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范文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范文(精选7篇)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范文 篇1
一、坚持基本原则。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明确主攻方向。
作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在于向重大疑难领域进军,以攻克涉及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问题为目标,如癌症、重大慢性病、新发传染病等;作为区域分布于各地的省市县级公立医院应该结合当地医疗资源和群众需求,重点在短板弱项方面下功夫,努力提高质量水平,以群众就地就近解决大部分问题为重点;作为市县级公立医院应该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发挥医联体、医共体作用,以切实提高自身医疗服务水平和努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注重医防融合,归纳起来就是造峰、补短、强基。
三、找准实施路径。
那么怎样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呢?从外部环境来讲,政府应该做好规划,优化政策,该放的放开、改管的管好,创造有利于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服务大环境,至少不要成为高质量的掣肘者。从医院内部来讲,就是着力于“三转变、三提高”,即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狠抓内涵建设、精细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走向内涵式的、集约性的、高效的管理,主要是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来提高效率;在资源配置上,从重点投向基础设施、从医疗设备逐渐转投向人力资源发展,来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待遇、调动人的积极性。
四、突出三个重点。
第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包括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一院多区。在一院多区建设方面,既要控制单体机构规模扩展,又要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倍增、区域布局协同发展。
第二,在区域内资源均衡布局上,要围绕社会需求,统筹安排并着力推动临床重点专科群建设,通过重点专科群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三是要强化医联体网格化建设布局和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重点是实施县医院提标扩能工程,着力解决制约基层发展的人才问题。
五、避免四个误区。
一是避免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变成肆无忌惮的规模大扩张,变为占地盘,这是与高质量发展背道而驰的。
二是避免布局不均衡,变成位置上扎堆、学科上重叠、短板上没补、弱项上忽视。
三是避免医防依旧各干各的。因此,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特别强调要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
四是避免忽视管理和创新。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最终要发展,不发展不叫高质量发展,发展质量不高也不叫高质量发展。而质量高不高,政府有评价体系,行业也有评价体系,但最终必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因为我们的发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我们的健康事业也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事业。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范文 篇2
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在持续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性、防控新冠肺炎等重大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推动我市公立医院向更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__〕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通过5年时间,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推进健康清远行动提供有力支撑。到20__年,全市市域内住院率达到95%以上,各县(市)县域内住院率达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建设
1.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围绕重大疾病、医学技术、平台专科,科学规划市、县公立医院功能布局。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根据辖区外转率高的病种,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切实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逐步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加快推进市、县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清远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暂命名,下同),推动清远市第二人民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支持英德市人民医院、英德市中医院、连州市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甲医院,推进优抚医院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打造一批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科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全面提升市级高水平医院。进一步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功能定位,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将发展重心转移到提升内涵、优化存量、下沉增量的发展轨道上,避免无序竞争,推进建立衔接有序的双向转诊机制和诊疗服务体系,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
3.建设由公立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按照网格化布局管理,探索组建由辖区内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等)或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含社会办医院等)为牵头单位,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建立集团各成员单位资源共享、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作共赢的发展机制。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看病就医需求多的学科为重点,加强专科联盟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4.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标扩能。积极发展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下放医共体自主权限,推进县域医共体内部行政、人事、财务、信息、质量、药械管理“六统一”和县域医疗服务同质化。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实行县、镇利益增量共享分配,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加大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探索县域医防协同工作机制,落实平急结合工作措施,提高县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保障能力和卫生应急综合救援能力。加快推进清远市省职教城医院等项目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建成清远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应急医疗中心,鼓励并支持市中医院打造市级中医疫病防治队伍,筹建英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依托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清远省职教城医院为支撑,县级公共卫生防控为补充的清远市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有效提升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处置能力。清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成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推动县级公共卫生实验室建设,打造市、县两级公共卫生实验室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测检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技术模式创新
1.加强临床专科建设。到20__年,全市新增建设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4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依据区域疾病谱特点、域外就医主要疾病等实际情况,以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重点打造与地方临床需求相适应的市、县两级临床特色专科,如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疾病、肾脏疾病等。探索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动态管理,大力扶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影响力的市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加大对中医医院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医医院和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实施“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建设工程。培养中医名家,以中医名科名医提升我市中医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鼓励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聚焦疑难重杂症,支持开展疑难重症等诊疗技术攻关,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项目。强化科研攻关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支撑作用。鼓励并支持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创建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完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主要用于对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健全落实职务发明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清远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医疗服务模式创新。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探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将延续护理落到实处。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大力推进市、县、镇三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有效提升全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构建以信息互联互通为支撑,多部门协作联动、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医防协同机制。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全链条服务模式,建立中西医临床协作长效机制,支持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以市中医院为依托单位,筹建市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积极创建省级以上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大中医药经典名方研发力度,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支持清远市中医院创建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力争20__年前进入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评排名百强行列,以中医名院带动区域中医发展;支持英德市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支持清城区、清新区、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建设,到20__年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县级中医医院成为基层中医药服务龙头,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中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完成、投入使用并形成服务能力。到20__年清城区、清新区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中医医共体,有效建立起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县、镇、村三级整合型中医药服务新体系。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完善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构建中西协作、优势互补、特色明显、效果显著的.医疗模式。支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建设“民族医院”,打造瑶、壮族特色中医院。支持清远市中医院、英德市中医院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强化信息化支撑作用。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落实省卫健委信息便民“五个一”攻坚行动,实现“一码通用”、“一网联通”、“一键诊疗”、“一站会诊”及“一体服务”。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信息提醒、自助查询打印等服务,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快5G+远程医疗场景落地推广,提升基层医院信息化水平及远程医疗水平。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丰富业务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市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健康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开放共享和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效能提升
1.健全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提升医院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医疗质量、医院感染防控、药事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等专业委员会和职能部门作用,推进核心业务工作与运营管理工作深度整合,将现代医院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融入运营管理的各领域、层级和环节,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再造业务流程、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分析评价等手段,将运营管理转化为价值创造。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引导医院回归功能定位,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全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医疗服务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形成符合医疗发展规律的人、财、物等资源配置体系。健全完善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规定,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岗位职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控、调整、决算、分析、考核等各环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预算执行监测分析,对绩效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项目执行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业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的重大风险、重大事件、重要流程为重点,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防范财务风险、医疗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强化成本消耗关键环节的流程管理,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强化考核结果在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财政补助、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方面的运用。改革公立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职责完成情况为重点,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分配挂钩。建立完善医联体(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促进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人力资源保障
1.加快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逐步探索实行员额制管理,推动实行员额制管理的公立医院的人员控制总量根据相关指标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待遇,力争实现同岗同绩同酬。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健全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岗位聘用考核机制,加强人员聘后管理,推动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工作机制。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结合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县招县管镇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深入推进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细化和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力争到20__年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至45%左右,之后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争取逐步达到60%左右。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自主确定分配模式,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更加注重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公立医院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医学人才队伍培养制度。落实党管人才要求,公立医院党委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完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管理。培育高精尖缺人才,继续实施名医培养工程,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创建“名医工作室”。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儿科、妇产科转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鼓励公立医院将住培师资的带教工作量纳入职称晋升、绩效分配体系。保障住培医师待遇,落实“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加强老年、儿科、产科、麻醉、重症、病理、精神、康复、全科、传染病、中医药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及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开展医防融合培训,建立面向医护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学、医院感染控制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探索推进公立医院领导人员职业化、专业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落实医学人才队伍评价制度。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倾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突出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评价,实行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对基层一线卫生健康专业人员继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继续支持高水平医院组织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融合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多方联动
1.有序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调整条件的要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符合标准时集中启动和受理公立医疗机构提出的价格建议,理顺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更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继续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及时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系统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及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门诊特殊慢性病按人头或病种付费。积极推进紧密型医联体以绩效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和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医疗新技术发展,使用全省统一的病种分值库。科学制定医保总额预算,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按床日、按人头等方式的付费标准。规范医保协议管理,明确结算时限,细化结算规则,确保基金及时足额拨付。完善适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的基层病种范围,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同病同分值。推动落实符合中医药、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按全省统一的中医特色治疗病种分值库实施。〔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推动我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积极参与广州等地市联盟集团带量采购,鼓励以医联体、医共体、医院联合为单位实施药品集团采购。发挥“互联网+医药”在药品采购中的作用,确保药品供应价格、质量层次等公开透明。建立配送企业信用管理机制、银行担保机制、药品集团采购周转金制度,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提高药品货款支付效率。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加强留用资金管理,推动公立医院在合理用药基础上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完善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佘留用激励约束机制,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促进基本药品优先配备使用,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品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推动医疗机构加大对疗效确切、质量可控、供应稳定的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比重。深入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完善结果转化应用机制。完善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储备药品目录,做好短缺药品、防护物资等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市粮食和储备局)〕
(六)丰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文化内涵建设
1.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推广“一站式服务中心”模式,进一步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服务,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开展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等科学流程。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开展公益慈善和社工、志愿者服务。建立完善患者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沟通渠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强化医院文化建设。挖掘医院文化底蕴,凝练升华医院的文化精神、管理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凝聚支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激发医务人员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不竭动力。持续打造行业党建特色品牌,深化医院党建“四有(班子有作为、支部有方法、党建有品牌、单位有典型)”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建立健全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提升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完善安检设施配备,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建立重点人群预警机制。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健全解决医疗纠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多部门联合打击防范治理,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预防和减少医闹发生。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分担医疗执业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持续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清远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
1.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市属及以上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公立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做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范本,修订完善医院章程,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党委研究决定医院重大问题的机制。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制定的示范文本,修订完善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切实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书记和院长。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的,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医院党委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医院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具体办法。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尤其要加强负责医院运营、信息化建设、经济管理等精细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突出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导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全面稳步提升公立医院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坚持“把支部建在科室上”,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支部参与人才引进、队伍建设、职称职级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分配、评奖评优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的制度机制,把好政治关、医德医风关。实施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即在临床医技科室中,把党建带头人培育成学科带头人,把学科带头人培育成党建带头人)。建立健全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养”机制,注重在医疗专家、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医务人员中发展党员,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扎实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卫生健康部门具体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公立医院党委承担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定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强化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统筹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体制机制改革。各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协调推进,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和“放管服”改革,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要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国家制定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对辖区内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进行评价,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做好统筹谋划和指导推进工作,不搞“一刀切”。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给予表彰激励。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积极创新公立医院提质增效措施,通过大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范文 篇3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的要求,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快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加注重早期预防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扩容和深度下沉,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围绕“十四五”时期健康中国建设总体目标,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资源的统筹配置,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中央重点保障公共卫生、全国性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需求。地方统筹加强其他卫生项目建设。
——关口前移医防协同。立足更精准更有效的防,优先保障公共卫生投入,创新医防协同机制,提高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坚持急慢并重,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弱项。
——提高质量促进均衡。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标准、适度超前,加大向国家重大战略区域、中心城市和脱贫地区倾斜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改革创新揭榜挂帅。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与重大战略、重大改革协同,创新配套措施,确保发挥投资效益。以揭榜挂帅方式推动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医学关键技术攻关,引领服务体系模式转变。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坚持中西医建设任务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__年,在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和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推动地方加强本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能力、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健全以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一)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1.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建设,与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满足新形势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国家和重点区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备新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省级疾控机构原则上要有达到生物安全三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省域内常见多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县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2.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和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二是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若干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业务用房、病原微生物资源保藏平台、重大疫情确证实验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库及其检测实验室、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建设针对已消除或即将消除疾病的国家级防控技术储备中心。三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切实加强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任务,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健全公共卫生(含卫生监督)及卫生工程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实现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二)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呼吸系统等重大传染病,在超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等重点地区,依托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布局建设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具备聚集性疫情暴发时大规模危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能够按照国家要求第一时间驰援其他疫情严重地区,承担本区域内重大疫情救治培训任务,托管或指导当地传染病医院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把我国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提升到新的水平。
2.建设任务
遴选呼吸、感染等专科能力突出,“医、教、研、防”水平领先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平急结合原则,进一步改造提升传染病防控救治设施,建设足量的负压病房、可转换重症监护病区、可转换院(病)区,加强传染病解剖室、临床教学用房、应急物资储备空间等设施建设,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传染病隔离转移装置等医学设备,有条件的可以配备移动生物安全三级水平实验室、移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加强中西医协作能力建设。
3.配套措施
相关地方要将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在项目选址、建设投入、设备准入、科研平台、人才队伍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引导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探索创新医教研防协同机制。要统筹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基层传染病防治能力。
(三)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依托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医疗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以省为单位开展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紧急医学救援培训、演练、教育、科研等综合功能,具备大批量伤员立体化转运、集中救治、救援物资保障、信息指挥联通等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水平。
2.建设任务
强化创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创伤复苏单元等设施建设,以及接受伤员通道、二次检伤分类区等院内场所改造提升。针对海(水)上、陆地、航空、雪域等场景需求,加强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能力和专业设施设备建设,结合实际配置信息联通和指挥设备、移动手术室、移动CT、直升机停机坪等。加强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科技研发、信息管理等平台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强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的建设投入、运行维护和现场处置经费等保障。要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地设施设备管理方案、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案、人员培训和演练方案、基地建设考核方案、不同灾难场景应急应对预案等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统一调配安排。要同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和急救体系建设,优化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提高采供血能力。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快数字健康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医疗资源辐射覆盖范围,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更好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将中医医院统筹纳入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建设项目。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公立医疗机构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未能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的市、县级医院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地市都有三甲医院,服务人口超过100万的县有达到城市三级医院硬件设施和服务能力的县级医院。
(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按照“揭榜挂帅、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依托医学水平突出、影响力强、积极性高的`医院,围绕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建设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形成一批医学研究高峰、成果转化高地、人才培养基地、数据汇集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临床科研成果转化,加快解决一批药品、医疗设备、疫苗、医学数据等领域“卡脖子”问题。
2.建设任务
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医学科研平台设施和装备水平。建设高水准、国际化、开放性的药物、医疗器械装备、疫苗等临床科研转化平台和创新技术孵化基地。强化教学培训应用,打造国际一流的骨干人才培养基地。改善临床诊疗基础设施条件,适当超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度运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国际先进水平的智慧医院,建设重大疾病数据中心。推进跨地区、跨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认共享、术语规范以及数据的整合管理,建设主要疾病数据库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3.配套措施
优化国家医学中心科技成果创新和转移转化环境,鼓励国家医学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知名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共同开展临床研究开发、成果运用推广等。放宽国家医学中心创新应用政策,鼓励治疗危急重症新药优先在国家医学中心开展临床试验。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制度、利益分配、新药(医疗器械)研发上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在执行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重大疾病发病率和地区、人群分布等情况,进一步扩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地区、输出医院和专科范围,同步将承担输出任务的高水平医院纳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到20__年覆盖所有省份,完成全国范围的规划布局,到20__年基本完成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群众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省域内得到解决。
2.建设任务
在优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对纳入设置规划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使其具备作为输出医院所要求的技术水平、人才储备、临床教学和科研能力,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并减免相关费用,确保建设资金不留缺口、不增加新的债务风险。要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其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岗位数量,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和薪酬激励机制。完善医院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投入力度,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鼓励引入商业健康保险,开发针对特需医疗、创新疗法、先进检查检验服务等的保险产品。
(三)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
1.建设目标
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聚焦重点病种和专科,按照“省市共建、网格布局、均衡配置”的工作思路,通过引导省会城市和超(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医院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加强地市现有医院建设等方式,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向群众身边延伸,遴选建设120个左右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加强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引入省级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
2.建设任务
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必要的业务用房改扩建,改善诊疗环境和服务设施条件,增加预防保健、科研、全科医生培养培训等设备设施,使其与承担的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等任务相匹配,合理提高建设标准,为必要时扩大突发事件应对和综合救治能力预留空间和条件。提升大型设备配备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保障远程医疗需要,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支持脱贫地区、三区三州、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要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鼓励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开放共享的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等中心,加强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与高水平省市级医院对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通。要依托县级医院建设县级急救中心,依托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完善县域120急救网络。加强各级血站建设,提升血液应急联动保障能力。统筹加强地市级医院建设,布局建设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加强职业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
四、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康复、护理资源。地方政府要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职业健康、老年健康、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加快完善支持政策包并加快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1.建设目标
围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适应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需要,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孕前孕产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产科住院环境,增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缓解儿童常见病看病难、重大疾病和传染病诊治资源不足等问题。
2.建设任务
每省份支持1个省级妇产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妇产专科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妇产中心),每省份支持1个儿科项目建设(可为省级妇幼保健机构、省级儿童医院或省级综合性医院儿科病区),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妇产科项目重点强化产前筛查诊断和出生缺陷防治、危重孕产妇、儿童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全面改善病(产)房、新生儿室等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升级改造停车场等院内保障设施,提升妇幼健康服务品质。儿科项目重点加强呼吸、神经、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适当增加儿科病床数量,设置一定量的儿科隔离病房,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
3.配套措施
各地要统筹其他资金渠道,加大对县级妇产科、儿科建设支持力度,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指导省级机构通过牵头组建医疗集团、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妇产科、儿科资源向基层下沉。开通妇产科、儿科急危重症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加大妇产科、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积极探索改革完善妇产、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和运行补偿机制,体现妇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劳务价值,调动积极性。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均质化水平。
(二)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支持每省建好1所省级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区,重点改善老年和儿童精神疾病、睡眠障碍、抑郁焦虑、精神疾病康复等相关设施条件,优化患者诊疗就医流程。
各地要加快完善省、市、县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省会城市、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和县都有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有病房的县级公立医院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县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
(三)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
以地级市为单位,实施“城医联动”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同步完善土地、财税、价格、医保支付、人才等政策工具包,重点为急性期后的神经、创伤等大病患者,老年等失能失智人群,临终关怀患者提供普惠性医疗康复和医疗护理服务,为建立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康复、护理体系探索有效路径。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名医堂建设,积极谋划国家中医药博物馆建设,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优势,推动建成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重点提升中医药基础研究、优势病种诊疗、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医药装备和中药新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能力,打造“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中医药传承创新高地。
2.建设任务
依托省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院所,揭榜挂帅、择优选拔。加强中医药研究型门诊和病房、基础医学研究中心、生物信息资源库、循证研究中心、古籍挖掘应用信息库、中药特色制剂研发与中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协作平台、人才培养基地等业务用房建设,加强研究和信息化设备等配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攻克一批优势病种防治关键技术,转化一批中药新药和中医药特色装备,形成一批高级别专家共识、诊疗方案以及标准指南。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人员队伍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岗位编制、人才聘用、经费使用、薪酬及绩效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新机制,允许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对科研岗位人员有独立的职称评审权。在省级科研项目中加大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力度。
(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
1.建设目标
根据“平急结合、高效准备,专兼结合、合理布局,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建设35个左右、覆盖所有省份的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高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参与救治能力和危急重症患者集中收治能力,带动提升区域内中医疫病防治能力。
2.建设任务
加强具有中医特色的肺病科、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及疫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疫病防治科研支持平台。建设可转换传染病区、可转换ICU、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等,配备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心肺复苏等重症急救抢救设备,做好必要的负压救护车、移动中药房等移动设备配置,做好医用防护物资和药品储备。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用地、建设投入及运行经费、设备准入、物资储备、人才队伍、科研平台等方面保障力度,在运行管理、队伍演练、经费使用等方面建立新机制。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基地在派出专家、技术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第一时间参与传染病防治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大力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成为全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人才队伍培养和医疗模式推广的中心,在区域内乃至全国发挥中西医协同发展“旗舰”引领作用。
2.建设任务
依托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遴选建设,改善业务用房,优化功能布局,加强中医病房、中药房、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治疗区、中医康复治疗区、中医经验传承工作室、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中心等建设,强化中医特色诊疗设备配置。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在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支持组建区域中西医协同医联体,将中西医协同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工作。要把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在各主要临床科室配备中医医师,打造中西医协同团队。
(四)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
1.建设目标
遴选130个左右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围绕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妇科、儿科、康复等优势病种,打造名科、名医、名药,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推动一批中药制剂开发应用,加快省域内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建设任务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全链条的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建设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临床示教、模拟实训等用房,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改善中药房基础条件,加强中药制剂室和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应用。
3.配套措施
各地要加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落实中医药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倾斜等政策,鼓励在人才、中药制剂和中医技术应用等方面制定更加灵活的政策。支持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高中医特色医疗资源可及性和整体效率。
(五)名医堂工程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打造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示范性名医堂运营模式,按照品牌化、优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建设要求,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技术操作,保证药品质量。建立健全名医堂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看上好中医”。
六、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
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措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标准
中央预算内投资综合考虑事权划分原则、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对地方项目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享受特殊区域发展政策地区按照具体政策要求执行。中央本级项目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对部分投资需求较大的项目实行中央补助投资最高限额控制,额度如下:
1.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承担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省级疾控中心,单个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亿元。
2.国家医学中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额度按照单个项目批复情况确定。区域医疗中心、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亿元、3亿元、3亿元。其中,区域医疗中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发展起步和能力提升2个阶段进行安排。
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4.省级妇产科、儿科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亿元,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5.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中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范文相关文章:
★ 班级建设方案范文
★ 建设工作方案范文
卫生院高质量发展建设方案范文
上一篇:我的大学梦想演讲稿范文
下一篇:班级文化建设评比方案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