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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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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通用17篇)

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1

  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两纲”,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工作要求,我市妇幼卫生工作以实施三个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维护母婴健康、防治出生缺陷为重点,积极推动妇幼保健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特制定20xx年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的管理与督导

  1、按照国家项目管理方案和《运城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妇幼保健机构要协助卫生局做好项目管理与督导。开展项目宣传,强化人员培训,加强监督指导,做好信息收集汇总,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研讨会,及时推广先进经验,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健康运行。

  2、以孕产妇全程系统保健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为重点,要按照细化后“服务包”项目认真执行;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要达9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确保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对孕产妇的关怀落到实处。

  3、落实《运城市0-36个月儿童保健项目实施方案》,对全市0-3岁儿童实行基本保健免费服务,0-3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要达80%,体弱儿专案管理率达90%以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对承担儿童保健任务机构的监管与督导。市直将于6月—8月份对相关机构进行评估验收。

  4、各县市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农村妇女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监测与督导工作,要通过加强“311”管理进一步提高育龄妇女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5、稷山县和河津市要认真做好“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按时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普查任务。

  二、继续实施“母婴安全大行动”

  完善助产机构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助产机构基础设施、技术操作规范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市助产机构规范率达90%,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不能开展助产服务,全面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加强项目培训,组织专家驻县蹲点,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危急症抢救中心,做好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加强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评审,完成助产机构评估和复审工作。巩固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成果,进一步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确保母婴安全。

  三、母婴保健执法工作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母婴保健法》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和超范围服务,规范助产技术,产前筛查及诊断、引产等工作,各县每半年要组织一次执法检查;要求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做到依法执业、依法行医,持证上岗。

  2、依法规范托幼园所管理工作,严禁无证办园,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托幼园所进行摸底调查,于4月底前上报市妇幼院。抓好托幼园所保健医的培训工作和入园儿童体检工作,全市托幼园所入托体检率要达到100%,在园儿童卫生保健管理率达95%以上,托幼机构规范化率要达90%以上。8月份市直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检查。

  3、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完善证件领取手续,实行证章分开,专人管理,严禁乱收费行为;所有的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

  四、大力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1、继续实施“削峰工程”,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强婚前、孕前保健,积极推广免费婚检,不断提高婚检率;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知识,以叶酸等营养素添加为重点,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争取政府支持、政府买单实行婚检,推进我市婚检工作。

  2、巩固二级预防措施,规范孕期4~6个月B超筛查工作,加强产前诊断培训,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3、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建立和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管理和监测,对于未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尽快促进实现“0”的突破。依法与新生儿监护人员签署“知情选择同意书”,大力宣传“新生儿疾病筛查”的意义。20xx年以县为单位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60%以上,逐步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

  五、加强妇幼卫生能力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服务

  根据“”妇幼工作任务和我市卫生局安排,20xx年市妇幼院、稷山、夏县、临猗、河津、新绛、闻喜、平陆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巩固等级医院的成果并做好复审准备;今年永济、万荣争创“二甲”妇幼保健院,芮城、绛县争创“一甲”妇幼保健院。市妇幼院将配合市卫生局组织市级督导和初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作用,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质量,今年拟与妇儿工委联合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督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两纲”,不断规范妇幼保健工作提高服务能力。

  六、加强爱婴医院管理,促进母乳喂养

  根据《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爱婴医院监督管理指南》以及《运城市爱婴医院评估标准》,切实加强对爱婴医院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母乳喂养知识,提高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各县对辖区内爱婴医院进行督查,市直于5-7月份进行抽查,对我市爱婴医院进行明察暗访。

  七、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培训、研讨,提高基层妇幼保健人员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的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好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对筛查的“阳性”患者进行随访,组织专家实行药物阻断,并管理好阻断药物;及时上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报工作。

  八、继续加强“三网监测”和妇幼年报工作

  1、统一全市乡村两级妇幼卫生监测、年报等信息报表格式,强化基层监测信息人员培训,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加强质控,不断提高数据科学性、及时性、准确率。

  2、加强妇幼信息的利用,充分利用来之不易的数据,挖掘其中所蕴含的有价值的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更有力的证据。

  3、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孕产妇死亡评审、新生儿死亡评审及讨论制度,认真分析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并将讨论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妇幼保健院,市级每年在全市组织两次形式多样的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运市卫转字(20xx)277号文件执行。

  九、做好国际合作项目

  夏县继续实施“母子保健”项目,按照国家项目计划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逐级进行督导,努力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提高基层妇幼人员服务能力。市妇幼院将于6月份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工作督导。

  十、妇女体检工作

  加强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使我市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顺利开展,要求以县为单位,普查普治率达60%以上。

  十一、业务培训计划

  1、举办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培训班

  2、举办妇女保健服务能力培训班

  3、举办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培训班。

  4、举办医疗管理培训班

  5、举办产科急救知识培训班。

  十二、妇幼院长例会和信息例会

  1、全年召开4次全市妇幼院长例会。

  ①3月份在临猗县召开第一季度例会暨妇幼保健机构达标上等现场会;

  ②6月份拟在市妇幼保健院召开第二季度例会;

  ③9月份拟召开全市托幼机构盐湖区现场会暨院长例会;

  ④12月份拟在市妇幼保健院召开第四季度例会。

  2、3月份召开妇幼信息例会。

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2

  天津市出台《20xx年度天津市妇幼卫生工作计划》,今年天津市孕产妇死亡率将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12项免费惠民项目覆盖率达到95%以上。同时,天津市还将加强对孕产妇的系统保健服务,高危孕妇管理率将达100%,孕期体重管理率达80%以上。

  计划自然分娩率达50%以上

  20xx年天津市将继续控制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和7%。以下,各区县辖区内不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保障母婴安全。同时,天津市将强化助产技术管理,要求天津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自然分娩率达到50%以上。同时,畅通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绿色通道。今年天津市将加强市、区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中心的沟通与联系,做到及时转诊,快速接诊,提高抢救成功率。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天津市将加强孕产妇和儿童系统保健服务。加强社区医院与辖区计生、居委会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孕情,督促怀孕早期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88%以上,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同时,规范使用天津市儿童保健手册,提高3岁以下儿童定期体检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50%;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3%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在2%以下;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

  孕期体重管理率80%以上

  今年天津市还将加强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的管理,进一步控制非医学指征的剖宫产,加强助产技术管理和督导,促进自然分娩。开展孕产妇乙肝、梅毒、艾滋病的筛查和干预,三种疾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减少传染病的母婴垂直传播。开展适龄妇女妇科病普查,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开展孕期体重管理,管理率达到80%以上,减少孕期体重增长过快对母婴健康的影响。推进女性盆底功能障碍筛查防治。开展儿童肥胖干预、心理行为健康、视力保护、龋齿防护等项目,积极推进儿童高血压、高血脂常规监测。

  严查非法胎儿性别鉴定

  今年天津市将组建成立区、县妇女儿童保健中心,规范内部科室设置和工作流程。同时继续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和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天津市还将继续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的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无证从事婚前医学检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进行托幼机构饮食卫生、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专项检查。

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3

  妇幼卫生工作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和加强高危、体弱儿管理为重点,全面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深化社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工作目标

  (一)健康指标:孕产妇死亡率力争为零;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下。

  (二)服务指标:婚前医学检查率≥75%;孕产妇保健管理覆盖率>99%;早孕建卡≥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新法接生率≥99%;产前筛查率≥80%;孕28周县级高危筛查率≥90%;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94%;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94%;体弱儿管理率≥98%;新生儿两病筛查率≥96%;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0%;6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85%;托幼机构符合卫生保健标准合格率≥95%.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强化妇幼卫生监督管理。

  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计划生育专项技术服务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坚决打击非法接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B超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使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认真落实凭证取环、凭证定点引产、凭证施行输卵管再通术和凭生育联系卡进行辅助生育制度。规范接生单位《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

  (二)狠抓妇幼保健基础和重点,切实提高技术服务质量。

  1、进一步规范围产保健管理。继续实行孕妇自愿选择建册,加强首诊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早孕建册率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完善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体系。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认真落实追踪随访、转诊护送、定点分娩、接诊救治等措施。继续做好重症高危妊娠报告、转诊、追踪等工作,提升高危孕产妇筛查水平和县级高危筛查率。

  2、进一步强化儿童保健管理。参照《舟山市儿童保健工作指导手册》,规范儿童保健工作,重点加强高危儿、体弱儿监管,对异常儿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降低儿童病残率和死亡率。进一步抓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督导管理,加强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和定期指导考核。

  (三)加强流动孕产妇儿童保健,保障流动人口母婴安全。

  1、规范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孕产妇的保健管理,加强调查摸底、信息互通,落实宣传动员、追踪、保健及住院分娩,把流动人口孕产妇列入本辖区系统保健对象,建立保健管理台账,提高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率。

  2、建立流动人口贫困孕产妇分娩救助机制。在金塘中心卫生院建立新居民定点分娩救助医院,实行正常分娩限价和优惠政策。同时做好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情况登记和上报工作,努力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流动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

  (四)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规范婚(孕)检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督导、依法服务、规范操作。进一步加大健康宣教力度,不断改进宣教方式,提高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争取全区婚检率达75%以上。 不断深化孕前保健服务工作,并与婚前保健有机结合,制定统一标准化管理,以提高孕前保健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

  2、规范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儿童听力筛查工作。继续做好高风险孕妇召回、中等风险孕妇追踪和低风险孕妇随访工作。做好新生儿疾病可疑病例的追踪、召回。努力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

  (五)深化妇幼保健机构内涵建设,巩固完善三级服务网络。

  1、巩固完善三级妇幼保健网络。认真落实渔农村公共卫生三大类12项服务内容,进一步推进妇幼保健工作进社区工作,使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与妇幼卫生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公共卫生联络员作用,切实做好基层妇幼卫生服务工作。市三院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起妇幼保健的职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公共卫生联络员做好妇幼卫生基础工作。逐步规范“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的管理 .加强健康宣教人员的培训,协助开设社区“孕妇学校”和“育儿学校”,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增强宣教对象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加强规范化门诊和基层产科建设。按《浙江省乡镇卫生院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范门诊评估细则》,积极引导基层卫生院做好两个“规范门诊”的 创建活动,改善保健门诊环境,拓展保健服务项目,满足群众的保健需求。基层卫生院产科要达到急产的应急处置要求,以切实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3、加强妇幼卫生队伍内涵建设。各级医疗保健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妇幼保健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素质。

  (六)继续实施项目工程,巩固提高工作成效。

  继续推进母婴健康工程和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强产、儿科抢救中心和分中心建设,确保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的顺畅。加强产、儿科医生的急救技术培训,提高疑难病症识别能力和应急救治技术能力,努力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围产儿死亡率。继续做好两年一次的常见妇科病查治工作,加强宣传和部门协调,结合渔农民健康体检,做好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七)加强妇幼卫生信息质控,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要改进妇幼卫生年报/监测和质控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基础信息的收集与质量控制,及时上报各类报表,防止迟报、漏报、瞒报、错报。

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4

  20xx年是贯彻实施20xx-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十二五”时期医改、妇幼安康工程的关键之年,全区妇幼保健工作应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服务这个主题,认真做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点实施妇幼保健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妇幼安康两个工程,建立健全全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妇幼卫生服务水平。

  一、切实抓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住院分娩率维持在98%以上。

  2、实施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全面完成为全区生育妇女免费提供口服增补叶酸任务。

  3、加快实施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为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提供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4、提高孕产妇、工业滤布儿童健康档案管理率,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

  二、继续实施降消项目,为产科建设提供支持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消毒接生率≥98%;产前检查覆盖率≥95%;区、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80%。加强产科基本技能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开展产科基本技能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大比武活动。

  进一步完善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明确各级职责,乡、村两级负责筛查高危孕产妇,并按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转送至区级,市第一人民医院产科急救中心负责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工作。

  长塘卫生院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应进一步规范产科操作及流程,添置、备齐产科所需医疗设备和药品。

  三、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工作

  理顺卫生行政部门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行政管理职能,按照省《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筹建一所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滤布建立健全我区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今年要完成区妇幼保健院规划、设计等前期筹建工作。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努力提高妇幼保健人员技术水平。

  四、继续实施妇幼安康工程

  按照省卫生厅《省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要求,实施我区20xx-20xx年妇幼安康工程。

  五、进一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出生实名登记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单位指定专人凭统一印制的购买卡领取。乡镇卫生院会计核算中心要做好证件出入库登记、废证登记及保管工作,做到证章分离专人保管,证件内容填写完善。各医疗机构必须做到出生实名登记,做到专人负责、规范管理。

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5

  按照省、市、县“两纲”工作的要求,为了不断优化妇幼工作一环境,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工作服务,切实抓好自身的内涵建设,努力构建具有生机活力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积极完在妇幼保健工作质量指标,从本院实际出的制定本院工作计划。

  一、 工作目标:

  1、《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合格达100%;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

  3、高危孕妇管理达100%;

  4、高危孕妇住院率达100%;

  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以内;

  6、出生缺陷控制在105/万以下:

  7、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

  8、婴儿死亡率控制10%;

  9、托幼机构儿童保健体检达90%以上;

  10、托幼机构人员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0%以上;

  11、年内开展一次妇女病查治工作;

  12、叶酸发放率达90%以上;

  13、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放率达980%以上;

  14、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1、提高医疗质量,创建百姓放心医院。

  医疗质量安全,事关患者的健康安危,是医疗服务的生命线,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 “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主题”,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常规,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各个环节中。保证患者安全,让患者安全、满意、放心。

  2、加强优质服务,创建患者满意医院。

  加强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医德医风建设,诚信行医、礼貌待患是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提高医院和科室的口碑进而创建患者满意医院的重要基础,只有提高患者的满意度,才能使医院在当今竞争日趋激烈的医疗市场中获得持续发展。

  (1)便捷就诊流程,优化诊疗环境,提供便民措施;

  (2)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注重与患者的沟通;

  (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4)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

  ⑸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净化行业风气。

  3、突出保健特色,创建专科特色医院。

  以保健为中心,以临床为保障,开拓自身业务,突出保健特色,发挥临床优势,针对妇女、儿童不同生理阶段的健康问题,提供全面、系统、连续的保健服务。认真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工作,进一步重视孕产妇和儿童的全程保健管理,不断规范保健技术服务,提高保健服务质量。

  (1) 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服务网络

  结合我县卫生工作重点,加强妇幼保健院的自身建设,提高技术服务指导能力,完善县、乡、村妇幼保健网络;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技术水平,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广大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2)孕产妇保健:是重点围绕育龄妇女生产而提供的保健服务。对准婚女性开展婚前保健咨询指导,发放婚姻保健手册;对受孕后女性的受孕情况进行检测,并在整个孕期提供产前检查及保健指导;对妊高症患者进行系统监测;开办孕妇学校提供健康教育。

  (3)儿童保健:

  婴幼儿保健:

  开展0—7岁儿童儿童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及智力评估:1岁以内4次;1—3岁每半年一次;3—7岁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学龄前儿童保健:a.视力筛查;b.儿童入托体检;c.入托儿童健康体检。

  (4)妇幼保健及公共卫生项目工作

  ①确保妇幼卫生监测质量。②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5)继续开展免费婚检工作。

  4、实施绩效考核,科学管理医院。

  我院20xx年将按照山西省公立医院改革制度要求,进一步实施对工作效益、服务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实施绩效考核,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重轻、服务质量好坏、两个效益增值、贡献表现”进行经济分配,作为医院对科室、科室对个人绩效工资计算的依据,实行以岗定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办法,成立绩效考核领导机构,制定考核标准,实施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达到促进工作质量持续改进,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5、认真做好“四病”筛查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四病”筛查咨询、血样采集、送检工作,完善筛查相关设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预防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

  6、做好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

  孕产妇死亡每年组织专家组评审一次,各单位按要求将本辖区孕产妇死亡病例及时上报保健院。新生儿死亡每年组织专家组评审一次,根据《卫生部 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直各医疗机构必须及时填写本机构新生儿死亡调查表及新生儿死亡报告卡,按要求上报妇幼保健院。通过评审将全县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并制定干预措施和对策。保健院要做好评审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

  7、积极开展督导工作。

  保健院要配合卫生局加强全县妇幼保健督导工作。要制定制度,形成经常化督导,年督导频率不少于4次,坚持每月的例会制度,对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年培训不少于2次。做到督导、指导、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全县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水平。

  8、按要求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签发工作;并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9、大力对外宣传,塑造良好形象医院。

  要加大医院对外宣传和形象展示,发挥医院文化建设的作用,及时将医院的重点工作、先进技术、特色服务、典型事迹向外推介,展现我院拼搏进取与创新发展的成果,弘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优质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医院创造宏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塑造医院良好的对外形象,使之成为百姓心中信任的医院。

  10、强化安全措施,创建平安医院。

  为了全力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要全面加强各项医院安全工作。

  (1)加强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全院职工法制观念。

  (2)加强管理。各部门要动员起来,各司其责并积极协调配合,加强院内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主管院领导每年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如药库、病房等),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各科负责人严格落实科室安全责任制,搞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制定人防、物防、技防应急措施,确保全院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11、团结拼搏进取,不断发展医院。

  凝心聚力谋发展,事业兴旺促和谐。我们要凝心聚力,紧紧把握“质量立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依法治院,以德办院,文化建院”的办院方针,注重品牌建设,鼓励技术创新,视质量、服务为医院发展的生命线。为将我院的不断发展壮大,为保障职工的福祉,为全县的妇女儿童健康而努力!

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6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

  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

  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

  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督导行政村占10%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

  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房县20xx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

  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10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

  三是杜绝家庭接生。

  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

  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卫字[]76号)文件精神。

  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

  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县卫生局成立专班,对全县已授牌的爱婴医院进行复查,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十条措施的落实。

  (八)加强领导,提高保健服务能力,保证二级优秀保健院通过审评。创建等级保健院的核心是规范管理,提高保健服务能力。县保健院要总结上年创建经验,通过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规章制度,抓环节质量,与保健工作相结合、与临床工作相结合,力争顺利通过评审。

  (九)加强宣传,提高降消项目政策、新生儿疾病筛查、自然产、开展听力筛查的好处等主要妇幼保健核心知识知晓率。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统一健康教育内容,将健康教育内容印刷成册、页,通过乡、村保健人员向目标人群发放,加强督导,对没有向目标人群发放造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同时要继续利用电视、报纸、标语、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过程中要避免有盲区、死角。

  (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关口要进一步前移

  一是要继续巩固重新调整启用hiv检测章的规范运行。

  二是通过填报《房县孕产妇hiv抗体检测情况登记表》、《产科住院分娩情况调查表》和县疾控中心《hiv检测结果反馈表》等个案资料,核对住院分娩产妇hiv检测情况,特别是早孕检测。

  三是各助产技术执业机构要把hiv检测工作纳入孕产妇管理范畴,孕期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开展免费咨询、检测,产时要查验hiv检测情况,四是县保健院要做好hiv检测费的统计、兑付工作,抓好经费管理。

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7

  一、奋斗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万以下;

  2、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

  4、婴儿死亡率控制在‰以下;

  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

  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5%;

  7、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80%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80%;

  8、提高婚前保健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85%、疾病检查率达到20%;

  9、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80%;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60%;

  、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2‰以下;

  12、妇女常见病筛查率≥8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个中心,全力抓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1、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加强与新农合政策衔接,基本实现农村参合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服务,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xx0%。

  2、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强化项目信息报表的时效性和数据质量,叶酸补服率达90%以上。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85%,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0%以上。

  4、为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筛查工作,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

  5、县级保健机构要认真履行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和指导职能,积极为城乡妇幼保健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为不具备提供妇幼保健技术的城乡所在的群众提供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二)以妇幼保健卫生服务能力为抓手,不断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水平。

  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①根据妇幼保健院实际,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分析,明确功能定位,实行分类指导,巩固和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成果。

  ②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进一步加大妇幼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妇产科、儿科建设力度,积极向省厅争取项目支持,努力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保健服务和产儿科临床必需设备。

  ③县妇幼保健院争取今年完成保健大楼建设,确保我县县级儿童保健门诊建设顺利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同时协助各乡级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

  ④继续巩固“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成果,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明确各级职责,乡、村两级负责筛查高危孕产妇,并按照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转送至县级有技术能力的妇幼保健机构。按《江西省县级产科急救中心评估标准》,在20xx年7月底前迎接市级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重新评估工作。省卫生厅于8月份对 “县级急救中心”进行抽查复评。

  ⑤继续创建“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工作,针对乡级所有助产人员组织产科基本知识的强化培训,完善乡级产科基本设备配备标准,按填平补齐的原则,逐步配齐必需的产科设备。

  2、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

  ①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培训。要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人员的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②产儿科技术培训。组织县、乡级产科,儿科,保健人员到省市培训,内容包括产科诊疗常规、产科、新生儿科急救知识和技能、新生儿复苏、儿科诊疗规范、儿童疾病综合管理。县级保健机构组织乡、村级人员培训,内容以强化产科、儿科“三基”知识和技能、产科、儿科诊疗常规,新生儿复苏技术水平和村级保健常规为主。

  ③为提高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业务人员的急救能力和技术水平,开展县级产、儿科人员的进修培训。20xx年全县至少要安排3名县级或乡级人员(产科或妇幼保健人员2名,儿科人员1名)到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其中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不得少于1人,每人进修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重点掌握产科急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儿科诊疗规范、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新生儿复苏技术以及妇幼保健技术等。

  3、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

  ①加强“母婴三证”管理。要严格机构、科室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行为,加大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监管力度,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手术等违规行为;认真落实《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检查工作;积极开展爱婴医院复评工作,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切实加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②积极抓好“两纲”规划和评估工作。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系统发展纲要》及《贯彻20xx—20xx年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制定适合本县实施20xx—20xx年“两纲”规划。

  ③开展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落实死因控制关键措施,杜绝可避免的死亡,建立危重孕产妇监测评审制度。

  ④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减少母婴传播疾病对新生儿的传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⑤抓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卫生保健管理率提高到80%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指导托幼机构开展儿童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抓好新生入园入托体检及老师健康检查。

  ⑥规范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认真做好乡级妇幼卫生信息报表的培训工作,规范各项妇幼工作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

  ⑦继续抓好孕妇学校、育儿学校的管理,力争今年开设新婚夫妻学校,以孕妇学校及育儿学校为龙头,带动全县妇幼保健工作。

  4、继续深入开展出生缺陷防治。

  ①积极推广免费婚前保健工作,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疾病检出率达到20%。

  ②组织开展防治出生缺陷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按照《江西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健全产前诊断网络,积极推动产前筛查工作,规范遗传咨询和B超产前筛查技术。

  ③落实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xx年版)》,推动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

  5、大力实施妇幼卫生项目,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实施临床进修,专家驻县蹲点指导,健康教育,项目宣传和督导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继续实施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项目,妇幼卫生监测项目,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等项目。

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8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

  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督导行政村占10%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年度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篇9

  一、孕产妇与儿童死亡控制

  (一)孕产妇死亡控制

  1、工作目标

  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

  2、工作重点

  (1)规范化建设孕产妇急救网络。严格按照《XX市疑难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方案(试行)》的要求,落实疑难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

  (2)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全面推进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将孕产妇死亡控制关口前移。

  (3)规范和落实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做好“单独二孩”政策执行中高危孕产妇的管理与应对预案,强化妇幼保健优质服务。

  (4)加强产科质量控制,进行产科质量管理和救治技能培训,区每季度进行一次产科质量督查,严肃处理高危截留现象。

  (5)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按照《XX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妊娠风险预警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工作。区所建立红色预警、不宜继续妊娠个案登记表。

  (6)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覆盖到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所有母婴保健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督导与管理,推广人流后关爱服务(pac)。

  (二)剖宫产率控制

  1、工作目标

  全区剖宫产率逐步下降。全区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下。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剖宫产率控制目标:省(部)属、市级医疗保健机构<4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

  2、工作重点

  (1)严格控制剖宫产手术指征,重点加强对民营助产服务机构剖宫产手术管理,进一步降低首次剖宫产率。

  (2)加强助产士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分批次安排助产士参加岗位培训。

  (3)开展促进自然分娩、孕期体重管理的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并将其纳入孕妇学校的基本课程,降低巨大儿发生率。

  (4)加强剖宫产率控制的工作督导,执行剖宫产率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三)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

  1、工作目标

  全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2、工作重点

  (1)逐级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区级及以上助产机构培训工作全覆盖。开展助产机构新上岗专业人员新生儿复苏技术培训。辖区助产机构至少有1名通过市级以上认证的师资。区级以上助产服务机构应建立新生儿病室,落实新生儿疾病分级管理与转诊工作规范,落实“新生儿科医师进产房”工作制度。执行新生儿窒息病例评审制度;省、市级抽查考核新生儿复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合格率达80%以上。

  (2)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质量控制及漏报调查工作。各医疗保健机构落实本机构5岁以下儿童放弃治疗的登记与追踪管理工作。

  (3)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区级每季度开展一次新生儿死亡评审,并及时将评审资料汇总上报。

  (4)建立和完善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转诊及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控制婴儿死亡,特别是新生儿死亡,最大限度降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做好儿童意外伤害防范宣教工作,儿童保健专业人员应掌握儿童意外伤害及院前急救知识;利用多种渠道开展广泛宣传。

  二、妇幼卫生工作

  (一)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

  1、工作目标

  区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覆盖率达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5%以上。

  2、工作重点

  (1)区级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要全面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工作。

  (2)各定点助产机构严格按照基本服务包规定的内容,完成基本服务包的所有项目;认真执行住院分娩单病种费用包干,严格费用包干标准。执行“一站式”费用结算。

  (3)具有农村户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季将农村孕产妇在本机构住院分娩名单和相应的费用清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花名册及相关资料上报区妇幼保健所,并做好本单位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4)各相关单位应采取多种途径提高住院分娩补助率,力争补助率达95%以上。

  (5)对计划外生育、外地分娩等特殊情况农村孕产妇,应简化兑付手续,落实回补政策。

  (二)农村妇女病查治工作

  1、工作目标

  妇女病普查率≥90%

  2、工作重点

  (1)按照“两癌”检查项目标准开展3年一周期的妇女病查治工作。

  (2)加强专项技能培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工作质量,组织专项培训,实施培训效果评估,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实用性。

  (3)加强质量控制及阳性患者随访管理,落实区级质量督导。

  (三)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1、工作目标

  全区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期检测率≥90%;孕28周前检测率城区≥85%,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干预率≥80%;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用药干预率≥90%。

  2、工作重点

  (1)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明确或及时调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进一步理顺完善服务模式。

  (2)规范孕产期检测和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预防母婴传播综合诊治服务。强化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期检测工作,进一步提高孕28周前检测率。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接受其他相关检测的比例≥70%;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的比例≥90%。

  (3)全面落实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

  (4)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培训覆盖率≥90%。

  (5)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专项督导。

  (6)加强阳性病例的规范治疗和管理,提高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预防用药率。

  (7)规范物品、药品管理,推进需方补助资金落实。

  (8)加强数据信息管理工作。

  (四)孕产妇系统管理

  1、工作目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早孕建册率≥75%,孕妇健康管理率≥95%,产后访视率≥95%。

  2、工作重点

  (1)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提高早孕检查与建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及产后访视等工作质量,通过信息系统适时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情况核实。

  (2)加强《孕产妇保健手册》管理。医疗保健机构规范使用全省统一的孕产妇保健手册,认真填写《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各项记录,提高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发放、回收和利用等工作质量与效率。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率≥95%,回收率≥90%。

  (3)对辖区内孕产妇按照孕产妇危险因素评分表及妊娠风险预警评估表进行高危筛查和风险评估,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4)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健康管理。及时为辖区内居住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建立健康档案,纳入孕产妇系统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孕产妇点对点的健康管理机制,落实异地托管制度。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工作目标

  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88%,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8%;0-6岁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90%;血红蛋白检测率≥70%。

  2、工作重点

  (1)围绕儿童保健服务8项技术规范开展培训;提高实际培训效果。

  (2)建立儿童健康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儿童健康信息档案监察和管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儿童健康信息实时督导。

  (3)落实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儿童分级管理,建立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识别、转诊工作规范与机制。充分发挥区级儿童保健中心的作用,建立转诊规范,完善服务流程。

  (4)建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网络体系及质量控制体系,质控率达100%。开展新建托幼机构及30%以上已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专业人员共同参与集体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

  (5)开展儿童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技能竞赛活动,提高技术水平。

  (六)儿童眼保健

  1、工作目标

  区妇幼所开展儿童眼保健工作

  2、工作重点

  (1)开展儿童眼、耳、听力及口腔保健,做好常见病的早期识别及异常儿童的转诊、接诊工作。

  (2)逐步落实儿童眼保健分级管理工作规范及新生儿眼病筛查服务流程及儿童眼保健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儿童眼保健筛查网络体系,并规范运行。

  (七)儿童营养改善项目

  1、工作目标

  区、乡、村儿童保健人员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培训覆盖率≥70%。

  2、工作重点

  (1)开展区、乡、村儿童保健人员婴幼儿营养和喂养知识培训。

  (2)利用健康教育平台对儿童看护人进行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八)健康教育

  1、工作目标

  孕期健康教育参与率>80%;

  儿童看护人健康教育覆盖率>80%;

  母婴健康素养知识知晓率>80%。

  2、工作重点

  (1)加强妇幼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设与能力建设,区妇幼保健所设立独立的健康教育科,配备1名工作人员从事健康教育工作。

  (2)区级组织一次基层健康教育师资培训。

  (3)开展孕妇学校、父母学校、新婚学校,宣传《母婴健康素养55条》,普及妇女儿童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知识。

  (4)围绕妇幼健康重点工作,为基层开发健康教育材料5种以上。

  (5)区级妇幼保健所和有条件的医疗助产服务机构开设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室),为孕产妇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服务,场地、人员、规范、制度逐步建立并落实。

  三、出生缺陷技术干预

  (一)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1、工作目标

  叶酸服用率≥90%、叶酸服用依从率≥80%。

  2、工作重点

  (1)加大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叶酸增补及免费叶酸发放的认识。

  (2)加强与民政、计生等的联系,掌握待孕妇女和早孕妇女的信息,及时发放叶酸。

  (3)优化叶酸发放流程,重视发放后的随访工作。

  (二)婚前医学检查

  1、工作目标

  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90%,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完整率≥90%。

  2、工作重点

  (1)建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争取政府大力支持,加强妇幼、民政、计生等多部门的协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婚前医学检查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2)稳定婚检医生的队伍,开展业务培训。

  (3)有机结合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开展叶酸增补及地中海贫血筛查。

  (4)加强婚检质量控制,定期自查,区级每季度进行督查,市级进行专项督导。

  (三)产前筛查、产前诊断

  1、工作目标

  全区血清产前筛查率≥95%,提高诊断干预率,产前筛查高危孕妇接受诊断干预率≥80%。

  2、工作重点

  (1)按照卫生部《产前诊断管理办法》,加强对开展血清及超声产前筛查医疗机构的管理,对新开展产前筛查的机构备案,要求所有血清产前筛查、超声产前筛查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2)加强产前筛查健康教育,提高产前筛查覆盖率,产前筛查高危孕妇接受诊断干预率达80%以上。

  (四)新生儿疾病筛查

  1、工作目标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96%。

  2、工作重点

  (1)规范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项目,在全市完成新筛四病筛查及信息化网络建设。逐步推广串联质谱技术进行遗传代谢病筛查;

  (2)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血片的质量控制。所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采血人员持证上岗,提高筛查标本采集质量。筛查阳性病人召回率≥95%,筛查标本质量合格率≥95%,不合格标本补采率≥95%。

  (3)区级妇幼保健所有指定的儿保医师管理筛查阳性患儿,填写患儿信息表并及时上报,做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信息管理工作。

  (五)新生儿听力筛查

  1、工作目标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5%。

  2、工作重点

  (1)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制定听力筛查、诊治机构服务质控标准,执行新生儿听力诊治机构准入、复核制度。

  (2)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网络,并规范运行。

  (六)地中海贫血防控

  1、工作目标

  开展基于血常规mcv、mch参数的地中海贫血血液学表型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达100%。

  2、工作重点

  (1)将基于血常规mcv、mch参数的地中海贫血血液学表型初筛融入婚前医学检查与孕前检查、孕期检查服务中,完善登记和报表。

  (2)逐级开展地中海贫血防控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形成区、乡地中海贫血防控服务网络。

  (3)完善转诊、确诊机制,地中海贫血初筛阳性干预率≥50%。

  四、妇幼卫生保障措施

  (一)保健人员配备

  1、工作目标

  加强保健及群体保健专职人员的配备。依法配齐配足保健工作人员。

  2、工作重点

  (1)按照《湖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试行)》要求,严格依法执业,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加强区级保健人员配备,从事群体保健人数不少于保健人员总数的1/3。

  (2)明确妇幼保健人员职责任务,完成妇幼、计生合并时期工作角色转变,认真完成各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

  (二)经费保障

  1、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

  2、工作重点

  (1)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标准定额落实、群体保健人员经费分配方案符合政策要求,落实人员经费、公务费、培训费、健康教育费、业务费。

  (2)从事群体保健管理与指导人员的待遇不得低于院内临床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水平,保健人员下基层有符合政策的补助制度并落实。

  (3)按国家要求联合财政下文配套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

  (三)妇幼卫生管理

  1、工作目标

  认真抓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2、工作重点

  (1)做好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的终期评估,按照行政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政策,规范管理流程,及时完成行政指令性工作任务。

  (2)规范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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