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精选28篇)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1
合同编号: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甲方的若干商业秘密;鉴于乙方即将同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到期、离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以下简称离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现就乙方离职以后有关保密及竞业限制等事项,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乙方明确: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乙方保证:第一条所述载体已经全部归还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了相应的交接手续,或根据甲方指令已经予以销毁;
乙方保证:记录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已经全部删除;不能删除的,已将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上述载体全部销毁或已经全部转让给甲方。
乙方保证:自己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第三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填写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 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谈判底线、标底及标书内容、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甲方的若干商业秘密;鉴于乙方即将同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到期、离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以下简称离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现就乙方离职以后有关保密及竞业限制等事项,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乙方明确: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 乙方保证:第一条所述载体已经全部归还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了相应的交接手续,或根据甲方指令已经予以销毁;
乙方保证:记录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已经全部删除;不能删除的,已将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上述载体全部销毁或已经全部转让给甲方。
乙方保证:自己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第三条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选择填写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 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谈判底线、标底及标书内容、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______劳动合同条例》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贴每月______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_______劳动合同条例》和《__________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五)脱密期限
1.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__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六)保密津贴
1.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保密津贴每月______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
2.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
4.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5
?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编号为: ),由甲乙双方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甲乙双方一致理解并确认,乙方作为甲方之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可避免地接触、了解和知悉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关的秘密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并承诺遵守如下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1竞业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 年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甲方竞争者:指在中国区域内所从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与甲方主营业务(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公司、或个人;
1.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1.;2.;3.;
1.4竞争行为:指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作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与甲方主营业务有关的工作内容。竞争行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竞争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投资设立与甲方竞争的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提供…….咨询,为客户进行……等行为,竞争行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业、公司或个人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包含竞争行为的服务,为甲方的竞争者与甲方客户建立或试图建立业务联系,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或试图进行交易等行为。
1.5甲方的机密信息:指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商品、经营及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录(包括甲方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户)、甲方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业务流程、价格政策、客户的消费习惯、客户的购买需求等,无论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论甲方是否已经以明确的书面方式标示该信息为机密信息。
1.6甲方客户:指在乙方自甲方处离职之日,正在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或曾经接受过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 竞业限制及保密
2.1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为自己,为甲方竞争者,或者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竞争行为;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者为甲方竞争者提供含有竞争行为的服务或工作;不得向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2.2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3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4乙方承诺不得披露甲方的机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2.5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或者甲方的潜在客户进行具有直接或间接竞争行为的联系,亦不得为甲方竞争者推荐、联络甲方的客户或甲方的潜在客户;
2.6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许可乙方所在职公司、单位、企业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单位与甲方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说明其了解到的交易情况,否则,即视为乙方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之行为;
2.7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甲方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甲方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2.8在任何时候,乙方均承诺对甲方的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9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所有条款之行为同时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及保密义务。
第三条 经济补偿
3.1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离职后补偿金: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补偿金;
3.2甲方应当在乙方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每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人民币 元,甲方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到达乙方账户后视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乙方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4甲乙双方理解并确认,上述补偿金数额条款是公平合理的数额。在竞业限制期内,如果有关法律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有新的强制性规定,则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相应的调整;
3.5无论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离职后补偿金,乙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义务;
3.6 乙方应当在每季第一个月以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职单位的证明以及员工作出的保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
第四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4.1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甲方可在乙方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甲方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4.2 在乙方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所述之竞业限制或者保密义务之约定,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之外,如果乙方由于违反竞业限制责任获取了任何利益或者报酬,乙方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报酬均归甲方所有;
5.3 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5.4 本协议第5.1条所属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甲方由于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6.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6.2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北京市 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7.1在签署本协议前,甲乙双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及协商,双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后果,且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
7.2 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4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7.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竞业限制的含义及期限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都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中关于保密的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和使用其商业秘密信息。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______年内(不超过两年),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甲方向乙方在竞业限制的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______元人民币经济补偿。
第二条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再受其约束。
3.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当履行。
第四条 争议处理及其他
1.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7
企业:(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员工义务
1.1 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企业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__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企业:(签章)_______________
员工:(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8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一、竞业限制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三、竞业限制的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四、乙方的义务
1、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3、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4、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月____日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已经(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经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竞业限制范围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产品;
2、不论因何种原因,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两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乙方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就职,也不得自办或协助他人开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
3、所谓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与甲方同类及类似的行业:
壹、 ;
贰、 。
第二条 竞业限制补偿
1、竞业限制期间甲方应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其金额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支付日期为的每月 日前(自乙方离职后第二个月起):
壹、每月 元人民币;
贰、其它金额: 。
2、乙方指定下列收款帐号:
户名: ;
开户行: ;
帐号: 。
如乙方上述帐号无法收款,则乙方应书面提交其它收款帐号,或上甲方办公地收款。此时仍视为甲方已按时付款。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无正当理由,甲方迟延支付经济补偿金超过两个月,则乙方可以终止履行竞业限制义务;迟延付款不超过两个月时,乙方仍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可要求甲方补足经济补偿金;
2、甲方可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但在该义务终止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仍应按约支付经济补偿金;
3、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如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将违约行为所获收益返还甲方,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元。如该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4、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的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确认。
第五条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10
甲方(单位):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就乙方____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1条 定义
1.1 ____限制或____禁止:_______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____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2 甲方公司:_______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1.3 任职期间:_______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1.4 个人或组织:_______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1.5 ____争性单位:_______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____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_______
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_______
为上述____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1.6 ____争性业务:_______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1.7 ____行为:_______自己或与其他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____争性业务;或为____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____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____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____行为作出补充。
1.8 乙方关联人: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
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第2条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
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____行为。
2.2 除本协议中约定的____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____行为:_______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____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2.3 在职期间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第3条 离职后的____限制
3.1 离职后的____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____行为。
3.2 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_______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____限制期间:_______
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____限制义务;
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____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____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____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____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3 ____限制补偿:_______每月____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发放时间:_______按月发放,最晚不超过下月20日。例如乙方于2月5日离职,则支付时间不晚于3月20日。
发放方式:_______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账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____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____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他收款账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3.4 在____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____限制义务:_______
从____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在____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乙方关联人从____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离职后乙方或者乙方新就职单位、乙方自行投资的公司企业等与甲方客户有合作交易或金钱往来。
(6)乙方离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直接或间接与原甲方客户从事与甲方业务相____争或相冲突的业务(如原甲方客户与乙方联系,乙方应让其与甲方联系或告知甲方)。
(5)其他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3.5 特别要求:_______
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3.6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履行。
3.7 特别说明: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____限制补偿:_______
乙方从事____行为时;
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____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____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____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____限制补偿。
第4条 违约责任
4.1 乙方在职期间,如有____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乙方从事____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赔偿____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倍。
4.2 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_______双方约定的____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____限制期间的月份数*_____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____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____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____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4 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5条 通知
5.1 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5.2 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_______
乙方电子邮箱:_______ 。
通信地址:_______ 。
手机短信。手机号为:_______ 。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5.3 甲方的送达地址为:_______甲方办公场所。
5.4 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第6条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第7条 附则
7.1 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他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上述协议,特别是其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条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协议。
乙方(签名确认):_______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11
企业:(签章)_______________
员工:(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员工义务
1.1 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企业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__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企业:(签章)_______________
员工:(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篇12
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有竞争关系的单位范围
(一)单位范围:(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哪些单位任职)
(二)地域范围:(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的哪些单位任职)
(三)“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以能够与甲方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二、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和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
(一)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根据单位产品情况而定)
(二)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根据单位业务情况而定)
(三)地域范围:(根据本单位情况约定乙方不得到什么地方自己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和从事同类业务)
三、竞业限制期限及竞业限制义务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乙方从甲方离职时,应提前与甲方确认其是否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如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乙方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四)乙方在离开甲方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员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甲方确认乙方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乙方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四、竞业限制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如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
(二)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日期为当月 日,每月的数额为乙方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 40 %(计 元)。
(三)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三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甲方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损失,计算标准参照前一项规定计算。
(三)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约定
(一)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二)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三)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四)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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