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精选31篇)
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1
甲方(发包方):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乙方就________工程安装 的项目,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____________。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人民币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整;
第2期:甲方在_______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整;
第3期:在安装___________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整;
第4期:在安装___________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40%,即____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___________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
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由:________
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2
总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________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____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单方平方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___ 元。
二、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________元。
三、单项分包石、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___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___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________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___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到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___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工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应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____%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建筑物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____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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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3
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安装工程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单的组成部分。
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
投保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关系方│名称和地址│是否被保险人│
│所有人│││
│承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转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其它关系方│││
│工程名称和地址│
│工程期限│
│首批被保险项目运至工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装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
│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费率‰│免赔额│特别约定│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永久│││││
│和临时工程及物料│││││
│(2)安装工程项目│││││
│(3)场地清理费│││││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它│││││
│财产(列明名称)│││││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备│││││
│及装置(另附清单)│││││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保险费:人民币│
│工程详细情况│
│体积:长、宽、高、层数、地下室层数││
│基础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工地及附近自然条件情况│
│地形特点││
│地质及底土条件││
│地下水水位││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
│最高、一般和最低水位││
│以往最大降雨量纪录││
│以往遭受自然灾害纪录││
│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包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度表│
│(5)工地地质报告│
│(6)工地略图│
│(7)承包人的施工承包许可证│
│(8)转包人的施工承包许可证│
││投保单位签章:│
│保险单号码:││
│签发日期:签单:│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4
发包单位: (甲方) 甲
承包班组: (乙方) 乙
甲方将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为了加强乙方安全生产责任性,项目部决定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支付甲方安全生产保定金 元,在工程完成后,退还乙方。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必须交项目部登记,必须严格遵守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做好对职工安全教育,每天上班前安全讲评,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思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并做好对工人安全三级教育上交给甲方安全管理员存档,必须做好每位职工综合保险。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保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如有不安全隐患立即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符合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甲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中毒等事件发生。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保障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由于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负责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未尽事宜。
1、甲方制订制度,乙方必须遵守严禁在寝室内乱烧乱接,违反者必须进行处罚(200---500)。
2、寝室内严禁男女混乱,违者罚款(500----1000)。
3、严禁打架闹事,偷窃等违反社会治安条例。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4、各班组必须做好工完场清,做好各种工具.机械保养,清理工作,交还项目部。
5、乙方违反项目部安全生产规定,违障操作、故意破坏、娄教不改故造事再
进行处罚。
6、对以上违障及项目部开出的安全违规罚款单和整改单不整改娄教不改等情况进行处罚。从生活费扣住。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海市是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二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 :代 表 (签字) 甲: 代 表 (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5
中国人民保险*司 分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险投保单
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和尽可能详尽地填写并签字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
安装工程险的依据。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单的组成部分。
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
投保人: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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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关系方 │ 名称和地址 │ 是否被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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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 │ │ │
├───────────────┼─────────┼────────┤
│承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 │ │
├───────────────┼─────────┼────────┤
│转包人及其承包能力(级、类) │ │ │
├───────────────┼─────────┼────────┤
│其它关系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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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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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 程 期 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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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被保险项目运至工地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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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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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项目和保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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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费率‰│免赔额│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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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包清工(详细项目见预算书)
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期 天。 合同综合价款(人民币大写):
一、甲方责任
1、负责与业主方沟通,及时提供施工所用一切材料。
2、协调相关部门,保证施工所用水、电等,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4、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等事宜,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须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四、其它约定
1、本工程甲方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于材料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80元/人/天。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由甲方承担相关 损失。
5、竣工结算办法: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双方协议综合造价(附项目单价表 一份),结算时以合同造价为基础,如果发生项目变动,只计取增减项目费用,如仅原项目工程量变化总造价不做调整。竣工时乙方将工程结算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资料两天内审查完毕,并在两日内结清尾款。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___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
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
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___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_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_____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____天内支付______%的价款,留____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___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理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理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__
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奖给承包方。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_____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_______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___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8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
┌───────────────────┬──────────────┐
│ 投保人姓名、地址 │ │
├───────────────────┼──────────────┤
│被保险人姓名、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
├───────────────────┼──────────────┤
│ 建筑、安装工程名称、地址 │ │
└───────────────────┴──────────────┘
┌────────────────┬────┬───┬───┬───┬──┐
│ 保险项目 │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免赔额│备注│
├────────────────┼────┼───┼───┼───┼──┤
│(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永久和 │ │ │ │ │ │
│临时工程及物料) │ │ │ │ │ │
├────────────────┼────┼───┼───┼───┼──┤
│(2)安装工程项目 │ │ │ │ │ │
├────────────────┼────┼───┼───┼───┼──┤
│(3)场地清理费 │ │ │ │ │ │
├────────────────┼────┼───┼───┼───┼──┤
│(4)被保险人在工地上的其它财 │ │ │ │ │ │
│产(另附清单) │ │ │ │ │ │
├────────────────┼────┼───┼───┼───┼──┤
│(5)建筑、安装用机器、设备及 │ │ │ │ │ │
│装置(另附清单) │ │ │ │ │ │
├────────────────┼────┼───┼───┼───┼──┤
│(6)其它财产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保险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
├────────────────────────────────────┤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
副经理签章:_________ 保险公司盖章:_________
┌─────────────┐
│注意:收到保险单后请核对,│
│ 如有错误应通知更正。 │
└─────────────┘
签章:_________ 复核:_________ 登记:_________ 会计:_________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协议书 篇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
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
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
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
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负责补差。
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
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
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
(2)______;
(3)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
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
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管理,如发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
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
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不得动用,若发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
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
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
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
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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