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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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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精选30篇)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计_________股。转让方意欲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预转让股权于受让方,同时受让方希望获取股权,而该部分股权按国家规定需于______年______月方能转让。

  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转让方持有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计_____股,转让方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其持有的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计________股预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预转让该等股权,待______年_____月再按本协议约定签定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转让金构成受让方受让本协议下所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已包含本次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所需支付的交易费用,受让方无需为获得该股权而再向转让方或支付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款项。

  第三条 转让金的支付

  鉴于转让方对受让方负有债务,双方同意转让金直接在该债务中抵扣,受让方无须再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股东权利

  转让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定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前将基于本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委托给受让方行使。

  第五条 公司变更

  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正式实施后将促使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下列政府程序:向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原股权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条 转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转让方兹向受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转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转让方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缴纳了其在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全部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或由于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缴资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

  转让方是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的股本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部分股权依据本协议及正式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预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转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负责促使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或再受让方获得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

  第七条 受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受让方兹向转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受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受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_____________。受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金。

  第八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则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其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在守约方依本条第项发出书面通知___________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其并未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第九条 弃权

  所有弃权均应用书面作出。一方未坚持要求另一方严格和及时地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构成放弃要求该等履行的权利,并且一次弃权不构成对以后违约行为的弃权,无论该违约行为属相似或其他性质。

  第十条 完整性

  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事项所达成的任何备忘录、协议和安排,且该等备忘录、协议和安排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失效。

  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谅解、义务、陈述和保证,并且除本协议明示的之外,未赋予其他权利。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并且只要合法可能,若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考虑到这一点,则根据本协议之含义与目的,与双方的意愿最为接近的合适的条款应被视为取代了该条款,而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名称和标题

  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

  第十二条 未创设第三方权利

  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未被意图用于或被解释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为其创设任何使其受益之权利和任何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并应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___________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 通知

  本协议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对方发送任何文件及时通知:

  转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正本和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由本协议双方签署_________份文本。每份文本均为本协议正本,本协议双方各执文本___________套。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适当签署。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首页记载之日期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转让方: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因预转让其所拥有的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的股权给受托方,在签订《预转让股权协议》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之日,授权受托方代为行使基于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

  特此委托。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元。

  二、甲方声明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三、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四、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按照提交_____时该会现行有效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公司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3

  公司股权托管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一、甲乙双方均系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法人实体;

  二、甲方系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的股东,持有______公司发起人法人股_________股,占____公司总股本的_____%;

  三、双方已签订《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的_____公司____%的股份;

  四、乙方已经将__________元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为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在过渡期内将其持有的___公司____%股份委托乙方管理。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甲方____公司股权所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管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之标的为甲方在____公司持有的国有法人股股权,该项股权对应的股份数量为__________股,占_____公司股份总数的_____%。

  二、托管股权的权益状况

  ______公司的资产及损益状况以____20__年度中期报告及其会计报表附注为准。

  三、托管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受让的_____公司股权交割日的期间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内甲方持有的该项公司股权由乙方托管。

  四、托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持有的_____公司的该项全部股权。在托管期内,除本协议的限制条件外,乙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行使甲方该项股权的股东权利,并履行甲方该项股权的股东义务。

  2、过渡期内_____公司配股、增发新股、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因其他方式形成的股份变动,甲方按该项股份比例所应获得的新增股份及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3、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形式为参加______公司的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及《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4、过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托管标的上对任何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转让、还债或其他处置。

  五、特别授权

  托管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规定对_____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表决,如无甲方特别授权,乙方有权决定对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甲方如须特别授权,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作出。

  六、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参加

  1、甲方应为乙方参加股东大会提供协助。

  2、任何向____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交的审议提案均由乙方决定是否提出和如何提出,甲方不得自行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交任何提案。

  3、当乙方以代理人身份出席股东大会需要甲方对行使表决权予以授权时,甲方必须依法根据乙方要求的内容出具此项授权。

  七、董事会的改组

  1、甲方进入____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改由乙方提出人选进入_____公司,甲方不得更换。

  2、在乙方指定人员当选董事之前,甲方保证使代表甲方的董事根据乙方的要求参加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八、托管责任

  1、乙方应通过行使托管的股东权力,保证_____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经营决策符合_____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2、托管期限内,因乙方过错使_____公司的资产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在托管的股权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九、托管费用及支付

  乙方受托管理甲方股权的费用相当于托管期限内甲方按该项转让股权比例应获得的_____公司应分配利润(不含______年度____公司的分配利润,该部分利润归甲方所有),支付方式由甲方在所分配利润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十、股份过户

  该项股份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甲方应根据《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股份过户的登记手续。

  十一、甲方保证

  1、己真实、足额履行出资义务并合法持有____公司的该项股份;

  2、对托管股权依法享有完全的、排他的处置权,该项股权上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第三者权益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争议;

  3、托管期限内,除非经得乙方书面同意,不以托管股权为标的提供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

  4、托管期限内,为乙方对托管股权行使股东权力创造必要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乙方行使股东权力所需资料;

  5、托管期限内,不滥用股东权力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

  6、按本协议及其他有关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费用;

  7、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项下所应履行之义务。

  十二、乙方保证与承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_____公司章程;

  2、尽职行使托管人权力;

  3、托管期限内,未经甲方许可,不以甲方股权为自己或其他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担保;

  4、保证在法律范围内尽其所能使_____公司该部分股权在托管期限内保值增值;

  5、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项下应履行之义务。

  十三、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对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获知的另一方及____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非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征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一方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向其他第三方披露。该保密责_____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有关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十四、批准

  涉及本次股权托管的批准事宜,由双方分别履行各自的报批手续。

  十五、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遇有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十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向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_____、_____、瘟疫、水灾、地震、风暴、潮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和事件。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另一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或是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八、终止

  本协议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本次股份转让政府有关部门不予批准:

  3、如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获得批准,则自批准之日起双方终止履行《托管协议》;乙方有权根据《转让合同》的有关规定,直接享有并行使_____公司的股东权力;

  4、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协议;

  5、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

  6、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

  十九、适用法律

  1、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未作规定的,适用《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他后继立法,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或双方以书面确认,对本协议无追溯力。

  二十、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方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2、上款中的“实际收到”系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知人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其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4、变更方不履行上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应对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十一、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按条款十九的有关规定通知另一方。

  2、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双方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二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三、协议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所属条款内容的意思。

  二十四、附则

  1、本协议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本次股权托管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4

  第号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甲方因股权继承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事项

  1、查询、核对被继承人___生前在________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

  2、协助办理法定继承人________放弃股权继承的公证事宜

  3、甲方股权继承的相关法律事宜

  4、协助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确认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甲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费用

  1、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法律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当日以现金或刷卡方式支付。

  2、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包括下列费用:

  a)xx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

  b)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

  c)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案以外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2、除本条款第1项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卷宗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人:承办律师:

  签约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的股份(人民币_________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若在店铺运营中,董事会决议认定并通过须股东追加投资,持股者应无条件追加,持股者不追加投资,以自动放弃持有股份处理。不再享受股东利益

  五、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6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

  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签订。

  第一条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章程中所载明的合法股东,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赠与条件

  无条件赠与。

  第三条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的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股权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

  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4、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六条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购方)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_合同法》和《_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____,注册资本______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_____,持有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_______,持有目标公司_____%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

  第二条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

  第七条乙方义务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竟业禁止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第十条其他权利归属

  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

  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_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四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本协议之附件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公司租房协议书;

  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和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内容与方式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市《关于发展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若干意见》、《天津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按发起设立式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是独立企业法人。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

  公司地址为:__________。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五条公司的股本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总股份为股,每股金额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___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____元,折股,占公司股本的__________ %。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为公司股东。股东按其持有股份份额,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法人作为公司股东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其行使权利,并出具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按其所持股份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依照公司章程、规则转让股份;

  3.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记录及会计报告,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或质询;

  4.当公司依照国家政策法律上市时可优先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5.按股份取得股利;

  6.公司终止清算时,按股份取得剩余财产;

  7.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从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按认购股份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按持有股份对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股权管理

  第十条公司股权管理基本规则如下:

  1.公司依本章程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细则),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后即缴纳股金,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抵作股金的,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各发起人股金缴足后,经法定验資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在30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对公司成立重大事项决策时,对发起人抵作股金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决定设立公司后,股东不得抽回其股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因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对发起人缴足的股份颁发股权证,作为出资凭证和行使股东权利的依据。公司股份按权益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按出资比例或出资额承担公司的风险责任。优先股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享有收益权和优先受偿权。

  5.公司股份可以用人民币或外币购买。用外币购买时,按收款当日外汇汇价折算人民币计算,其股息统一用人民币派发。

  6.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在任职的3年内,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转让本人所有的公司股份。3年后在任期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额的50%,并需经过董事会同意。

  7.股东协议转让股份须向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提交转让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和资料。股份的无偿划转须向公司股权管理办公室提交原股东同意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文件。

  8.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增资扩股,按程序报批后,可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派发红利股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也可吸收新股东入股。由董事会制定增资扩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新增、配送、派发、转增的股份,与首期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责。公司增资扩股间隔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一年。

  9.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缩减股份,按程序报批后。可由全部股东按比例缩股,也可由部分股东按比例缩股,由董事会制定缩股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缩减股份与减少注册资本同步,按工商管理机构规定办理减资手续。

  10.股东可按本章程从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

  (1)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5人;

  (2)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

  (3)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11.持股职工遇到退休、调离、辞职或被辞退、除名等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先在企业内向其他股乐转让股权,本企业内转让不成,可向企业外法人或自然人转让股权,不能如期转让股权的,具备条件的可由企业公积金收购职工股权,企业无力收购的,可由普通股转为优先股管理。

  12.自然人所持股份可委托相关机构(人员)托管。

  13.公司根据发展需要上市时,按上市公司要求进行资产重组,按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章股东大会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诗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人数超过一百人以上的经创立大会决定可实行股东代表大会制,其职权和行使职权的规则与股东大会相同(以下均以股东大会表示)。由______名股东推举一名代表,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权力。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5.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和重大股权变更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7.选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8.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

  9.对公司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议事规則如下:

  1.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间隔最长不超过15个月。

  2.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董事会应召开股东临时大会:

  (一)董事缺额1/3时;

  (二)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的`1/3时;

  (三)占股份总额30%以上股东提议时;

  (四)董事会或监事会作出提议时。

  3.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4.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股东临时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定。

  5.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时(指前条第5、6、8款),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和审议决定的事项(指前条第1、2、3、4、7、9款),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6.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向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受权委托书,并在受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7.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达不到2/3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日举行,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出席股东所代表的股份仍达不到规定数额,应视为已达到法定数额,决议有效。

  8.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及决定作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决议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噬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事宜的决策。董事会由(五名以上单数)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表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般应推选最大股东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长。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但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从法人股东中选出的董事,因该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股东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一名,(根据企业情况可聘独立董事一名)。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方案、重组上市方案、发行债券方案;

  7.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

  8.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股权结构重大调整、财产组织形式变更、终止清算等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制定公司的重要管理制度和基本规则;

  12.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或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和解聘副经理或副总经理(以下简称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3.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l/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2.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对,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3.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董事会选举、作出决议、决定以出席董事过半通过为有效。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4.董事会议决议应由出席会议董事签名,董事会决定事项的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因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策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召开股东大会,代表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工作,检查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签署公司股权证、重要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第十七条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及其他董事行使部分和全部职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具体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

  2.保管股东名册和董事会印章;

  3.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第七章监事会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由名成员(不低于三人)组成,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议;

  3.对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章程行为进行监督;

  4.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5.检查公司的财务;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7.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监事会决议应由2/3以上(含2/3)监事表决同意;

  2.监事会主席或召集人由2/3以上(含2/3)监事推选和罢免;

  3.监事会成员中有1名公司职工代表,有名监事由股东大会推选和罢免;

  4.监事不得泄露公司秘密(除依照法律规定和股东大会同意外),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法律专家、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经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经理负责制、设经理一名,副经理名。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四条经理的主要职责: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列席(经理不是董事的)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规则;

  5.制定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经理执行职务的规则如下:

  1.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经理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3.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4.因犯有贪污、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愈五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5.曾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6.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愈三年,不得担任本公司经理。

  第二十六条董事、经理以及本公司高级职员因违反法律、公司章程,徇私舞弊或失职造成本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时,根据不同情况,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可给予下列处罚:(1)限制权力;(2)免除现任职务;(3)负责经济赔偿;(4)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劳动保障与分配

  第二十七条公司尊重职工的劳动权力,按国家法律政策合理解决员工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工资、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得违法辞退职工。公司应按规定提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并上交有关机构。

  第二十八条公司税后利润,在按规定弥补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

  2.提取公益金(5-10%),主要用于公司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3.提取任意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和扩大生产经营;

  4.支付优先股红利

  5.按股份比例对普通股进行分红。

  第二十九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及公积金向股东配送股份,由董事会制定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

  第十章补亏与终止清算

  第三十条公司发生亏损,先用税后利润弥补,不足以弥补须用自有资金弥补亏损时,首先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各种股份按比例弥补。

  第三十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股东大会决议,予以终止清算:

  1.因不可抗巨因素,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2.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撤销、责令关闭;

  3.公司设立期滿,无意继续经营;

  4.公司因合并或分立需要终止;

  5.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公司宣告破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在宣告终止后,发布终止公告,在终止公告发布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人雪此间,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哄抢、侵占公司财产。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成立后,应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两个月内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说明债权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四条清算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处理有关诉讼事宜。

  第三十五条公司终止的清算方案经股东大会或者主管机关审议确认后实施。清算资产按下列顺序支付清偿:

  1.清算費用;

  2.所欠公司职工工资,集资款及社会保障费用;

  3.所欠税款;

  4.公司债券、银行贷款、其他债务。

  第三十六条公司清偿后,剩余财产先偿还优先股,再偿还普通股;如不能足额退还出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十七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报(上级单位或政府管理部门)备案,向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实施。本章程对公司股东及飞东在职职工具有约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持有________公司的_____万元股权 (其中实缴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付给甲方_____万元股权转让款以购买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的上述_____万元股权。

  三、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不再享有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权益,亦不承担相应义务,以上转让部分股权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相应的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其中甲方未缴付的注册资本余额_____万元由乙方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缴足)。

  四、自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登记机关,另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盖章(非自然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   受让方盖章(非自然人股东)或签名(自然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_______%的股份(人民币_________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股权委托转让合同 篇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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