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灾害应急预案
最新灾害应急预案(精选28篇)
最新灾害应急预案 篇1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防御活动,加强对气象灾害事故的预防,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预案。
1.2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各产业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应对工作。
1.4气象灾害定义
指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寒潮、大风、干旱、大雾、高温、低温、龙卷风、冰雹、霜冻、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造成的灾害。
1.5工作原则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华能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设备安全。
2 危险因素与风险分析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资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企业遍布全国,各地气象差异极大,各类气象灾害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与人员、设备的安全构成威胁。
气象灾害发生时可能影响安全的危险点有:主厂房、输煤通道、仓库、办公区域、食堂等主要建筑物;升压站;临时构筑物;厂区大型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露天堆放的各种材料、设备;各类车辆、船舶等。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置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的最高指挥机构,由集团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监部,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1.1 集团公司办公室电话:
3.2 集团公司所属各产业公司、各发电厂等企业单位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担任,副总指挥由该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生产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1.2 集团公司应急值班室电话:。
3.3各部门职责:
3.3.1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提出修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监督检查各单位在本预案中履行职责情况。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及时组织、调动应急力量,指挥应急工作的进行。
3.3.1.2安监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工作,提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供领导小组决策。应急工作结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组织进行分析、整改工作。
3.3.1.3办公厅: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险情及处理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信息传递与通讯联络。
3.3.2重特大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3.3.2.1应急现场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组织指挥工作。
3.3.2.2安全生产部门: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3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工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4保卫、消防部门:负责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3.3.2.5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6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保障。
3.3.3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3.3.3.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物资保卫等。
3.3.3.2技术咨询组: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3.3.3现场抢救小组: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积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3.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防护用品;负责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场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3.3.3.5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参与由事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小组,负责提供相关原始资料,做好善后处理相关事宜。
3.3.3.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如实、客观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灾害损失和现场救援情况,接待与应急事件相关的人员。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建立健全企业防止气象灾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使每位职工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的安全责任。
4.1.2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意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举办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4.1.4组织开展防气象灾害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防气象灾害准备工作、防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气象灾害重点监控部位、防气象灾害物资储备情况等。
4.1.5加强对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检查,按《安全设施标准》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安全设施和标志。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使生产现场具有较强的抗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4.1.6编制防气象灾害特殊运行方式及反事故预案,并组织学习、演习。
4.1.7在各类气象灾害季节到来前负责对全厂防汛排水设备、泵房排水系统、潜水泵、应急照明设施等应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4.1.8在热带气旋(含台风)、暴雨(雪)、雷电、大风、龙卷风、连阴雨等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实施如下的预防措施:
4.1.8.1露天设备如斗轮机、龙门吊、港口设备等应调整位置、锁定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发生的移位、撞击甚至倾覆事故。
4.1.8.2 海轮、拖轮、船驳等船只应在可靠地点锚定或在避风港避风。
4.1.8.3主要建筑物的门窗应及时关闭,生产区域的阀门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水位异常升高,引起设备被淹甚至损坏。
4.1.8.4 厂区内应有足够的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车间、地下设施,造成设备被淹损坏,机组被迫停运的事故。
4.1.9在雷电灾害性天气气候发生前必须检查电气、控制设备的接地与防雷电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到来前必须检查所有的防冻、伴热措施。
4.1.11大雾灾害性天气发生前必须利用停电机会,对室外电气设备清洗,做好防污闪措施;对电器绝缘进行检查。
4.1.12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布置开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检查。
4.2预警行动
4.2.1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各类气象灾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得到下列极端气象警报后,启动预警。
4.2.1.1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4.2.1.3高温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4.2.1.4寒潮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1.5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4.2.1.6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2.1.7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4.2.1.8冰雹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4.2.2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办公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各产业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报集团公司值班室并抄送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
4.2.3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3.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用于应急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及器材,各种应急材料、设备等,必须配备齐全。
4.2.3.2检查确认各种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使用规定,确认各种救援队伍熟悉掌握事件发生后所要采取的对应方法和步骤。
4.2.3.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区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2.3.4应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召集应急工作小组、应急抢险队伍进入现场。
4.2.3.5做好与电网调度的联系协调。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应立即逐级向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设备财产损失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地方安监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行政部门向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报告,事故单位经理(厂长)或分管副经理(副厂长)向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3)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门向集团公司办公厅报告,产业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
4)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国家安全监察总局报告。
4.3.2事故快报
4.3.2.1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引起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重特大设备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统计;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内容、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
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
2)产业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产业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报告;副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
3)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向电监会、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报告。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级别, 华能集团公司因气象灾害导致事故的响应分级如下:
5.1.1一级响应:因气象灾害导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特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__万元以上,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产业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2二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伤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产业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三级响应: 因气象灾害导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与科技环保部在接到气象部门气象灾害预报后,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发出预警。在接到事故单位事故即时报告后,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2.1.2事故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现场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队伍施救。
5.2.2 实施应急救援
5.2.2.1事故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气象灾害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展开救援工作。
5.2.2.3针对不同类型的气象灾害,各单位启动有关的应急专项预案。
5.2.2.4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5.2.2.5 确保通讯畅通。包括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信息畅通。
5.2.2.6尽可能降低人员伤亡。确保物资供应、防护用品供后勤供应。
必要时可充分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及时调配,尽可能降低损失。
5.2.2.7当事故对人员造成威胁,应注意紧急避险。
5.2.2.8当事故对运行设备造成威胁,应立即采取措施,包括紧急停止设备运行,尽可能避免设备损坏。
5.2.2.9当事故有扩大倾向,现场无法消除,必须尽快向上级汇报,扩大应急范围,及时采取补充应急措施。
5.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尽快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取证、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材料,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索赔资料,损失报告以及经验教训总结等。
6 信息发布
集团公司系统发生气象灾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损失后,有关事故处理情况的信息由集团公司办公厅负责发布,并统一向新闻媒体通报。
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救以及恢复处理的实际进展情况,定期逐级向集团公司报告。发生社会影响较大、涉险人数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未遂事故,应当及时将未遂事故的有关情况、处置情况、调查结论和防范措施等向集团公司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7 后期处置
7.1发生重特大气象灾害事件后,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了解事故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组织并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向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气象灾害事件及其救援情况。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上报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经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集团公司办公厅、安全监察部门及事故单位的有关部门对事故抢险过程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意见。
7.4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7.5及时补充应急物质。
7.6及时办理保险索赔。
8 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与信息网络,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8.2应急队伍保障
为确保气象灾害应急工作快速、正确、有效地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损失,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重点和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的类别,重特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建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队伍、以及阶段性兼职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企业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列入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在每个气象灾害发生周期到来之前,必须准备就绪,应急工作小组应作专项检查。
8.4经费保障
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气象灾害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据集团公司气象灾害事故应急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落实保证安全的各项措施。
9 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培训要订立计划、根据当地的气象特点,开展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教育职工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恶劣气象灾害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9.2演练
每半年举行一次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使职工熟悉应急工作过程,掌握应急工作要领,通过演练检查各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发现应急准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正确评估企业应急工作能力,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10 奖惩
10.1对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任务的;
10.1.2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10.1.3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1负有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10.2.2对重特大火灾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10.2.3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 附则
11.1预案修订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每三年修订一次,补充完善, 经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生效。。
11.2 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国家电监会、国家安监总局和国资委备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11.4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最新灾害应急预案 篇2
一、地震前必备
1、建立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地震关系到灾区人民的生命安全,必须提前准备好一份完善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这样,在发生地震前,能够对方案进行调整完善,使预案具有更加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积极倡导科普知识。
在地震防灾救援过程中,大众普遍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如地震先兆是人造的、抓住门闩可获救等等。因此,应该在地震前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帮助大众了解正确、科学的地震知识。
3、储备应急物资。
储备被子、水、面包等应急物品,并保证一定的食品库存。在地震发生后,如果遭遇停电或被困,这些物质和食品成为了生命的保障。
二、地震发生时如何应对
1、听从指挥和安排。
地震发生后要冷静应对,听从指挥和安排,并不要轻易惊慌和逃散。等待救援的到来,安享生命。
2、选择安全地点。
避免逗留在易发生地震危险的位置,选择一个相对稳定的地方躲避。一般来说,在地震时躲在桌子下、床下等重物下,待地震停止后离开是较为安全的。
3、随时掌握信息。
地震发生后,调查周围环境,随时掌握灾情信息,并配合救援人员把人从危险区域转移出来。
三、地震后的应急处理
1、避免入室。
地震过后,建筑物往往处于不稳定的情况下,尤其是旧房子,容易出现崩塌等现象,所以建议不要进入已经受损的建筑物中去。
2、确保安全。
在地震过后,要尽快离开现场,寻找安全区域等待救援人员。
3、尽快报警。
发生地震后,要接着第一时间拨打相应的求救电话。同时,详细描述灾情,做好相关的记录和交待工作。
综上所述,想要更加成功地应对地震灾害,制定地震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非常重要。地震安全应急预案应该以人民的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以提高救援和应对能力为导向,针对地震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方案。当然,制定一份预案容易,但若想预案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在灾害中提高脱困成功率,就必须进行有效的预备、宣传和安全教育。
四、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和实施
1、应急预案的完善
地震应急预案的完善是指在已有预案基础上,不断地加强、更新地震应急预案,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完善预案的核心思想是根据灾情的不同特点,制定出不同的预案流程,能够高效地对地震灾害作出不同特点的应对方案。
2、应急预案的实施
地震发生时,应该按照应急预案的方案进行实施,每个人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同时,预案执行过程中要及时上报灾情信息,聚焦救援目标,确保应急预案实施的及时、反应迅速和效果有效。
五、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应急物资和设备是地震救援的重要资源,必须在地震发生前就进行充足的备货储备。主要物品包括简单的食品、饮用水、防寒衣物、急救药品等,设备方面则应该有可靠的通讯手段、紧急救援工具(如摘钩、剪子等)以及救生器材等设备。
六、科学疏散和远程协同
在地震发生时,部分地区可能会出现救援力量无法及时到达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实行科学疏散和远程协调。通过在地震应急预案中科学规划地域,采用不同的逃生方案,组织远程志愿救援力量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和物资补给。
七、防范措施和演练
最后,为了更好地应对地震灾害,需要不断加强地震防灾教育,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人们的自救能力和应对灾害的实战能力。要想做到心里有数,每个人都必须掌握一定的防震、救援知识,掌握相关的应急技能。
总之,地震自然灾害安全的应急预案必定是全面、实用、灵活的。随着科技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地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也需要不断完善,落实科学疏散和远程协和措施,以提高社会安全品质和国家应急物质能力,减小地震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危害。
八、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用
地震预警系统作为一种先进的地震监测手段,在日常的地震监测中以及紧急态势下都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预测震源的信息,可以提前数秒甚至数十秒发出地震预警,让民众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安全疏散,为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提供帮助。因此,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用将在地震应急预案中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和投资。
九、地震科普教育和社区宣传
在社区宣传和地震科普教育方面,应注重突出欲传人之心,理解人之情的教育理念,鼓励和引导人们参与科技活动,培养人们的自我保护和应对技能,提升人们对地震预警的认知和效果,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十、地震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改进
地震应急预案在实践应用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评估和改进。通过实际灾情反馈和科学评估的方式,发现地震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优化预案的体系结构和完善预案的应急流程。只有持续完善和更新应急预案,才可以更好地适应未来地震发生的变化和挑战。
结语:
地震灾害虽然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能为此做的事情却有很多,只要大家都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就可以在减少地震灾难的同时,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需要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以更高效的手段、更科学的方法、更稳妥的措施,致力于自然灾害防控,切实维护好民众安全。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地震监测和应急救援技术也在不断提升。地震的发生不可避免,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很多方式来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首先,重视地震科学研究和监测,注重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设施的建设和更新,了解地震国情和发展态势,提高地震灾害风险评估能力。其次,制定完善的地震应急预案,进行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速度和效率。此外,还需要开展地震科普教育和社区宣传,提高人们的防范意识和技能。最后,需要不断评估和改进地震应急预案,以应对未来地震发生的变化和挑战。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减少地震带来的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安全。
最新灾害应急预案 篇3
为了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恨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二、职责分工
1、镇国土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2、财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3、警务室和安办:根据村级地质监测报告,对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布预警信号、灾害应急调查、掌握灾害点群众基本情况,疏散、抢险、救灾工作中的治安警戒工作、及时组织群众立即转移、疏散撤离到指定的临时安置点,维持疏散过程中的秩序、撤离后的安全巡逻和撤离区的清场和搜救、清点人数、交通管制,维护社会稳定、
4、民政所: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及财产进行统计,对伤亡人员进行安抚,并将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及安抚情况及时上报、
5、广播站: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到并参与抢险工作、
6、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7、村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地质情况进行日常性的观察、监测,对有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上报镇政府、
三、预警预防
1、建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全镇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在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全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对象和范围,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
3、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及时向市政府和市国土局报告,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让、
4、发放“防灾明白卡”、根据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及切坡建房户,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要求、责任制成“地质灾害群防群测明白卡”发放到有关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镇、村、组及具体责任人、
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按照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按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四、应急处置
1、发布灾害信息、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紧急险情,应迅速将地质灾害信息传递给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稳定工作,让村民保持冷静,听从指挥、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疏散危险区内的群众、
2、全力开展抢救、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基层群测群防组织在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的同时,要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抢救压埋人员,监测灾情、险情发展、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可能破坏电、水、交通、通信等生产生活设施的应变工作、
3、技术抢修、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迅速与供电、供水、交通、通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生产生活设施,保障抢险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安全维护、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趁灾施乱行为、做好群众稳定工作,维持秩序,疏散聚集人群,并防止引发其他灾害、
5、疏导安置、做好避险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险和受灾群众的生活、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水和食品安全、
最新灾害应急预案 篇4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最新灾害应急预案 篇5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使灾害发生后,对学校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及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学校淹没、道路堵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系电话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职责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教师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取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的发生。
(6)在街道、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厕所、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撒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练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校方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倒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是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撤离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及时打开所有大门,总务处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指挥个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A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教育办领导汇报,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B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展开营救尚未脱险的师生。
C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量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拒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新灾害应急预案 篇6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况,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二、重大紧急情况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一)重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级<最大风力<12级),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地区。
4、7~10月份各地连续干旱天数在50~70天(连旱天数指期间日降雨量小于30毫米或连续3天累计降雨量小于60毫米的干旱天气持续天数)。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40%。
5、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市级以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风力等严重影响,险情危及公共安全。
7、其它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局部汛情、旱情。
(二)特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大灾情、险情:
1、全市24小时内实况平均降雨量≥200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300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降雨。
2、全市水位普遍超过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预报将接近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将严重影响我市沿海(最大风力>12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三、重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出处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三)部门职责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建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提供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提供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积极开展防洪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四、特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4、电力、通讯保障组:由市供电局、电信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7、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贸局、交通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提供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当达到或即将达到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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