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通用27篇)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以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多方参与、因需提供为原则,在学校原有放学后“快乐330”拓展活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放学后看护时间,解决家长实际困难,促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1. 切实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满足家长的实际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
2.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 工作安排:
(一) 服务时间
继续按照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37号)文件要求,在继续做好课后“快乐30分”拓展活动、工作日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基础上,对确有需求的学生,课后看护服务时间延长到6点。延长看护工作自20xx年3月20日起实行。
(二) 服务对象
课后看护服务的对象为家庭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本校小学生。
(三) 服务内容
课后看护服务安排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 组织方式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根据实际情况,周一至周五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方式提供服务,学校中层以上成员加强巡视。
四、 具体实施:
1.针对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根据市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工作要求,针对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在充分听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小教科审核备案后,通过校园网、家长会等方式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学生和家长。
2.妥善安排,落实看护工作
(1) 发放家长问卷,做好学生情况排摸;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庭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班主任审核、年级组长审核后报学校确定看护名单。
(2) 根据报名学生人数,确定开设看护班的数量,做好看护班环境布置,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完好。
(3) 组织教职员工,落实看护工作。看护工作以本校教师为主、职工为辅。
五、工作保障:
(一) 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小组
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德育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由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组成。负责制定学校《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进行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管理。
2.成立家校联动小组
家校联动小组组长由分管德育副校长担任,组员由德育教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负责学生需求排摸,做好学校“课后服务”的相关申请、审核,与家长的沟通、联络等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杜绝拒不承认家长真实需求、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课后服务现象。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效果。
(二) 经费保障
1.将延长看护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范畴。通过绩效工资分配保障参与课后服务的在职教职工的劳务所得,并将服务态度、工作量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 看护工作所需的设备、维修、服务等费用由学校经费支出,不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三)安全保障
1.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
2. 落实看护学生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延长看护期间,家长不随便进校。
3. 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流行病传染高峰期、空气污染、突发事件,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学校及时调整活动安排并告知家长。
4. 看护人员对看护期间的安全负有第一责任,看护期间做到三个“注重":学生有否无故缺席,学生参加看护期间有否身体不适,六点后家长有否准时接走学生。
5. 学校管理人员加强巡视,注重看护情况,注重看护结朿校园内有否滞留学生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与相关人员联系。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2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xx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有效整合政府、学校、家庭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保障学生健康安全,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课后服务工作具体安排:
1、服务时间: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学校计划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放学后的两课时时间。
(秋冬:下午 2点40——3点40 3 点50——4点50)
(春夏:下午 3点——4点 4 点10——5点10)
2、服务内容:
⑴遵循教育规律,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需求,对一年级和六年级学生主要进行国学、写字计算、口才、自主阅读、英语训练及作业辅导方面的专项服务。
⑵二至五年级的学生根据学生的特长和需要在放学后的第一课时参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等四大类二十个兴趣小组活动。第二课时由班主任辅导作业,对学困生进行重点辅导。
体育类:武术、排球、篮球、花绳、健美操;音乐类:葫芦丝、电子琴、横笛、舞蹈、腰鼓、声乐;美术类:国画、纸雕、剪纸、书法;综合类:口才、国学、阅读与写作、英语课本剧、话剧社。
⑶每周三是校级的社团活动和各班的特色活动时间。
五、收费标准
1、经费来源:为保障课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xx省教育、《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每生每月收费不高于200元。
2、经费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校内外教师补助等开支。按照财经纪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支出标准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合理确定,坚持公益惠普、非盈利性原则,先服务、后收费,学校建立费用支出台账。定期公开收费使用情况,人员补助每月校内公示一次,其他支出每学期期末公示,学校党组织和家长委员会做好监督,随时接受上级行政部门检查和监管。
①教师课时补助标准:按照上级部门规定并参照县同类学校执行。教师个人补助标准按课节计算,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②场地使用、水电费、取暖费,消耗品购置和设备器材购置等,按照实际需要支出。
六、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小组、财务管理小组等组织机构,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规范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制定并严格的检查、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稳定、有序、顺利进行。
3、加强监督。上级行政部门、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家长委员会可以对学校制定的课后服务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预案等进行全程监督。家长随时可以监督学校的日常工作和课后服务工作。
4、加强舆论宣传。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家长、社会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每个学期初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引导家长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就是推动学生健康成长、协助家长化解按时接载学生困难的关键措施,就是进一步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并使人民群众具备更多赢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满足用户小学生课后在读服务市场需求,减轻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健全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搞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融合我校实际,以多样校园生活,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唤起自学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推动学生身心健康蜕变。现就双井小学积极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明确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从“家长自愿,校内实行,有效率监管”的'原则。
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精心安排在校园内展开,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拨用提供更多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确保。第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确保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订并全面落实严苛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设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搞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行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班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国强组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四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以班为单位进行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三—六年级:书法、写作、阅读、口语辅导、绘画。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课外活动使用班级为单位活动方式。
班级活动: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建议:周一至周五下午第三节课铃响—18:00。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4
为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按照《x市关于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
按照我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小学关于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思想,为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小学生,特别是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在学习日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监管“空档期”的问题。我校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努力构建具有特色的课外服务工作体系,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原则
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定位在解决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安全存在隐患的社会难题。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便民性服务措施。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会坚持以下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我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对学生家长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接送或无法看管的学生,在下午放学后的时段,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会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三、服务程序和办法
(一)成立xx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进行下午放学后家长正常接学生的情况调查,摸清无人接送和无人看管的真实情况。
(三)根据调研结果,结合我校的实际,召开班主任会议,详细制定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申报条件。
(四)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五)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和安全责任书,实施课后服务具体活动。
四、服务时间、对象和内容
1、服务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正常放学后开始,冬春季16:20——17:00,夏秋季16:50——17:30。
2、服务对象:
下午放学后接送或看管确有困难的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必须家长亲自提出申请、通过班级审核、上报学校,学校审核后签订家长协议书,学校方可统一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活动。学校根据各年级申请人数及学生家长意愿进行编班,课后服务按照学生课业“减负”精神,切实做到“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3、服务人员:
我校在职教师,实施轮流上岗的原则,教师参与的工作纳入正常的教师考核和绩效考核。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要做到按时参加、按时点名,组织好纪律和安全,管理好学生在校的活动,以及组织结束后家长到校接学生的签字程序。
4、服务项目
坚持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我校结合师资及场地条件,确定“1+X”的课后服务模式。
(1)安排学生完成作业,学校安排学生在教室、功能室等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实践作业,帮助学生养成自主完成作业的习惯。
(2)安排学生自主阅读,利用学校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走进图书馆或集体借阅图书的形式组织学生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增强学生读书的兴趣和热情,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
(3)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把学校现有的活动教室当做课外服务工作的阵地,加强学生艺体及科技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促进学生素质综合发展。
(4)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向孩子播放爱国主义题材、历史题材的纪录片,适合学生性格特点的'、健康的影视作品,通过影视作品来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
(5)利用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老师的专业,开展相应的社团活动或是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的人文艺术素养及增强学生的身心素质。
(6)创新形式开展服务。我校着眼学生成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探索,创新形式,采用与校外活动场所、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正规社会团体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研学旅行的形式,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五、保障机制
1、提高认识,明确课后服务重要意义。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学生等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正确对待群众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3、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4、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课后服务行为,
纳入学校教学管理;统筹校内资源,开发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5、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专门管理与考核办法,体现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评价权重,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5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服务体系,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省、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深入贯彻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实施原则
1.坚持自愿性原则
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学生。
2.坚持规范性原则
学校根据学生的需求、家长的需要、本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放学后学生的活动。杜绝任何社会机构进校举办“特色班”“兴趣班”,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3.坚持安全性原则
课后服务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要加强家长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家校无缝交接。
三、实施举措
1.服务对象
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
2.服务主体
课后服务主体为学校。由学校安排教师开展服务,也可由家校共同发展委员会组织家长义工(志愿者)参与服务。
3.服务时间
学校每天在完成规定课时之后提供课后服务。具体时间是周一到周四的3:30——5:20.
4.服务内容
在课后服务期间,组织学生开展“强基固本”“自主阅读”“兴趣拓展”等活动,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订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并将其纳入学校工作常规,认真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细化课后服务工作流程,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校外人员入校身份核查和登记制度。制定完善课后服务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责任与权利,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家校合作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6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坚持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格局,加强“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xx)28号)关于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及xx市、xx市相关文件精神,为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同时也为了丰富学生的课后生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工作原则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双减”为中心,“五项管理”为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我校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在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通过召开家委会会议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的方式,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3、安全原则。课后服务期间,规范作息时间,上下课及户外活动由学校统一调控,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统一要求,严格管理,确保参加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工作实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我校成立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同时邀请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参与具体组织实施。
(1)成立中心完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
组长:
副组长:、中心校行政人员、学校家委会理事
成员:、各年级主任、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校的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统筹组织,并对学生的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
(2)成立中心完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1、为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工作小组具体工作分为课后服务管理部和课后服务研发部。
课后服务管理部:、牵头,联合教学、政教相关人员及年级主任组成。主体负责岗位安排、课时管理、安全巡视、放学管理、家校沟通、常规检查、每日巡查、每日反馈、每课监控及每月交流。
课后服务研发部:由和教研及体艺组相关人员组成。主体负责课程管理、课堂管理、教学指导、老师培训、课程设定、课程巡视、课程反馈、课程展示、课程评价、课程培训、课题研究。
2、课后服务研发部围绕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样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根据现有的场地、设施和师资等,确定能够提供的课后服务项目,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分年级制定服务项目清单。主要分为四大类:
(1)文化类:文化课的课后辅导、作业辅导、自主阅读。
(2)艺术类:电子乐器、舞蹈、美术、书画。
(3)体育类: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操、健美操。
(4)科技类:科技创新、科技实践、科学实验。
3、学生自愿申请。有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中心完小课后服务申请表》和《中心完小课后服务服务项目意向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班主任审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服务。
4、课后服务管理部,依据学生申请情况,结合学校服务项目情况,统筹安排成立多个“兴趣组”,确定各组负责人,具体负责该组的工作,并对学校的服务安排进行公示。
各组以班为基本单位,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除了文化类外还可以报名参加一项体艺类的其他项目。作业辅导活动场地设在各班教室,体艺类项目活动场地设在各专用教室或操场。
5、落实人员、场地安排。学校是课后服务的主渠道,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全部参与到课后服务中来。结合规划教学场地、设施,统筹安排师资,如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6、签订服务协议。学校与申请提供服务的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厘清服务边界,明确家长、校方职责,明晰双方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学校收集好相关资料并做好备案。
7、收费标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xx省(x治教费办通[20xx]1号、xx市(x发改价费[20xx]28号)文件及xx市相关文件执行。坚持“自主自愿、公益属性、全面育人、主动公开”的原则。每生本学期暂定收取600元,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及时上交灶市中心校账户,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用于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授课费、管理费、考核奖)以及因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保健、安全保卫、教学设施设备添置和维护费。建立合理的课后服务的取酬机制。学期末学校及时组织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经费进行核算,对节余部分及时清退给学生并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8、经费的管理: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收入中的三分之一用于添置课后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设施,收入的三分之二进行统筹,用于教师补助、师资调配等。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每学期末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公示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校内课后服务费节余不接转,放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中途退出的学生按公办学校退费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
冬季:法定工作日放学后至17:30前结束。每天下午两节课。
夏季:法定工作日放学后至18:00前结束。每天下午两节课。
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凡是参与此项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提高“四个意识”,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所有参加老师要按学校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这项工作。所有参与服务的教师上课前都要认真备好课,并做好服务记录。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功能,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主动服务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建设富强精美幸福新漳平,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教育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xx﹞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学校年级
在城区9所小学校内同时开展,服务对象为1-2年级有课后延时服务需要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每周四个下午放学后的课余时间开展课后服务活动,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8:00,非夏令时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为17:30。
三、服务内容
学校结合特色学校创建、综合实践课程实施、校本课程建设等,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补课或上课。
四、服务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课后延时服务以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二)公益惠民原则。课后延时服务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原则,由市政府统一购买课后延时服务,省、龙岩市和漳平市总工会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
(三)循序渐进原则。各校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在1-2年级先行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课后延时的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五、工作程序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应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服务公示。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的项目、内容、方式等情况。
(二)自愿报名。通过家长会宣传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
(三)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照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xx﹞13号),按每班30名以上学生配1名教师,每90名学生加配1名管理人员,每周天,每天计1.5课时(课后服务不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每课时劳务费50元,每学期按实际实施天数计算,对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予以发放劳务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是国家推进的教育民生工程之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作为,规范做好课后服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市总工会负责对各校课后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小学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课后延时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强化安全责任。学校是校内课后延时服务的安全责任单位,要明确课后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要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有效利用校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健全监管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延时服务质量。要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活动的基础设施维护更新和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合理酬劳,应按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随意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的费用。对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课后服务统一启动时间:20xx年10月8日。各校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各校要将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以深入研究群众路线为契机,以改善民生为原则,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体现学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帮助家长解决难以按时接学生放学问题,切实解除“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发展。为了使这项工作顺利、安全实施,保障参加课后延时服务学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建立学生课后看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1.组长:
看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看护工作。
2.副组长:
协助校长做好放学后的学生看护工作,负责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对看护人员进行师德师风教育等。
为了实施“课后服务”试点工作,我们将分配具体职责给不同的组员。他们将负责确定服务对象、安排编班、确定看护工作人员、进行学生安全教育、卫生保健等工作。同时,他们也将负责看护工作的安全,确保安全台账、应急预案、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等工作得到妥善处理。
为保障学生的安全,我们将与看护工作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看护责任。在看护服务时间内的一切活动都以学生安全为出发点,看护人员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安全要求。学校校长是看护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因此,我们将建立健全放学后看护工作的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落实责任,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
我们还将设立符合安全要求的看护场所,经常开展维修和护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在看护时间内的安全。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课后看护学生名册”,对在册的学生应当每天点名,未到时及时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好安全台账和应急预案工作,由值日总护导认真、如实记录学生看护期间的状况,一旦出现情况,应根据预案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最后,我们提供了联系方式,以便各方面及时沟通。我们相信,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好的“课后服务”。
二、公益惠民原则是课后延时服务的核心原则。这项服务是由市政府统一购买,同时省、龙岩市和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以确保服务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
三、循序渐进原则是推进课后延时服务的基本原则。各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逐步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在1-2年级先行试点基础上,再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五、工作程序包括服务公示、自愿报名和组织实施。学校应该向家长公示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和方式等信息,并通过家长会宣传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需求的学生家长应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并办理报名手续。学校应该负责组织实施,按照相关规定配备教师和管理人员,并对参与服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发放劳务费。
六、工作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和强化安全责任。各校应该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规范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市教育局和市总工会负责对各校课后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各校应该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教学计划或正常教学时间。此外,学校还应该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并制定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以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
四)健全监管机制。为保障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随意侵占、挪用或列支其他无关的费用。对违规行为,如乱收费、乱发补贴、私设“小金库”等,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五)统一启动时间。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将于20xx年10月8日启动。各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呼党发〔20xx〕14号)精神,深入开展健康呼和浩特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工作,推动《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20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内健推委发〔20xx〕2号)任务落实,推进健康呼和浩特行动高质量完成,提高全市各族人民心理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健康呼和浩特行动高质量完成,提高全市各族人民心理健康水平。
二、组织结构
1、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
组长:王兴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副组长:
成员:
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所(精神卫生),办公室主任由精神卫生负责人李春峰兼任,负责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
工作组主要职责:按年度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协调落实;组建专项行动专家组;开展调查研究,对专项行动实施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提出对专项行动目标指标和行动任务作适当调整的意见建议;建立专项行动年度监测机制,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制定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做好宣传解读和典型引导工作;完成推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今后,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行动组依程序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2、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专家组
组长:宝继英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内蒙古医师协会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组员:何雪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内蒙古医师协会精神科分会常务委员
白志坚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医师
李向阳内蒙古工业大学心理学副教授、内蒙古心理学会理事
王炳元内蒙古医科大学教授、内蒙古社会心理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
专家组主要职责:为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的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三、行动目标
(一)结果性指标
1、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监测评估指标)
2、失眠现患率上升趋势减缓,呼和浩特市20xx年失眠现患率4、93%。
3、焦虑障碍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呼和浩特市20xx年焦虑障碍现率6、25%。
4、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呼和浩特市20xx年抑郁症现患率4、70%。
(二)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
1、成人每日平均睡眠达到7—8小时。
2、鼓励个人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基本的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
3、各类临床医务人员主动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临床诊疗活动中。
(三)政府工作指标
1、 20xx年底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每10万人口3、48名。(监测评估指标)
2、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5%。
3、登记在册的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
4、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
5、建立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6、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相互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心理健康宣教
1、搭建心理知识科普专家库
搭建心理知识科普专家库,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活动。推介一批心理健康科普读物和科普材料。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组织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由专业机构向社会发布。研究制定疫情常态化下公众心理调适相关科普材料。要求针对抑郁、焦虑、老年痴呆、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十条、睡眠等心理健康知识分别制定科普材料,并至少开展一次科普宣传活动。(呼和浩特市党委宣传部、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宣传科、呼和浩特市卫健委疾控科、呼和浩特市精神卫生项目办、网信办、科技局、广电局、市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
引导居民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追求心身共同健康,掌握应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方法和途径,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精神疾病治疗要遵医嘱,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包括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折页、科普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教。
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及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结合世界睡眠日、世界双向情感障碍日、世界孤独症日、世界卫生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日、世界预防自杀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国际反对校园暴力和网络欺凌日等宣传主题,开展心理健康科普知识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有资质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等,各旗县区每月至少开展1次科普宣教,20xx年底前,农村人群、城市、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达50%、70%、90%。(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宣传科、疾控科、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广电局、工会、团委、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1、开展居民心理健康基线水平调查
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失眠现患率、焦虑障碍患病率、抑郁症患病率、抑郁症治疗率、抑郁症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率等基期水平调查。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法、调查人数,全市共抽取3个区县,再从每个区县抽取2个街道(乡镇),全市共抽取6个街道(乡镇),再从每个街道(乡镇)抽取3个居(村)委会,共抽取18个居(村)委会,再从每个居(村)委会抽取56户,共抽取1008户(人),各旗县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制定的调查方法、调查人数开展调查,并按时报送调查结果。各旗县开展居民心理健康基线水平调查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1。(呼和浩特市卫健委疾控科、科技局、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县区提供数据)
2、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继续搭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试点地区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在嘎查(村、社区)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20xx年底前,以嘎查(村、社区)为单位,建成率达80%以上。(呼和浩特市党委政法委、市卫健委疾控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辖区所有高等院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稳定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并承担所在辖区(社区)居民的心理咨询工作。所有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家长和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疾控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员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测评等心理健康服务,普及率达100%。对发生家庭变故或其他重点问题的员工开展一对一心理干预。(各党委宣传部门、工会、市卫健委疾控部门、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3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15%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减轻患者心理痛苦,促进患者康复。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对身体疾病,特别是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消化系统疾病等患者及其家属适当辅以心理调整。
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提供科学睡眠指导,减少成年人睡眠问题的发生。专业人员可指导使用运动方法辅助治疗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
鼓励相关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对心理健康从业人员开展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
发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作用,对各类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普及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提高抑郁、焦虑、认知障碍、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能力。推广中医心理调摄特色技术方法在临床诊疗中的应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50%。(呼和浩特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卫健委蒙中医药综合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1)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规范心理援助热线服务
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明确队伍成员与职责任务,每年至少开展2次系统培训和演练。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提供7*24小时服务,每年至少对接线员开展2次系统培训,加大指导和考核力度。对心理干预工作人员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保障提供专业化服务,要对儿童青少年广泛宣传热线号码,鼓励其有需要时拨打求助。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用短号码热线,并广泛宣传,提髙公众知晓率。(自治区卫健委疾控局牵头,教育厅、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服务
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残联等部门结合行业特点,每年至少为系统内人员及工作对象、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等重点人群举办1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根据需求提供心理健康和社会工作服务。(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民政、残联、卫健委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3)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机制
各级政法、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20xx年底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4、5‰,规范管理率达到80%,规律服药率达到60%,精神分裂症服药率达到80%,居家患者社区康复参与率达到60%。(各级政法、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健健康部门、残联、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特色项目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探索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抑郁症、老年痴呆作为试点特色项目。做好组织实施。同时,针对当地亟待解决问题或结合当地需要,组织开展实施其他特色项目。(各旗县卫生健康委、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内蒙古行动和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的总体部署,保障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目标有效落实。
2、制定工作制度
将全年工作计划按照季度进行分解,建立台账。各旗县每季度末15日前报上一个季度的工作进展和下一个季度的工作计划。每季度做一次全市的汇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推进会,每年进行总结和部署下一年度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健康促进行动专项工作组办公室下发的通知,联络员必须按照要求上报材料。
3、开展监测评估
组织开展制定专项监测评估方案,制定专项监测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并形成报告。通过动态监测和定期评估,全面掌握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的推进实施进度和成效,掌握各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现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呼和浩特市卫健委疾控科、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各旗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监测评估内容和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4、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把健康内蒙古行动—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健康内蒙古建设总体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各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落实责任。建立督导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导。针对主要指标和重要任务,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强化对指标的年度考核。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等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把考评结果作为对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考评结果好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及时约谈并督促整改。(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组织部、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
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该《条例》是保障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推进的法治基础。
2、健全支撑体系
(1)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市级、县(旗、区)、乡镇(街道)三级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和完善县(旗、区)、乡镇(街道)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各盟市精神卫生项目办在原有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增加负责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的专职工作人员,县(旗、区)精神卫生项目办设置在公立二级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门诊,配备3—5名专职人员,提升精神卫生管理治疗服务专业能力。向各级精神卫生项目办提供岗位支持。(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疾控科、呼和浩特市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把精神卫生工作作为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卫健委财务科、卫健委疾控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医疗保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机制,将符合规定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确保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医疗保障部门将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健康、康复服务诊疗项目纳入各级医保门诊、住院报销范围,逐年提高精神障碍患者门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旗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资助。制定跟职称相匹配的心理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心理健康评估纳入居民健康体检项目范围。(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科技支撑,开展覆盖全市全年龄段心理健康状况水平前瞻性研究,增加心理健康影响因素和严重精神障碍诊疗相关的基础及临床研究等方面的重大和重点项目的立项数量。(呼和浩特市科技局牵头,财政局、自治区卫健委科教科、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信息支撑,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搭建精神卫生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健全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交流共享,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呼和浩特市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科牵头,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发展改革委、各旗县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学科发展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精神医学的教学和研究,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将心理健康纳入继续教育项目,定期举行相关考核,使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各部门。
加强精神心理医学研究,依托医疗机构、高校和专业科研机构,推进精神疾病领先重点学科、精神区域医疗中心、临床心理医学研究中心等的建设。通过呼和浩特市财政、科技计划支持精神心理健康相关课题立项,推动开展精神心理健康相关学科研究,支持精神心理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广。畅通精神心理、精神康复、公共卫生医学人才晋升通道,促进精神心理医学学科发展。鼓励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精神心理医学、护理、康复等相关专业课程。(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科教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队伍和基地建设
1、加强心理服务队伍人才建设
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组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健全行业组织并加强管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当地咨询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业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心理咨询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加大应用型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推进高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
2、加强基地建设
发挥“内蒙古自治区心理健康培训基地”作用,将其建设成为自治区精神区域医疗中心和精神心理疾病领域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完成自治区精神卫生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的建设,包括规划床位500张床位的精神康复楼和规划500张床位的自治区脑科医院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充分的发挥自治区精神卫生区域医疗中心的各中心技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并开展脑科学研究,提升精神专科和脑部疾病领域医疗、教学、科研等综合能力,提供精神专科和脑部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服务,培养精神专科和脑部疾病师资力量和骨干人才,开展临床研究并有效转化,引进精神疾病和脑部疾病诊疗领域新技术项目,推广适宜技术项目,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逐步缩小区域间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差异。(牵头部门呼和浩特市发改委、市财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篇10
亲送到一家公立中学就读。虽然他很用功,可是由于基础薄弱,成绩始终不理想,这让他感到很苦恼。同班的同学基本上都是城里的孩子,同学们对陈某浓重的乡音嘲笑不已,这让陈某感到十分自卑、孤独和苦闷,渐渐产生了一种怨恨情绪,感觉自己就像要疯了似的。
【问题】
假设你是一名学校社工,请为陈某设计一份介入方案。
【问题解析要点】
服务方案的设计应该以陈某的问题评估和问题原因分析为依据。
(一)问题的陈述及原因分析:
1、情况描述:陈某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自我认知的失衡以及社会适应的偏差。
2、产生原因:
(1)陈某学习成绩偏低,导致服务对象产生焦虑和自我评价偏低;
(2)无人沟通,导致陈某的学习问题进一步演变为心理问题,甚至恶化为对周围环境、对社会的愤恨;
(3)父母半年前移居此市导致陈某脱离了原来的环境,同时民工子弟学校取消又使陈某很难一下子融入新的环境,这加深了陈某的问题;
(4)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导致了陈某的问题很难有根本性的好转。
(二)方案设计
1、工作目标:
(1)远期目标:协助陈某融入新的社会环境,增强自信,获得成功。
(2)近期目标:帮助陈某认清现实,接受现实,正确认识自我。
2、方案实施策略:
(1)用尊重、关怀、真诚等专业态度取得陈某的信任。
(2)用个案工作的方法疏导陈某的不良情绪,协助其建立理性的自我认识。
(3)通过组织各种小组活动帮助陈某增进与同学的了解,改善与同学之间的关系,真正融进新同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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