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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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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精选28篇)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

  男方:(姓名),×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姓名),×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原因(注:原因应当写明感情破裂、无和好的可能),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姓名)与 (女方姓名)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子女的抚养:

  (一)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子(或女),取名:,离婚后子(或女)随男方(或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二)男方(或女方)(注:应当写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子(或女),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子(或女)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子(或女)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房产:

  1、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或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或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2、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或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或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或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或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二)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或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三)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四)债权与债务:(如前述,依协议详定)

  (五)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 × × ×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2

  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方 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0000年00月0日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亲子鉴定秘档(17)鉴定引产儿

  20xx年夏天,一男一女来到了华大方瑞。女人是60岁左右的老太太,梳着利落的短发,衣着虽然普通,但浑身上下都透出厉害劲儿。男人30岁出头儿,神情呆板。老太太向工作人员打听:“能不能给胎儿做亲子鉴定?”工作人员说:“如果是胎儿,可以在母体怀孕四个月以后来做。”“我想鉴定的是引产的胎儿。” 说着,把一个小木桶拿到桌子上,“就是这个。求你们一定要帮帮我。我也不愿意这样,可孩子已经快七个月了,都成形了啊,就这么没了,我们还蒙在鼓里。”老太太忍不住哭了起来。

  在接案室里,同事问能否取胎儿的脐带血做亲子鉴定。邓亚军摇摇头说:“不行,脐带血有可能混有母亲的样本,很可能影响亲子鉴定的准确性。虽然胎儿没发育成熟,但手部中间的软骨组织可以做亲子鉴定。”随后,邓亚军问老太太:“孩子样本跟谁做比对?”老太太指着旁边的男人说:“这是我儿子,想鉴定这孩子是不是他的。我们想快点儿得到结果。”“孩子母亲能来吗?如果有她的样本鉴定的速度会更快一些。”母子俩的脸色都变得不那么好看了。“她来不了,也根本不愿意来。”

  按老太太的说法,儿媳妇家在相邻的县,两家情况差不多。儿媳妇小儿子两岁,长得倒还漂亮,性格也开朗,朋友很多。20xx年底,两个人结婚第五年的时候,儿媳妇终于有喜了。公婆特地搬到了儿子家。“一住在一起,没多久我就觉得儿媳妇很奇怪,很少跟我们说话,有时候还闹脾气,跟我儿子吵。有一天,她忽然说不想要孩子了,说什么怀孕的那几天她身体不好,怕孩子生下来不健康。但之前体检的时候,医生明明说孩子发育得很正常。全家人都劝她,好不容易才让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怀孕六个月的一天早上,吃完饭后说想下楼买点儿东西,可是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没回来。我和儿子把周围都找遍了也没见到人。后来我想,她大着肚子,是不是突然不舒服被人送医院了,就去医院打听。跑了几家医院,我终于在一家医院找到了她,却发现孩子已经没了。她一句话也不说,我和儿子就找到了医院。医生竟然说她是来申请做引产手术的,手术刚刚做完,还说手术前她的‘丈夫’已经签字了。儿子一看,‘家属签字’后面果然写着自己的名字,但根本不是自己的笔迹。我当时就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儿子的。”虽然儿子说什么也不相信老太太的分析,但老太太还是从医院要来了引产下来的胎儿,准备做亲子鉴定。

  不出所料,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胎儿的DNA数据与父亲并不匹配,不是老太太的嫡亲孙子。取亲子鉴定结果那天,老太太和儿子儿媳妇都来了。亲子鉴定结果刚拿出来,老太太就一下抢了过去,看到最后几行字,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指着儿媳妇的鼻子痛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这下还怎么抵赖?!”儿媳妇一言不发。儿子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是怎么回事儿?”老太太嚷道:“怎么回事儿,你还问她怎么回事儿?!这还用问呀!”儿媳妇低着头半天没说话,最后眼泪都出来了,低声说:“我没什么好说的。”老太太冲上去要打人。儿媳妇情急之下大声说: “我嫁到你们家难道就是为了生孩子吗?”“女人不生孩子,那还结婚干什么!”儿媳妇对儿子说:“这事儿是我做得不对,咱们明天就去办离婚吧!”老太太拉住儿媳妇说:“你还有脸先提离婚!”儿子面色铁青,一直没说话。

  精神病人可以作离婚原告吗?

  原告甲某(女)与被告乙某(男)于1979年10月结婚,1981年6月1日生育一女。婚后原、被告夫妻恩爱,家庭和睦。1990年5月,原告患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经法医鉴定,甲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于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被告并未因此嫌弃原告,在工作之余,被告除一人承担起全部的家庭事务外,还十几年如一日,无微不至地悉心照顾原告,并为原告四处求医,但原告的病情仍无好转的迹象。被告对原告的真情付出,使原告的父母感到莫大的欣慰和感动。原告的父母认为,被告已尽到了一个当丈夫和父亲所应承担的职责,现原、被告的女儿已经成年,而原告所患的精神病却久治不愈。为不耽误被告的前程,原告之父曾多次主动向被告提出,要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原告离婚的民事诉讼,其愿意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承担对原告的监护义务,但均遭被告拒绝。原告的父母在无奈之下,遂以其女为原告,自己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其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分歧焦点:

  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对甲某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以及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与民事诉讼是否适格的问题,有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在离婚案件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不能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的诉讼。其理由是:

  一、婚姻案件是涉及到当事人身份关系的诉讼,鉴于该类案件的特殊性,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在本案中,甲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其父母以甲某为原告提起与乙某离婚的民事诉讼,并不一定是甲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如果甲某不主动提出与乙某离婚,也不可能对其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因此,甲某的父母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代理涉及甲某身份关系的离婚诉讼,超出了我国民法通则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所规定的法定职责,其代理行为无效。

  二、本案的被告系原告的配偶,是原告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而原告的父母是原告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现原告的父母以原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表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与被告离婚的民事诉讼,应当视为原告的近亲属之间对原告的监护权有争议。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换句话说,甲某的父母作为原告的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前提,必须先由上述单位指定其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如果被告对该指定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方式维持或撤销原先的指定。故在未经过上述法定程序前,原告的父母不具备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

  第二种意见认为:甲某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其父母具备作为原告法定监护人参加本案诉讼的主体资格。其理由是: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从该法条的立法原意来看,主要是为了保证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诉权。此外,该法条并未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参加民事纠纷案件的类型,即未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婚姻案件中作为原告的主体资格。,尽管甲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其诉权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甲某是本案适格的原告。

  二、从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设立监护权的立法本意来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其实质并非民事权利而是一种职责。乙某在本案中,具有双重身份,即与甲某在离婚诉讼方面,乙某处于被告的身份;而在与原告的身份关系方面,乙某是原告的配偶、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如果我们将本案原、被告的诉讼地位互相调换,即乙某作为原告,甲某为被告,甲某的父母作为甲某的监护人参加诉讼,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述当事人在离婚案件诉讼中的法律地位都是适格的。既然在婚姻案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指定了适格的监护人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那么,从保证诉讼目的得以实现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诉权的角度出发,也同样应当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有监护人的前提下,具有原告的法律地位。另外,由于乙某在此离婚诉讼中处于被告的地位,与原告有利害关系,继续作为原告第一顺序的监护人不利于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此时,被告应当将其原告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让渡给第二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原告的父母,所以,甲某的父母在本案中是适格的原告监护人。

  三、假如我们把上述案例中的情节稍加变化,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当原告的第二种情形。如果乙某自从甲某患精神病后,长期对甲某不好,经常虐待甲某,但其出于某种目的又不主动提出与甲某离婚,这时,应当视为甲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乙某的不法侵害。甲某的父母或其成年子女为维护甲某的合法权益,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作为甲某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依法解除甲乙双方的夫妻关系,此时甲某在该案中的原告身份仍然是适格的。人民法院对甲某的父母或子女以甲某为原告,自己为其法定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综上所述,在本案中,甲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具有原告的主体资格,其父母也能够作为原告的法定监护人代理原告参加案件的诉讼。

  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后未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是否有效?

  20xx年初,长洲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该案中刘某起诉要求与其妻庞某离婚,请求法院确认双方达成的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赔偿的协议及庞某向刘某作出的承诺有效,并要求庞某按约定履行。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某和庞某于20xx年相识后,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数年后生育了一个女儿。婚后双方感情良好,但自从刘某20xx年下岗后,双方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20xx年,刘某怀疑庞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于是庞某写下一份承诺书,表示若以后离婚,愿意放弃一切夫妻共有财产和女儿的抚养权,全部共同财产归刘某所有。之后双方因感情无法再维系,协议离婚,协议上除了庞某在承诺书中承诺的条件,还增加了庞某须补偿刘某十万元的条款。后双方没有依据承诺书和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刘某因此诉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诉讼请求。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长洲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对女儿的抚养权进行了确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

  评析:关于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承诺书及协议书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问题的规定。根据该条款,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但有一点必须注意,离婚协议是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即以当事人双方实际解除夫妻关系为生效条件。因本案的刘某和庞某并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该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原、被告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帮助义务吗?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帮助义务吗?

  案情:

  原告高某(女)与被告龙某(男)于20xx年8月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将龙某工资收入70%及单位一切福利待遇归原告所有。离婚后,双方如约履行至20xx年9月被告退休。后被告以退休金70%给原告后自己基本生活已无法保障为由,请求协商,原告不同意。20xx年6月,被告采取挂失方式重新办理银行存折,同时将存折内原告存款1708元持为已有,并拒绝给付原告扶养费,为此,原告诉至法院。本案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协议离婚合法有效,但给付扶养费的条款约定不妥。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就扶养费达成协议,即被告至20xx年1月止,从总退休金中扣除70%支付给原告;自20xx年2月起,被告每月自愿给付原告扶养费200元;原告自愿放弃被告已支取的存款1708元。

  在我国夫妻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二者之间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难为前提。这是扶贫济困的道德准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间互相扶养义务在离婚时的延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因离婚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必然要求。

  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况,不是指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对困难,是与周围群众相比,而不是与婚前或双方相比而言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帮助,也可以是给付住房帮助;金钱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住房方面的帮助,根据帮助方实力,可以无偿居住,也可以有偿居住,还可以转移房屋所有权。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财产的范围应是(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二)夫妻婚前个人财产;(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特有财产等。原被告离婚时对上述财产进行了约定,同时对被告离婚后的工资也作了约定,该项约定已超出夫妻约定财产范围。考虑到原被告结婚几十年,原告年老病弱,失去劳动能力,且双方所生三个子女均生活困难,原告无生活来源等情况,可以由被告给予较长期的帮助;双方约定的是将被告工资70%给原告,由于被告退休金又比原工资少,还要在外租房,如果70%的退休金给了原告,将使被告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故被告要求重新调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法院本着公平、合理和自愿原则,组织双方调解,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被告自愿给付原告每个月生活费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则,是合法有效的。

  以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败诉

  以精神病为由要求撤销离婚败诉

  案情介绍:

  20xx年5月11日,原告于某前往某医院精神科就诊。同年6月21日,于某与黄某前往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民政局审查了他们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并确认双方属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民政局遂当场予以登记并颁发了离婚证。同年 7月27日,医院出具疾病证明书,诊断于某患有强迫症和贫血。20xx年8月2日,某精神病院为于某出具出院小结一份,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的内容均为“精神分裂症”。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被告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

  简要评析:

  《婚姻法》第31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自愿是指双方当事人头脑清醒,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民政部门不能随意准许离婚。如果离婚时,申请人处于精神病的发病治疗期,需要主动向民政部门出示相关治疗证明,此时,民政部门不得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如果在办理离婚时民政部门不知道申请人患有精神病并处于治疗阶段,但事后其监护人或本人出具了患病治疗的相关证明,民政部门应撤销解除两人婚姻关系的手续。

  在本案中,原告及黄某申请离婚时,携带有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并且在离婚协议书中已明确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被告方工作人员在无从具体判断双方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经审查认定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已经尽到了法定的审查义务。故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相关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3

  协议人:张____男,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

  现住朝阳区芍药居_____________室。

  协议人:李____女,女,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

  现住朝阳区芍药居_____________室。

  协议双方于1990年__月__日在北京市朝阳区___乡政府登记结婚,于1991年__月__日生一子张子。现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且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子女抚养:

  儿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15日前付抚养费20xx元整,付款方式为女方从银行汇入男方银行卡中(卡号:________),直至儿子满18周岁。孩子大病、学校赞助费等大额支出,由双方平均负担。儿子18周岁以后所需的教育费等必要费用,再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女方探望权的行使:

  女方每周六上午接孩子去共度周末,周日下午6点前必须送回。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得以孩子不同意等理由予以干涉,遇特殊情况双方应以孩子意愿和孩子利益为重,友好协商解决。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屋的分割:

  位于朝阳区芍药居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现市场价格双方协议房价为90万元。该房屋归女方所有,由女方在离婚后半年内补偿给男方45万元。离婚后7个工作日内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女方承担。

  2、小轿车的分割:牌号为京F____的宝马530轿车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给女方30万元,此款可以从男方应得的房屋补偿款中扣除。

  3、股票分割:各自名下的股票现市值相当,归各自所有。

  4、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现已分割完毕,再无争议。

  5、家用物品的分割:下列家庭共同财产归男方所有:SONY摄影机一部、32寸SONY液晶电视一台、男方个人生活用品。家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如健身器材、音响、空调、冰箱等均归女方所有。

  五、保险的分割:

  双方在20xx年共同为儿子办理的平安鸿利终身保险,离婚后由双方平均负担保险费,同时原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变更为张男、李女两个人。

  六、债权债务的处理:

  双方均无夫妻共同的债权及债务,如有其他债务,应由责任方个人承担。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年 月 日

  协议人:

  年 月 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4

  男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男,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_____年___月___日(农历___月___)生育一子(女),取名___月___日(性别,男/女,___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1、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3、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与情形存在。

  4、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双方各自邀请一名见证人进行本协议签订事宜的见证,见证人有权持有该协议。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债务欠款依据、购房合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出资验资报告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孩子出生证明书(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内容。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孩子______由____(男/女)方抚养,随同____(男/女)方生活,由____(男/女)方负责孩子抚养费用和日常生活起居。

  2、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相关抚养费用全部由双方共同负责,____(男/女)方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元,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教育、医疗、保险等大笔资金支出有男女双方按照一人一半的.方式承担。(也可约定由男方或者女方一人承担)

  3、____(男/女)方需负责孩子的抚养直至付到孩子大学毕业为止。

  4、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男/女)正常生活的情况下,___(男/女)可随时探望____(男/女)抚养的孩子。____(男/女)不得无故阻挠,也不得无故拒绝____(男/女)方的探望。

  三、夫妻婚前财产处理

  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存款、股权、投资等一切资产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

  (1)双方现在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银行账户存款,归各自所有,不予以分割。

  (2)双方互不主张此部分存款归各自所有的权利。此部分共同财产处理在本协议签订之后,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各方不得再另行提出异议以及权利主张。

  2、房屋:

  (1)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单元__楼____号住房一套的所有权归____(男/女)方所有。

  (2)房屋具体信息为:__________,购房价款:__________。所有状况:__________。

  (3)作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此部分房产,_____(男/女)方为取得该房屋所有权权需现金一次性按照合同价款补偿____(男/女)方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作为分割此部分财产的补偿金。

  (4)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1个月内____(男/女)方协助___(男/女)方办理。___(男/女)方必须协助___(男/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___(男/女)方负责。如___(男/女)方没有按时协助___(男/女)方办理相关手续,___(男/女)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___(男/女)方的损失。

  (5)本协议签订之后,所有权、居住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基于房屋所有权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归___(男/女)方,___(男/女)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主张任何权利。

  甲方:

  乙方: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5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1、双方因感情破裂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2、签订本离婚协议时双方明确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自愿接受本协议内容的约束。

  3、双方签订本协议时,无智力及精神异常,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无强迫和威胁等违法行为与情形存在。

  4、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等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构成本协议内容。

  二、夫妻婚前财产处理

  双方共同确认:双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存款、股权、投资等一切资产归各自所有。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三、夫妻财产的处理

  双方确认无共同财产,结婚彩礼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共同确认各自所享有的对外债权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各自进行权利主张,另一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进行权利主张。

  2、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由双方各自承担,不得因债权不能实现而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夫妻双方无共同债务产生,各自名下债务由各自承担。

  五、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双方自愿离婚,互不对对方进行经济帮助,也不对对方进行精神赔偿和补偿。

  六、离婚证办理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男女双方需持有本协议及各自相关的证件到结婚登记机关换取《离婚证》。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之后,男女双方均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故意拖延办理离婚证,违约方须每日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作为补偿费用,直至相关手续办妥之日止。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户籍登记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无效。

  2、本协议以下无正文。

  男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女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6

  男方:,男,出生于______年__月__日,汉族,农民,家住安岳县永顺镇,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女方:,女,出生于______年__月__日,汉族,农民,家住安岳县天马乡3村10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婚后,有婚生子代一、代二,现年分别为__岁和__岁。婚后没有共同财产。有共同债务______元。现因夫妻双方长期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第二,婚生子代一由女方覃___监护抚养,抚养费由覃___承担。婚生子代二由男方代先___监护抚养,抚养费由代先___承担。

  第三,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在过年过节期间,男女双方有权互相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

  第四,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其它债权债务。

  第五,离婚后,双方互不干涉对方的生活。

  第六,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第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______

  女方签名:______

  ______年__月__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7

  男方:

  女方:

  双方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记所)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感情已破裂自愿离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子女抚养

  二、财产处理

  共同财产的分割:

  三、债权、债务分割

  说明:应明确债的标的.、数量。分割债权的,还应明确债务人,由谁享有债权;分割债务的,应明确债权人,由谁承受债务。

  四、其它协商一致的事项: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存婚姻登记档案一份。

  说明:离婚后,存婚姻登记档案的离婚协议书不能要求修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财产等产生争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达成新协议的,可通过公证的方式确认协议真实性。

  男方_____

  女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8

  男方:

  女方:

  男方与女方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由男方抚养,协议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协议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市___路___弄___号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男方:

  女方: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9

  甲方(男方):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民族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出生______年______月,民族______,住址,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现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甲乙双方经慎重考虑及多次协商,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关于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的约定。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目前为在校中学生。

  2、儿子由甲方直接抚养,随甲方及甲方亲属共同生活。

  3、甲方应悉心抚养儿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等行为。

  4、抚养费由双方共同承担,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月的抚养费________元(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如儿子在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双方再另行协商解决。

  (抚养费收款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惩罚性赔偿金(未足额部分的万分之五)。

  6、乙方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年满18岁止;儿子年满18岁后,确有必要支付抚养费的(如儿子上大学期间无经济来源等),甲乙双方仍应共同承担儿子的抚养费。

  7、甲乙双方同意:工作日,儿子同甲方及甲方亲属共同生活。休息日,乙方有权探望儿子,除非儿子反对。

  三、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和债务。

  1、甲乙双方同意:除因拆迁所得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房屋(以下简称________房屋)】之外,其余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债权和债务,归各自所有。

  2、对________房屋房产的处置:

  (1)________房屋系在婚内以乙方名义购买所得,购买时甲方父母垫付房款__________元,双方均认可________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甲乙双方均同意:离婚后出售________房屋,所得售房款分为三份。第一份为__________元,用于支付甲方父母垫付的'房款;第二份为扣除垫付房款后剩余房款的一半,系甲方个人财产;第三份为扣除垫付房款后剩余房款的一半,系乙方个人财产。甲乙双方均同意购房人将上述三份房款直接支付至各自名下。

  (3)鉴于________房屋系回迁房,目前尚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因此乙方承诺自收到房产证之日起三个月内或自离婚满三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售完毕________房屋;若不成,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乙方委托甲方出售房屋的委托手续(若能办理委托手续公证,双方应配合办理公证),甲方全权代理出售________房屋。

  (4)鉴于________房屋购房协议系乙方签署,因此当________房屋具备出售条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购房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乙方承诺如乙方不配合购房人办理房产证,乙方自愿放弃________房屋个人份额(产权或房款),乙方份额归甲方所有,并支付甲方惩罚性赔偿金(________房屋房款的20%)。

  (5)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证或协助购房人办理房产证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6)双方均同意:出售________房屋的价格应在当时市场价格的合理范围内(市场均价的百分之三十上下浮动),如出售________房屋的价格在当时市场价格的合理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价格的原因或其他原因阻扰________房屋的出售。

  (7)自离婚之日起至售出________房屋之日止,甲乙双方均同意搬离并出租该房屋,所得租金双方均分,收租人应于收到租金之日起10日内均分完毕。

  (8)离婚后,如一方已搬离________房屋且搬离期间超过1个月而另一方未搬离,未搬离一方应于支付房屋占用费(当时________房屋市场租金的一半),未搬离一方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完毕房屋占用费。

  (9)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八项约定之一的,须支付守约方惩罚性违约金20万元。

  3、因拆迁所得的其他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房屋之外的部分),归甲方所有。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2、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0

  协议人:张某,男,20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_路___号。

  协议人:冯某,女,20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_路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20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__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张_。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冯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_由冯某抚养,由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号前付清;直至付到8周岁止,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冯某所有,由冯某一次性给付张某现金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冯某所有,冯某向张某支付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送回冯某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冯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20__年__月__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1

  甲方: ,男, 身份证: ;住址: ; 乙方: ,女, 身份证: ;住址: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于 年 月 日生育婚生女儿 ,现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达成离婚协议如下:

  一、离婚:

  双方自愿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解除。

  二、小孩抚养:

  1、婚生女儿 由乙方抚养,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如下:

  ( )年( )月至( )年( )月(小学期间)每月 元;

  ( )年( )月至( )年( )月(初中期间)每月 元;

  ( )年( )月至( )年( )月(高中期间)每月 元;

  ( )年( )月至( )年( )月(大学期间)每月 元;

  2、前述抚养费包括婚生女儿 的生活费(例如衣食住行)、教育学杂费、门诊医疗费和特长培养费等日常支出;如遇其他重要支出(如住院医疗费、初高中住校费、中学/大学择校费等),则由甲方在前述抚养费之外按实际金额的50%承担。

  3、甲方应于每月8日前将该月抚养费付至乙方帐户(开户名: ;账户:;开户行: 银行 支行)。

  4、甲方逾期支付抚养费,应按每天千分之一点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三个月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其欠付的以及之后三年内应付的抚养费。

  5、婚生女儿 大学毕业后如果继续学业,有关费用日后由双方另行协商。

  6、甲方享有随时探视婚生女儿 的权利。乙方应督促、更不得阻挠女儿 经常与甲方及其亲属进行电话、书信、见面等方式的联系。但甲方探视或联系女儿 应以其自愿、且不妨碍其学习为原则,除非乙方另行同意,甲方接走女儿 外出相处的时间不超过每个月四天)。

  三、财产分割:

  1、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小型汽车一辆( 车牌号 ),离婚后归甲方所有。

  2、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商品房一套(阳光海景 座 D)及房内家俱、电器,离婚后归乙方所有(房屋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声明其拥有50%股份的 市 实业有限公司无实际资产,双方不对其进行分割。若甲方隐瞒财产,则乙方可循法律途径追索。

  4、甲、乙双方的其他日常用品(如衣物等)归各自所有。

  5、双方声明离婚时无其他共同财产或债权、债务。若有债务按谁经手谁承担;一方因对方经手债被他人连带追索的,有权向对方追偿。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婚姻法》等法律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20xx年3月 日 日期:20xx年3月 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2

  协议人:____,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省____市。

  协议人: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____省____市。

  男女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男女双方共生育二名孩子,女儿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儿子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因双方感情不和,现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对子女安排、共同财产分割等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与____自愿离婚。

  二、婚生儿子__负责抚养,抚养费由____自行负担;婚生女儿__由____负责抚养,____每月应支付__抚养费人民币 元。

  三、共同财产分割:位于____省____市小区幢号房产一套(房产证号:______)归____所有,____于领取离婚证之日起____日内付给____共同财产折价款人民币___元。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

  五、本协议书为男女双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它不同意见。

  男方(签名):____

  女方(签名):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3

  男方:

  女方: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00万元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

  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人民币 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2月3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 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2月3日之前,给付男方人民币 万元。

  女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男方有义务配合女方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女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男方必须双倍返还。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万元。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张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____

  女方: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4

  男方:,男,汉族,年 月 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女,汉族,年 月 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

  经男女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车辆的.分割:婚后分期付款所购买的车牌号为:豫,发动机号为:车辆,双方在此确认,该车辆首付款是由女方以其个人资金出资购买,离婚后该车辆归所有,剩余贷款由继续支付。

  (2)其他无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5

  男方姓名: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民族: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民族: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有一女孩,取名:__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______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自愿放弃监护权。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女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男方应悉心抚养孩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女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子2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子共同居住2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2天。男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三,财产分割

  1)婚前财产:经双方协商归各自所有;

  2)婚后现金和存款的分割:(现金:x元,存款:xx元)经双方约定,各占一半;

  3)婚后不动产的分割:

  1、现居住的房子一套,地址:面积:价值人民币:x元,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现女方自愿弃所有权,自领取离婚证后,归男方所有;

  2,经评估价值人民币:x元,自留建房地基,地址:面积:;经评估价值人民币:x元,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现男方自愿弃所有权,自领取离婚证后,归女方所有;

  4)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

  四,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

  五,双方确认对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得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日期: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6

  男方:,男,X族, XX年 XX月 XX日生,住XX省XX市路号 ,身份证号码:

  女方:,女,X族, XX年 XX月 XX日生,住XX省XX市路号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XX年 XX月认识,于 XX年 XX月 XX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 XX年 XX月 XX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 由女方/男方抚养,随同女方/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女方全部负责,男方/女方应于 XX年 XX月 XX日前一次性支付 X元给女方/男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男方/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X元,男方/女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儿子/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男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女方可随时探望女方/男方抚养的孩子。(男方/女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儿子/女儿一次或带儿子/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男方,女方/男方应保证男方/女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X元,双方各分一半,为X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XX年 XX月 XX日前一次性支付 XX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男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女方必须协助女方/男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男方负责。女方/男方应于XX年 XX月 XX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X元给男方/女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男方/女方于 XX年 XX月 XX日向所借债务由男方/女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 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X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XX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XX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7

  男方:

  女方:

  男方__与女方__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两人因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视权:

  1、儿子___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

  2、女方对孩子没有探视权,如果不遵守约定,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

  1、现金:男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6.5万元给女方,女方手里的存款归女方所有。

  2、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其余财产归男方。

  四、债务的'处理:男女双方现负债共五万元,由男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所规定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五万元给对方。

  六、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七、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男方:

  女方:

  日期:

精选离婚的协议书汇总 篇18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账号: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族,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账号: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族,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市___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_________(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男方)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_________,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_________元,在每月___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_________教育阶段止。_________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

  a甲乙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___路___号___小区___栋___单元___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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