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26篇)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维护教师和教育的良好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教师
二、治理重点
1、教师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2、教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有偿补课活动;
3、教师从事有偿托管;
4、未经学校批准,教师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兼课活动;
5、其他以学生为对象,以营利为目的,以学科教学为内容,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校外教学活动。
说明:教师对亲戚朋友的子女进行辅导、补习等行为的,需向学校备案。学校根据教师备案情况进行抽查。为亲戚朋友所托的学生辅导、补习,每天每次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治理有偿家教工作小组及分工情况
1、 小组
2、具体分工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
主要内容:
①学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②通过讲座、座谈、大讨论等形式,大力学习宣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刻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和治理活动的目的意义。
③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行政法规,学习《区纠风办区教育局关于治理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泰姜纠办1号文和《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的解读和贯彻落实要求。
2、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
主要内容:
①全体教师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问题、找差距、比不足,填写《叶甸中心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自查表》,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对能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整改且未造成大的社会影响的,既往不咎;对不如实自查登记且不自纠的,学校要先予以严肃处理并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监察室。
②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逐年段、逐班、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清理整改。
③通过X宣誓、签订承诺书(《在职教师拒绝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教师一式两份签订后,一份留校存档一份自己保管)、做出公开承诺等形式,XX教师做出拒绝从事有偿家教的书面承诺,并明确XX处理规定;校长要全体教职员工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张贴在学校橱窗公开栏中。要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聘请一些教师有偿家教观察员、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印发宣传单、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
④学校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有偿家教问题,采取切实措施,督促教师立即停止有偿家教行为,切实做到整改不彻底的教师不上讲台。
凡在1月24日后,仍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一经属实将严厉查处,严惩不贷。
3、检查处理、总结提高阶段
工作内容和督查方法:
①由校长室成员牵头,教学处、德育处、后勤处成员组成一个个督查组,深入学校教师所在村进行随机督查,对学生家长进行随机访谈,了解相关情况,结合寒暑假等特殊时段进行专项督查。开学后可各班学生进行问卷或座谈。
②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偿家教行为,要直查快处,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着力制止有偿家教行为。
③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进行认真总结,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持之以恒地将治理活动开展下去,把治理有偿家教活动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保持实效,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五、工作要求
1、 ,深化思想认识。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重点在学校,要从维护学校整体利益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治理工作的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在职教师正确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督促广大在职教师自觉纠正现象。学校将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以社会、家长、学生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师德师风和学校形象的标准,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敬业奉献的高尚师德,积极提倡教师对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护学生健康发展。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和学校要率先行动,积极抵制有偿家教,以身作则,集中精力带动全体教师潜心钻研教学研究,服务于广大学生。
2、加强,落实治理责任。成立治理有偿家教工作小组,切实负起治理工作的和实施责任。校长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制止有偿家教负主要责任,要做到态度上旗帜鲜明、管理上措施具体、整治上果断有力;学校其他成员在治理有偿家教工作中,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广大在职教师是直接责任人,要自觉抵制和拒绝从事有偿家教行为。学校要把是否参与有偿家教作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和奖励性工资的重要依据,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精心实施,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3、严明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一要加大对从事有偿家教在职教师的查处力度。对于在职教师顶风从事有偿家教或变相以各种名义者,一经查实,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予以处理:“凡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进而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应给予X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解聘”。二要实施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管理,履行好对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责任。
六、相关说明
1、辅导备案报告方法:如果教师为亲戚朋友的子女或亲戚朋友所托的学生进行辅导、补习,必须提前报王俊X副校长处登记备案。
2、快速答疑机制的具体措施:熊剑文、马军负责关注姜堰本地论坛的网络舆情,许志成、申利峰负责及时搜集学校西门口举报箱内的相关投诉举报的信息,学校举报电话设立在校长室,另外两个号码分别是张秀华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王俊X副校长的手机号码,另附教育局举报电话。各小组一旦发现相关投诉或举报的信息,及时报校长室处置。网络上面所有答复信息由学校发言人王俊同志发布。
3、教学质量责任人及具体方法、措施:李维忠副校长为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唐亚彬、马军、梁小兵、熊剑文为教学质量具体责任人,各学科老师为质量直接责任人,由教导处各学科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各年级进行月度质量抽测,确保每学期所有年级所有学科全覆盖,对质量较差的年级和学科进行重点跟踪督查。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__〕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__〕24号》)精神,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公办中小学校、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行为;
(二)公办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行为;
(三)公办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行为;
(四)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行为;
(五)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有偿补课行为;
(六)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1月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分宣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治理、完善机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月15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全市各中小学校要迅速布置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全体教职员工专题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__年1月16日至1月25日)。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问题。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20__年1月26日至8月底)。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有偿补课线索进行取证,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规依纪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四阶段:完善机制(20__年9月10日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有偿补课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并于20__年9月1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市教育局成立东营市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主要、分管和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见附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小学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亲自抓,分管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二)加强正面引导。各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积极探索义务辅导登记备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提倡为学习有困难学生无偿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志愿服务,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积极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培训机构监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审批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变更办学层次、变更办学内容和办学形式。若发现有利用在职教师或假借在职教师名义招生、宣传、上课等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广大教师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牢固树立为人师表形象,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专项治理、严惩重罚为手段,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从速进行查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追究卓越”的良好教育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重点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预防和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补课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
各学校要分别制定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动员部署。(学校方案于5月28日前上报局组织科)
1、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等文件,深刻认识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2、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拒绝从事有偿补课”签名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补课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与“师德师风教育年”活动紧密结合,组织全体教师(含聘用)签订《拒绝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锻造“风清气正,追求卓越”的教师队伍;向全区在校学生印发宣传册,公布抵制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扩大举报信息来源。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20日前)
1、各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学校要与各位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2、学校整治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有偿家教、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8月)
1、学校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2、在学校自查自纠基础上,区教育局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期组织进行突击明查暗访,对整治期间顶风有偿补课的典型案例,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快查快处,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10月)
1、各学校要对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办公室。
2、各学校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整治有偿补课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有偿补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偿补课整治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相关要求执行落实情况。
2、落实工作责任。校长、书记是整治本校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各学校的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3、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要在校园橱窗、公示栏等显眼位置张贴区教育局和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信箱,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4、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校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科。
附件1:浦口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处理办法
附件2: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浦口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维护教师良好形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20xx〕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20xx〕第18号令)、《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xx〕1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xx〕5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教育研究等机构的在职人员。
第二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视为从事有偿补课:
(一)在学校、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等场所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二)在社会培训机构从事教学或管理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三)以父母、子女、家属和亲朋好友等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五)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的行为;
(六)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有偿补课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人数较少,影响较小,经查实,当事教师能对从事有偿补课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有正确认识,主动写出书面检查,自觉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全部退还违规所得的,对当事教师给予校内批评教育,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处理结果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二)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并且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经查实,对当事教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三)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并且规模较大,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对当事教师给予记过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降低其本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处分期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
(四)有前款所指情形之一,当年累计查实两次及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当事教师予以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清退违规收入,取消年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或与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的待遇);处分期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等,还可以按照管理权限调离或建议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由学校提前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第四条下列人员从事有偿补课,经查实,还应给予以下处理:
(一)学校(单位)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除按规定处理外,根据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单位)给予免去职务。
(二)省特级教师,各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等从事有偿补课的,分别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撤销其荣誉称号,取消相关待遇。
(三)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从严处理:
(一)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的教学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强迫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的;
(二)教师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行为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
(三)教师组织有偿补课过程中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管理不力,群众反映不断并经查实的,校长当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实行诫勉谈话,并将该校列为重点督查对象,跟踪督促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校长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第七条学校擅自将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个人、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活动,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活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第八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提前解除聘任合同。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免除学校干部党政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第九条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各学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北京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解决体育社团在赛事活动中存在的对赛风赛纪掌控不紧、使用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体育社团的作风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全国体育系统赛风赛纪和反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和北京市体育局全市体育系统开展赛风赛纪和反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体育社团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意义和原则
随着后奥运时期社会及市民对体育活动的热爱,市级体育社团年度主承办的赛事活动越来越多,20__年近400项,参与人数达200多万,加强这些赛事活动的赛风赛纪和反工作,关系到体育社团主承办体育活动的权威性,也关系体育社团的兴衰成败,更是全市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__年,全国体育大会在合肥举办,北京市也将迎来第二届体育大会和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各社团参与的全国职业联赛及单项体育赛事也非常频繁,赛风赛纪和反工作面临严峻考验,特别是足球行业暴露出来的“假、赌、黑”、健身健美行业暴露的等问题,再次表明,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要通过专项治理,切实提高对赛风赛纪和反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着力解决体育社团组织领导不得力、教育管理不严格、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整改不落实等问题,推动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市体育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要求,市体总遵循市体育局提出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构建赛风赛纪整治和反工作长效体制,促进体育社团的健康发展。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北京市第二届体育大会;由社团主办和承办的综合性比赛及单项赛事;受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委派组团(队)参加的国际、国内体育事赛及各社团参加的单项锦标赛等。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社团赛风赛纪和反工作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参赛运动员资格及年龄审查、裁判员选派及执裁、竞赛规程规则执行等情况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发生违规行为,对有关人员处罚不坚决、不落实,反教育不到位问题;其他赛风赛纪问题。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根据北京市体育局的总体安排,市体总及各社团的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讲评等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截止到6月底)
按照市体育局召开的全市体育系统赛风赛纪和反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精神,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专项治理工作整体部署,市体总和各社团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市体总不再组织专门的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各社团要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深入进行动员部署,要切实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会员特别是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所属裁判,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
(二)宣传教育阶段(7月底前)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条件的社团要采取集中学习,辅导授课的方式,不具备集中教育条件的社团可采取发文自学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足球行业反腐倡廉教育整顿工作重要指示,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北京市体育局下发的文件(体育局网站下载)等有关会议精神,深入理解、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要通过足球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引以为戒。
深入学习《反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准入制度”要求,逐一落实学习、考试、宣誓等规定程序,确保反教育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各社团可通过自办的刊物、简报、板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弘扬正气,打击歪风,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会员的监督作用。宣传教育阶段召开的会议,学习的内容,参与人数均要有原始记录,专人管理以备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的检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10月底以前)
围绕专项治理内容,进一步明确分工,各社团要认真组织和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市体总将在社团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互查活动,形成文件上报市体育局。社团的自查要彻底,自纠要坚决。自觉查问题、全覆盖,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自觉纠正,认真整改,防止回避矛盾,掩盖问题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自查自纠阶段要召开各种座谈会、恳谈会,认真查摆问题,并由专人作好记录,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特别容易出现问题的社团对于过去发生的事情,只要能主动讲清情况,说明问题,并对问题有了深刻的认识,可以既往不咎,但必须对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写出保证书和承诺书。非奥项目参与体育大会的队伍,自查自纠工作要深入细致,为今后的参赛创造条件。
(四)整改落实阶段(20xx年月1月底)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加以整改并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措施制定到位,问题处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要针对北京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北京市第二届体育大会,各社团组织或者参加的全国及全市性的单项比赛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做到不留“后遗症”。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强化源头治理,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赛风赛纪和反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查处惩治力度,不断完善反“准入制度”,使反工作常态化、系统化和制度化。在整改落实阶段每位教练员、运动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措施,要以社团简报、自办刊物的形式予以公示。
(五)总结讲评阶段(20xx年7月底)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通过督查、召开座谈会、阶段性小结等方式,总结讲评专项治理工作。并即时向市体育总会上报工作总结。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根据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纪发(20xx)8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局各中心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既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银行帐户清理规范办法等,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主要以各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几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15号)规定所设立的各类社会服务组织。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劵)及其他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非法票据编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底基本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5月)
局下属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0日)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为保证自查效果,各中心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统一上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20xx年6月20至10月2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20xx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截至20xx年11月中旬)
各中心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局“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局各中心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xx年11月5日前报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对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专题报告,经局“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四、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发钱、打击报复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曾金生
组员:张桥生汤跃怀饶日梅刘书忠郑健
游林生梁建英吕德高王雪珍肖端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肖端莲担任。
六、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已通过全局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
“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将纪〔20xx〕8号文件规定上报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奖励。(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
(三)完善协调机制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各中心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局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四)强化工作领导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中心加强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弃,以及拒绝接交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铁路运输秩序,使我市有限的铁路货运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缓解因公共货场装卸货物结构调整对我市铁路运输的压力,维护曲靖站良好铁路货物运输秩序,为广大货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提高铁路运输生产效率,根据省工信委、昆明铁路局有关文件要求,经市工信委和曲靖车务段共同商议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按照贯彻“公平自愿、公开公正、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合理调度、突出重点、强化责任。
工作方针:重视系统组织,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协作,加强动态管理,确保铁路货物运输正常有序,积极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铁路货运经营环境。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铁路运输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市工信委李绍坤副主任任组长,曲靖车务段刘荣全副段长任副组长。
曲靖货场铁路运输秩序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由市工信委经济运行处王所明副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曲靖车务段计统科科长陈俊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工信委、曲靖车务段、地方铁路二货场抽调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安排、统一部署、衔接、指导、督促、检查工作。
三、专项治理工作内容、要求及时间
为规范我市铁路货运市场,有效解决货运中扰乱铁路运输市场的问题,由市专项治理铁路货物运输秩序领导小组牵头于3月8日起对全市范围内在曲靖发运货物的单位进行铁路货运代理的专项治理活动,内容如下:
(一)清查范围
在曲靖火车站办理发送货物的企业和业主。
(二)清查审核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年审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
4.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
(三)清查审核方法
1.由曲靖市工信委牵头、曲靖车务段、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配合,组成清查审核小组,开展清查审核工作。
2.各货主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完税证明、货物购销合同及相关发票的原件,同时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上须标注“与原件相符”样,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相关证件资料原则上由企业法人执本人身份证向清查审核小组提供,如企业法人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
3.清查审核结果对外进行公告,公布方式为:
(1)曲靖火车站货运室和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网。
公告同时上报云南省工信委、昆明铁路局,清查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接受各货主单位的监督。
(四)清查时间
3月9日14时至3月12日12时为企业申报时间,提供相关资料;3月14日8时至3月17日18时为公示时间;3月18日公布准入的企业名单。
(五)对清查审核结果的处理
1、凡对货主单位提供的证件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消其在曲靖站发运货物资格(含路局已批复的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共用单位)。在年度中连续三个月没有提出请车计划及请求车批准后因托运人原因造成计划落空的在下半年的审核名单中将自动退出。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只限一人,一人只能接受一个企业的委托,不允许接受多头委托;发送货物量较大的生产企业,请企业法人提供书面委托证明书,必须是本单位的职工或按照法定程序委托的代理人,但不能超过5人,如一经发现取消发运资格。
3、经审核资料符合规定的,已与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签订共用协议货主单位继续在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货物发运业务。未签订共用协议的单位,曲靖车务段按照专用线共用管理规定向昆明铁路局申报办理共用。
4、对批准到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办理共用的单位,按照保证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及关乎民生问题物资运输原则安排运力,对其他货主单位按照其度发送运量比例分配运力,严格执行排队装车制度,由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排队装车办法,报清查领导小组审定后,曲靖站监督实施。
5、受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货运设施设备能力、装卸作业组织能力、取送车作业能力影响,不能满足货物运输需求时,各货主单位可根据自愿、货源区域划分的原则,就近分流到马龙、珠江源战略装车点,各战略装车点按现行综合服务费用下浮不低于10%积极给予接纳。
四、申报程序
(一)由货主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二)根据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运力量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后报曲靖车务段;
(三)曲靖市工信委与曲靖车务段共同审核后报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审批。
五、运力安排原则
(一)对纳入计划的企业按上年度发送货物量占全年发送货物量的比重安排;
(二)重点企业、重点物资优先安排;
(二)单位产品价值高的优先安排;
(三)污染小的产品优先安排;
(四)属国家限制的危险产品不安排。
六、各部门职责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可变因素多,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工信部门
主要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审核上报工作,提供曲靖市重点企业名单。
(二)曲靖车务段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运输政策和铁路运输法律及规章制度。
2、按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方针,优先安排关系到国民经济、国防需要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及重点企业、重点用户的物资运输。
3、充分合理分配运输能力,确保重点物资、重点企业及关乎民生问题的物资运输。
4、加强对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规范铁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广大货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5、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执行铁路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加强对共用单位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用线货物运输安全。
6、督促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加强装卸车作业组织效率,完善货运设施设备,提高运输组织能力,强化货区货位管理,优化运输生产组织能力,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7、合理安排、组织运力,对地方铁路公司上报的下年度签订共用协议的企业名单,会同市工信委共同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委和昆明铁路局。
(三)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铁路法规,严格履行专用线运输(安全)协议,加强对共用单位的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专用线货物运输安全。
2、接受曲靖车务段监管,优先安排关系国民经济、国防需要和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等重点物资及重点企业、重点用户的物资运输。
3、规范经营行为,为广大货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的经营环境。
4、加强装卸车作业组织效率,完善货运设施设备,提高运输组织能力,强化货区货位管理,优化运输生产组织能力,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5、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制定标准,严禁擅自提高价格。
6、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应建立健全专用线共用管理办法,明确专用线共用准入及清退原则,建立客户信誉度档案,相关制度及办法上报曲靖市工信委、曲靖车务段审批后执行。
7、对下年度提出签订协议的单位企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上报曲靖车务段。
七、到达曲靖站货物运输的处理
1、原到达曲靖站公共货场的货物,原则上安排到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按共用办理。
2、受曲靖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专用线货运设施设备能力、装卸作业组织能力、取送车作业能力影响,不能满足货物到达需求时,曲靖车务段应按云工信交通〔〕547号文件要求立即启动曲靖地区运输堵塞应急预案,向马龙、珠江源战略装车点分流。
八、其它
(一)对此次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并纳入月度路地联席会议内容。
(二)下年度新申报的单位(企业),按有关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申报。
(三)2月15日至3月8日符合准运条件的企业单位,为公共货场装卸货物结构调整产生的滞留物资提供通道,在短时间内安排运力(需企业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另行通知)。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县肉品市场经营管理,保证肉品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县政府定于20xx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在全县集中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肉源渠道、储存配送、销售经营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和整治,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工作任务和要求
利用一周时间,迅速开展一次集中彻底的肉品市场整治。整顿范围为全县辖区(包括农村),整顿对象为全部肉品,整顿行为包括全部违反肉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摸清工作底数,开展连续不间断的检查,确保检查到每个屠宰厂(点)、市场和摊位,在时间和空间上不留任何漏洞和死角。要加大执法力度,毫不手软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商务局牵头,公安、监察、工商、质监、畜牧、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采取集中联合执法与各部门独立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对肉品市场的专项整治。
(一)县商务局要严格落实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二)县卫生局要做好肉品质量的卫生监督和对宾馆、饭店、集体食堂等单位肉品进货来源的管理,加强卫生质量管理,严格进货渠道。
(三)县工商局要把好肉品流通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超市、集贸市场、零售摊点的肉品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销售私屠滥宰肉、注水肉等现象。
(四)县畜牧局要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厂(场)使用饲料中是否含有违禁药物和饲料添加剂,检疫是否合法合规,把好检疫关口,同时,要抓好肉品运输集中整治,重点检查运送中的肉品检验、检疫证章票据是否齐全、有效,运输设备及运输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五)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扰民滋事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县质监局要把好食品生产、加工等环节关口,重点检查肉食生产加工企业,进肉渠道是否正规,使用肉品的`检验检疫证章是否齐全、有效,熟肉加工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冷库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21日开始,到20xx年4月27日结束(周六、日不休息),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相应整治方案,并将每日出动执法人员情况,检查屠宰场店、市场、商户等情况,查处和收缴不合格肉品情况,捣毁违法窝点以及其他情况,务于每天下午4:00前(主管副职签字加盖公章书面)报县商务局(联系人:张云峰联系电话:),商务局汇总后一把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4:30前报政府办520房间。各部门要组织执法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展开行动。采取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肉品是人民群众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各级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管理,全力做好肉品市场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要动员全社会参与,使专项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各相关部门要设定专门的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保证举报案件及时处理。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查获的不合格劣质肉品要立即封存,防止流入市场,并要追查其来源和流向。对私宰窝点要坚决捣毁;对市场上的不合格肉品要没收、处理并给予最高限额处罚;对触犯刑律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防范、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x市20xx年预防学生溺水安全专项活动的通知》(xx市教安[20xx]9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强化领导,以学生(幼儿)零溺亡为目标;以校园宣传教育为主,家校联动为辅;以校园周边水域综合治理和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弟、有玩水爱好“前科”的学生等为重点;以加强体验式宣传教育为抓手;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二、工作时间
3月15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一)务实开展宣传教育启动活动,强化安全警示。
1、召开防溺水安全教育动员大会、班级防溺水主题班会,举行一次宣誓和承诺签名活动,让学生自己做出“生命是珍贵的、唯一的,为了不让亲人受到伤痛,为了学校和社会平安,我坚决做到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非泳池游泳、不到水边私自玩耍”的书面承诺及宣誓,并将其作为学生的一项行为规范与纪律要求,对不遵守安全要求的学生,可以作为违反纪律采取必要的告诫处分措施。
2、发放《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提醒家长注意孩子的安全,避免发生溺亡意外事故,约定家校双方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各学校与家长在“学优平台”签订《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没有开通学优平台的学校要印刷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确保100%收回有家长和学生签名的回执。
3、各校(园)积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以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工作,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二)实抓宣传教育工作,坚决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
4、开展一次在线问卷调查活动。市教育局将通过学优平台在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在线开展防溺水安全问卷调查工作,通过统计数据形势研判,进一步增强防溺水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5、防溺水宣传每月不间断,观看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公益宣传片,完成惠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防溺水宣传教育专题。组织师生、家长(尤其新生及其家长)观看心连心公益组织拍摄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公益宣传片,各学校必须在5月1日前组织全部学生观看一次(不论去年看过与否),确保做到人员全覆盖,将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到每个学生和每个家庭。校园要在醒目位置设置防溺水宣传横幅(或LED),举办溺亡案例警示教育、实例讨论、黑板报评比、防溺水安全橱窗图片展览等形式,切实让防溺水安全“六不两会”深入人心。
6、开展一次防溺水体验式宣讲。各学校要深化“花小钱保平安”和“学生安全至上”的理念,主动邀请心连心公益组织到学校开展防溺水体验式宣讲和自救应急演练,宣讲费用根据《惠州市大中型活动志愿服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如有需要邀请惠州心连心公益协会的学校,请在每月底前报安保股统筹安排。利用体育课开展游泳常识教育,用互动体验式教学方式来培训、来感受、来感知,把防溺水安全当做一种最基本的生活常识、一种最基本的.生活技能,融入到日常生活、学习中。开展水中闭气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水中闭气,激发身体对溺水的警觉意识,每一名中小学生和中职学生都必须参加,幼儿园幼儿可建议家长在家中开展。各学校可集中开展(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一盆水只能让一人使用,换人必须换水换盘或洗盘),也可让学生在家长的监督下在家进行,但必须提交相片给班主任。
(三)强抓重点终端,提升宣教实效。
7、抓好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如:新转入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单亲家庭孩子、有玩水爱好“前科”的学生等,建立重点防范人员档案(详见附件3),针对学生溺水死亡“四多”(低龄低年级段多;放学途中、节假日及高温时段多;学生自行前往和自行约伴前往多;流动人员、农民工家庭子女多)、“二无”(无成年人监护、无安全保障措施)的特点,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认真落实整治和防范措施,切实有效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8、做好危险水域的排查工作。各校(园)要与当地乡镇(街道)、综治、水利、公安、妇联等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加强联系协作,共同研究对策,商定措施,重点对学生上下学路途和所辖区域内可能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地点(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水域责任人的巡查责任。危险水域设立明显的警示牌,学校要将校园周边的危险水域通过各种形式告知在校学生和家长,做好防范。是校园内的隐患立即整改,是周边和上下学沿途的问题,要提前请当地政府采取措施解决。
9、抓好重点时段的防范工作。一是要坚持落实上课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勤、逃课(尤其体育课)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明原因及去向,特别要加强住宿生管理和门卫值班,避免学生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外出戏水,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放学,要提前告知家长学生上下学的具体时间。二是做好经常性的提醒工作。学校在每天下午和周末最后一节课,在双休日、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在放学(放假)前提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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