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精选29篇)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解决西安XX公司职工上下班的交通问题,经公司与协商就租赁班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车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车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每天接送职工上下班(早接晚送)。
2、用车线路如下:
去:———————————— 回:————————————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
1、租用座金龙空调车一辆,年租金壹拾壹万元整。(现油价按元测算,如遇油价上涨或下跌,双方可协商适当按公里数增减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现金 。
3、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应预付乙方全年租车费的30%租金。满6个月时,付租车费的`20%。余款到期后一次付清,付款时,乙方出具相应金额正式发票,甲方按时支付。
3、由于客观原因(市政修路等)造成临时改线不另行增加
费用。
四、要求:
1、乙方须按规定时间到达乘车点,将甲方上下班职工安全正点接送到地点。
2、甲方的职工乘车时,必须遵守乘车规则,爱护车辆设备,保证安全乘车。
3、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送甲方人员,乙方承担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甲方人员在乘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死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所派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性能,并且是国家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所派驾驶员必须有驾驶证,为合格司机(附件:车辆保险单,行驶证复印一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
5、所派驾驶员必须有相应级别驾驶证,为合格司机。
6、乙方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车辆。
五、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合同所需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甲方:
委托代办人:
乙方:
委托代办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2
合同编号:婚00001
甲方
新郎:
新娘:
乙方单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行业规范、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结合本次婚宴庆典服务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婚宴庆典基本情况
举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举行地点: 市 区 路 弄 号 (饭店) 厅
婚宴: 桌,备用 桌
婚房: 室
第二条 约定事项
各具体项目如下:
一:菜肴
二:酒水、饮料
三:婚房
四:停车场
五:其他服务项目
第三条 婚宴的总价款
酒席价格 元;
酒水饮料价格 元;
婚房价格 元;
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条四条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即人民币 元;(常规一桌10人定金100元)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后提供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付清余款即 元;
(三)双方所有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结束后乙方应统一开具发票交甲方。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乙方应严格遵照本合同的内容,按照双方约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时地完成各约定事项。
第六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时支付各约定事项的价款。
第七条 任一方如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合同,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反第五条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甲方违反第六条的约定,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十条 乙方对第二条款中提供食品保证卫生负有责任,乙方发生食品质量问题,被甲方投诉,经调查属实应主动表示歉意,并为其调换相同的`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也可按原价退款。甲方消费者因用餐健康受到损害,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乙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若附件对违约条款及赔偿标准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需承担责任,但该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经甲方同意后,可将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如该转让使甲方遭受损失的,该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通过下列方式(请选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内容请划去):
□向仲裁机构(名称: )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住址所在地);
第十五条 合同的未尽事项及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作补充、删减或修改等变更事宜的,须经双方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取代其所修正的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与第五条的约定相对应:
附件一:菜肴价格(一桌供 人使用)约定
附件二:酒水、饮料价格约定
附件三:其他服务项目约定
附件四:婚房约定
附件五:停车场约定
附件六: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
甲方(签章):
新郎: 新娘: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邮 编: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日 期: 年 月 日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3
最近,姚明与休斯敦火箭队的续约问题成了舆论关注的热点。其实,不管姚明是否愿意留下,只要火箭队同意留用姚明,今年他还将身披“火箭战袍”。因为姚明在20xx年与火箭队签过一份“3+1”合同,所谓“3+1”意思是:合同期前3年,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而在后1年合同期内,火箭队可以履行合同,也可以不履行合同,但姚明服从火箭队的决定。可见这个“+1”条款对于姚明来说,是带有强制性的。
不过,姚明早就表示:“我不会忘记火箭在当初为了得到我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我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做什么事情都要凭良心,如果没有什么意外,我会选择继续在火箭打球。”所以,尽管火箭湖人放走了奥尼尔,丹皮尔离开了金州勇士,而鱼腩快艇也腾出大约20xx万的薪金空间,但是这些球队最早也只能在20xx年得到这位巨人。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要问了:我们国内的用人单位是否也可以与劳动者签订类似的“3+1”合同呢?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这种约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要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续约。但如果双方依法签订了服务期协议,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们还是拿姚明来说事吧。假设国内的某个篮球俱乐部与姚明签订了4年期的服务期协议和3年期的劳动合同,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好比是签订了一份“3+1”合同。因为3年期的劳动合同履行完毕后,篮球俱乐部可以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要求姚明续签“+1”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然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服务期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续订劳动合同。因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原劳动合同确定的条件继续履行。
所以,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往往约定的服务期限长于劳动合同期限,就是为了掌握续签合同的主动权。但必须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或者强制性地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看其是否出资招用、培训或者向劳动者提供了特殊待遇。如果未曾提供出资招用、培训或者其他特殊待遇,那就不能约定服务期。所谓特殊待遇,最主要的特征是,不是所有员工都能享受到的待遇。
拿假设中的国内某篮球俱乐部来说,如果向姚明提供的某种待遇是俱乐部的所有成员都能享受得到的,那就不是特殊待遇,强制性地续签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而如果篮球俱乐部确实提供了特殊待遇,那么姚明就要续签剩余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否则俱乐部可以追索赔偿责任。
当然,当劳动合同期满,篮球俱乐部也可以放弃对“+1”期限的要求,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但俱乐部不得追索姚明剩余服务期的赔偿责任。另外,这个“+1”合同继续履行期间,如果俱乐部不提供工作岗位,视为其放弃对剩余服务期的要求,劳动关系终止。
各国的法律毕竟不同。姚明的“3+1”合同,和本市有关服务期的规定还有许多不同之处。但是,我们的用人单位在要求职工履行服务期协议时,不妨听听姚明的这段独白:“一开始我向往的是一些大城市的球队,但是经过休斯敦的一年快乐时光,如果现在叫我再一次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火箭队,因为她给我带来快乐。”的确,法律上的约束是需要的,更重要的还是从事业发展上吸引职工。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4
甲方:上海全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业务委托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对甲方指定各型号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保管、配送等业务的操作(以下合称“委托业务”)。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业务委托内容:
双方约定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服务内容等
1.1 仓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的设备提供仓储场地,并对存放的设备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保管。(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2 运输配送: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甲方的设备根据甲方提供的地址在规定的时限内安全送达指定地点,并保存相关单据。(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3 仓储及配送的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仓储及配送业务制定相应的制度,并由乙方代表依据该制度开展工作。(详见: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其它业务:双方于附件中另行约定的其他业务。
2. 保密协议:
双方依据商业道德规范,(详见:《保密条款》)
3. 费用结算:
3.1 仓储物流总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定依据不同型号的设备,由仓储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组成,以下简称:服务费。(详见:附件1-设备型号-上海地区配送价格合同)
3.2 付款方式:
3.2.1 服务费用支付:每月月末为清单结算日,乙方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相关服务费用清单及相关单据,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于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支付到乙方指定帐号上。
4. 乙方责任:
4.1 乙方在为甲方处理甲方指定的各项委托业务,应做到安全、准确、及时,对甲方指定时限的委托业务,若乙方未能在指定时限内完成,应及时向甲方说明理由,并在事后提供未能按时完成业务委托的合理理由的书面事故报告,同时赔偿甲方损失。
4.2 乙方有责任按照相关业务规范完成甲方指定委托,相关的业务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约定,同时,本合同附件中所有另行约定的业务规范亦作为本条款不可分割的部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4.2.1 设施资源要求:
4.2.1.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业务委托量配备足够的相关设施及资源为甲方服务。 乙方为甲方服务的设施及资源应该符合甲方设备的要求,做到清洁、防静电、防潮、防雨、无异味、无污染、无损坏、无任何明显可造成甲方产品灭失或损坏的瑕疵。
4.2.2 服务人员要求:
4.2.2.4 乙方派遣的仓储管理人员应对甲方设备进行专业保管,并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乙方派遣的业务执行人员应着装整洁、并于明显处佩带乙方公司清晰的标志。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 乙方的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任何的不当或不作为导致的甲方指定收货人发生的任何投诉或诉讼,乙方承担所有直接的责任,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保留一切追索的权利。
4.2.2.6 对于任何与甲方设备有关的服务状态,乙方有责任积极配合查询。 设备赔偿责任: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的设备时,发生破损、污损、潮损、遗失、盗窃、损坏、火灾等事故时,乙方须承担所有责任,依据双方约定的投保价值全额赔偿。
4.2.3 信息反馈责任:如有下述情况,乙方有责任立即向甲方汇报并接受甲方的指示。
4.2.3.3 设备在服务进行中发生损坏事故。无法确认收货地址或收货人。 收货人拒绝收货,或者其他的原因无法收货时。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而不得不在一定的期间中断服务时。
5. 合同中止及有效期限利益的丧失约定
5.1 甲方或者乙方,发生下列任何一项事实时,在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后合同即行中止,任何一方对对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将视为到期债务,立即将其债务全部支付给对方。
5.3 因违反本合同,其他单项合同或补充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内容并造成对方严重损失时。 在接受强制执行、临时强制执行、临时处理、拍卖、破产、公司解散、公司重组、公司重建等的申请,或自行申请破产、公司重组、民事重组等时。
受到迟纳税费的处理时。 不能支付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时,或者申请停止支付时。 被认为有资产极度恶化,或信用力极度下降趋势时。 乙方由于能力所限或服务质量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时。
6. 权利义务的'转让
6.1 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及其附件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乙方不得将委托业务转包、分包给其它第三人。
7. 不可抗力
7.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根据实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
8. 合同附件
8.1本合同所有相关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合同有效期限
9.2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为止。 合同届满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继续合用进行协商。如果继续合作,需重新签合同。
10. 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以及对于其他附属或补充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本合同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各保存两份。
甲方:上海全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广纪路333号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 密 条 款
1. 保密资料的定义
1.1. 甲方依据主合同向乙方披露的甲方收货人的所有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以及甲方披露给乙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或其他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以下资料和信息:
2. 双方责任
2.2. 乙方作为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对甲方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已经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乙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在甲方向乙方披露前已为乙方所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乙方的资料。 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乙方也须促使其代表或雇员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保密信息。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开展合作项目工作中在通常情况下所必须的。
2.3. 乙方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控制在因履行主合同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乙方负责的代表的范围内。
2.4. 除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乙方不得将含有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复印、复制,或者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人。
2.5. 如果合作项目终止或任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应甲方要求返还其占有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和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他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在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因资料存档和财务核查的需要而保存部分保密资料。
2.6. 乙方将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注意程度来对待甲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并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注意义务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3. 知识产权
3.1. 甲方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意味着向乙方或乙方的代表的转让;甲方授予乙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乙方或其代表转让或授权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权益。
4.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4.1.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4.2. 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有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仓储、操作及运输配送细则
1. 业务原则
1.1. 乙方的运输及配送人员根据《公司驾驶员守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操作。
1.2. 乙方的操作员工根据本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主合同及各附件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业务。
1.3. 乙方的管理部门人员根据甲乙双方缔结的主合同,各其他附件及本细则以及乙方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相关其它业务。
2. 仓储及装卸
2.1. 甲方设备将由九州电子的物流供应商运输至乙方仓库,如遇乙方非工作时间,乙方需安排送货车辆停车位,待乙方恢复工作后进行卸货入库工作。
2.2. 明确卸货方,以及设备保管责任移交点
2.3. 如何界定外包装变形和受潮问题,取证的方法方式。
2.4. 如何处理外包装变形和受潮的设备问题,问题包装设备是否入库,或者交由送货车辆带回。
2.5. 入库过程中,乙方操作人员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依据不同型号分别存放至规定区域内必须与仓库外墙、立柱及分区(隔)铁网保持一定距离,并做到分类明确,统计便捷。
2.6. 乙方在完成入库工作后,必须立即将入库设备数量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至甲方相关人员邮箱。
2.7. 乙方需指定专属工作人员针对甲方的设备进行保管工作,以确保甲方设备的安全。
2.8.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专属仓储场地严禁与本项目无关人员随意进出该区域。
2.9. 乙方工作人员在对待每次装卸动作时,一定要确保轻拿轻放,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3. 运输及配送
3.1. 每订单均有2分单据,分别为:1.东方有线采购单;2.上海全景出货单,均为一式五联单,均需收货方签字。
3.2. 收货方留存东方有线采购单(白联),乙方留存上海全景出货单(蓝联),其余单据全部交于甲方处理。
3.3. 甲方工作人员将以邮件形式下达订单,乙方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需在1小时内对订单中的要求予以回复,回复内容包括:订单号 + 能否按时完成
3.4.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甲方所下订单,制作相应的发货单据,每份订单共计2套单据。
3.5. 为顺利完成配送任务,乙方工作人员在出货配送之前,要与收货人事先沟通,确认送货事宜,待确认后,展开后续工作。
3.6. 设备出库需按照先入先出原则实施
3.7. 乙方工作人员将依据订单中所需设备数量,点数出库。
3.8. 扫描KEY号
3.9. 装货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小心地将设备装入车中。
3.10. 乙方工作人员驾驶装载设备的车辆时应避免急转弯、急刹车或因震动对设备造成的损伤。
3.11. 配送时根据《驾驶员守则》进行配送业务,并在递交设备时要求顾客签收(签字)。
3.12. 配送的原则是配送到运单指定收货地点或是收货人要求的地方。
3.13. 配送的过程中收货人要求变更地址或是有其它要求时通过乙方的负责人通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操作。
3.14. 到达配送目的地后,轻拿轻放将设备卸下,并与收货人当面点清数量。
3.15. 签收包括收件人全名以及收货日期,签字必须清晰。
4. 库存、签收信息及签收单据反馈
4.1. 乙方工作人员在每个工作日10点前向甲方提供当日库存报表。
4.2. 乙方工作人员在完成每次配送工作次日中午11点前需将签收单据扫描件,依据甲方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甲方。
4.3. 乙方工作人员需每周一次将相关签收单据移交至甲方。
5. 其它相关业务要求
5.1. 合同附件中的其他业务或操作要求与主合同拥有同等效用和约束力。
5.2. 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的信息:
5.2.1. 与设备数量有关的信息
5.2.2. 与设备配送有关的状态信息。
5.2.3. 与服务费用有关的相关信息
5.2.4. 与客户投诉有关的相关信息
5.3. 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按甲方要求的方式,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准确无误的信息传递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信息反馈的准时,准确将作为甲方对乙方考核及能力评判的重要依据。
5.4. “签收单”的处理
5.4.1. 乙方有责任在设备送达后要求收货人签字。
5.4.2. 乙方有责任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签收单,并每周一次移交至甲方。
5.5. 事故,投诉及责任
5.5.1. 自乙方对设备确认入库至配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止,乙方承担所有设备的灭失,破损,污损等责任。
5.5.2. 设备发生灭失,破损或污损时,乙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赔偿方法。
5.5.3. 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任何设备事故或相关投诉时,乙方有责任立即汇报给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处理,并对事故或投诉进行分析,向甲方提供书面解释报告和处理方法,并给出建议对策及改进计划。
甲方:乙方:日期: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5
人们经常会因为种种原因外出,因此不可避免要居住于旅店之内。从而,旅店与旅客之间发生法律关系并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旅客在旅店中丢失财物,旅客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等各种情况,对旅店服务合同的法律特征进行分析,有利于理清法律关系,解决实务中存在的问题。
一、旅店服务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没有对旅店服务合同形式进行明文规定,所以旅店服务合同是一种非要式合同。基于旅店服务合同的这种特性,要判断一份合同是否是旅店服务合同就需要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从现实生活中看,旅客入住旅馆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旅客直接到旅店询问客房的相关信息,旅店根据旅客要求安排相应的房间并配给钥匙,从而完成要约与承诺,该旅店服务合同成立。在这个过程中,旅客和旅店之间不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完全是通过双方的
事实行为确立旅店服务合同成立。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比较容易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存在,并解决随后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问题。 另一种是旅客或者第三人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预定客房,通过这种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有可能是预定客房合同也有可能是旅店服务合同。一种是旅客发出的要约就是预定客房的邀约,旅店接受该要约则预定客房的合同成立,预定客房的合同成立后,旅客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入住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旅客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到旅店办理入住手续则旅店可以将客房给其他旅客使用,这种预定客房合同也不存在对客户人身、财产等负相应责任的义务,因此不能将预定客房合同与旅店服务合同混淆;二是旅客发出的要约是住宿的要约,旅店接受该要约则旅店服务合同成立,对合同双方产生约束力,此时旅客尽管旅客没有入住也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而旅店也不得将客房交给其他人使用。一般来说,在实际生活中比较难区别客房预定合同与旅店服务合同,不过可以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交易目的、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判断合同的属性。
二、旅店服务合同是混同合同
学界普遍认为旅店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中的混合合同,以租赁、雇佣和保管合同的基本要素为主要内容,同时也因各个旅店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而可能涵盖其他合同的内容。具体来说,该混同合同具有以下性质:一、旅客对客房的合理使用;二、旅店提供服务的义务;三、旅店对在旅店内旅客人身安全和财产的保护义务,也就是旅店的无偿服务部分的义务;四、旅客不需要为上述服务支付房费之外的额外费用。
旅店服务合同的最主要部分就是旅客对客房的使用,这实际上是对客房的租赁关系,客房内的随附物品一般也被认为是租赁物的组成部分,因此旅客对于客房内的床、家具、电器、洗漱用品等大都可以自由的使用,仅有少量物品明示表明是需要另付费才可以使用的。旅客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物品的属性来合理使用旅店内的设施,不得故意破坏或者非正常的损耗物品。如果发现因旅客使用不当或者故意破坏而使产品受损,旅客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比如说旅客把烟头扔到地上把地毯烫出洞,显然是需要承当赔偿责任。
旅店同时提供基础服务,每个旅店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同,有的只是提供打扫房间、整理床铺、摆放物品等传统意义上的服务,有的还提供餐饮、停放车、委托代办等服务项目,这些服务项目都是随着社会生活日益复杂而产生。这些新增的服务项目有些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有些则是需要支付相应收费的,在这里为了方便研究,假设这些服务项目是不需要额外支付费用的基础服务。对于旅店提高的上述服务,一旦因为旅店方面的过错产生不利后果,例如停放的车辆出现被人为损坏,旅店往往以上述服务是免费的`为理由,拒绝承当责任。生活中,越是高档的旅店的房费就越贵,同时提供的免费服务种类也就越多。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旅店也不可能做亏本的生意,旅店提供这些服务就需要雇佣员工、购买工具,从而产生相应的各种费用,但是只要注意一下提供上述服务的员工的工资是旅店支付的,而旅店支出的工资正是从旅客支付的房费而来。显然其实这就是一种变相的搭售行为,旅客支付的房费中本来就已经包含了这些服务费用,之所以说这些服务是免费的,就是即使你没有使用上述的服务也不退还相应的费用,所以,上述服务从本质上来看,都是有偿的服务而不是无偿服务,因此旅店的注意义务比较高,当出现问题的时候,旅店不能够以已经尽到一般注意义务来抗辩。 旅客在旅店内住宿,旅店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保护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旅店对此承担的仅是附带的、一般性注意义务,毕竟旅客入住的目的不是保护其人身或者财产的安全。因此旅客故意挑衅他人、斗殴引起的问题,或者旅客自杀等超出一般注意义务的后果,旅店无法预见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我国《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75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因此旅客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当向旅店声明,由旅店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否则,旅店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旅客支付房费后,旅店一般就不得对上述三个方面继续收取额外的费用,简而言之房费就是租赁客房与旅店提供服务的综合费用,而对旅客人身与财产的保护义务是不可分割的强制性义务、免费义务。
旅店服务合同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其混合性,正是将多重合同关系混合在一起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旅店服务合同,这并不是简单的累加,而且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三、综述
在实务中,旅店服务合同纠纷的案子主要是集中在旅店内财物丢失或者被损坏、旅客拖欠房费方面。具体分析来看,财物丢失或者被损坏案件是旅店服务合同性质中混合合同的体现,主要的争议就是旅店是否提供保管服务,该服务是有偿的服务还是无偿服务,旅店是否尽到应尽的义务,旅客自身是否有过失。旅客拖欠房费的案子也并不是单纯的拖欠房费,涉及到旅店服务合同的非要式性,主要是旅行社或其他团体与旅店之间就旅店服务合同是否成立起的争议,双方对要约的内容认识不一致,一方认为是预定房屋合同的要约,另一方认为是旅店服务合同的要约。
旅店未尽到应尽的义务,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旅店也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如(1)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2)旅客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如旅客在旅店内自杀,如物品需要在特殊条件下保管而旅客未告知而导致物品变质;(3)保管物品自身性质导致的损失。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协商, 就乙方代理甲方公关事务,提高甲方产品知名度和企业形象,支持和促进甲方产品销售及各 项业务发展,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理事项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全面公关事务,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关策略服务、公关传播与媒 介关系、分析家关系、政府关系、公关活动策略与实施、公关培训、危机关系管理。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公关代理服务,保证满足甲方公关要求。
(1)固定公关服务即第一条第1 款所述服务事项。
(2)随机公关服务:固定公关服务不能完全满足甲方的公关需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 合同未包括的随机公关服务,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3、乙方超出代理权限,所产生的与代理本合同无关言行,甲方不予承认,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二、代理期限
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公司战略、市场策略、产品及技术信息、行业竞争等有关资料, 以及公关事务涉及甲方的事件背景、甲方立场和利益认识,以及其他相关专门知识。提供的 方式包括纸面文件、电子文件、电子邮件、录音、录像、电话会议或其他口头表达。甲方保 证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知识的准确性、完整性。
(2)甲方有权获得品质优良的公关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策略服务、公关传播与媒 介关系、分析家关系、政府关系、公关活动策略与实施、公关培训、危机关系管理。
(3)甲方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公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公关代理项目组,并向甲方提供所 有项目人员的背景、联系方式、工作关系及工作方式。项目组代表乙方提供公关代理服务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策略规划、季度策略规划、月度计划等;安排各种涉及双方的工作会 议;提供各项公关服务,乙方对项目组成员的'行为负责。
(2)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供的公关代理服务的质量和合法性。
(3)乙方根据甲方所提公关代理服务质量的意见,改进代理方案及其执行的有效性,不断 提高公关服务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四、服务费用
甲方支付采取月费或者年费加发生的固定公关服务费或随机公关服务费方式。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付费用的 70%即 元以支票或者现金形式支付给 乙方;余款则在合同到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或者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
1、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 方泄露。
2、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
七、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动乱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之内 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八、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间提出终止本合同,需提前15 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 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
如果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15 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作 为违约金;违约金必须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逾期七日不支付的,应按照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如果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15 日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作 为违约金;违约金必须于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逾期七日不支付的,应按照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交还甲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完成的各项工作的发生费用。
九、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向合同签约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并具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 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甲 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公司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公司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其中包括:
1.甲方为乙方注册一个乙方所选择的域名,并且该域名的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使用已有的域名绑定;
2.甲方为乙方开通一个网站存放空间。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___年的费用;
2.乙方保证遵守虚拟主机服务条款,详见服务条款。
三、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完成域名申请后,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域名年费不予退还;
2.如果乙方违背“虚拟主机”服务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服务;
3.甲方将尽一切力量保证对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但是如果由于不可抗拒力量造成服务中止,甲方不承担赔偿损失。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1.双方签署合同,乙方向甲方正式付款(外省市建议通过邮局汇款,本市可为转帐支票)视为合作开始;
2.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的一个工作日之内开始为乙方申请域名。
五、合同的起始和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双方没有表明终止意向,本合同自动顺延;
4.如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结算并付清所有应付款项。
六、争议的解决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其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期中若有与本合同矛盾之处,以新协议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友好协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间的会议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
1) 会议承办期间,在方便甲方工作的前提下,统一服从乙方安排;
2) 提供会议室、住宿、用餐标准。有权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向乙方提出调整餐标;
3) 按合同要求,支付由乙方垫付的场地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2. 乙方
1) 负责提供不少于人的会议室;
2) 负责联系会议住宿,确保会议期间人的住宿要求;
3) 负责联系用餐场所、订餐,正餐每餐桌;
4) 负责参会人员接站工作;
5) 乙方向甲方提供会务发票;
6)提供会议场地,保证会议场地设备能正常使用。
二、费用及付款方式
1. 费用
场地租赁费: 元;
交通费: 元;
住宿费: 元;
餐费: 元;
其他: 元;
合计: 元(大写:)。
2. 支付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承办规定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提供会议承接服务,甲方支付场地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总费用为 元,大写: 。会议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元会务费发票后,甲方向乙方电汇 元,大写: 。
2) 在会议结束后用总额减去已开发票总额的剩余费用金额发票后,电汇支付剩余费用。
三、违约责任
1. 合同履行各个阶段过程中,甲方若延误付款时间及数额,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项目(用餐、住宿、用车、会议场所、会议过程服用),每个环节按合同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 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非人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外,均不得更改。
5. 本合同在执行时如需增加内容,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质量保证备忘作为附件;附件与原合同一并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6. 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精选服务合同范文合集 篇9
在(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称雇主)与(_______)为另一方(以下称服务承包者)之间于_____年___月___日达成本合同(连同___份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鉴于雇主依据本合同要求服务承包者提供服务(以下称服务)和服务承包者同意按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
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01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汇,一旦用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a)“合同”是指由雇主和服务承包者签定的合同,按由双方签字的合同格式加以记载,其中包括全部附件和附录以及以参考资料形式列人的全部文件。
(b)“服务承包者”是指其执行服务的建议已被雇主接受的人或公司。
(c)“雇主”是指其雇用服务承包者执行服务的一方。
(d)“由雇主提供的支持”是指由雇主免费为服务承包者执行合同项下的服务而提供的数据、服务、设备以及便利。
(e)“一方”是指雇主或服务承包者,视情况而定,而“双方”是指他们二者。
(f)“人月”是指相当于一个日历月期限的服务,其以在176个工作小时提供这样的服务的人为依据。
(g)“人员”是指作为雇员由服务承包者或其分包者所雇用并被分配执行服务或其任何部分的人员。
(h)“服务”是指由服务承包者根据合同所实施的工作。
第二条 服务
2.01服务的范围
服务承包者将依据在附件___________中所阐明的职责范围(tor)/工作说明(sow)的最终条款和本合同所有其他要求执行服务。
2.02服务的标准
服务承包者将利用其专门的技术完成他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依据在tor/sow里所规定的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另外普遍适用于合同所要求服务类型的最高职业、技术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服务承包者将认真负责地履行其义务并将时时刻刻为雇主的利益而工作。为了达到这些目的,经雇主的同意,服务承包者将应提供具有充分素质和经验的人员并为圆满完成服务提供所需的人数。关键人员的简历作为附件____的附录附上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
2.03估计的人月数
双方同意服务承包者将依照作为附件___附于合同的工作计划执行服务。为了执行他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服务承包者将提供总人月数为____的服务。除非经双方另行同意,服务承包者将没有义务提供超过上述总人月数的服务。
2.04附加服务
已达成协议,雇主可以在本合同项下不断分配在合同总范围以内的其他有关工作给服务承包者去完成。执行这种附加服务的期限和条件应经雇主
和服务承包者相互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条 人员
3.01关健人员
服务将由在附件____中所指定的人员并在所示的各自期限内完成。经雇主事先同意,服务承包者可以在适当时对这样的期限进行调整,以确保有效地执行服务,不过这样的调整将不使在合同项下的付款超过在4.02条所提到的上限金额。
3.02关健人员的变更
除非服务承包者会另行书面同意,关键人员将由在附件____中所列那些人组成,而且将不得改变。
3.02.1在有任何关键人员在完成他的服务合同之前由于超出了服务承包者所能控制范围的情况,又未经雇主许可而辞职、被解职或被撤走的情况下,服务承包者应当在不给雇主增加费用的情况下提供一个资质相当或更好,且雇主可以接受的人,而且报酬不超过他所代替的人所得到的报酬。
3.02.2雇主可以以类似的方式给服务承包者发出书面指令,说明理由,指示他更换他的任何被雇主发现不合格、没有能力或因他故而不希望要的关键人员。
3.03组长
服务承包者将保证由一位经雇主书面批准的组长在执行服务期 间的所有时间都对在现作业负责并负责服务承包者与雇主之间的联络。
3.04身体健康
服务承包者负责确保其所有关键人员都身体健康,能够提供在合同项下的服务。
第四条 对服务承包者的付款
4.01对费用的估计
在附件___中列出了对费用的估计。
在此拨出一项用于应急的预算金额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数字表示金额)。
4.02上限金额
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将不超过_______________(以文字和数字表示金额)。
4.03由雇主提供的支持的费用
所规定的上限金额已经明确,雇主将免费向服务承包者提供在5.01款中所规定的支持。如果不及时提供任何由雇主提供的支持,服务承包者可以征得雇主的批准,自行购买所需项目,费用从合同出并相应调整上限金额。
4.04应急金额的使用
在超过估算的费用方面的付款可以从应急金额列支,只要这样的费用在发生之前经雇主书面批准,而且如果有绝对必要并符合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收费率(如有的话),方可使用应急资金。
4.05付款货币
除非另经雇主同意,全部付款都以人民币支付。
4.06付款方式
在随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中规定了对服务承包者要提供的服务付款的方法和金额以及服务承包者可以报销的开支类型。
4.07付款程序
以下列方式开服务账单和付款:
4.07.1雇主应在本合同签字后三十(30)天内向服务承包者支付金额为____的款,作为启动工作的开支,但需要服务承包者提交一份可接受的、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的银行出具或确认的预付款担保,其金额等于预付款额。预付款金额由雇主冲账,方式是从服务承包者的付款发票面额中扣去百分之二十(20%)直到全额收回为止。但是预付款收回期不应超过合同期的一半。
4.07.2服务承包者将向雇主提交所提供服务的和可报销费用的月度发票,附上由雇主合理要求的这类的凭证。付款发票应按要求由雇主授权的一位官员会签和按本合同条款核实所要求的金额是应付的和可付的。雇主应在收到付款发票和凭证后三十(30)天内向服务承包者付款。
4.07.3如果任何付款发票有任何错误或包含有任何没有证据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费用,雇主将从付款发票上进行适当的扣除并相应地通知服务承包者。将对没争议的发票余额进行付款,不得延误。服务承包者可以在随后的付款发票中附上补充凭证,重新提交任何有争议的扣除部分。
4.08因不满意进展而停止付款
一旦服务承包者的工作进程以雇主的意见是由于服务承包者可以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况而落后于所批准的工作计划百分之二十(20%)以上,则雇主可以扣压对服务承包者发票的全部或部分的付款直到起码补到那个进度的百分之二十(20%)为止。在因服务承包者之故使工作出现重大延误的情况下,对活动计划的任何变动绝不能包含为弥补延误给服务承包者的追加付款而造成的超支。
4.09涨价
调整率=协议调整率十[协议调整率×(1- i0)/i0),式中:
i 代表调整时的价格指数;
i0 代表签合同前一个月的价格指数。对任何一个调整期收法率的调整将不超过百分之十(10%)。
4.10最终付款
在服务完成时,服务承包者应迅速提供最终账单。只有在由雇主授权的官员发了完成证书并由服务承包者与其发票一起呈交了完成证书之后才能进行最终的付款。服务承包者在收到最终付款时应提供签字的清帐单。
第五条 雇主的义务
5.01雇主提供的支持
雇主应以在本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中所列的设施、设备、数据以及服务的形式免
费向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提供。
5.02雇主给服务承包者配备的人员
雇主应分配其人员与服务承包者一起工作。这样的人员将受服务承包者指挥和监督,不过,他们依然是雇主的雇员,而且他们的工资以及其他费用将由雇主承担。这样的人员名单与所安排的期限在合同所附的并构成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______中进行介绍。
5.03进入服务地点和现场的权利
雇主要保证使服务承包者有权进人为有效执行服务而需要进人的全部地点和现场,只要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满足所规定的安全批准要求。服务承包者对这样的土地或财产由于这样的进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将负责任,只要这样的损失是由于服务承包者或其人员的有意过失或疏忽所造成的。
5.04雇主的其他义务
雇主有及时出证明和按发票付款的附带义务,有义务合作而不是妨碍服务的执行和不是无理扣压或推迟在合同中所规定的批准或同意。
第六条 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1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1.1服务承包者应:
(a)以正确的判断和最高的职业、技术和质量标准,遵照所有有关法律和规定提供服务,以确保使结果为雇主带来最大的好处;
(b)接受对本合同项下要执行服务的全部责任,其是服务承包者对雇主的义务;
(c)以高效而勤奋的态度进行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将可报销的费用降到最低限度,而 不使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受影响。少(d)服务承包者应依照并严格遵守任何关于工人健康和安全、工人福利、伤亡补偿、最低工资、劳动时间的法律以及环境、税和其他法律。
6.02服务承包者的义务
6.02.1服务承包者应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雇主所进粉的任何审查或批准将不能卸去服务承包者的责任。
6.02.2一旦雇主单方面所进行的任何重大变化会对服务承包者提供服务的能力有负面影响,则服务承包者可以要求发一书面免除责任书,免除这样的变化会对其服务质量造成影响的程度。
6.03档案
服务承包者应:
6.03.1在服务方面保存准确而系统的档案和账目,在形式和细节上要符合通常的习惯做法并足以准确地确定所要求的费用和开支都是正当发生的并已付了款的。
6.03.2允许雇主按要求授权的代表随时检查其档案和账目一并审计之。
6.04信息和进展报告
服务承包者应向雇主提供月度进展报告以及按雇主随时提出的合理书面要求的形式和内容提供与服务有关的其他这类信息。
6.05转让任务和/或分合同
6.05.1除按在最终的tor/sow里所阐述的情况或随后经雇主书面批准的情况外,服务承包者不得将在本合同项下要执行的;服务的任何部分分配给或分包给其他任何人或公司。
6.05.2雇主对将服务的任何部分分配他人做或由服务承包者聘用分包者执行服务的任何部分的任何批准将不得解除服务承包者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6.06避免利益冲突
6.06.1服务承包者同意他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或结束或终止之后的作用仅限于提供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而且他自己和他的合伙人或下属都失去竞争与上述服务有关的任何合同的资格或以其他方式建立或保持任何财务利益或会造成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关系的资格,但雇主可以以书面形式另行同意的情况除外。
6.06.2任何现有的合同、财务利益或按上述规定认为会构成利益冲突的关系都应在合同谈判期间向雇主透露。任何可能在合同签定以后出现的冲突将应立即报告雇主,请求就采取适当的措施作出指示。
6.07保密
除事先经雇主书面同意外,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不得在任何时间将为服务的目的而透露给他们的任何信息告诉给任何人或单位,不管是服务承包者,还是其人员,也不得公开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或作为服务结果的任何信息或者使用这样的信息于执行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6.08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的关系
在合同中所包含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解释为在雇主与服务承包者之间建立主与仆或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其可以理解为服务承包者的地位就是一个独立承包者,而不是雇员的地位。
6.09赔偿
服务承包者同意赔偿、保护以及自负费用为雇主与其代理人辩护,使其免受和不受由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在实施其服务中的所作所为,其中包括而不限于使用或侵犯任何版权和专利所引起的诉讼、索赔以及责任。
第七条 通用条款
7.01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服务承包者和其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适用法律并将迅速对要他们注意的任何违反采取改正措施。
7.02雇主的财产权
7.02.1对档案和其他文件的
在执行服务过程中所编纂或准备的报告、全部有关资料以及其他辅助记录或材料将都是雇主的绝对财产,而且不经雇主事先的书面批准,将不得由服
务承包者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目的。
7.02.2下列设备将依然是雇主的财产:
(a)由雇主为服务承包者实施其服务而提供的;以及
(b)为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的目的由雇主购买的或由服务承包者代表雇主所购买的。
7.03雇主的控制与批准
雇主将以书面形式任命一位官员监督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并经授权就所有有关事宜作出决定和给予批准。服务承包者应按合同所要求的限度在就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有关重大事宜采取行动之前先与雇主或其授权官员进行磋商并取得其批准。
7.04保险
7.04.1服务承包者应负责对为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所购买设备进行保险,以防备其受损失或破坏。
7.04.2除了可视情况和要求所投的任何其他职业责任保险并,服务承包者应负责为其执行服务的人员进行人身、健康、事故、旅行以及其他风险投保并维持保险。
7.05变化
雇主可以在任何时候以向服务承包者发书面通知的方式追发指令,要求额外的服务,下令删去本合同所含盖的服务或在合同的总范围内进行更改和修改。除事先取得雇主的书面批准外,服务承包者将不得进行任何增补、变动、修改以及删除。
7.06合同期限
对本合同而言,估计从服务开始到完成为止所需要的期限约为_____日历月。
7.07延误的通知
服务承包者在其执行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中遇到延误的情况下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将这样的延误通知雇主并可要求适当延长完成服务的时间。只要能够确定服务执行延误的原因不是由于服务承包者的过失,可以延长时间。
7.08审计
服务承包者应保存对全部账目、开支、工资以及费用的清晰而有条理的记录。由服务承包者提交的月度付款发票应经雇主对照服务承包者的记录进行审查或核实。与这样的审查或核实相联系的开支应由雇主负担。
7.09所有先前的协议和谈判的统一
都同意本合同表达了双方的全部理解、承诺和特别条款并统一、综合以及取代从前的全部谈判、理解和协议,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7.10完成证书
当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完成而又令雇主满意时,应由雇主发给服务承包者一完成证书。发证书不应无理扣压或拖延。
7.11保证
服务承包者要保证它没有为取得本合同而给雇主的任何官员或人员任何金钱、礼品或其他好处,而且将不在合同期的任何时间给或承诺给这样的人员任何金钱、礼品或其他好处。对本保证的任何违反在适当的情况下将构成终止本合同的充分依据。
第八条 纠纷、仲裁和终止
8.01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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