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动车辆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学校机动车辆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精选30篇)
学校机动车辆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1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与长期进入学校停 放的车主或司机签定如下安全保证协议:
1、学校教职工或家属个人车辆(含摩托车),若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且服从管理。
2、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对于停放在学校的任何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
3、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上下班时凡有学生正在进出校园,不得尾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大门口以外,待学生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学生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须等学生散静后方可开车离校。
4、任何车辆在校内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及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5、学生上课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进入。在校园内禁止鸣笛,不得随意启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任何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7、学校教师车主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飙车,遵守学校及交通部门的规定,自觉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机动车车主自觉执行,和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师生安全负责,为创建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由学校办公室、安全员各持一份、乙方由车主持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车主车牌号:
车主: (签字或盖章)
学区
年 月 日
学校机动车辆安全责任管理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年度内签订施工工程合同前,签订本协议,作为一切施工协议和合同有关安全方面的共同承诺,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分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监督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督促乙方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5、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
6、督促乙方对现场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并对其进行检查。
7、对乙方发生的一般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积极配合乙方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抢救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分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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