路交通安全讲会。分期、分批组织全校学生观看安全教育VCD。
8、开辟一个道路交通安全媒体宣传栏目。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栏(橱窗),展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签订一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10、学校积极参与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活动。开展交通手势指挥操训练活动。学校利用两操、课余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交通手势指挥操训练,通过练习交通手势指挥操,加深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和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交通文明示范队活动。学校建立校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各小学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建立小学生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2、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一是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加强宣传,严格检查。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和宣传橱窗等阵地,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
二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三是建立违章违规帮教工作制度。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各部门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又要协调好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公安、学校要积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四是提高和巩固“十个一”宣传活动成果。加强对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小学生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要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维护教师和教育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1、教师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2、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有偿补课活动;
3、教师从事有偿托管;
4、未经学校批准,教师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
5、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校外教学活动。
说明:教师对亲戚朋友的子女进行辅导、补习等行为的,需向学校备案。学校根据教师备案情况进行抽查。为亲戚朋友所托的学生辅导、补习,每天每次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治理有偿家教工作小组及分工情况
1、 小组
2、具体分工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
主要内容:
①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②通过讲座、座谈、大讨论等形式,大力学习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刻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和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
③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学习《区纠风办区教育局关于治理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泰姜纠办1号文和《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的解读和贯彻落实要求。
2、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
主要内容:
①全体教师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填写《叶甸中心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自查表》,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能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整改且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的,既往不咎;对不如实自查登记且不自纠的,学校要先予以严肃处理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监察室。
②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逐年段、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③通过X宣誓、签订承诺书(《在职教师拒绝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教师一式两份签订后,一份留校存档一份自己保管)、做出公开承诺等形式,XX教师做出拒绝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并明确XX处理规定;校长要全体教职员工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张贴在学校橱窗公开栏中。要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聘请一些教师有偿家教观察员、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印发宣传单、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
④学校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家教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家教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的教师不上讲台。
凡在1月24日后,仍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一经属实将严厉查处,严惩不贷。
3、检查处理、总结提高阶段
工作内容和督查方法:
①由校长室成员牵头,教学处、德育处、后勤处成员组成一个个督查组,深入学校教师所在村进行随机督查,对学生家长进行随机访谈,了解相关情况,结合寒暑假等特殊时段进行专项督查。开学后可各班学生进行问卷或座谈。
②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偿家教行为,要直查快处,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着力制止有偿家教行为。
③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进行认真总结,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持之以恒地将治理活动开展下去,把治理有偿家教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工作要求
1、 ,深化思想认识。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重点在学校,要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治理工作的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在职教师正确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督促广大在职教师自觉纠正现象。学校将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和学校形象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的高尚师德,积极提倡教师对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护学生健康发展。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和学校要率先行动,积极抵制有偿家教,以身作则,集中精力带动全体教师潜心钻研教学研究,服务于广大学生。
2、加强,落实治理责任。成立治理有偿家教工作小组,切实负起治理工作的和实施责任。校长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制止有偿家教负主要责任,要做到态度上旗帜鲜明、管理上措施具体、整治上果断有力;学校其他成员在治理有偿家教工作中,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广大在职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自觉抵制和拒绝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学校要把是否参与有偿家教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的重要依据,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精心实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3、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一要加大对从事有偿家教在职教师的查处力度。对于在职教师顶风从事有偿家教或变相以各种名义者,一经查实,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予以处理:“凡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进而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应给予X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二要实施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管理,履行好对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责任。
六、相关说明
1、辅导备案报告方法:如果教师为亲戚朋友的子女或亲戚朋友所托的学生进行辅导、补习,必须提前报王俊X副校长处登记备案。
2、快速答疑机制的具体措施:熊剑文、马军负责关注姜堰本地论坛的网络舆情,许志成、申利峰负责及时搜集学校西门口举报箱内的相关投诉举报的信息,学校举报电话设立在校长室,另外两个号码分别是张秀华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王俊X副校长的手机号码,另附教育局举报电话。各小组一旦发现相关投诉或举报的信息,及时报校长室处置。网络上面所有答复信息由学校发言人王俊同志发布。
3、教学质量责任人及具体方法、措施:李维忠副校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唐亚彬、马军、梁小兵、熊剑文为教学质量具体责任人,各学科老师为质量直接责任人,由教导处各学科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各年级进行月度质量抽测,确保每学期所有年级所有学科全覆盖,对质量较差的年级和学科进行重点跟踪督查。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根据《xx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教办函〔〕212号)要求,为防治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及强化知识技能等“小学化”倾向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幼儿园“小学化”的危害
自xx年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坚持一手抓办园规模,一手抓办园质量,促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但一些幼儿园为迎合部分家长心理,不顾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些不良行为与问题,偏离了幼儿园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忽略了幼儿学习与品质的养成,削减了幼儿的好奇心、学习兴趣和探索欲望,引发了幼儿对学习的恐惧和厌学情绪,不仅剥夺了幼儿快乐的童年,更引起了社会和家长对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的盲目竞争,对幼儿成长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二、治理内容
(一)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的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与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4.是否使用与小学内容同步的课外辅导教材。
(二)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活动的基本要求。
2.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
3.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三)教学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每个班至少要有4个区(注:山村幼儿园至少两个)。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
3.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材料。
4.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
(四)教师能力
1.专业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五)育儿宣传
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幼儿宣传。
三、检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办园及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
四、整治措施
(一)8月25日以前区教育局下发整治方案,各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方案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公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组检查提出的整改指导意见,将自查合并整改报告纸质档签字盖章于9月21前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赵书萍老师处,联系电话:。
(二)区教育局于9月25日起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以下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治理:
1.严肃查处有“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从严查处,规范纠正。对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止办学直到整改到位。在各级类幼儿园评估中,有“小学化”倾向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对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敦促参加专业技能培新训,按照相关程序取得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限期进行调整。
(三)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根据划定的教研责任区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一是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二是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园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三是要对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治理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8月25日前向xx市教育局上报治理方案,同步将治理方案下发到各镇乡(办事处)教育管理中心、幼儿园。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各镇、乡(街道办)教管中心于9月21日前对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形成自查报告交教育局学前教育站。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组对检查镇乡所辖幼儿园进行排查,将检查情况反馈教管中心由教管中心敦促整改落实,并于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送学前教育站。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9月25日--11月23日,区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根据各教管中心和教育局开学检查组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结合学前教育管理站平时跟踪了解的情况,再次对各乡镇部分幼儿园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指导和引领。
第四阶段:全面整改。各教管中心根据区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提出的相关整改问题,督促幼儿园积极整改。坚决纠正各种“小学化”错误倾向,xx年2月20日前完成全面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内容含整改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各教育管理中心及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强化园长教师培训
各教管中心根据“小学化”自查和摸排治理情况,梳理教师及园长培训要求上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站,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制定《xx区教育局xx年—xx年幼儿园教师培训方案》,安排教师入职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培训等。
(三)发挥集团化办园与强化教研指导责任区教研引领作用
以集团化办园为依托,规范集团内幼儿园办园行为,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彻底杜绝“小学化”行为。以教研指导责任区为载体,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组织责任区内幼儿园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防止“小学化”问题的教研,确保幼儿园园长和和教师能够熟悉保教要求且得到教研指导,切实提高园长和教师科学保教的能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
1.落实各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
2.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繁,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3.区教育局设置专门的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并于xx年9月3日前由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布。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县肉品市场经营管理,保证肉品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县政府定于20xx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在全县集中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肉源渠道、储存配送、销售经营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和整治,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工作任务和要求
利用一周时间,迅速开展一次集中彻底的肉品市场整治。整顿范围为全县辖区(包括农村),整顿对象为全部肉品,整顿行为包括全部违反肉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摸清工作底数,开展连续不间断的检查,确保检查到每个屠宰厂(点)、市场和摊位,在时间和空间上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加大执法力度,毫不手软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商务局牵头,公安、监察、工商、质监、畜牧、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集中联合执法与各部门独立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对肉品市场的专项整治。
(一)县商务局要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二)县卫生局要做好肉品质量的卫生监督和对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单位肉品进货来源的管理,加强卫生质量管理,严格进货渠道。
(三)县工商局要把好肉品流通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零售摊点的肉品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等现象。
(四)县畜牧局要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厂(场)使用饲料中是否含有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检疫是否合法合规,把好检疫关口,同时,要抓好肉品运输集中整治,重点检查运送中的肉品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运输设备及运输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五)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扰民滋事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县质监局要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肉食生产加工企业,进肉渠道是否正规,使用肉品的`检验检疫证章是否齐全、有效,熟肉加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冷库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21日开始,到20xx年4月27日结束(周六、日不休息),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相应整治方案,并将每日出动执法人员情况,检查屠宰场店、市场、商户等情况,查处和收缴不合格肉品情况,捣毁违法窝点以及其他情况,务于每天下午4:00前(主管副职签字加盖公章书面)报县商务局(联系人:张云峰联系电话:),商务局汇总后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4:30前报政府办520房间。各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展开行动。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肉品是人民群众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各级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动员全社会参与,使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各相关部门要设定专门的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保证举报案件及时处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查获的不合格劣质肉品要立即封存,防止流入市场,并要追查其来源和流向。对私宰窝点要坚决捣毁;对市场上的不合格肉品要没收、处理并给予最高限额处罚;对触犯刑律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查纠低保领域的不正之风,确保低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复核低保对象。重点清退10类人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享受低保的;二是婚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三是领取养老金、退休金、遗属补助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四是家有小汽车、经营性机动车辆,有门市或2套及以上住房的;五是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六是务工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七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履行义务的;八是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九是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的;十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按照《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及经开区要常态化推进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三)有效遏制“错保”。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更新低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认真总结4-6月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同时,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低保的在8月20日前(教师在9月5日前)主动申报取消,逾期不主动申报,经查证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将采取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书面上报县民政局与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在邻里调查、民主评议中的作用,动员村(社区)居民反映低保对象的就业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去,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精心组织,全面清查。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动员单位职工及村(居)三职干部8月20日前主动申报取消直系亲属享受的低保,逾期不申报,将严肃查处。
(五)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实行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铁路运输秩序,使我市有限的铁路货运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缓解因公共货场装卸货物结构调整对我市铁路运输的压力,维护曲靖站良好铁路货物运输秩序,为广大货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高铁路运输生产效率,根据省工信委、昆明铁路局有关文件要求,经市工信委和曲靖车务段共同商议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贯彻“公平自愿、公开公正、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突出重点、强化责任。
工作方针:重视系统组织,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协作,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铁路货物运输正常有序,积极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铁路货运经营环境。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铁路运输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工信委李绍坤副主任任组长,曲靖车务段刘荣全副段长任副组长。
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由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处王所明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曲靖车务段计统科科长陈俊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工信委、曲靖车务段、地方铁路二货场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衔接、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三、专项治理工作内容、要求及时间
为规范我市铁路货运市场,有效解决货运中扰乱铁路运输市场的问题,由市专项治理铁路货物运输秩序领导小组牵头于3月8日起对全市范围内在曲靖发运货物的单位进行铁路货运代理的专项治理活动,内容如下:
(一)清查范围
在曲靖火车站办理发送货物的企业和业主。
(二)清查审核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审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
4.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
(三)清查审核方法
1.由曲靖市工信委牵头、曲靖车务段、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组成清查审核小组,开展清查审核工作。
2.各货主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的原件,同时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上须标注“与原件相符”样,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相关证件资料原则上由企业法人执本人身份证向清查审核小组提供,如企业法人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3.清查审核结果对外进行公告,公布方式为:
(1)曲靖火车站货运室和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网。
公告同时上报云南省工信委、昆明铁路局,清查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接受各货主单位的监督。
(四)清查时间
3月9日14时至3月12日12时为企业申报时间,提供相关资料;3月14日8时至3月17日18时为公示时间;3月18日公布准入的企业名单。
(五)对清查审核结果的处理
1、凡对货主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其在曲靖站发运货物资格(含路局已批复的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共用单位)。在年度中连续三个月没有提出请车计划及请求车批准后因托运人原因造成计划落空的在下半年的审核名单中将自动退出。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只限一人,一人只能接受一个企业的委托,不允许接受多头委托;发送货物量较大的生产企业,请企业法人提供书面委托证明书,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或按照法定程序委托的代理人,但不能超过5人,如一经发现取消发运资格。
3、经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已与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签订共用协议货主单位继续在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货物发运业务。未签订共用协议的单位,曲靖车务段按照专用线共用管理规定向昆明铁路局申报办理共用。
4、对批准到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共用的单位,按照保证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及关乎民生问题物资运输原则安排运力,对其他货主单位按照其度发送运量比例分配运力,严格执行排队装车制度,由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排队装车办法,报清查领导小组审定后,曲靖站监督实施。
5、受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货运设施设备能力、装卸作业组织能力、取送车作业能力影响,不能满足货物运输需求时,各货主单位可根据自愿、货源区域划分的原则,就近分流到马龙、珠江源战略装车点,各战略装车点按现行综合服务费用下浮不低于10%积极给予接纳。
四、申报程序
(一)由货主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二)根据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运力量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报曲靖车务段;
(三)曲靖市工信委与曲靖车务段共同审核后报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审批。
五、运力安排原则
(一)对纳入计划的企业按上年度发送货物量占全年发送货物量的比重安排;
(二)重点企业、重点物资优先安排;
(二)单位产品价值高的优先安排;
(三)污染小的产品优先安排;
(四)属国家限制的危险产品不安排。
六、各部门职责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可变因素多,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信部门
主要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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