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精选12篇)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 篇1
农村妇女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她们的健康状况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家庭幸福息息相关。农村妇女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现实条件的限制,妇科病发病率较高,妇科疾病严重危害着她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提高我市农村妇女的健康素质,20xx年我市将农村已婚妇女妇女病实施免费普查列入当年为民办的六件实事之一。为把这一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我们将这一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与调研,走访了一些群众,与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
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农村已婚妇女29.8万人,市人民政府决定投入596万元(市、区县财政各拿50%),对她们实施妇女病免费普查,具体由市卫生局、市妇联、市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今年2月底该项工作全面铺开,截止5月底,全市已普查62433人,占应检数的20.95%,查出患病人数3.89万人,患病率达49.83%,其中以患慢性宫颈炎和生殖道感染居多,大多数患者进行了及时治疗。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可以说,对农村已婚妇女病进行免费普查,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妇女的保健意识,提高了农村已婚妇女的健康素质。政府的这一民生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村妇女的关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拥护。
尽管工作开局良好,进展较为顺利,但从目前普查情况来看,我市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在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主要问题
1、农村妇女患病率较高。妇女病普查工作最终目的,是让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减少患病人数。目前检查结果看,患病率达49.83%,已检查人数的一半都患病,农村妇女健康状况急待改善。
2、参检不积极,参检率不高。参检不积极原因有二:一是少数农村妇女特别是年龄偏大的农村妇女,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视妇女病理所当然,缺乏妇女保健的常见知识和足够认识,对妇女的常见病没有早诊早治的意识,不理解其危害,认为妇女病是妇女共有的特点,甚至认为是见不得人的事,导致很多妇女不愿检查。二是一部分受检对象,认为没有采用相关的设备(如b超、阴道镜等)检查,对检查结果存在疑虑,也不愿去检查。再则,外出务工的应检对象,回乡检查不便利等,导致参检率只达 20.8%。
3、工作进展不一。有的乡镇领导重视进展较快,如永定区罗水乡已完成94.89%的任务。部分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对妇科病检查没引起高度重视,有的还认为增加了财政负担,导致工作进展缓慢。一部分乡镇已检率没有达到20%。
4、基础工作欠扎实。各区县不同程度存在这一问题,少数乡镇、村对辖区内已婚妇女人数调查摸底工作不够深入,没有进村入户调查摸底,致使辖区内已婚妇女人数不清,已婚外出务工人员数据不准,统计存在逻辑错误,情况不明。
5、普查医务力量有待加强。各区县均由各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承担普查任务,但有的乡镇医院没有妇科医生,难以承担检查任务,导致工作相对滞后。
另外,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农村妇女因家庭贫困,不愿也不能治疗妇女病。
二、建议和对策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妇女民生,推动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针对问题,找出对策,我们就抓好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妇女病普查普治机制
今年,市政府将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列入政府六大实事,这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关心农村妇女健康的实事、好事,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这一惠民实事,对我市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新的机遇。
按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对农村妇女进行妇女病免费普查,并要求9月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引起高度重视,把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当作关注民生的一项实事来抓,市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全市妇女病普查工作任务进行分乡镇细化量,建立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并加强工作督查。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保证经费和人员到位,确保普查工作目标的落实。
二要加大宣传教育,增强保健意识,推动妇女病普查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普查实事工程的宣传工作。各级妇联要发挥贴近妇女群众的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农村妇女的惠民政策,动员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妇女病普查工作。二是要认真开展普查摸底统计工作。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积极整合卫生、妇联、计生的工作资源,对所辖地区已婚农村妇女的进行情况摸底统计,为普查普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对各区县辖区内务工人员,建议各区县出台政策,可持身份证到就近的普查点进行普查。外地务工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赶回检查的,应延迟检查时间或报销检查费用。四是广泛开展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卫生部门和计生部门要结合普查普治工作,积极宣传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妇联组织要结合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增强妇女保健意识,预防和减少妇女病的发生。
三要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参检率,确保妇女病普查质量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 篇2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已经从建管并重阶段转入集中力量抓学用和资源开发阶段,终端站点的管理维护和学用活动开展直接影响到远教工作的大局,我们组织专人对全县远教站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采取问卷调查、群众座谈、现场查看等方式对6个站点进行了重点解剖。按照不同的建点类型随机抽样,选择了学校站点2个,分别是张公中心小学和涔南乡文家完小,建在村部的站点2个,分别是大坪乡东岳村和如东乡驰马岗村,建在农户的1个,即闸口乡花园湾居委会,建在乡镇站所的1个,即雷公塔镇涔北村。
一、当前全县远教工作的现状分析
从调研的情况分析,当前全县远教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良好态势。
1、群众对远教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比较高。在重点解剖的6个站点中,我们共发放调查问卷130多份,回收有效问卷119份,组织群众座谈6次,参加座谈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共计38人,走访群众21户。据统计,所有被调查对象都知道村里正在开展远程教育;认为中央开展远程教育非常有用的占95.8%;对远程教育兴趣很浓的占80.8%。这说明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对远程教育这一新鲜事物已经基本接受,而且非常欢迎。
2、站点学用活动开展基本正常。学用活动的开展情况是此次调研的重点。问卷统计显示,经常参加远程教育的群众占80%,偶尔参加的占16.7%;认为远程教育对自己来说已经有了效果的占31.7%,认为是自己致富好帮手的占60.8%;参加远教学用活动10次以上的占83.3%,参加6-9次的占15%。我们认真查看了各站点的学用记录、计划制度等文字资料,并深入到学用基地了解实际情况,张公中心小学作为全县的示范性村校站点,重点采取分组学习和结对帮扶的方式开展学用,效果十分明显,涌现出了花卉栽培大户陈高清、生猪养殖大户丁才华、机车维修乡土专家黄明贵等一大批远教学用标兵,有效地带动了周边群众参加远程教育的兴趣和致富积极性。
3、站点管理及运行情况基本达标。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各终端站点的设备运行基本正常,故障发生率与排除率基本持平,其中有5个站点的操作员都能单独排除一些常见的故障,管理制度也比较严格,能够保证干部群众的正常学习。大坪乡东岳村站点建在要村部,村党支部对远程教育和非常重视,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干部管站”的管理机制,在完善县远教办统一制定的四项基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建立了“远教学用活动季度通报制度”,即每季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时向群众通报村里的远教学用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收集群众的学习需求和对远教工作的意见建议,这一办法很好的体现了党员干部和群众在远教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促进了学用活动的开展。雷公塔镇涔北村站点是与镇水电站联建共享的,水电站发挥干部的技术优势为村里党员干部开展培训,对终端设备搞好日常维护,自站点建成以来还未出现过一次因设备故障影响学习的情况。
4、站点效益的发挥比较充分。各站点基本上都能按照县远教办和乡镇党委的安排,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学习培训,较好的发挥了终端站点的综合效益。在今年年初的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如东乡驰马岗村、盐井镇和平居委会、闸口乡花园村都利用远教设备进行了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其中驰马岗村还利用电脑软件进行了公开计票,让群众大开眼届。两个学校站点也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帮助所在村党支部搞好技术培训,查询市场信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东岳村在发挥站点功能上注重“两化”,一是实现了村级办公自动化。将村里的公务文件、资料报表等全部用电脑打印,由站点操作员负责将村里的计划生育统计表和会计帐目等逐步存入电脑硬盘,使用专门的电子财务软件进行统计处理,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方便群众进行查询和监督,真正做到了村,请到更多精彩,务和财务公开。二是做到了学习服务人性化。村党支部把远程教育作为服务群众的一种先进手段,要求村支两委干部都做远教工作的有心人,在日常生活中留心倾听干部群众的学习需求,随时收集有助于远教学习的资料,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学习内容。村妇女主任每个月都召集育龄妇女到站点进行妇幼保健、计生政策、妇科疾病防治知识的学习,还将准妈妈们召集起来学习新婚、孕期、产后保健常识,以及对新生儿常见疾病防治等知识。
二、目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远教工作开展两年多来,我们总结出了不少的工作经验,但目前仍处于试点阶段,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和困难。经过调查分析,我们发现目前主要有四个方面做得不够,需要努力改进和提高。
1、远教培训的普及不够,群众的接受水平有待提高。在此次调研的群众座谈中,我们发现远教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两年多,但仍有部分群众存在认识误区,认为远教工作过于超前,与当前农村现状不符,还有3%的人没有参加过学习,有15.8%的人认为远教对自己没有什么作用。分析原因主要是农村群众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对新事物的接受水平各不相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远教技术骨干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激发群众的学用兴趣,提高他们的接受水平。
2、站点运行的保障不够,管理机制的完善有待提高。如何保证终端站点长久运行是我们在试点工作中探讨的重点问题之一,通过此次调研,我们总结出了目前制约站点正常运行的三个主要因素。一是运行经费难保障。重点解剖的6个站点中有4个存在不同程度的经费保障问题。闸口乡花园湾居委会站点建在党员大户孙圣军家,属于一期宽带上网的站点,无村办企业。试点工作第一年,村里在经济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筹措了640元上网费、200元的电费,但是第二年由于种种原因就只能暂时采取外借和干部自筹的方式勉强维持。二是设备维护难度大。由于我县站点分布线长面广,各地环境差异较大,不便于统一安排使用和维护。同时维护力量有限,反应不迅速,目前商家并未按照市委远教办规定成立技术力量充足的专业维护队伍,虽然有一两名技术员采取打游击的方式轮流作业,却远远无法满足维护要求。三是培训力量不充实。为保证大学生志愿者离开后各乡镇远教工作力量不减,我们及时选配了一批素质过硬的年轻干部担任远教专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部分乡镇还存在“专干不专,技术不硬”的现象,少数乡镇的远教专干因为业务知识不足、工作精力不够或者自身水平有限等原因,还不能真正担负起操作员技术培训、终端设备维护和教学资源开发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这些因素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亟待克服和改进的。
3、资源开发的力度不够,教学内容适应性有待提高。群众座谈和问卷统计结果显示,认为当前远教学习内容丰富,对生产生活帮助很大的只占72%,是因为学习内容对自己有吸引力才参加远教学习的只占65%。这说明目前教学资源开发工作的力度不够,内容的适应性和吸引力还有待提高,我们应该尽量开发基层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教学内容,积极引进群众最需要的、最能见到效果的优质课件,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资源开发,努力充实县级远教资源库。
4、站点功能的拓展不够,综合效率的发挥有待提高。远教终端站点不仅能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培训,同时还具有很多相关的功能,但是目前绝大多数站点都只停留在组织集中学习和电脑培训。所调研的6个站点中,只有张公中心小学和雷公塔涔北村站点在村级换届选举和党员春训中运用了远教设备,其它几个站点还没有在拓展功能方面进行有益的尝试,站点的综合效率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三、建议采取的对策及措施
1、加大操作技术培训力度。为把操作员培训工作抓落实抓具体,可以从这些方面去着手。一是明确专干抓。针对志愿者走后乡镇没有从事远教工作的专职人员这一状况,应该给各乡镇配备一名远教专干,由县远教办组织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组织部下文任命,主要负责培训村级操作员和乡镇远教方面的日常事务。二是包村干部抓。由包村干部负责组织所包村的党员干部参加技术培训,督促他们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并把此项工作作为考核包村干部的一项内容。三是鼓励教师协助抓。充分利用教育战线的师资力量,鼓励乡镇中小学电脑教师在假期协助乡镇搞好操作员培训。四是组织志愿者帮助抓。由团县委组织具备一定电脑操作基础的青年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下到各远教点开展义务培训活动。
2、加大运行经费的统筹力度。确保各个站点正常运行,必须有一定的资金作保障。目前维护费和上网费都是采取各点自主筹措、自主支配的方式,远教部门无法对各个站点进行有效监管,不能保证站点每年开通宽带网、设备随时运行正常,因此可否由县、乡财政对运行经费进行统筹,然后由县、乡远教部门及时地落实各项工作,合理地支配运行经费。
3、加大办点示范力度。远教工作面大内容广,做到各个站点齐头并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最好采取办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来开展此项工作。首先是从典型推介入手。随着远教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类个人典型和集体典型就会不断涌现出来,要充分发挥这些典型的示范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其次是从模式推广入手。远教站点类型较多,它们都会逐渐形成自己独特的运行及管理模式,要将其中一些先进的模式及时地大面推广。
4、建立教学资源交流平台。拥有适用、高效的教学资源,是从事远教工作的一个必备条件。而现有的一些教学资源往往与党员干部们的需求有些脱节。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教学资源需求交流平台。远教部门应该通过调研、网上征询等各种方式收集基层所需求的课件类型,然后结合他们的要求开发出新的教学资源或将已有资源加以改进。
5、县、乡成立应急小分队,提高设备维护效益。实践证明,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对于学用活动的开展至关重要,并直接影响到学用活动的开展和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但正常耗损和设备障碍又是经常发生,因此县、乡两级应成立设备维护应急小分队,对于一般性障碍就由乡级应急分队负责受理,他们不能解决的上报后由县级应急分队处理。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 篇3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12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因素
1、家庭暴力存在原因:一是客观上体力上处于劣势,在挨打的时候比较被动,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偶尔反抗引来的可能是对自身更大的伤害。二是农村妇女自身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遭受暴力后虽然也知道是违法的事情,但是很多妇女因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的影响,或是根本没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配偶重复施暴。三是家庭暴力取证困难。虽然说目前已有了专门的家庭暴力鉴定机构,但是由于大多数妇女对家庭暴力的鉴定程序并不了解,遭受家庭暴力后不知道应该找谁,如何进行鉴定,什么时间鉴定最合适,而且受害妇女在不打算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去做鉴定,从而导致家庭暴力取证困难。
2、土地权益问题存在的原因。一是妇女的土地多在未婚前的父母所居地,一旦结婚了,父母家所在地取消了她的承包经营权,丈夫家可能也没有她的土地,从而失去土地。二是长期形成的土地种植传统,女性出嫁后土地留在出生地,由自家兄弟代为种植,并获得经济收益,导致广大农村妇女认为理所当然的土地承包权应当属于兄弟,而不去争取。三是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户主大都是男性,这也导致广大农村妇女在出嫁、离婚或者是丧偶等特殊情况出现时,土地作为农村主要的经济来源,不能随妇女的住所、户籍等变化而发生改变。
3、财产支配权有限问题存在原因:一是妇女意识里她们最首要的任务仍然是照顾孩子和老人,因此并没有积极努力争取工作机会,农村妇女有相当一部分并没有工作,导致她们对男士的依附性太强。二是就农村来说,家庭经济来源仍以男士为主,妇女会觉得自己“没有说话权”,从而不去争取财产权利。
由调查结果可看到,广大农村妇女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家庭地位也在提高,可以说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在农村,家庭暴力、土地纠纷、财产支配分割等存在的问题,依然容不得有半点松懈,针对这些问题,应该提高普法维权的力度、广度、深度,注重个案维权。
解决维权问题的建议与措施
就目前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看,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它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渗透在社会的每个角落。虽然国家已经设出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专属
部门妇联来帮助妇女解决困难,但是也正是因为此,形成了妇女工作也只有妇联做的不良局面。其实妇女工作是全社会的,仅靠妇联是远远不够的。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整合社会资源,推动解决维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支持妇女维权工作的氛围,实现社会化维权大格局。
1、创造良好大环境,构建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格局
在维权进程中要跳出传统、单一的维权模式,打破妇女工作妇联做的局限模式,确立社会化维权的新观念,用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思考妇女合法权益维护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妇女利益的有效机制,使妇女的各项权益真正落到实处。大
一是打造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通过深入普法、严格司法、违法必究等环节,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为妇女维权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强化妇联维权的职能作用。妇联自身要解放思想,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方式,依据法规和政策,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和建议,切实解决妇女维权方面带有群体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维权工作。实现妇女维权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构建起全方位、开放式的社会化维权的大格局。要以妇女发展和维权需求为目标,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协调社会力量,推动民众参与,逐步形成社会化、法制化妇女维权工作新模式。
2、从妇女本身做起,提高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
提高法律素质,增强广大妇女自我保护的能力。鼓励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学科学、学法律,不断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鼓励妇女灵活运用法律保护自己,自觉地维护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中的平等地位和发展权利,在妇女最广泛的参与中促进两性和谐平等发展。
加强文化教育,增强广大妇女社会竞争的能力。不仅要加强妇女基础文化教育。保证女童适龄入学率,降低在校女童辍学率,确保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要把成人妇女的再教育纳入正规化、系统化的轨道,为妇女终身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 篇4
一、基本情况
xx镇现有21个行政村,其中一肩挑4个村,全镇党支部成员总数69人,全镇村委会人员105人,全镇交叉任职的村两委总数10人,本次换届可一次性成功的12个村占总村数的57%,选举二次成功的6个村占总数的28%,存在问题的村3个占总数的15%,村两委人员文化程度高中以下水平89人,高中以上水平16人,年龄35至45岁的66人,45至55的24个,50岁以上的15人。
二、往届村两委换届成功经验做法
在历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镇党委认真贯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精心谋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和做法:
1、抓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前,镇党委、政府就积极主动开始着手狠抓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抓好这项工作,对于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干部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和社会繁荣进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划分为八个阶段:①成立机构,制定方案;②调查摸底,财务审计,宣传发动,骨干培训;③选举产生村换届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④选举产生村民代表;⑤依法产生村民委员会候选人;⑥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⑦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委会体系和规章制度;⑧总结验收。村党总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①深入调查,制定方案;②宣传发动;③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④民主选举。以此指导全镇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顺利开展。
三、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外出人员较多,工作量大。
2、拉票、贿票、买票现象多。
3、政策棚架,不能向群众讲清楚,有的村干部拿着票箱到群众家门口说选谁就选谁。群众也不知道选的谁。
4、村两委换届选举法把关不严,有的一个村支委3人,都是自己人。
5、村委会换届,有世袭制现象,不能把德才兼备的工作能力的强的选举到村两委里去。
四、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村民换届选举法。
2、打击换届中的不正之风,对于拉票,贿票,按箱操作的严格惩处,决不手软。
3、坚决杜绝,素质低下,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进入村两委。
4、杜绝村委会换届采取世袭制,给工作带来被动,老百姓不满意。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 篇5
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进程中,“村容整洁”是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建立明显滞后,农村的生活垃圾日益增多,造成的污染日趋严重,垃圾处理已成为目前建设新农村工作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政府和人民高度重视。
20xx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资源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全国妇联在全国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四川省列为20xx年第一批接受验收省份。遂宁市作为第三批验收城市,于20xx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十部委”组织的验收。验收期间,我区加大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进度,成功筹办了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农垃治理工作机制在全省予以表扬推广。
农垃治理迎国检工作刚刚过去,各乡镇、街道都花了大量资金,建了大量池子,但运行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已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今年5-9月,全区效能热线共收到群众关于这方面的投诉有190余件(次),群众对此类问题反映强烈。10月xx日,市委督查室、市目督室、市整治办对我区农垃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我区分水镇、东禅镇、保石镇、聚贤镇、横山镇、会龙镇6个乡镇农垃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在10月26日《遂宁日报》第二版要闻栏予以全市通报批评。9月xx日,四川省下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意见》(川城乡治办〔20xx〕28号)文件,要求全省各地均要建立起农垃治理长效机制,所需经费由区、镇、村三级共同承担,要成立专门的治理机构负责这块工作。
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已刻不容缓,为借鉴先进,分析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10月19—22日,由区法制办冉光培主任牵头,组织区整治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区效能热线办等单位组成调研小组,选择了地理条件与我区差不多,机制比较成熟的安岳县及我区白马镇、拦江镇、东禅镇、分水镇、玉丰镇、马家乡、大安乡、柔刚办等8个乡镇开展了为期10天的调研工作。
一、调研活动安排情况
10.19日,组织部分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整治办主任,区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召开调研工作安排会;
10.20日,前往安岳县考察学习农垃治理成功经验;
10.22日,深入白马镇、拦江镇、东禅镇、分水镇、玉丰镇、马家乡、大安乡、柔刚办等地查看现场,走访群众,听取乡镇主要负责人关于这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23-28日,区整治办汇总各方意见,起草《调研报告》;
10.29-30日,将《调研报告》反馈至各乡镇及调研小组成员单位征求修改意见。
二、安岳县农垃治理情况
安岳县辖69个乡镇,926个行政村、35个社区,总人口162万。安岳县从20xx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罗江现场会”后就开始着手农垃治理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县治理办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由县住建局长兼任治理办主任,落实人员编制8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了该项工作有序推进。
从20xx年开始,安岳县财政累计投入3120余万元,建设垃圾定点收集池31125个,分类减量池2454个,再生资源回收点1022个,小型垃圾填埋场10个,购置垃圾清运车103辆,手推车926辆,人力三轮车412辆。县财政每年投入垃圾清运及处理费1600余万元,其中垃圾清运费用100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转运及设施设备购置、维护等;600万元主要用于无害化处理费用,按54元/吨计算。
20xx年-20xx年,安岳县每年财政定额补助农村清扫保洁费用xx00余万元。根据国省干道、县乡道路、非公路沿线区域产生垃圾量大小和各村人口多少,确定了保洁人员数量。其中,国省干道公路沿线10个组以上的村配4名保洁人员、10个组以下的村配3名保洁人员,县财政将补助经费核定到乡镇,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4000元;县乡道路公路沿线10个组以上的村配4名保洁人员,10个组以下的村配3名保洁人员,县财政将补助经费核定到乡镇,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2500元;非公路沿线按1名保洁人员把补助经费核定到乡镇,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4000元。全县共配场镇保洁员346人,农村保洁员2xx3人,实现了清扫保洁全覆盖。从20xx年开始,安岳县政府明确各村级运行维护经费每年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村级保洁人员经费,该项经费不再列入县财政预算。
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安岳县财政将乡镇河道整治、绿化整治、设施整治、秩序整治等经费实行了定额补助,其大乡镇10万元/年,中小乡镇5万元/年,非驻乡集镇3万元/年。
安岳县通过到南部、乐山、绵阳、深圳等地进行实地考察,提出下步将建成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系统。计划引进垃圾焚烧发电等资源化利用项目,该项目已完成选址、地勘、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招标建设,目前已有10多家企业前来咨询,协商。安岳县还计划在9个片区乡镇积极筹划建设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以尽力降低垃圾转运成本。
三、我区农垃治理情况
从20xx年全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区就着手农垃治理,但仅局限于乡镇场镇(莲花、安居镇除外)及国省道公路沿线105个村庄。全区共设置有72个垃圾固定转运点,由所属乡镇将垃圾转运至转运点,由城管局组织乡镇与意佳源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外包协议,由外包公司将固定垃圾收集点内垃圾清运至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协议经费共266万元/年,其中区财政解决225.8万元,乡镇自筹40.2万元。
20xx年全省“罗江现场会议”后,我区曾启动实施“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处理”的农垃治理模式,但因投入过大,财力不足,仅在玉丰镇、安居镇、西眉镇、磨溪镇4个乡镇进行试点,建设了少量垃圾池,配备了少量保洁人员。终因覆盖面不大,机制运行不起来,被搁浅。
20xx年11月18日,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提出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使全国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xx年3月20日,全省召开验收动员大会,提出以“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为目标,以“五个保障”(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为重点,以4月、5月、6月三个批次为时间节点开展验收,遂宁作为第三批验收城市,提出以“10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为目标。
安居区积极响应上级政策,全面启动并推行“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生态处理模式,按照“五个保障”要求,在镇村一级新建垃圾池5696个,再生资源回收点471个,区财政按照每个池子补助200元,每个再生资源回收点补助500元的标准,补助乡镇建设经费135万元。区整治办向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管部门争取到项目资金1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遂资眉连接线、G318线、遂安快捷通道沿线乡镇。
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机制不成熟,财政投入不足,引入市场手段不充分等因素,导致农垃治理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乡镇面临巨大压力。
按照农垃治理覆盖100%行政村的要求,原不在治理范围内的垃圾也必须得到有效治理。垃圾池建成后,由于乡镇经费保障不到位,存在资金缺口,导致保洁人员聘请不到位,大量垃圾迟迟得不到转运,上级检查,群众投诉经常反映问题,社会影响较差。加之农垃治理保洁面宽、转运路程远,人员需求量大,村级运维经费又要承担“六联机制”、“村村响”、“村道路维护”、“村级活动室”建设等,乡镇普遍没有经济来源。特别是街道办,区财政未匹配村级运维经费,没有垃圾处理费征收来源,治理经费全靠办事处兜底。
(二)外包公司提出追加经费。
随着村(组)垃圾池的建成,原未纳入转运范围的村(组)垃圾也急需转运及处理,导致区统一选聘的转运公司垃圾转运量及处理量增大。据现场核实,全区每日新增垃圾量17.3吨,年需增加转运经费61万元,年增加市垃圾处理厂的无害化处理经费29.5万元,共需追加经费90.5万元。转运公司压力增大,提出需追加转运及处理经费,才能确保日产日清。
四、我区下步工作建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借鉴安岳县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下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
(一)建立完善社区、村庄管理机制。
在各乡镇、街道大力推行农村社区“1+N”综合管理和村庄院落“一长五员”管护机制。组织开展“幸福美丽家庭”评选、“法律七进”等活动,打造平安和谐幸福社区(见附件一)。
(二)全面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模式。
农村生活垃圾采取两级运行。一是镇村清运。由乡镇增配保洁人员,每日负责村(组)清扫保洁,将村(组)垃圾池内垃圾转运至镇中转站。二是区转运及处理。由统一选聘外包公司将镇中转站垃圾转运至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引导村民做好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由各乡镇指导各村,由各村指导各户,要求农户在家门口设置垃圾坑,将可以降解的垃圾分解至垃圾坑里面,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分解至再生资源回收点内,将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垃圾扔进垃圾池内,从源头上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收集工作。
(四)调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月考核办法。
将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1+N”综合管理和村庄院落“一长五员”管护机制建立、落实情况纳入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月考核的重要内容,逗硬实施考核(见附件二)。
(五)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督查考核机制。
对乡镇、街道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方式由区整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实施季度综合考核,平时不定时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排位。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获得名次的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从城管局预算外农垃治理专项资金30万元/年中列支,每季度支出7.5万元,其中: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获奖单位以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下发的考核文件为依据兑现奖励资金,该项经费列入区财政每年预算(见附件三)。
(六)加大财政支持引导力度。
1.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为减轻财政负担,我区保洁人员配备建议借鉴安岳县模式,国省干道公路沿线10个组以上的村配4名保洁人员、10个组以下的村配3名保洁人员,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4000元;县乡道路公路沿线10个组以上的村配4名保洁人员,10个组以下的村配3名保洁人员,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2500元;非公路沿线按1名保洁人员,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4000元。场镇社区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补助标准为每名保洁人员每年9600元,全年所需保洁人员经费847.03万元。建议区财政每年承担50%,计423.5xx万元,剩余50%由乡镇从村运维经费中予以解决(见附件四)。
2.在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从20xx年起,将实行新的预算法,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需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今后这块工作就没资金渠道,工作无法开展。建议对21个乡镇、2个街道办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定额补助,废除原“5、4、3”补助标准,参照安岳县补助标准,街道办事处补助20万元/年(因街道办社区没有村运维经费),老片区乡镇10万元/年,其余乡镇5万元/年,非驻乡集镇3万元/年,所需经费267万元/年,建议纳入区财政每年预算,其中60%的经费160.2万元预算到乡镇,40%的经费106.8万元预算到区整治办,用于对乡镇的考核。区整治办根据各乡镇月考核情况,年终评定等级,按等级兑现(见附件五)。
3.追加外包转运及处理经费。由于国检期间,全区新建垃圾池5696个,农村垃圾转运、处理量爆增,导致外包公司垃圾转运及处理量大量增加。6—8月外包公司与各乡镇分管负责人、整治办主任、垃圾转运人员一道逐一现场核实了各乡镇的垃圾新增量,全区每日共新增垃圾量17.3吨,全年转运经费根据各乡镇里程计算,将新增61万元,垃圾处理费将新增29.5万元,共需90.5万元,建议给予外包公司追加该项经费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 篇6
20xx年,x镇党委政府、民政办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所包村,以调查问卷的形式走访了300户群众,就树新风、摒旧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6项内容的调查了解,今年,又经过调研,了解了相关的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75%的人认为当前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造成精神和经济压力很大;19%的人认为有压力但可以承受;5%的人认为没有压力。对x镇开展的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满意率、各村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知晓率和通过村成立红白理事会来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赞成率均达到99%。认为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以来婚丧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现象明显减少的占95%。
二、主要成效
一是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以前,婚丧事一般大操大办三天,亲戚、邻居全帮忙,招待、应酬等消耗了主人大量时间和精力,往往事情办理完了,人也累的精疲力竭,苦不堪言。现在,办理婚丧事宴请天数少了,招待的人少了,办事的程序简化了,花的钱也少了,相比之下主人也轻松多了,其他人也可以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发展农村经济上来。
二是节约了费用,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在x村进行调研时,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反映,自全镇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以来,该村已经有十余户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全部按照村里制定的村规民约执行。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后,每户每年可省下吃喝、人情往来开支6000元左右,照这样计算,每年可为全村群众节省资金二十万元以上。
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以来,婚丧事不使用鼓乐队,不搞歌舞演出,席桌上不提供酒水,婚宴规模和范围缩小,既减轻了主人的经济负担,又减少了酒后打架斗殴等闹事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率,从而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是倡导了文明新风。开展移风易俗活动以来,群众摒弃婚丧宴请攀比斗富的心态和喜、丧事大操大办的行为,革除陈规陋习,注重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的新观念逐渐形成。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新方式在全镇迅速得到推广,形成了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新风尚。
五是引起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目前,全镇xx个村陆续开展了此项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群众普遍反映,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是镇党委、政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举措,解决了一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具有重大意义,在全镇、全县都造成巨大反响,大多数群众都表示积极拥护和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
x镇的移风易俗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通过调研,发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党员干部认识上有偏差,对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的长期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各村制定的村规民约还有待于进一步细化;结婚彩礼和酒席标准还需要探讨和研究;宣传力度还不够,很多村民担心只是一阵风,不能够长期坚持抓下去等问题。
四、对策和建议
首先要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传统观念和历史习俗已经根深蒂固,要想在短期内彻底根除,还是有一定的难度,这就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充分利用喇叭、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在全镇宣传开展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群众所得的`实惠,要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搞好宣传,在全镇形成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其次要进一步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在调研中,很多村民存在一定的顾虑,那就是这项活动能不能长期坚持下去的问题,要想解决农民的顾虑,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镇上要出台相应考核措施,村里要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会议可以吸收德高望重的、有代表性的老年人参加,多听取他们的意见,重新制定细化本村的村规民约,用来规范约束这项工作,充分发挥已经成立的红白理事会的作用,保障该项活动能够长期坚持下去。
最后要继续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是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根本保障。针对农村外出工作人员越来越多的实际情况,不但要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还要注意做好农村在外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特别是在外工作的党政事业干部、经商的企业老板等收入相对较高的群体,让他们理解支持镇、村开展的移风易俗倡新风活动,树立新型婚俗观、丧葬观和消费观,在全镇形成科学、健康、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 篇7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源,是国民经济的发展之基,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由此带来的各项财产权益,是包括农村妇女在内的农民最为关切的经济权益。__市妇联与市农委联合,针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通过交流座谈、深入走访、个案追踪等方式,开展了调查研究。本文通过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状况及实践的分析,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成因、表现及对策作些粗浅的探索,以期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一些助益。
目前,__市总人口810万,农业人口160万。随着__转型发展战略的实施,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土地面积逼近红线,农业人口逐年减少,我市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环境大致如下:
1、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起点是公平的。无论是第一轮还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基于“户藉规则”和“人均分地”原则,农村妇女和男子土地分配权的起点是公平的。二轮土地承包刚开始时,农业税较高,土地抛荒比较严重,土地承包证的农户发放率为89%。
2、农村土地政策变化引起土地争议增多。20xx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农村土地上的负担减轻,当初弃耕抛荒的农民包括许多农村妇女,纷纷返乡要地,争利夺地的矛盾纠纷不断上升。仅__农委每年要处理土地矛盾纠纷百十起,并且有日益增多之势。
3、农村土地功能变化引发土地收益矛盾激增。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土地功能日益多元化,派生出来的收益、增值问题也日益突出。除了承包责任田、宅基地分配,又出现了土地入股分红、征用土地补偿、拆迁安置房等利益攸关的矛盾。
4、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逐年上升。随着__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农村的婚姻关系不再象以前一样稳定,农村妇女往往是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流动,但土地却是不可移动的固定资产,因此,伴随农村妇女婚姻关系的变化,妇女土地权益流失的情况也日益复杂。
1、农村中的“五类妇女群体”土地权益易受侵害
一是外嫁他村妇女。按照“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旦同外村人结婚,其承包地很可能会被娘家村收回,或是被娘家兄弟分割。而婆家村本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也不会分给她土地。因此嫁到外村的妇女,多半会失去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和受益权。
二是农嫁非妇女。农村妇女与非农业户口家庭的男性结婚,在我国现行户籍政策下,其户籍很难转成城镇户籍。这些妇女在娘家的田地,往往会由村民小组收回重新分配,并助丧失“村民资格”,一旦遇到土地征用,外嫁妇女很难取得补偿。
三是离婚妇女。如果在婆家村没有赶上二轮承包或10年一次的土地调整,农村妇女一旦离婚就会失去拥有土地的可能性,而娘家村的土地往往又被收回。少数分得土地的妇女,如果离婚不离村,有可能保存土地权益。若离婚又离村,其土地或被前夫家庭继续承包,或被村集体收回。
四是丧偶妇女。若妇女丧偶时较年轻,子女年龄尚小,其改嫁的意愿较大,其土地很可能被村集体收回,或被夫家的弟兄分割。若丧偶妇女与夫家家族有矛盾,丧偶后即失去在婆家继续生活的条件,土地权益也会因失去家族庇护而流失。
五是招婿妇女。有人说,不给上门女婿分地表明土地分配并没有歧视妇女,因为身为男性的上门女婿同样分不到地。然而事实是,在“男尊女卑”思想深根蒂固的农村,家中有无成年男丁决定了其家庭在村中的地位,即使成年男丁做了上门女婿,原村集体也不敢贸然收回土地,而如果是出嫁女,村集体往往会毫不客气地收回土地。
2、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具体表现
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是指妇女作为具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承包合同对其所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在现实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往往限制或剥夺上述五类妇女承包集体土地,损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是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权。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农村集体组织在分配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往往对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少分甚至不分。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上,由于牵涉利益更大,矛盾则更加突出,如果所在区经济形势好,往往还会顾及上述五类妇女群体利益。如果所在地区经济水平欠发达,则会选择剥夺和限制上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分配权。
三是宅基地及土地股份分红。__基本发放了农村宅基地的《农村集体土地证》,但由于“妇从夫居”婚俗,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不能在婆家拥有相应的份额,而娘家也可能取消其份额。随着农村土地流转量的增加,土地股份分红成为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而目前,上述五类妇女群体涉及土地的附加或增值收入不同程度都受到限制和剥夺。
1、落后的性别文化及政策强化与农村妇女地位从属化的现象仍然普遍。在__农村妇女地位总体得到较大提升的今天,农村的传统习俗、宗派势力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影响一时还难以消除。在农村社会体系里,婚姻、继承、姓氏等习俗仍以男子为中心、以父系家庭为本位。农村妇女未出嫁前的土地权益从属于娘家,出嫁则从属于婆家。一些区、街道在拆迁安置、土地分红的“土政策”中,对农村女性的土地权益存在有意或无意的限制和剥夺。《土地承包法》规定以“农户”为承包经营权主体,妇女在土地承包中,没有被当作一个有权利的“个人”来看待。在村集体的土地收益分配、家庭财产登记中,大多只登记男性户主的名字,一旦家庭破裂,妇女就很难争取到财产,也会失去土地的使用权和受益权。
2、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妇女婚嫁流动的矛盾性仍然突出。《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一般来说,农村以10年为周期调整一次土地分配。而根据“妇从夫居”婚俗,农村妇女一生中至少要变动一次长期居住地,她们因婚姻而流动,往往在婚姻关系中失去土地的承包权和受益权。当前,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已经大大增强,农村家庭的稳定性也在减弱,就更加加剧了这一矛盾。
3、村规民约“合法化”与农村土地政策相结合产生影响。在农村男权文化背景下,有权参与村规民约制定的基本为男性,思考问题、做出决定也往往从保护男性家族利益出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个别土地承包者之间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常常就在表面民主的村民大会、村民小组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中流失。
4、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在调整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上基本缺位。土地承包法中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及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没有考虑“妇从夫居”婚俗下,政策的实施对不同性别的影响。将“农户”作为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没有主体资格的妇女就不能单独享有土地承包权。表面上看是中性的法律和政策,由于没有考虑到社会性别利益关系的差别化,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给农村妇女带来不利。
5、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的救济途径基本缺失。一是政府救济的缺失。《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
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这样,村民大会在处理妇女土地权益分配上的违法决定,就属于村民自治范围,政府很难为侵权妇女提供救济。二是司法救济的缺失。法院在处理涉及妇女土地权益案件时,一般都不愿受理这类诉讼。
1、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维护纠纷调处情况。市妇联与市农委密切合作,发挥各自职能,在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内,针对农村妇女婚入、婚出等原因产生的侵权现象,开展法律、政策、调解等方面的援助。20xx年,市农委条口受理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纠纷17件。__市妇联妇女权益维护中心,20xx年共接待妇女土地权益维护来信来电来访2例。
2、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健全。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全市5个涉农区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镇街和村设立调解室,条件成熟的4个涉农区成立了仲裁庭,培训了一批具有土地仲裁资格的专业人员队伍。逐步形成“镇村调解、区县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体系。
3、加强对基层仲裁调解工作人员的性别意识培训。市农委在开设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活动时,邀请市妇联人员列席,并在培训课程中,明晰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调处的适用法律,主要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等相关内容,做到依法、合理地化解处理涉及妇女的土地纠纷。
4、法律与村规民约适用冲突的调解实践。由于现行相关法律的适用性不强,一些地方的村规民约又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涉及上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纠纷,经常出现有法律支持但难以实施,村民认知上不能理解、感情上不能接受的情况。在实际的调解中,一方面对照法律条款,逐词逐句分析讲解,一方面又不能硬搬法律,要尊重农村和农户的历史和现状,采取灵活的方式妥善处理。
案例一:某区某村的妯娌二人在村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中,未得分文。该户在二轮承包前,两妯娌的公公去世,婆婆改嫁,丢下两个未成年的儿子(即两妯娌后来的丈夫)。村里通过村规民约收回了该户的承包地。两兄弟成年后,村里只将少量边角地分给两兄弟,两妯娌嫁过来后,也没有分得土地。后来,兄弟中一人病故,妻子改嫁到外村。村里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再一次通过村规民约剥夺了该户的分配权。理由是该户的公公早已去世,婆婆早已改嫁,土地早已收回,边角地不能算承包地。经过调解,村集体还要剥夺改嫁到外村的妻子和孩子的分配权,基层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近半年的调解,村集体终于意识到做法的不妥,为该户补发了补偿款五万元。
5、法律与地方政策适用冲突的调解实践。人多地少是农村长期存在的现实矛盾,地方经济发展中任务重资金少也是现实困境。一些地方性政策在出台时,在权衡利益上,往往会选择牺牲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合法利益。面对这种情况,基层调解工作人员很为难,一方面要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还要维护政策制定者的权威。
案例二:某区某乡__姓外嫁女,婚后户口未迁出,该女在娘家村还有房子,现该村拆迁,该乡拆迁办告知她,凡是结过婚的姑娘不管户口在不在娘家村都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这位妇女即投诉到街道,街道答复如下:根据《__省某某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经讨论不予安置类型:对农嫁居的,有户口、无房产,无论有无责任田”之规定,您不符合安置房的安置条件,不予安置。这是一个明显违反《拆迁征地补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地方性政策,却能堂而皇之地将外嫁女的合法利益排除在外。在面对这样的问题时,只能采取私下悄悄调解,个别给予经济补偿的方式。
6、复杂农村家庭关系的调解实践。因婚姻关系变化而流动,依然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流失的主要因素。现在农村家庭稳定性渐失,家庭关系日益复杂,如何与时俱进地厘清婚姻关系中的土地财产关系,是一个越来越普遍的问题。
案例三:某区某村一农户女儿外嫁,在婆家村未分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娘家村明确该女子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其父亲第二轮承包后娶了从外村嫁过来的后妈,其父去世后,该承包地块被征用,女儿与后妈对土地征用补偿产生争议,基层调解很难令双方满意。现在上诉至法院,法院也很纠结,女儿认为其该得全部征用补偿,后妈认为自已也有份。按照征地习惯做法,后妈嫁过来成为家庭成员就自动有份获得补偿。但是后妈又不是二轮土地承包共有人,而后妈在原来村的土地还没有被收回,目前此案正在关注中。
7、基层调解仲裁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农村土地纠纷面广量大,错综复杂,需要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水平。目前,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工作,在专业人才培养、经费保障方面还不够。因为不具备执法权,使得调解仲裁机构的地位很尴尬,调解仲裁的执行落实也有较大难度。
案例四:某区某村一户村民父女四人在二轮承包时分得了土地,后其中一女__某外嫁,户口迁出,在婆家村并未分得土地,后其父去世,村民小组决定收回土地。基层调解仲裁机构明确要求村民小组,不得收回其承包经营权。村民小组于是在实际耕种时故意破坏__某承包地的水系,导致土地无法正常耕种,目前,该案例已诉至法院,但执行多半还是问题,此案正在关注中。
1、在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中进一步增强社会性别意识。现有的法律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规定较全面,但因没有充分考虑现实的社会性别利益关系,以及“妇从夫居”婚俗,一些条文显得有些滞后。建议借鉴广西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做法,针对前述五类妇女群体的土地权益问题,全省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农户承包合同登记实行夫妻双名制,夫妻各执一份,在转让、租赁土地时,要由双方签名才能生效,保障妇女在分居、离婚和丧偶情况土地承包权的安全。
2、政府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制约力度。尊重村民自治权利要以法律为底线,建立对村规民约合法性的审查机制和纠错机制。建议乡镇司法员列席村民代表大会,对制定村规民约进行指导。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由司法、妇联等部门组成的,针对村规民约合法性审核的联合机构,并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村规民约的清理工作,对村规民约中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的条款予以清除。如__某区某街道,在拆迁安置中规定,凡农村独女户,拆迁按照1.5倍面积给予鼓励性安置。有的农户因超生有三个儿子,但也只按照一个人的标准给予安置。此项规定充分体现了科学、合理的社会性别意识。由政府的监督制约,该区农村“男尊女卑”的现象大大改观。
3、要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相关文章:
农村的工作调研报告
上一篇:水果店市场的调研报告
下一篇:有关于乡村振兴的调研报告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