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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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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1篇)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xx〕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xx〕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二、过程(36分)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各校资助工作精细,操作规范,呵护困难家庭学生享受教育公平,实现了资助育人目标。工作质量有较高提升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四、效果(22分)

  1.社会效益(分值4分,自评4分)

  各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顺利入学。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范围,连续七年我县从中国信出口保险公司争取资金:20xx年为60万元,20xx年为200万元,20xx年443.35万元,20xx年770万元,20xx年883.65万元,20xx年815.1万元,20xx年727.7万元。20xx——20xx年,肥东县教育局连续4年共资助资金16万元,用于资助我县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可持续影响(分值8分,自评8分)

  年初将资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在现有的资助政策之外,设立中信保奖学金,并建立相关惩戒制度。

  3.社会满意率(分值10分,自评10分)

  经抽查,各校学生、家长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对资助工作满意率高,均怀着浓浓的感恩之心回答调查。

  五、自评结果

  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照安徽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2

  20xx年,我区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结合教育扶贫,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按时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了资助工作水平,确保了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现依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及评价指标体系,我区对20xx年度教育民生工程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认真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助资金发放情况

  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区8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累计资助学生7552人,发放资金1260.1万元。其中: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3494人,发放资金666.15万元,高中免学费资助学生20xx人,发放免学费资金184.25万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528人,发放助学金93.8万元,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学生1522人,发放免学费资金315.9万元。另外,实施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发放资金18.03万元,资助省内外高校新生360名。

  二、资助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一是强化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区教育局把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充实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区教育局及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参加学生资助工作调研、督查和贫困学生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了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区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推进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区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明确规定了资助中心人员编制和主要职责。由教育局下文任命了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学生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便于来人办事和监督。开展学生资助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确保我区学生资助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拓宽学生资助宣传渠道。我区认真落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明确了资助工作宣传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不同时间段的宣传内容重点、方式方法等。在宣传活动中,区教育局先后印发了教育民生工程宣传单、资助政策简介宣传画20000多张,发放学生资助工作宣传单10000多张,编发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汇编20xx本,发放致高中毕业生一封信13000张和致初中毕业生一封信15000张等。开展“群众话民生”、“图看民生”等宣传教育活动,开设教育民生工程宣传专栏,宣传教育民生工程政策,报道工作动态。多家主流媒体多次正面报道宣传了我区学生资助工作。

  (二)确保资金落实

  一是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和足额分担资助资金。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年初目标任务下达后就足额安排文件规定的区财政承担的中职、普通高中配套资金,全年区财政及时安排并拨付配套资金287.06万元,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手中。

  二是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制度。督促各校按规定比例足额提取和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各中职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设立校内资助台账,尽力做到帐目清晰,实施规范。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及时合理分配资助指标。我区从实施民生工程的高度出发,在接到省级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就及时将资助指标分解下达到相关学校,并且在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二是全面规范资助申请、评审、公示等程序。从资助政策宣传到组织学生申请,从班级初评到学校资助部门复核,从学校报批上报到名单公示,都严格按照资助程序办理。

  三是扎实做好学生资助系统维护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中职和普通高中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按要求对区属学校的经办人进行系统培训,及时处理系统使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学生资助监管机制。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组建了金安区学生资助工作巡视组,制发了资助工作巡查内容要求及检查记录表,采取学校自查与区巡视组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开展巡查工作。巡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确保各中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扎实有效。教育局及各校都设立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与信箱等,认真受理投诉,热心解答咨询,并通过走访或电话抽查等形式核实受助情况。及时完成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答复,提高社会满意度。

  五是及时完成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准确及时报送民生工程月报表、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信息表以及其他要求报送的材料等。

  (四)加强财务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区教育局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20xx年金安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中职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资助范围、资助比例、资助标准都符合政策规定。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也制定了学生资助实施细则、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及工作流程等。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区教育局及各校建立健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明细的资助资金台帐,做到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真实完整,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深入学校审核资助对象后,及时为中职、普通高中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专用银行卡,并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资金委托银行打卡发放。公办中职学校与普高免学费补助及时拨付到校。银行卡领取有记录,资金发放有凭证,确保了资助资金发放无违规、无错误,不截留、不挪用。

  三是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资助评审体制与机制,严格班级初评、学校资助部门复核、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报批等三级评审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报批等工作步骤,确保受助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和工作环节到位。

  (五)提高项目产出

  一是督促所辖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督促各校足额提取、规范使用校内资助经费,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校内资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助范围、条件和申请报批程序。

  二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经评审认定为贫困的学生,全部给予资助,并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从秋学期开始对高中助学金进行分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实现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最高档。

  三是积极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多种途径,挖掘身边典型,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对工作的满意度。

  (六)扩大资助效益

  我区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类学生资助帮助了众多贫困生解决了生活、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从而提高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对资助工作的满意度,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海南三亚中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从事技能教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技工院院。学院20xx年学院总人数为8318人(20xx年秋季人数)。学生资助项目分为三个部份:一是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三是奖学金。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琼财〔20xx〕75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教〔20xx〕291号)文件规定,20xx年春季起,中职学院学生全部免学费,我院属于高级技工学院,学费的收费标准是1540元/生/学期,中央财政、省财政按此标准给予补助,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的用途是弥补因免学费造成学院经费不足的开支,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等。获国家助学金的人数是按学生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20xx年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1524人(20xx年春季及秋季),奖励标准是1000元/生/学期。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我院严格按学籍管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学生学籍异动信息,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确保了全日制实际在院生都享受了这一资助政策,使资金及时到位。20xx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完成划拨资金74.7万元,资助人数为747人;20xx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划拨资金77.7万元,资助人数为777人。免学费方面: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011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33.69万元;20xx年秋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318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80.97万元。免住宿费教材费方面:20xx年春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6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86万元;20xx秋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4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26万元。优秀学生奖学金方面:发放20xx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42万元,其中国奖奖学金8人/6000元,省奖104人/20xx元,院级奖学金82人/20xx元。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学院20xx年享有助学金人数1524人,受助人数占15%,已经圆满完成了在院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做到了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受助学生因贫困辍学率为0,都达到设定标准。20xx年学生就业率为95%,达到设定标准。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免学费用途,保证学院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院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共计2864.40万元,属省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于20xx年初、年中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2849.13万元,其中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等支出2807.13万元;国家级奖学金4.80万;省级奖学金支出20.80万元;预算大本院级奖学金16.4万元;支出完成率为99.47%。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资助专项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规范学生事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资金管理及审批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发放流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xx年秋季新生入学后,我院学生科根据9月20日的在院生人数,填报《20xx年部门预算学生人数基础数字表》,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财务资产科根据学生资助标准及学生人数,将由省财政负担的免学费财政补助资、国家助学金编入20xx年省本部门预算。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由学生科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制表签字,由财务资产科代发到每一学生账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彻执行国家、海南省关于学生助学金发放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度,制定并完善我院学生助学金发放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流程。秉着科学严谨和为学生负责的态度,制定了《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资助管理制度》及《学生资助管理职责》,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不多发,不漏发。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项目启动后,我院根据项目成本变化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控制,实现原定目标。

  2.项目的效率性。为实现项目的效率性,我院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规定,熟悉资助程序,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落实责任到人,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确保助学金及时安全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

  3.项目的有效性。学生方面:让每位受助学生及时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学院方面:做到合理使用助学金,不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补助资金等行为,制定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

  4.项目的可持续性。本项目编入部门预算,每年根据在院学生数调整项目申报金额。另外由学生科负责收集汇总学生银行账户信息,使下年度学生助学金能顺利发放,保证项目的稳定性、持续性。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本项目基本按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项目实施的情况来看,本项目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能够体现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及可持续性,合情合理,有专设管理机构、组织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也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基本达到预定目标。

  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14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学生人数多,学生上交开银行卡材料较慢,造成办理银行卡过程漫长;有小部分学生未满16周岁,需要提供监护人材料和学生材料方可开设银行账户;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银行卡保管不善,时有丢失,或有小部分学生不愿意办卡,给发放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我院今后将总结经验教训,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努力圆满完成项目预算。

  七、该项目完成情况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金额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执行595.05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资助资金发放后,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利用学校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普通高中资助年限小于等于3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能得到该项资助。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评价结果为20xx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

  2.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xx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支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跟秋季学期资金一并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抓实家庭经济学生认定工作,认真研读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维护了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二是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2.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我县共收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财政局下达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后,我县两所高中学校为确保脱贫家庭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应助尽助,两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业务人员利用学籍系统数据到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精准识别脱贫家庭学生,县外学生由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确认。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__〕2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根据下达指标,依据困难程度确定享受资助学生,给予享受一、二等助学金。两所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示,财务人员负责造册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现给受助学生,该项资助资金我县按照学期进行发放,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预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全年实际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预算执行率达100%,无偏离。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质量指标方面,资助资金发放后,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时效指标方面,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利用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提升工作效能,20xx年1月,我局对芜湖市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及1市2区1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芜政〔20xx〕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助〔20xx〕4号)和《芜湖市20xx年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逐一对照《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表》,对芜湖市直属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情况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芜湖市中职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芜湖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从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做细、做实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我市构建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六个到位”抓精准资助,不断健全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贫困失学。

  20xx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实施方案,充分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加强管理,各项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均能够按照“三级评议、两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了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资金分配和发放的透明度,不断深化资助育人工作,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能按时提供绩效评价相关材料且材料齐全、真实、准确。经评价,市直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优秀等次)共29个,总体均分89.1分,较20xx年有所提升;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具体得分如下:

  无为市教育局得分8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英博学校得分8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电缆工业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湾沚区教育局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京师实验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医药卫生学校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繁昌区教育局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繁昌第二中学得分95.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机械工程学校得分8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南陵县教育局得分93.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南陵县萃英园中学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得分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评价情况

  1、项目投入

  (1)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并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以及明确A、B岗岗位职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制定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增强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政策信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电话回访、发放《致家长朋友一封信》等方式进行资助宣传。

  (2)资金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筹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正常开展,制定了《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校内资助资金计提比例,有效保障校内资助资金足额提取和使用规范。

  2、项目过程

  (1)项目管理

  ①指标分配: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指标分配,加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倾斜。

  ②评审程序: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和评审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程序基本规范、结论清晰,评审档案资料清晰完整。

  ③信息管理:积极有效的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及时维护并填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芜湖市第七中学、芜湖市火龙岗中学、芜湖汤沟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师范学校、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芜湖信息科技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在日常系统维护工作中能做到规范开展。

  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对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设立资助咨询投诉电话同时开设资助投诉箱、建立咨询投诉台账,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个别学校未见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或电话,如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未及时建立。

  (2)财务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等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专账管理。

  3、项目产出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校内资助支出基本达标,资金支出规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均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学校积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资助质量和资助水平在不断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100%获得资助。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芜湖市汤沟中学、芜湖财经工业学校、芜湖医药卫生学校、繁昌第二中学、南陵先萃英园中学项目产出完成较好。

  4、项目效果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形成了政府、学校、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提高资助比例。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随机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1、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同文高级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网络宣传信息发布不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层次、多平台开展宣传,开设学生资助专栏,及时发布资助工作信息,努力提高资助政策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形成正面舆论场,为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

  2、部分学校未建立相关奖惩机制。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奖惩机制不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做好奖惩规范,扎实推进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3、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资料不完整。如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芜湖科技工程学校、芜湖机械工程学校等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应充分认识资助双系统重要性,严格把关、及时审核,做好双系统的动态管理工作,达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6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xx〕47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监〔20xx〕68号),对全省62个贫困县及省属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自评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至8月对部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一)评价背景和评价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第九条明确要求“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列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xx〕27号)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20xx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三免一助”)。

  评价、核实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评价内容

  1.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范围为组织实施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院校。

  2.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涉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10653.4万元,其中:

  (1)普通高中,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452万元,重点抽查9所资助资金388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7.12%。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72.4万元,重点抽查6所资助资金9万元,占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5.22%。

  (3)省属普通高校,20xx年安排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029万元,重点抽查4所资助资金86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17.22%。

  二、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共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一是决策(20分),主要评价政策相关性、科学性等情况。二是管理(30分),主要评价政策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产出(25分),主要评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等情况。四是效果(25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地域分布、资金量及以前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等因素,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对巨鹿县、平乡县、承德县、平泉市、武邑县、武强县等县(市)所属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省属普通高校开展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重点抽查和再评价阶段工作组采用比较法、指标量化评分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料、抽查原始凭证、查看学生资助台账、家访记录、自评报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内容及要求对部分学校实地核查,仔细审核和调查分析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特殊事项统一评价口径,得出综合评分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核查再评价有关情况,对项目分数进行汇总,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等级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自评和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平均得分95.71分,其中:普通高中96.06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5.83分,省属普通高校95.25分。综合评价等级分别为“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院校自评、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结果看,该项政策落实、执行和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省市县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认真履职尽责,相互积极支持和协作配合,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和实施机制,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资助工作流程日益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与关爱。同时,相关学校还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着力化解和减小经济压力及社会攀比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从自评和重点评价情况看,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执行管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三免“先收后返”问题。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的19所学校中,15所学校存在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先收后返”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家长对“三免一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交费。有的学生未向学校报告为建档立卡家庭,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认真查看录取通知书和收费单要求。二是学生入学前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后上级认定部门反馈给学校信息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由于审核认定时间较长,学生在交纳学费等费用后才被确认为建档立卡家庭,造成申请滞后于学费等费用交纳。四是省属普通高校逐级审核时间较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落实造成影响。

  (二)部分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部分环节薄弱。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未能全面系统使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没有使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尚未正式使用,个别系统管理人员缺乏培训,操作应用不够熟练。

  六、建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及院校协作配合

  为切实解决“先收后返”问题,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重点环节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入学学生教育宣传,通过改进入学通知书、校园网络、张贴通告、发放信件、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宣传宣教方式,进一步加大加强在学生家庭、乡村、学校、政府部门等各级层面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广度,切实避免由于宣传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形成的“先收后返”问题;二是改进和加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与学校申报认证工作,努力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解决部门间不协调、不及时产生的“先收后返”问题。

  (二)强化基础管理,构建完善规范的资助管理机制

  相关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机构职能清晰、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相关院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应用,定期开展培训,明确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相关纸质档案和存储介质上的学生信息。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通知》(皖教助[20__]4号)对我县20xx年中职普高资助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整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组织领导。每年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20xx年度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11月26日召开三次中职 普高学生资助专题会议及时传达最新资助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

  2.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备了2名专职资助人员,另外还有2名兼职资助人员;20xx年3次以会代训,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与业务培训;学生资助工作设立A、B岗,从而保证学生资助工作正常开展。

  3.相关政策得到有效宣传。20xx年度学生资助中心印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4月份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和诚信宣传工作的通知》、《舒城县教育局舒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舒教助[20xx]5号)等多份资助文件。以“七类”家庭学生为主体,及时从省、县扶贫系统中导出原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会同县残联、县民政等相关信息,“双回路”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双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按时报送省、市要求的月报、自查报告、总结等材料,及时维护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原建档立卡等系统。舒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一时间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校,以便基层学校及时了解最新资助政策。

  4.我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今年我县财政部门将资助资助列为直达资金,及时足额按要求拨付到学校专户,县级配套资金也按要求到位,并对各项资助资金设立明细科目,精确核算,保证中职普高资助项目资金足额、及时拨付,保证了这项民生工程的正常开展。

  普高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分学期打卡发放。20xx年要求各校认真核对受助学生资格,实现原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全覆盖并执行最高档,及时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认定程序结束后县财政及时拨付资金到邮政储蓄代发专户统一打卡发放。普高秋助学金分两档执行,分别是1000元、1500元/生。春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享受国家助学金2735人,发放资金367.05万元;国家免学费1462人,发放资金117.995万元,国家助学金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免学费开学报到时直接免除。秋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460人,发放金额324.55万元;10月15日前全部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直接免学费1442人,免除金额115.725万元。

  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春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746人,发放金额95.75万元;于4月底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学费2993人,免除金额395.07万元;秋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777人,发放金额98.30万元,于10月15日前通过邮储银行打卡发放到位;直接免除学费3258人,免除金额432.45万元.

  校内资助开展情况。我县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学校每期按照规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及时、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专账核算,用于学生校内资助工作。提取比例分别为:中等职业学校不低于 5%,普通高级中学不低于3%,民办高中达5%。20xx年全年提取校内资助全部发放到位。

  (二)过程(总分36分,自评得分36分)

  1.指标分配科学、合理。资助指标分配时,优先保证原建档立卡家庭、特殊群体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然后下剩指标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2.各类资助项目的评审程序规范,并做到信息公开。各校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三级评审和公示,做到全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3.有效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普通高中按学期填报、中职按月填报); 开展了多次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4.对高中学生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和改进。

  5.资料报送及时、齐全、真实、准确。严格按上级时间要求、质量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6.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执行有效。我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订了《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财政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和《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严格有效执行。

  7.资金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各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及时发放。各项资助资金实行了分账核算;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实行打卡发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没有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

  8.审核审批规范。审核审批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讲行。

  (三)产出(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符合规定。校内资助严格按照《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的要求,校内资助资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坚持“足额提取、先收后支、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原则。校内资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者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的专项资金

  2.资助水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有所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获得资助,标准较上年提高。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并免除学杂费;中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3.资助质量提升。资助工作精准,按时发放到位。群众满意度较高。

  4.受助育人工作有效开展。每年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

  (四)效果(总分22分,自评得分22分)

  1.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形成了政府、学校和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等。保证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

  2.可持续影响。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资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20xx年度按排各完职中资助工作经费25万元。

  3.社会公众和受助学生对中职普高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高。高度重视中职普高资助宣传工作,开学初印发了2万份《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学生资助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舒城县20xx-20__学年学生资助国家资助政策一览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同时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校园广播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进社区和繁华街道向居民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在校园里开展好“两节课”、“百千万”大走访、资助工作“怎么看、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资助相关政策。同时在4月和10月两个民生工程宣传月向学生家长和居民发放数万份政策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亮点和特色

  我县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年初将各项资助列入预算,对资助实行预算管理。校内资助提取由教育核算分中心严格按事业收入的规定比例统一提取,并在学年初督促各校按《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发放使用,全县统一提取、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0xx年11月脱贫工作省际互查组对我县20xx年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培训。5月上旬,县教育局通过资助工作群,将资助管理系统培训视频下发给中心校、县直学校、完职中和民办学校,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展本校和所辖学校资助人员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5月份,县教育局组织学校资助人员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信息化”微信公众号,通过这个公众号,进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应用培训。

  分别于4月16日、7月24-25日召开了全县资助人员学生资助工作培训会议。通过会议明确了20xx年舒城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对20xx年学生资助工资进行了统一布置,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精准施策。

  11月26日为进一步圆满完成全县中小学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对中心校和系统填报有问题的学校进行了为期一天的培训和指导。

  三、存在问题

  1.学生资助工作和乡村振兴紧密相关,任务复杂艰巨,机关资助中心专职人员不足。

  2.部分学校对资助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学校组织机构建设不到位,资助人员不足、队伍不稳定,计算机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待遇低,资助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

  四、意见和建议

  建议县级资助机构增加两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过硬的专职资助人员。校级资助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校长具体协调资助工作与相关科室之间的关系,校资助中心主任负责落实各项资助工作,校级资助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名。加强校级资助工作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资助相关业务水平培训。

  五、计划

  中职普高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的政策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提升我县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水平,使群众的满意度和知晓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力争20__年学生资助工作更上一层楼。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为全县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该项目资金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629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548人,资助高中阶段192人,资助中职阶段185人,资助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102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略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20xx年9月,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所有学生告知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建档立卡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当前学年资助申请,填写相应资助项目申请表。

  针对省内户籍学生,9月底省教育厅将省扶贫开发办提供的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与各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高等教育阶段新生录取信息(不包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立军功升本等新生信息)进行比对,比对出的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在校生信息和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新生信息(含到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的新生信息)通过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下发。对于申请学生不在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库中的,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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